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課程標准
Ⅰ 《義務教育階段數學課程標准(修訂稿)》在課程總體目標方面與原《小學數學課程標准》相比,具體發生了哪兩
(1)現來在的課程標准更多的以自學生的數學活動為主線,提倡讓學生主動的去探究,變教師為知識的容器為知識的引導者、指導者和參與者,更加關注學生的學習過程;
(2)現在的數學課程標准更多的關注信息技術與數學活動有機的結合;
(3)現在的數學課程標准更加註重學生學習過程的評價;
(4)現在的數學課程標准注重實踐活動的實際應用;
(5)現在的數學課程標准更關注學生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
就想到這些
Ⅱ 課程計劃與課程標準的區別,怎樣理解
一、內涵不同
1、課程計劃
課程計劃(教學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課程標准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是衡量各學科質量的重要標准。
二、指導范圍不同
1、課程計劃一般是宏觀上的指導。
2、而課程標準是對某一具有學科的指導。
三、功能不同
1、課程計劃
包括三點:一是;規定課程設置。 二是;規定課程的順序。 三是;規定各門課程的教學時數。 四是;規定學年編制和每周每日的活動總量。
2、課程標准
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Ⅲ 小學數學課程標準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小學數學課程標准「總體目標」
通過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學習,學生能夠:
1、獲得適應社會生活和進一步發展所必須的數學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動經驗。
2、體會數學知識之間、數學與其他學科之間、數學與生活之間的聯系,運用數學的思維方式進行思考,增強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的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了解數學的價值,提高學習數學的興趣,增強學好數學的信心,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初步的創新意識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總體目標」具體闡述如下:
知識與技能
*經歷數與代數的抽象運算與建模等過程,掌握數與代數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經歷圖形的抽象、分類、性質探討、運動、位置確定等過程,掌握圖形與幾何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經歷在實際問題中收集和處理數據、利用數據分析問題、獲得信息的過程,掌握統計與概率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參與綜合實踐活動,積累綜合運用數學知識、技能和方法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數學活動經驗。
數學思考
*體會代數表示運算和幾何直觀等方面的作用,初步建立數感、符號意識和空間觀念,發展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
*了解數據和隨機現象,體會統計方法的意義,發展數據分析和隨機觀念。
*在參與觀察、實驗、蔡祥、鄭明、綜合實踐等數學活動中,發展合情推理和演繹推理能力,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學會獨立思考,體會數學的基本思想和思維方式。
問題解決
*初步學會從數學的角度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綜合運用數學知識和其他知識解決簡單的數學問題,發展應用意識和實踐能力。
*獲得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一些基本方法,體驗解決問題方法的多樣性,發展創新意識。
*學會與他人合作、交流。
*初步形成評價與反思的意識。
情感態度
*積極參與數學活動,對數學有好奇心和求知慾。
*體驗獲得成功的樂趣,鍛煉克服困難的意志,建立學好數學的自信心。
*體會數學的特點,了解數學的價值。
*養成勇於質疑的習慣,形成實事求是的態度。
總體目標的四個方面,不是互相獨立和割裂的,而是一個密切聯系、相互交融的有機整體。課程組織和教學活動中,應同時兼顧四個方面的目標。這些目標的實現,使學生受到良好數學教育的標志,它對學生的全面、持續、和諧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數學思考、問題解決、情感態度的發展離不開知識技能的學習,知識技能的學習必須有利於其他三個目標的實現。
Ⅳ 如何理解課程標准中的總體目標
就是總的方向,必須落實到細節上即考點上.
