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准校本課程綱要
Ⅰ 如何設計校本課程
目前,校本課程建設已經成為教改的核心領域之一。然而,許多學校的校本課程缺乏理性的思考與設計,顯得有些盲目又混亂。為了提升校本課程建設的有效性,我們基於研究和實踐,梳理了校本課程建設的新思路。
以促進學生素質發展為基點
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不同,校本課程建設特別要注重如下三點:
其一,以學生的基本素質發展和綜合素質發展為重心,適當注重特殊素質的發展。
課程設計的基本宗旨應在於促進學生的素質發展。從素質的性質來看,學生的素質可以大致劃分為四個層面:一是基本素質,這是指在各個領域都發揮重要作用並對其他各層面素質的發展產生重要影響的素質,如性格、價值觀、智力、身體素質等;二是學科素質,又稱為學科素養,這是專門學科領域范圍內的素質,如語文素質、數學素質、外語素質等;三是綜合素質,這是對基本素質和學科素質加以綜合而成的素質,如學習力、創造力、實踐力等;四是特殊素質,這是適用於特殊領域或特殊情境的素質,如書法特長、領導力、野外逃生能力等。對人生的成功與幸福來說,起特別重大作用的素質是基本素質和綜合素質,而且這些素質在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中受關注較少,而學科素質則在國家課程中受關注較多,因此,校本課程建設應該特別注重基本素質和綜合素質的發展,並圍繞這些來建設校本課程,如性格發展指導課程、創造力課程等。
其二,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願景。學校改革與發展的願景應該成為校本課程建設的一個基點。
尤其是當前教育綜合改革的背景之下,每個學校都應該明確地樹立自己的改革與發展的願景,其中包括學校的總體發展水平、辦學理念、辦學特色等,並圍繞這些進行校本課程建設。
其三,以學習為中心。
目前我國的一些學校逐漸走向以教為中心,這實際上是步入了嚴重的誤區。當前,學校教育又重新倡導以學生學習為中心,這種轉向在當前的西方國家已經比較普遍和深入,在中國也在逐漸走向普遍化和深入化。我國的國家課程,由於變革的周期較長,有些滯後,沒有及時體現學校教育以學習為中心的轉向;而校本課程,則由於變革周期較短,可以及時跟上教育變革的步伐,因此可以及時而充分地體現學校教育以學習為中心的轉向。因此,校本課程的開發,一定要基於學習規律,體現學習的思路,從而便於學生高質量地開展自主學習。
課程要素體現「以學習為中心」
校本課程建設的重點環節是校本課程設計。校本課程設計要體現所謂的課程要素。目前關於課程要素國內比較流行的觀點是,將其劃分為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實施和課程評價四個部分。在我看來,這種劃分是嚴重缺乏邏輯的,也不利於開發出高質量的課程,因為它至少存在兩個問題:第一,課程實施並不是課程設計本身應包含的一個要素,而是在課程建設完成之後進入的一個環節,即課程實施環節,這個環節的基本途徑是教學,不屬於課程設計范疇;第二,課程評價也不屬於課程設計本身,它是在課程設計之外對課程進行評價,包括對課程規劃、課程標准和教材(學材)的評價等,它不屬於課程設計的范疇。上面談及的一些范疇或者環節互有關聯,但我們也應注意它們的差異,比如,學習評價是在課程范疇之內對學習的評價,是課程的一個要素,但我們不宜將課程評價與學習評價相混淆。
通過分析和整合歷史上關於課程要素的各種觀點以及課程建設的實際,可以找出課程的如下四個要素,這也是校本課程設計的四個要素:一是學習目標,即學習所要達到的預期結果,關繫到通過學習而要發展的學生的素質;二是學習內容,即要求學生通過學習而掌握的內容;三是學習方式,即為達到學習目標、掌握學習內容而採用的學習活動類型和操作樣式;四是學習評價,即對學習活動的評判,包括學習起點評價、學習過程評價和學習結果評價等。
校本課程建設的這四個要素,都是基於學習的。校本課程的文本,都要體現這些課程要素,宏觀、中觀、微觀層次的校本課程文本,分別要在宏觀、中觀、微觀層次上體現這些課程要素。
三個層面讓校本課程設計理念落地
課程建設不同於教學。我們大致可以把教育實踐劃分為三個基本環節:一是教育構建環節,包括課程構建、師資構建、教育制度構建、教育環境構建等;二是教育展開環節,包括教學、課外活動、團隊活動、班主任工作、學校管理等;三是教育評價環節,包括學生評價、教師評價、課程評價、教育管理評價等。無疑,這種劃分是相對的。課程屬於教育構建環節,而教學屬於教育展開環節,分別屬於兩個不同的環節。這為我們理解和建設課程提供了一個總體性的視野。校本課程是一種構建和預設,確切地講,是對學習的系統化預設,這種構建和預設工作的重點,是形成一系列的課程文本。校本課程文本主要包括如下三種,每一種文本都有一定的結構要求:
其一是校本課程規劃,這是關於校本課程的全面的、較長久的計劃,屬於宏觀層次上的校本課程文本,也可以稱為校本課程方案。
一個校本課程規劃起作用的時間,一般為三至五年不等。校本課程規劃文本應該遵循怎樣的結構呢?首先,它要從宏觀上體現校本課程設計的上述四個要素,即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習方式、學習評價,這四個課程要素在宏觀層次上分別可以表述為:學校培養目標、校本課程設置、學習方式要領、學習評價要領。其次,校本課程規劃文本還要附帶性地闡述指導思想和校本課程管理等內容。
其二是校本課程綱要,它應闡明一門特定校本課程的基本要求,它在職能上相當於課程標准,但比課程標准要簡單,一般篇幅為4000至8000字即可。
因為校本課程使用范圍較小,不必以較多的投入去研製一個課程標准,而以較小的投入來研製一個課程綱要即可。那麼,校本課程綱要應該遵循怎樣的結構呢?課程要素在中觀層次可以分別表述為:課程目標(即一門具體課程的學習目標)、課程內容(即一門具體課程的學習內容)、學習方式要領、學習評價要領。其次,校本課程綱要還要闡述如下兩個方面的內容:一是課程理念,這是一門具體課程的理念;二是校本學材(教材)的編寫要求,這有助於指導校本學材(教材)的編寫。
其三是校本學材(或稱校本教材),即一門具體的校本課程的學習材料。
