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安全校本課程評價表
❶ 小學課程評價制度
一、 學校校本課程評價任務由課程開發實施小組具體承擔。
二、 學校校本課程的評價標准要分學科制內訂,科學、合理、細致,具有教育和發展功能。
三、 對校本課程教材內容的評價要以符合學校辦學思想和育人目標為准繩,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 體現學生發展的多元化、生動化。
四、 校本課程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
五、 校本課程評價要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以自評為主,校長、教師、學容生、家長共同參與,研究校本課程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校本課程的開發水平。
六、 校本課程的評價要注重周期性地對學校課程執行情況、課程實施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評估,調整課程內容,改進教學管理,形成校本課程不斷革新、
不斷適應學校學生學習需求的機制
❷ 小學課堂教學評價怎麼寫
一、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的目的和意義
教育教學質量評價的目的:通過監控與評價的實施,系統、科學、有效地評價各個學段的教育教學質量,充分發揮評價促進發展的功能,為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推進素質教育,落實新課程標准,改進課堂教學,促進教學質量穩步提升而服務;為教育行政部門作出教育教學改革與發展的決策提供依據,實現我校整體提升教學質量的目標。
教學質量評價的意義:通過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引導學生全面、主動、和諧發展;促進教師的專業成長;增強學校自我發展的動力,促進教學研究工作的開拓創新。
二、教學質量評價的原則
(一)發展性原則
樹立「以人為本」,「以學生發展為本」的現代教育理念,以學生各學段綜合素質發展和教師教育教學水平為主要評價目標,組織實施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
(二)導向性原則
著眼於人才的培養,著眼於教師的專業發展,著眼於學校的可持續發展,以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為指導,以新課程標准為依據,深化教學改革;優化教學思想、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效率。通過評價指導實踐,實踐完善評價,促進我校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和教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
(三)實效性原則
以促進教育教學質量不斷發展和提高的實際效果,作為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一切行為的准則,客觀准確地對教學質量現狀做出科學評價,制定科學合理、切實有效的監控與評價方案。通過有效的反饋監控機制,促進教學質量不斷發展和提高。
(四)激勵性原則
通過對學校教育教學質量進行監控與評價,縮小學校之間的差距,獎勵先進,激勵薄弱學校,促進全區小學整體提升教學質量。
(五)綜合性原則
教學質量評價要堅持「全面評價、全程監控、全員參與」的綜合性原則。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還要注重學生、教師綜合素質的發展狀況,關注影響教學質量的各個相關因素和環節。通過多因素、多方位、多指標的綜合評價,促進學生、教師和學校全面、和諧、可持續發展。
要關注教學質量結果的評價,更要注重過程的監控,要抓源頭、抓過程、抓動態監測、抓及時調控,把教學中的問題矯正於始發時期,堅持橫向與縱向相結合,動態與靜態相結合,使評價更加客觀、公正、全面、有效。
要充分開發學生和教師主體作用和潛在能力,使每個人、每個學科組,都承擔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積極促進學生、教師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完善。
三、教學質量評價的內容
以學校、教師、學生的可持續發展為立足點,以發展性評價為主線,關注變化和發展的過程,關注發展的成果。
評價分類、權重
評價重點
評價方法
評價方式
發展性
評 價
(30%)
學校自主發展的主動性、創造性。
依據學校的建設,學校的影響力評定。
自 評
他 評
教師專業化水平發展的積極性、成果性。
依據教師的培養,從校本教研、培訓的效果、教學視導、個人的專業發展情況評定。
學生全面發展的自主性、個性特長的凸顯性。
依據開設的不同學科的學生學業評價評定。
以非紙筆性為主
水平性
評 價
(40%)
依據學校建立的教學質量機制,注重過程性的管理水平為主。
以學校參與區域性教學活動的實效和教學視導工作為標准。
他評
以教師專業素質測試及學生區域性學科質量抽測、專項測試為主。
教師每學年由學校或中心校組織一次專業素質測試;學生每學年第二學期結合期末考試、小學畢業考試、量監測進行評定。
紙筆和非紙筆結合
選拔性
評 價
(30%)
以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師生學科競賽。
以每學年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各類師生競賽成績。
按照一定比例評定
四、教學質量評價的方式方法
(一)主要方式