Ⅳ 簡述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科書三者之間的關系
課程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材(教科書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關系見圖中表格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一詞在我國始見於唐宋期間。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 》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依法制。」但這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作工夫」等。雖然他對這里的「課程」沒有明確界定,但含義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課及其進程。這里的「課程」僅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次序和規定,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因此稱為「學程」更為准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施行,赫爾巴特學派「五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程」變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語世界裡,課程(Curriculum)一詞最早見於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什麼知識最有價值?》(1859)一文中。它是從拉丁語「Currere」一詞派生出來的,意為「跑道」(Race-course)。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進程」(Course of study),簡稱學程。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英國牛津字典、美國韋伯字典、《國際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這樣解釋的。
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Currere」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跑道」,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的課程體系;而「Currere」的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以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到80年代中期以前,「課程」一詞很少出現。
Ⅵ 《數學課程標准》總體目標包括( )。
數學作為一種普遍適用的技術,有助於人們收集、整理、描述信息,專建立數學模型,進屬而解決問題,直接為社會創造價值。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課程,其基本出發點是促進學生全面、持續、和諧的發展。它不僅要考慮數學自身的特點,更應遵循學生學習數學的心理規律,強調從學生已有的生活經驗出發,讓學生親身經歷將實際問題抽象成數學模型並進行解釋與應用的過程,進而使學生獲得對數學理解的同時,在思維能力、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多方面得到進步和發展。
Ⅶ 中學數學新課程標準的總體目標是什麼
你好,很榮幸回答你的問題。 數學新課程標准提出的學科培養目標是: 中學版數學課程的總的目標權是:使學生在九年義務教育數學課程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作為未來公民所必要的數學素養,以滿足個人發展與社會進步的需要。具體目標如下: 1、獲得必要的數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理解基本的數學概念、數學結論的本質,了解概念結論等產生的背景、應用,體會其中所蘊涵的數學思想和方法,以及它們在後續學習中的作用。通過不同形式的自主學習、探究活動體驗數學發現和創造的歷程。 2、提高空間想像、抽象概括、推理論證、運算求解、數據處理等基本能力。 3、提高數學上的提出、分析和解決問題(包括簡單的實際問題)的能力,數學表達和交流的能力,發展獨立獲取數學知識的能力。 4、發展數學應用意識和創新意識,力求對現實世界中蘊涵的一些數學模式進行思考和做出判斷。 5、提高學習數學的興趣,樹立學好數學的信心,形成鍥而不舍的鑽研精神和科學態度。 6、具有一定的數學視野,逐步認識數學的科學價值、應用價值和文化價值,形成批判性的思維習慣,崇尚數學的理性精神,體會數學的美學意義,從而進一步樹立辯證唯物主義和歷史唯物主義世界觀。 我的回答你滿意嗎?
Ⅷ 數學課程標准規定的課程的總體目標包括哪四部分
通過義務教育階段的數學學習,學生能夠: 1、獲得適應社會生活和進一步發展所必須的數學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動經驗。 2、體會數學知識之間、數學與其他學科之間、數學與生活之間的聯系,運用數學的思維方式進行思考,增強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的能力、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了解數學的價值,提高學習數學的興趣,增強學好數學的信心,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初步的創新意識和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 「總體目標」具體闡述如下:知識與技能*經歷數與代數的抽象運算與建模等過程,掌握數與代數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經歷圖形的抽象、分類、性質探討、運動、位置確定等過程,掌握圖形與幾何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經歷在實際問題中收集和處理數據、利用數據分析問題、獲得信息的過程,掌握統計與概率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 *參與綜合實踐活動,積累綜合運用數學知識、技能和方法解決簡單實際問題的數學活動經驗。 數學思考*體會代數表示運算和幾何直觀等方面的作用,初步建立數感、符號意識和空間觀念,發展形象思維和抽象思維。 *了解數據和隨機現象,體會統計方法的意義,發展數據分析和隨機觀念。 *在參與觀察、實驗、蔡祥、鄭明、綜合實踐等數學活動中,發展合情推理和演繹推理能力,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學會獨立思考,體會數學的基本思想和思維方式。 問題解決*初步學會從數學的角度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綜合運用數學知識和其他知識解決簡單的數學問題,發展應用意識和實踐能力。 *獲得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一些基本方法,體驗解決問題方法的多樣性,發展創新意識。 *學會與他人合作、交流。 *初步形成評價與反思的意識。 情感態度*積極參與數學活動,對數學有好奇心和求知慾。 *體驗獲得成功的樂趣,鍛煉克服困難的意志,建立學好數學的自信心。 *體會數學的特點,了解數學的價值。 *養成勇於質疑的習慣,形成實事求是的態度。 總體目標的四個方面,不是互相獨立和割裂的,而是一個密切聯系、相互交融的有機整體。課程組織和教學活動中,應同時兼顧四個方面的目標。這些目標的實現,使學生受到良好數學教育的標志,它對學生的全面、持續、和諧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數學思考、問題解決、情感態度的發展離不開知識技能的學習,知識技能的學習必須有利於其他三個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