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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課程目標是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發布時間: 2021-03-06 05:46:26

⑴ 小學音樂課堂上的教學目標分類可以有幾種

情感模式
是以感知美、體驗美、理解美、表現美為目的的一種教學模式,如參與—體驗模式,情境—陶冶模式等.
1.參與—體驗模式

「參與」是指在課堂上教師和學生以平等的身份參與教學活動,共同探討、共同研究、共同解決問題;「體驗」是指以學生主動參與教學活動,直接親身體驗作為教學的主要形式.
① 理論基礎:音樂美學理論、現代心理學理論是其理論基礎.

教學目標:以審美體驗為基礎,以學生主動參與與直接體驗音樂活動為主要形式,促進學生的情感、認知和行為能力的協調發展,使學生身心和諧成長,陶冶心靈,確立健康的審美觀.

操作程序:情感喚起——定向激趣階段,情感深入——感知體驗理解階段,情感外化——創造階段.情感喚起階段,以愛美為特徵,激發、培養學生對音樂的學習興趣.情感深入,即感知體驗理解階段,以鑒賞美為特徵,培養學生高尚健美的審美理想和趣味.情感外化階段,以創造美為特徵,將內在的審美情感體驗客觀化、對象化、形式化.

實現條件:參與—體驗模式的實現條件是突出學生的主體地位,師生的地位是平等的.教師在教學中起主導作用,因為諸如何時讓學生參與教學,以何種方式參與,如何有效利用參與活動等問題,都是需要教師根據具體情況精心設計的.
⑤評價:第一,該模式的優點在於能夠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活躍課堂氣氛,使學生在愉快中學習,增強學生學習音樂的興趣,提高音樂注意力,增強音樂記憶力,最終達到終生熱愛音樂的目的.第二,此模式鼓勵學生運用多種渠道進行參與
(歌唱、演奏樂器、律動、表演、創造等),充分調動學生多種感官,發揮通感的作用,提高了學生感受體驗音樂、表現音樂、創造音樂的願望與能力.第三,參與—體驗模式能夠增進師生之間、同學之間情感交流,培養發展良好和諧的人際關系.第四,該模式也有利於課內外結合,把音樂課堂延伸至課外、校外、家庭.第五,這種教學模式打破了封閉式的模式,能充分發揮學生的積極性、創造性,使每個學生成為教學活動的主人,從中獲得許多新鮮的感受,很受學生的歡迎.
2.情境—陶冶模式
是指在教學活動中運用語言、實物、音樂等手段,創設一種生動真實的情境,激發學生積極的情感,培養學生的個性與審美人格,提高學生的自主精神和合作精神,讓學生在輕松、愉快的教學氣氛中獲得感受美、欣賞美、創造美的能力.
① 理論基礎:情知教學論、現代心理學理論和以此為基礎的 「暗示教學理論」是其理論基礎.

教學目標:通過情感、認知與行為的多次交互作用,使學生的情感不斷得到陶冶、升華,身心協調成長,個性得到健康發展,同時又學到音樂基本知識和技能,形成正確的審美觀.

操作程序:包括創設情境——情境體驗——總結轉化幾個步驟.創設情境階段,根據教學目的,教師可通過語言描繪、實物演示、音樂渲染、電化教育等手段為學生創設一個生動形象的場景,以激起學生學習的興趣.情境體驗階段,可通過參與各種游戲、唱歌、聽音樂、表演等活動,使學生在特定的氣氛中進行學習.在總結轉化階段中,教師要作啟發總結,使學生領悟所學內容,做到情理的統一,並使這些情感體驗感受得以轉化為理性認識.

實現條件:這一模式中教師是學生情感的 「激發者」和
「維持者」,因此要求教師具有多種能力,並把音樂器材、教具、教學環境布置好.要有融洽的師生關系,師生一起進入角色,使情境更加入情入理,達到誘導學生的情感和促進學生認知的目的.

評價:這種在情境感受的基礎上進行的教學,由感受而動情,由動情而曉理,由曉理而實踐.把認識與情感統一在同一情境中,充分利用認識過程的情感因素,與單純感知相比,效果更好.
(二)行為模式
是以動作的和心智的技能為目的的一種教學模式,如示範—模仿教學模式,行為—輔助教學模式等.
1.示範—模仿教學模式


理論基礎:示範—模仿教學模式是歷史上最古老的,使人類經驗得以產生和傳遞的基本模式之一,也是創造活動的基礎.它是指教師有目的地把示範技能作為有效的刺激,以引起學生相應的行動,使他們通過模仿有效地掌握技能的一種教學模式.技能學習著重與學生行為習慣的控制與培養.學習理論是技能學習的基本的理論基礎,諸如動機理論、強化和反饋原則、主動練習原則、集中練習與分散練習原則、整體學習與部分學習原則、學習遷移原則等,都是技能學習應該遵循的.

