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本課程開發典型性材料
❶ 假如學校讓你開發一門校本課程你將怎麼做
校本課程是學校自主決定的課程,它的開發主體是教師。教師可以與專家合作,但不使專家編寫教材,由教師用。教師開發課程的模式是實踐—評估—開發,教師在實踐中,對自己所面對的情景進行分析,對學生的需要做出評估,確定目標,選擇與組織內容,決定實施與評價的方式。目前,校本課程開發的主體是教師小組,而不是單個教師。
校本課程的開發,主要是針對國家課程開發,以學校為基地進行地方性、特色性等課程的開發,實現課程決策民主化。國家在作課程計劃時應該把一部分權力下放給學校,強調學校、地方一級的課程運作,主張學校的教師、學生、學生家長、社區代表等參與課程的決策。校本課程開發是學校課程管理的組成部分,它需要有領導的支持,專家的指導,教師的努力和參與,需要得到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評價。總體上說,校本課程開發的程序主要有四個階段:
(1)需要評估。需要評估是設計校本課程時首先必須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確學校的培養目標,評估學校的發展需要,評價學校及社區發展的需求,分析學校與社區的課程資源等。
(2)確定目標。確定目標是學校對校本課程所做出的價值定位。它是在分析與研究需要評估的基礎上,通過學校課程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確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制定校本課程的大致結構等。
(3)組織與實施。組織與實施是學校為實現校本課程目標開展的一系列活動。根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與課程結構,制定校本《課程開發指南》。對教師進行培訓,讓教師申報課程。學校課程審議委員會根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與教師的課程開發能力,對教師申報的課程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後,編入《學生選修課目錄與課程介紹》。學生根據自己的志願選課,選課人數達到一定的數量後,才准許開課。在此基礎上,學校形成一份完整的《校本課程開發方案》;教師在課程實施之後或過程中,寫自己承擔課程的《課程綱要》(教師用的材料)。
(4)評價。評價是指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的一系列價值判斷活動,它包括《課程綱要》的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教師課程實施過程評定以及《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評價與改進建議等。評價的結果向有關人員或社會公布。
❷ 如何參與本校校本課程開發
校本課程的開發,主要是針對國家課程開發,以學校為基地進行地方性、特色性等課程的開發,實現課程決策民主化。國家在作課程計劃時應該把一部分權力下放給學校,強調學校、地方一級的課程運作,主張學校的教師、學生、學生家長、社區代表等參與課程的決策。校本課程開發是學校課程管理的組成部分,它需要有領導的支持,專家的指導,教師的努力和參與,需要得到全社會的理解、支持和評價。總體上說,校本課程開發的程序主要有四個階段:
(1)需要評估。需要評估是設計校本課程時首先必須要做的研究性工作。主要涉及明確學校的培養目標,評估學校的發展需要,評價學校及社區發展的需求,分析學校與社區的課程資源等。
(2)確定目標。確定目標是學校對校本課程所做出的價值定位。它是在分析與研究需要評估的基礎上,通過學校課程審議委員會的審議,確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制定校本課程的大致結構等。
(3)組織與實施。組織與實施是學校為實現校本課程目標開展的一系列活動。根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與課程結構,制定校本《課程開發指南》。對教師進行培訓,讓教師申報課程。學校課程審議委員會根據校本課程的總體目標與教師的課程開發能力,對教師申報的課程進行審議。審議通過後,編入《學生選修課目錄與課程介紹》。學生根據自己的志願選課,選課人數達到一定的數量後,才准許開課。在此基礎上,學校形成一份完整的《校本課程開發方案》;教師在課程實施之後或過程中,寫自己承擔課程的《課程綱要》(教師用的材料)。
(4)評價。評價是指校本課程開發過程中的一系列價值判斷活動,它包括《課程綱要》的評價、學生學業成績的評定、教師課程實施過程評定以及《校本課程開發方案》的評價與改進建議等。評價的結果向有關人員或社會公布。
❸ 校本課程開發的校本課程開發的特點
(一)涉及課程開發的所有要素
校本課程開發作為一種課程開發活動,它涉及課程目標的制訂、課程內容的選擇、課程實施、課程評價等課程開發的基本要素。而以往的課外活動、興趣小組活動僅僅是課堂的補充或延伸,不是一種課程開發活動,缺乏課程開發的基本要素。
(二)以校為本
校本課程開發是基於學校、為了學校、屬於學校的課程開發活動,即以學校為基地、以學校為基礎、以學校為主體的課程開發。校本課程開發重視學校及社區資源的開發與利用,強調學校辦學特色與理念的凸顯,關注教師作為課程開發的主體作用的發揮。
(三)自發、自願
校本課程開發是學校以其特色需求為目標的自發性課程發展過程,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兼顧地區性或校際間的個別差異,有利於教師根據本地區、本校的特點在課堂上靈活地運用。
(四)一種持續、動態的過程
校本課程開發能依照社會變遷與學生需求隨時作出調整與改變,課程更富機動性、多樣性與彈性。它不提倡編寫固定的、正規的教材,而是強調活動、過程,以保持較大的開放性、靈活性與適應性。
總之,校本課程開發不能等同於學校課程(即學校內所實施的一切課程),它更強調行動與過程,不要求自編教材,可以是活動方案或活頁資料。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相比,校本課程開發屬於兒童中心、興趣中心、問題中心的課程,屬於「教師本位」的課程開發。在學術性課程與非學術性課程、必修課程與選修課程、學科課程與活動課程諸關系網路中,校本課程開發更定位於非學術性、選修類、活動類課程。
❹ 校本課程開發有哪些
校本課程開發有課程選擇、課程改編、課程整合、課程補充、課程拓展、課程新編,具體內容如下:
1、課程選擇:課程選擇是校本課程開發中最普遍的活動,是指從眾多可能的課程項目中決定學校付諸實施的課程計劃的過程。
2、課程改編:課程改編是指針對與原有課程准備對象不同的群體進行的課程上的修改。
3、課程整合:課程整合是指超越不同知識體系而以關注共同要素的方式來安排學習的課程開發活動。
4、課程補充:課程補充是指以提高國家課程的教學成效為目的而進行的課程材料開發活動。
5、課程拓展:課程拓展是指以拓寬課程的范圍為目的而進行的課程開發活動。
6、課程新編:課程新編是指全新的課程單元開發。例如,突出學校特點的「特色課程」、地方性專題課程即我們所說的「鄉土教材」以及時事專題課程,就可以歸為這一類型。
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基本要求,學校基於本校實際,推進校本課程建設,值得鼓勵,但要科學地完善課程結構,規范有序地開發相關的校本教材,努力構建具有學校特色的校本課程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