1.教學信息監控——通過日常的教學檢查,教學過程的常態監測,期初、期中和期末的定期檢查,教師教學信息反饋和學生學習信息反饋等渠道,及時了解和掌握教學中的動態問題,並及時進行反饋、矯正和調控。
2.教學督導評價——對所有教學活動、各個教學環節、各種教學管理制度、教學改革方案等進行隨機性的督導評價。
3.專項監控評價——對課堂教學、校本課程開發、校本教研開展、教學常規管理、德育工作開展、綜合實踐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教學質量評價、綜合素質評定等方面的工作進行專項目標評價。
(二)具體方法
1.實地觀察
通過實地考查,對教學過程進行監控與評價,並就影響教學質量的原因進行深入地分析。以聽課、參觀、情境測試、常態下隨機測試等手段,有目的、有計劃地對學生的思想和學業發展水平,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成長狀況,以及教育教學管理水平進行評價。
2.訪談
訪問者根據設計好的訪談問題或提綱,通過與受訪者的交流互動、專題研討,集體座談、個別談活等方法,有目的、有計劃地了解學生的思想和學業發展水平,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成長狀況,以及教育教學管理工作中非文字表述性的內容。
3.問卷調查
通過書面的形式,有目的、有計劃地了解學的生思想和學業發展水平,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專業成長狀況,以及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相關內容。
4.文獻分析
文獻分析是通過系統收集、分析學校以及教師中與教學質量相關的各種文件、論文、研究成果、學校教學管理、學生學業成績記錄、教學數據統計報表、質量分析報告、專著、經驗材料等,全面、客觀地評價學校的教學管理水平、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並將其作為分析研究教學質量的輔助材料,以求更准確地把握教學質量的發展趨勢。
5.學生學業成績測評
每學年對幾個年級的學生,根據課程標準的要求分學科進行測試。這種測試以紙筆測驗為主,適當採用其他方式,如情景測試、實際操作等。
6.個案研究
針對學生的教育教學質量監控與評價及其影響因素,採取目的性取樣的方式,在群體測驗與調查中找到最有代表性的樣本,結合校本教研,對某個專題進行深入研究。
五、教學質量評價的組織體系和制度保障
(一) 組織體系
建立學校、學科組二級評價體系,把影響教學質量的諸多因素,分解和細化為評價目標,學校、學科組二級監控評價組織,根據管理職能,在不同層面上實施分層監控、分項監控。對各相關因素作出及時的監測、准確的診斷、科學客觀的評價和有效的反饋矯正。
1.校級評價組織主要負責學校的教學質量的評價,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置相關的評價領導機構,制定相關的實施方案和操作辦法,對評價工作進行組織協調。負責教學質量信息的搜集、整理、分析、反饋等具體工作。
2.學校是教學質量評價的實體,是實施教學質量動態監控、常態監控的最有效、最關鍵的環節。根據中心校的評價標準的要求,在學校各層面上實施教學質量評價,形成一個完善、科學的教學質量評價網路。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實施細則、操作辦法,明確不同部門和人員的工作職責,並將其落實到每一個學科、每一位教師、每一位學生。對各學科、各年級、各教學環節進展情況實施動態監控、常態監控,及時發現教學過程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關鍵因素,及時地分析反饋,並提出改進意見,盡量把教學中存在的問題解決在始發時期。
(二)制度保障
1.教學質量專項督導制度——建立學校(中心校)教學質量二級評價專項督導制度。根據管理的職能和實際情況,有計劃地在不同層面上,針對不同內容,採用不同方式對小學教學質量以及評價體系的運行進行督導。
2.教學質量反饋調控制度——學校要建立教學質量反饋調控制度,對日常監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及時調控。
3.學生綜合素質評定製度——按照縣、中心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實施意見的要求,建立對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制度。
4.學生學業成績評價制度——按照縣、中心校學生學業成績評價辦法的要求,建立對小學生進行學業水平抽樣測評的制度。
5.教學質量分析評價報告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以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學質量為宗旨,以年度分析評價報告為成果呈現形式的教學質量分析評價報告制度。學校每學期召開教學質量分析會,對教學質量作出全面、客觀、科學地分析,總結經驗、找准問題、提出今後改進教學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6、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和獎勵制度——建立起自下而上的教學質量綜合評價和獎勵制度,根據綜合評價的結果進行獎勵。
六、教學質量評價體系的運行實施
教學質量的評價,是整個教育教學過程中一個重要的環節,是一項系統工程,也是一項具有創新意義的研究課題。作為一項系統工程,要經過較長時間的研究和探索以及分階段分步驟實施,才能得以不斷的完善。根據實施的情況、學科課程標準的變化和每學年工作特點不斷修改和完善。在日常的教學中要注重積累有關資料,對照本方案認真實施。每學年採取撰寫自評總結,自評打分,由教導處組織進行評定。