這是校本課程文本的微觀層次。廣義上的學材,既包括基本的學材,也包括輔助的學材等。這些材料,本質上講是提供給學生學習的,應該按照學習的規律和思路來編寫,從而便於學生在教師的激勵和指導下高質量、高效率地開展自主且個性化的學習。「校本學材」不僅是一個術語的改變,而且是編寫理念和思路的革新。那麼,校本學材應該遵循怎樣的結構呢?它應該在微觀層次上體現校本課程設計的上述四個要素,即:學習目標、學習內容、學習方式、學習評價。應該將這四個課程要素加以提煉和整合,納入到供學生學習的材料之中,進行精心的組織,並以有效形式加以呈現。這樣設計的校本學材,便於學生在教師的激勵和指導下高質量地學習,因此教學質量更有保障。
Ⅱ 教學大綱與課程標准有何區別
首先得確定兩個概念的定義:
1、教學大綱指學校每門學科的教學綱要。其中包括教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內容以及講授和實習、實驗、作業的時數分配等。根據教學計劃,以綱要形式規定一門課程教學內容的文件。包括這門課程的教學目的、任務、教學內容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法上的基本要求等。有的教學大綱還包括參考書目、教學儀器、直觀教具等方面的提示。列入教學大綱的教材的廣度和深度,一般應是學生必須達到的最低標准。教學大綱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也是檢查和評定學生學業成績和衡量教師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2、課程標准現在也叫新課程標准(簡稱"新課標"),是國家課程的基本綱領性文件,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范和質量要求。新一輪課程改革將我國沿用已久的教學大綱改為課程標准,反映了課程改革所倡導的基本理念。基礎教育各門課程標準的研製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核心工作,經過全國近300名專家的共同努力,18種課程標准實驗稿正式頒布,標志著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入新的階段。
簡言之:教學大綱是以前的叫法,新課程標準是教學改革後的叫法。沒有本質區別。
Ⅲ 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有哪些主要區別
課程教學大綱即為課程大綱,課程大綱為課程的教學大綱,裡面標明課程各個模專塊的理論學屬時和實操學時,考試大綱為考核內容及其相應比例分配與課程大綱不一樣,另外還有個教學計劃又與教學大綱由區別。
從課程標准和教學大綱的框架結構看,兩者的條目並不完全對應。課程標准有前言、課程目標、內容標准、實施建議和附錄5個大條目組成;教學大綱有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及要求、教學建議、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課時安排、考核與評價6個大條目組成。
課程標准在「知識與技能」方面參考了教學大綱的要求,但是和「過程與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相關聯的課程目標、課程基本理念、課程實施建議等幾部分都與現行的教學大綱有較大的區別。
拓展資料:指學校每門學科的教學綱要。其中包括教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內容以及講授和實習、實驗、作業的時數分配等。根據教學計劃,以綱要形式規定一門課程教學內容的文件。包括這門課程的教學目的、任務、教學內容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法上的基本要求等。有的教學大綱還包括參考書目、教學儀器、直觀教具等方面的提示。列入教學大綱的教材的廣度和深度,一般應是學生必須達到的最低標准。
Ⅳ 中小學課程設置標准
中小學課程設置標准,以下課時為每科周課時量:
小學一、二年級:
品德與生活(2節) 語文(8節) 數學(4節) 體育(4節)藝術【包括音樂、美術】(4節)綜合實踐活動【包括信息技術教育、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3節)地方與學校開發或選用的課程(3節)
(4)標准校本課程綱要擴展閱讀
教師開發課程的模式是實踐—評估—開發,教師在實踐中,對自己所面對的情景進行分析,對學生的需要做出評估,確定目標,選擇與組織內容,決定實施與評價的方式。目前,校本課程開發的主體是教師小組,而不是單個教師。
校本課程開發是學校課程管理的組成部分,它需要有領導的支持,專家的指導,教師的努力和參與,需要得到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評價。總體上說,校本課程開發的程序主要有四個階段:
需要評估。需要評估是設計校本課程時首先必須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確學校的培養目標,評估學校的發展需要,評價學校及社區發展的需求,分析學校與社區的課程資源等。
確定目標。確定目標是學校對校本課程所做出的價值定位。它是在分析與研究需要評估的基礎上,通過學校課程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確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制定校本課程的大致結構等。
組織與實施。組織與實施是學校為實現校本課程目標開展的一系列活動。根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與課程結構,制定校本《課程開發指南》。對教師進行培訓,讓教師申報課程。
評價。評價是指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的一系列價值判斷活動,它包括《課程綱要》的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教師課程實施過程評定以及《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評價與改進建議等。評價的結果向有關人員或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