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成績怎麼申請復查
㈠ 高考成績復查怎麼弄
第一步:申請復查卷面分數的考生,須持准考證和高考成績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向縣(市、區)考試機構一次性提出申請,經縣(市、區)考試機構審查資格並同意後,考生填寫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印發的《復查高考卷面分數申請表》,逾期不再受理。高考復查卷面分不收取任何費用。省教育考試院不直接接受考生和家長查分申請。
第二步:各縣(市、區)考試機構通過網路將復查卷面分數資料庫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復核。
第三步:復查結果出來後,省教育考試院通過網路將復查結果傳送給相關的縣(市、區)考試機構。各縣(市、區)考試機構收到復查結果,通知到考生本人。
㈡ 如何申請復核高考分數
按照《2016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工作規定》,本市今年仍允許考生申請高考成績復核。考生收到市高招辦發出的2016年高考成績通知單後,如對本人的高考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成績復核。申請成績復核的考生須於6月25日中午12時前,到報名所在單位辦理申請手續,逾期不再受理。
各科目的復核范圍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漏評、是否漏統、是否成績登記有誤、合成後成績與提供考生成績是否一致等情況。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考生答題卡(答卷)按國家秘密級材料管理,不得向任何單位、個人提供。
考生辦理成績復查申請時,須出示本人考生證,填寫「考生成績復核申請單」,寫清本人姓名、考生號、申請復核科目,同時交納復核考試成績費。
市高招辦本著對考生負責、對高校選拔人才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成績復核工作。高考成績復核工作成立由學科評卷專家、教育測量專家、紀檢監察等人員組成的仲裁組,仲裁組全程監督成績復核工作,並對經復核後有異議的成績進行復查和認定。
㈢ 高考成績有異議申請復核
對高考成績有異議請這樣申請復核: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進行查詢,如果確實對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網上成績復核。
考生可在招生考試信息網提出高考成績復核申請。
招辦提醒考生注意,成績復核的范圍:考生申請成績復核每次僅限一個科目。
可申請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漏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
凡是超出以上范圍的申請,將不予受理。
考生申請成績復核時,必須向系統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准考證號密碼等信息,用以驗證身份。
凡通過招生考試信息網提出的成績復核申請,不管是否考生本人提出,只要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等信息輸入正確,均視為考生本人提出的申請。
因此,招辦提醒考生一定要注意嚴密保管好自己的相關信息。
㈣ 高考成績復查怎麼寫申請,求格式
高考查分幾乎不可能看到試卷,只是交表後有人負責審核你的各題成績之和,而不是重新閱卷。一般都是電腦幾分不會有太大出入,你可以想想自己有什麼疏漏沒有,是不是卡塗錯或是答案記錯。如果是閱卷老師批錯試卷那是找不會來的。想要看卷要上省里申訴經過復雜的程序還有有領導批。
㈤ 對高考成績有異議怎麼申請復核
對高考成績有異議請這樣申請復核:
考生可憑本人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進行查詢,如果確實回對成績有異議,可以申請網上成績復核。考生可在招生考試信息網提出高考成績復核申請。
招辦提醒考生注意,成績復核的范圍:考答生申請成績復核每次僅限一個科目。可申請復核的事項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小題得分是否漏統漏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
凡是超出以上范圍的申請,將不予受理。考生申請成績復核時,必須向系統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准考證號密碼等信息,用以驗證身份。凡通過招生考試信息網提出的成績復核申請,不管是否考生本人提出,只要身份證號和准考證號等信息輸入正確,均視為考生本人提出的申請。因此,招辦提醒考生一定要注意嚴密保管好自己的相關信息。
㈥ 如何申請高考成績復查
據悉,抄考生在獲知高考成績後,如對自己的高考某科成績有疑問,可攜帶准考證向所在中學提出復查分數的書面申請。各中學組織考生填寫《考生申請復查高考成績各科登記表》後,由市招辦登錄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將考生資料輸入省教育考試院的資料庫中。而後省教育考試院將組織專人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不涉及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問題。對復查後發現分數有誤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對其分數進行更改,更改後的成績由市招辦在中山招考網上公布
㈦ 怎樣申請復核高考成績
根據規定,高考成績公布後,考生如對本人分數有異議,可申請復核高考成績的准確性。需要復核成績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通常是高考成績公布後的第三天到第四天的兩天時間內(各省規定是時間有所差別),持本人成績復核申請表、准考證到報考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辦理(應屆畢業生也可在當時報名參加高考的報名點辦理)。復查申請只能由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監護人)提交,不可代辦。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將申請復核成績考生的信息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將於7月初(一般是7月1日或2日)將查核結果反饋至各個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由各縣市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通知到考生。
考生如果發現高考成績異常,可以復查,但從多年了考生復查的結果看,不要報大的希望。因為高考成績復核不重新評閱試卷,評分標准、評分細則的寬嚴問題不在復查范圍內。復核的內容只限定為:考生基本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答題卡)、是否有漏評、漏閱等;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方面。考生復查的結果通常與公布的高考成績完全一致。
㈧ 怎樣在網上申請復查成績
1、考生如對本人的考試成績有異議,考生可在成績公布10日內,向考試所在地的州、專市教育招生考試機屬構提出復核申請,逾期不再受理。復核范圍為漏登分、錯累分,漏評閱試題試卷,查卷必須符合規定,凡涉及評閱寬嚴尺度問題的一律不予復查。復查結果由州、市考試機構提供查詢。考生須註明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准考證號、需復核科目、成績、聯系電話等信息。2、復查結果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各市、州教育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通知考生本人。
㈨ 如何申請成績復查
考生如果覺得自己的預估分和實際分差距很大,可以申請復查成績。明天起考生可以到學校領取成績單,如果想復查成績,可以在學校登記。社會考生可以憑准考證和高考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的區(縣)招辦一次性提出申請,經審查通過後,考生填寫《復查高考卷面分數申請表》。市教育考試院接收(縣、區)招辦匯總後的考生准考證號以及復查科目的信息,並列印出核對單;工作人員兩人一組在計算機上進行對比檢查;檢查結果當天反饋給(區、縣)招生辦,第二日由(區、縣)招辦通知考生。其中北京不收取費用。
復查卷面分包括復查試卷漏評、成績漏登、統分誤差三類情況,閱卷教師掌握評分標準的執行情況不屬於復查范圍。在考生提出申請後,市教育考試院分學科列印核對單。在復查辦公室,工作人員兩人一組,一人通過掃描計算機上的試卷報出考生該門學科的每題得分,另一人持單核對,如果同事報出來的得分與核對單上的情況一致,就在該題下方打一個紅鉤,證明無誤。他們先核對經掃描是試卷與申請復查考生姓名、考號是否一致;然後核查試卷圖像是否清晰;第三步就是核查試題是否經過至少兩名閱卷老師的評分;第四步核查閱卷教師的給分與核對單上的是否一致;最後如果有試卷被判零分,工作人員就要核查試卷,看看是否漏評和漏登,如果沒有錯誤,就算完成一科分數復查。現場還有兩名公證人員全程監督復查過程。
從以往的復查情況來看,很少發現上述錯誤,計算機一般在合成分數的過程中不會錯誤,考生除了知道自己每道題得分外,一般不會通過核查找回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