七、獎勵辦法
1.按照學校原有基礎和辦學條件分組評價,實行質量等級獎勵制。
2.在中心校制訂《考核細則》基礎上完善。
❸ 求一份校本課程表現性活動測評作品、記錄或評價卷
這種事情應該是根據不同學校不同特色班的校本課程吧
最好自己弄吧。。。。。。。。。
不懂得可以問老師啊
❹ 小學生教育評價方案
黔城完小學生素質教育評價方案
教育評價改革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一個重要環節,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起著重要的導向和質量監控作用。學生評價是學校教育評價的重要組成部分,評價的目的、功能、目標體系和評價的方式方法等各方面都直接影響著課程培養目標的實現。隨著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推進,學生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受到廣泛的重視。根據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和《關於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號)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依據黨的教育方針,貫徹素質教育思想,以全面衡量學生素質發展和反映學生個體差異為出發點,從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展。注重學生的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多方面潛能的發展,注重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培養,促進教師關注學生的全面發展,促進各門課程的有效實施,充分發揮評價的功能,推動新課程改革的深入發展。
二、評價原則
(一)評價內容多元化原則。要注重學生綜合素質考查,不僅關注學業成績,而且關注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發展以及良好的心理素質、學習興趣與積極情感體驗等方面的發展;尊重個體差異,注重對個體發展獨特性的認可,給予積極評價,發揮學生多方面潛能,幫助學生悅納自己、擁有自信;以質評為基礎,應用可操作的評價方法,不僅考查「認識」或「概念」等認知層面,同時還關注對「表現」等行為層次的考查,如行為觀察、情景測驗等。
(二)評價過程動態化原則。不僅關注結果,更要注重學生成長發展的過程,有機地將終結性評價與形成性評價結合起來;給予多次評價機會,促進評價對象的轉變與發展;鼓勵將評價貫穿於日常的教育教學行為中,使評價實施日常化、通俗化。如口頭評價、作業評價、成長記錄等。
(三)評價主體互動化原則。強調評價過程中主體間的雙向選擇、溝通和協商,關注評價結果的認同問題,即如何使評價對象最大限度地接受評價結果;改變單一評價現狀,加強自評、互評,使評價成為教師、管理者、學生、家長共同積極參與的交互活動。
三、評價方法
(一)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
基礎性發展目標的評價,要根據不同的評價內容和指標實施多元評價,還要滲透或包含在學科學習目標的評價中進行。道德品質和公民素養方面要重點結合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學科教學以及團隊活動、校本課程實施中進行評價;學習能力和交流與合作能力方面要結合所有學科教學進行評價;運動與健康方面主要結合體育與健康學科教學進行評價;審美與表現方面重點結合音樂、美術學科教學進行評價。要按學生年齡、心理及行為特點制定一些可觀察的指標,在學科教學或各種教育活動中分層實施評價。要創設情境、機會,通過參與活動,日積月累,讓學生感受、體驗與內化。要通過表現性任務、觀察記錄、訪談、作品分析、個人自評,同學、教師、家長互評的方式進行評價。
(二)學科發展目標的評價
⒈知識與技能的評價
要遵循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基本要求,以該學段、學年以及每個單元的知識與技能目標為基準,通過作業、紙筆測驗、考試和完成一些開放性的表現性任務等形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評語」的形式呈現。小學低年級(1—2年級)實行模糊評價或描述性等級。
⑴練習、作業
作業分析評價是教師了解、掌握學習效果、學習態度最常用、有效的評價方式。學生的作業情況要通過學生的認真程度,正確率,創造性解決問題情況;完成作業的速度,主動作業的情況;課外學習情況以及實驗操作能力,小論文、小發明、小製作等成果來進行綜合評價。教師可以組織作業展示活動,進行優秀作業及成果評比,作為作業評價的依據。除了傳統的紙筆作業之外,更應注重口語交際作業、綜合實踐作業、實驗操作作業等促進學生在真實情境中實際表現能力的表現性作業。表現性作業包括綜合實踐活動記錄、參加社會工藝活動記錄、學科實驗、交流合作學習記錄、課外閱讀的數目和反思筆記等。
⑵單元測試:
單元測試(測驗)是在一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根據教科書中對於本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做出的學業水平評價,衡量、檢測學生在預期學習成果和表現標准上所達到的程度。
設計單元測驗題目和實施評價需要依據單元教學目標的要求確定測試內容的范圍,注重考查學生對基本概念、原理的認識及理解。
單元測試是過程性評價的重要方面,每個教學階段或單元結束後都要測試並做記錄。
⑶期末考試(考查)