教學目標:使學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音樂表演技能.

操作程序:其操作程序是定向——參與性練習——自主練習——遷移.定向階段,以教師對技能的示範為有效的刺激,引起學生相應的行為反應,使他們通過模仿有成效地掌握技能的操作原理和程序.在參與性練習階段中,由教師指導,學生經過模仿、糾正、重復、改進,形成正確的技能行為反應.自主練習階段發生在學生已基本掌握了動作或操作要領後,學生加大練習活動量,進行自主練習.遷移階段是對模仿的進一步深化,指在學生熟練地掌握了動作與操作要領之後,能夠舉一反三,靈活運用於新的學習或創造性的活動中,即形成了某種音樂能力.

實現條件:技能的形成主要是學生自己練習的結果,教師對教學的控制量相對較少.

⑵ 音樂課程的教學目標

1,(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5,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⑶ 怎樣確立小學音樂課的教學目標論文

巧設教學目標 (作者:董天慶)

看到這個標題,也許你會嫣然一笑:設定教學目標還有「巧」?誰都知道:教師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學,教學就要備課,備課就要寫教學目標,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在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教學經歷中,自己不知道寫了多少回教學目標,還沒聽說過設定教學目標有啥「巧」呢。
一個不該被忽略的重要問題

是的,這是一個常被許多教師忽略而又異常重要的問題!被忽視就是因為它太平常,平常得讓你不需要思考。照搬《教參》、或者是按照自己的習慣思維隨便寫上幾句,擬出那麼兩三條,也就過去了。至於目標與教學效果的問題,也許你沒有多想。說它異常重要,是因為:高效、優質的課堂教學是從目標設計開始的。這裡面的確有不少的「巧」呢!不信?你就從回答下面的幾個讓你覺得不是問題的問題開始吧。
問:學校是干什麼的?
答:是教育人、培養人的場所。
問:是的。我們的中小學校要培養什麼樣的人?
答:國家的教育方針講得很明確,我們的中小學校就是要培養能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問:正確。學校靠什麼去達成國家制訂的教育方針的目標呢?(這個問題有些宏觀,可能不太好回答。聰明的你也許會說:)
答:靠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嘛!
問:沒錯。不過回答得比較籠統。在學校里,學生最多的時間是干什麼呢?
答:上課,在課堂里學習。
問:很對。學生在校的時間里,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在課堂中度過的。在課堂里,學生們又在學些什麼呢?
答:學習各門課程。
問:沒錯。好,我們的問答先告一個段落。
梳理一下,關於教學目標的問題,我們從宏觀上開始有了一個脈絡:教育方針是國家對教育工作提出的總的方向和總的指針。學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須圍繞著這個宏觀目標而展開。實施各門課程的教學,是學校的核心工作。教育的目標、價值主要是通過課程的實施來體現的。課堂教學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渠道。
對於我們教師來說,教育方針是我們必須清楚的。因為它是指導和規范學校辦學、指導和規范教師教學的宏觀目標。這樣說,你肯定能理解。不過,你很可能會覺得這個目標與我們要研究的音樂學科的目標跨度太大、相距太遠,難以聯系起來。那麼,讓我們先來了解有關目標的分層與關系吧。

