中考體育項目及成績
『壹』 中考體育有哪些自選項目,及格分和滿分分別是多少
體育考試由體育基礎測試、體能基礎測試和自選強項測試三部分組成,總分30分。
1.體育基礎測試。體育基礎測試包括體育課成績測評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以下簡稱《標准》)測試,是學生體育考試成績計分的前置條件。
初三年級體育課總評成績和《標准》測試成績均為及格及以上的學生,其體育考試成績按體能基礎測試得分和自選強項測試得分兩項總和記入。
初三年級體育課總評成績不及格或《標准》測試成績不及格的學生,若體能基礎測試得分和自選強項測試得分總和高於20分的,其體育考試成績按20分記入;若體能基礎測試得分和自選強項測試得分總和不高於20分的,其體育考試成績按實際得分記入。
《標准》測試成績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數據管理系統」上導出數據為准。
2.體能基礎測試。滿分20分。體能基礎測試項目為游泳或長跑(男1000米,女800米),由各主管教育局統一組織測試,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分別記20分、19分、17分和12分。游泳項目測試,每年暑期舉行;長跑測試,每年在5月上旬前完成。選擇游泳項目測試成績不滿意的學生,可以繼續選擇長跑項目測試。
3.自選強項測試。滿分10分。自選強項測試項目分兩組。第一組4項,包括籃球運球上籃、排球1分鍾對牆墊球、足球運球繞桿和乒乓球1分鍾對牆打;第二組5項,包括擲實心球、立定跳遠、1分鍾跳繩、引體向上、1分鍾仰卧起坐。每個考生必須在這兩組中各選擇其中的一項報名測試,取成績高者一項記分。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分別記10分、9分、8分和6分。自選強項測試由各主管教育局統一組織測試,於每年5月上旬前完成。
『貳』 中考體育有哪些項目每個項目要什麼成績才算滿分
跳繩
台階運動
跳遠
藍球等常見的
總分50,跳繩180個滿分,跳遠186滿分
『叄』 中考體育評分標准表
具體的評分標准見下表
女生:
(3)中考體育項目及成績擴展閱讀:
體育中考是通過統一測試的版形式對應屆初中畢業權生作出體質評價的統一測評模式,即通過測運動成績和測現階段身高、肺活量、體重所得的指數來進行體質評價。體育中考的時間一般在每年3月份到5月份期間,各地時間不同。考試成績影響學生的高中錄取。同地區考試項目不同,且評分標准、考試時間均有差異,須根據自身所在區域進行鑒別。
必考項目:男生1千米和女生800米
其他事項:
(1)在200或400米環形跑道上進行。
(2)站立式起跑。弧形起跑線出發,起跑口令發出前越過起跑線為犯規。起跑後不分跑道。跑程中不得踏進跑道左側跑道線,遵循右側超越田徑規則。考試過程中考生無犯規現象,記為成績有效。不得推、拉、阻擋他人跑進,不得由他人代跑,藉助他人力量跑進。
(3)考生在6分鍾內跑完全程,按秒錶記錄的分、秒記錄成績,不足一秒不計取。6分鍾內未跑完全程者,考務員將考生帶離跑道,時間按6分鍾處理,成績記為0分。
(4)考生以15人左右編為一組,每個考生一次考試機會。
『肆』 中考體育達標標准
中考體育項目:2010年的體育考試,男女生各進行三個項目的考試,包括兩項必考項目和一項限選項目。
男生的必考項目為1000米和籃球繞標志物20米往返運球,限選項目為單杠引體向上或投擲實心球。
女生的必考項目為800米和籃球繞標志物20米往返運球,限選項目為仰卧起坐或投擲實心球。考生可以從限選項目中選擇一項。現場體育考試各單項成績滿分為10分,3個項目共計30分。
(4)中考體育項目及成績擴展閱讀:
成績的組成
各學期的過程性考核成績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學生學習態度的考核成績,主要考核體育課的出勤率;另一部分是平時體育課學業水平成績,主要考核體育課堂教學目標的達成情況;兩部分的考核成績相加除以2,即為學生該學期的考核成績。
學生每學期的考核成績必須如實保留,不能對小數點後的數字進行取捨。最後一學期的過程性考核成績確定後,累加各學期考核成績,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統一處理,處理後的分數為學生過程性考核的最終成績。
平時體育課學業水平考核主要依據體育教師在體育課中所教授的符合《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水平四)中規定的運動技能領域內容及《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准》中身體素質和運動能力測試內容。
每學期的考核內容不得少於4項,且所考的4項內容必須分別屬於不同的運動項目,以保證課程標準的有效實施。
體育課成績的考核形式分為單元考核和學期考核。
其基本要求是:
1、根據現行《體育與健康課程標准》及國家審定的配套教材、學年教學計劃和學期教學計劃以及單元教學內容,確定考核項目,在單元教學結束時進行考核。
考核必須在體育教研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參與評分的教師不得低於3人,以百分制記錄學生的考核成績,學生的考核得分為3位教師評分之和的平均數,小數點後的數字非「0」者,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處理。
2.學期末根據已考核項目的成績,評定學生的學期成績及對應等級,並根據等級評定最終考核分數。具體辦法為所考核項目得分之和的平均數即為學生考核的百分製成績(小數點後的數字非「0」者,按照「四捨五入」的原則處理)。
根據百分製成績確定評價等級,對應的等級分別為:優秀(85—100分)、良好(75—84分)、及格(60—74分)、不及格(59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