考試(考查)是評價的主要方式之一。考試要根據考試的目的、性質、內容和對象不同選擇相應的考試形式,既有閉卷形式,也有開卷形式。除紙筆測驗外,也要選擇外語聽力考試、口試、課題研究、情景測驗、實際操作等質性評價形式。運用考試進行評價時應注意:
考試內容:考試要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經驗的聯系,重視考查學生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及綜合應用的能力;要減輕學生機械記憶的負擔,突出綜合性、探索性和開放性,杜絕設置偏題、怪題;考試的內容應多元化,除關注知識與技能外,還應體現考查學習的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方面的內容;還要重視加強多方面潛能的發展,尤其是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反思能力的發展。
考查學科應通過平時觀察、評語、軼事記錄、表現性作業、綜合實踐活動等方式,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學習習慣、興趣、毅力、學習動機、學習技能、社會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學生表現的信息進行考查。
考試方式:給予學生多次機會,同一考試也可多樣化呈現。如,1-2年級可採用游戲式、自選式、互測式考試,考試要突出趣味性。3-6年級實行分項考核、綜合評定。各學科期末考試成績以「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方式呈現。
考試結果處理:各科教師要對考試結果作出具體的分析指導,使學生獲得比較全面的反饋信息,從而督促、協助學生制定出下一步的學習計。不得公布學生考試成績並按考試成績排名。
⒉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評價
對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評價必須與基礎性發展目標和學科教育目標相結合,在日常教學活動中,採用觀察、軼事記錄、訪談、學生自評和學生互評等質性的評價方式對其進行評價。各學科應根據本學科特點,結合基礎性發展目標在學科中的體現,制定具體的評價內容及指標體系。
成長記錄也是評價一個學生的重要依據,因此要搞好學生成長記錄,並要定期組織成長記錄的交流展示。並將成長記錄納入期末終結性評價內容。對成長記錄的評定應注重學生的進步和所付出的努力,明確改進的方向。要通過對成長記錄的回顧、比較,使學生學會反思,了解自己的進步,認識自己的優勢和不足,明確進一步發展的目標,逐步發展自省的意識和能力。
成長記錄袋的內容包括:①學生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通訊地址、出生日期、健康狀況、家庭背景;教育基本情況,如所進學校、主要課程測試成績、一般能力等級、特殊能力傾向,優秀與榮譽、個人社交和發展情況。②學生的各科學習檔案:A本學期掌握的知識和技能,一般按一個單元或一個學習主題收集資料。如單元測試成績單、綜合素質報告單。B目前最佳作品展現,包括生成過程,如最好的作業、最好的作文、優秀的美術作業、攝影照片、錄音磁帶等。C實踐創新活動的參與程度,如社會實踐調查報告、研究報告乃至各項競賽獲獎證書等。D同伴之間的觀察評價、教師觀察、評價及剖析,來自家長、社會的反饋信息,如教師的表揚或建議、學生的感想等。
(三)評價的主體
評價主體包括學生本人自評、互評、教師評價和家長評價四個方面。
學生自評和互評:一是由學生本人對自己的綜合素質及行為寫出自我評語;二是對自己或同學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教師評價:一是由班主任給每個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評出分項等級,並給每個學生寫出綜合性評語,重點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整體描述,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二);二是各學科教師根據本學科所制定的基礎性發展目標及學科發展目標評價體系,對每個學生基礎性發展目標達成及學生學業水平進行評價,給出相應的等級,並對學生學科的發展態勢進行描述,寫出激勵性的評語(具體評價方式見表三)。
家長評價:一是對自己學生的綜合素質寫出鑒定性評語;二是對自己學生綜合素質的六個方面以及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和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評出分項等級。
(四)評價結果的呈現
⒈評價結果包括等級或評語
評語包括:①自我評語。②家長評語。③教師(班主任)評語。
等級包括:①分項等級。即根據評價內容所列的要素和關鍵表現,通過整體判斷對六個方面以及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一些方面分別給予一個等級;練習、作業、期末考試獲得的等級。②分主體等級。即由四個評價主體給出的評價等級。③綜合等級。即把分項等級和分主體等級綜合,作為綜合素質或學業水平評價的最後等級。以上等級均為四等,以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呈現。
⒉綜合等級合成的方法
加權法:各等級賦予分值採用「取平均值四捨五入法」合成最後等級。
直接評定法:依據期末考試的等級、作業和單元測試的等級、綜合實踐活動(研究課題及完成的報告)、成長記錄、特長與獲獎情況、自我及他人評價等進行總體分析,根據總體態勢確定綜合素質與學業水平的最後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