目標的分層與關系

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就與我們教師設定教學目標的聯系來看,其目標關系可分為三層,我們稱之為三個級別的目標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上一級目標對下一級目標起著指導和規范作用。
一級目標:
是關於教育目的類的目標。具體地說就是教育方針。它是由國家制訂的關於培養人的總目標。其表述特點是高度概括、宏觀而比較抽象。教育方針是國家和政黨在一定的歷史階段提出的有關教育工作的總的方向和指針,是教育政策的總概括。它是課程設置、課程標准的制訂、教材編寫的指導和依據,是我們中小學校辦學、教師教學的宏觀指導和規范。
二級目標:
是為了確保一級目標的達成而制訂的目標。就與我們教師設定教學目標的聯系來看,二級目標就是《課程標准》。《課程標准》是由教育部組織各學科專家制訂的。它闡明了各門課程的性質、功能、價值、目標與內容框架,提出了教學和評價建議;它體現了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它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介紹到這里,有必要強調一下:在目標系統中,上級目標總是對其相鄰的下一級目標起著指導和規范的作用,而下一級目標則完全是為了上一級目標的達成而設定的。
就以「教育方針」這個一級目標和「課程標准」這個二級目標的關系來說吧,針對「培養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這個要求,在小學階段的課程設置方面,就開設了相應的課程:德育類的課程有《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其他各門課程中也滲透了有關德育方面的要求。智育方面的課程有:《語文》、《數學》、《科學》、《外語》等,其他各門課程中也滲透了有關智育方面的要求。體育方面的課程有《體育與健康》,其他各門課程中也滲透了有關體育方面的要求。針對教育方針提出的「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使學生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要求,自2001年秋季開始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起,從小學到初中以至到高中,還專門新設置了《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這門課程密切引導學生聯系生活、關注社會,積極參與力所能及的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動手動腦,向著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方向去發展。美育方面設置了《音樂》、《美術》和《藝術》等課程。換一個角度來思考:如果我們現行的課程不是作這樣相應的設置,「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的目標又如何能夠實現呢?這樣一問,也許讓你頓悟了一個平時忽略了的問題——對學校課程設置依據的思考。
當我們注意並了解了一級目標與二級目標的關系之後,讓我們接著來關注三級目標。

三級目標:
就是教學目標。(可分為學年目標、學期目標、單元目標和課時目標等四個層面。)三級目標的制訂者是我們教師。其特點是具體而密切聯系實際。三級目標是與我們教師聯系最直接的目標,是我們應切實把握的重點目標。

學年目標:指根據《課程標准》對本學科課程功能、價值及內容的界定和對該學年的具體要求,(現行《課程目標》將不同年級劃歸為幾個學段)設定出應當達到的基本目標。

學期目標:按照一個學年為兩個學期的基本劃分,將學年目標作適當分解的目標。

單元目標:以學期目標為基本依據,密切聯系教材中單元的具體內容而制訂的目標。
課時目標:以單元目標為基本依據,密切聯系教材中的內容,將單元目標分解而成的非常具體的目標。

通過上述介紹,相信你對教學的目標系統有了一個大體的認識。不過,你最關心、並急於想了解的恐怕還是「目標的設定究竟有啥巧」的問題吧。其實,「巧」是一種贊賞性的評價語,它比「合格」、「適當」等等評價還勝出一兩籌。它是在達到了標準的基礎上來體現的。那麼,教學目標的設定有沒有一個基本的標准呢?有的。只是要弄清楚這個問題,還真不是一兩句話能說明白的事呢。讓我們繼續往下聊。

「鳥巢」與雞窩

通過前面的介紹,相信你對於教學目標的層次關系有了一定的理解,並且,對於「下一級目標應該是為上一級目標的達成而設定的」這一原則有了一點印象。然而,對於這項原則僅僅是留下一點印象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將其轉化為自己的認同,在此基礎上,再將其轉換為自己的行為動機,這樣,才能有的放矢地制訂出科學而切實的教學目標。讓我們藉助一件熟悉的事去思考:2001年7月13日國際奧委會宣布:北京獲得2008年第29屆奧運會的舉辦權。這是國人實現的百年奧運夢想,舉國上下為之歡欣鼓舞。然而,在我國舉辦奧運會面臨的一個實際問題,就是關於舉行開幕式、閉幕式以及一些大型竟賽項目所需的主會場館。為此,國家決定專門建造一個高規格的專用場館,並就該場館構建的基本水準(包括總體規模、容量、功能、舒適性、安全性、藝術性等等)提出了要求。(這個要求就是構建這個場館工程的一級目標,也就相當於我們教育所遵循的「教育方針」這個一級目標)在這個基礎上,面向世界進行國際性的招標。許多國家的設計機構及設計師們根據招標要求,進行了精心的設計,然後參與投標。經過嚴格的評判、比較、篩選,最終選取了「鳥巢」的設計法案。「鳥巢」的設計充分體現了國際一流體育場館的水平,是一個包括鋼筋、泥、木、電、聲、光等等若干個建築所需的工種的綜合性設計方案。(這個方案就是為達成北京奧運會所需場館而制訂的二級目標,也就相當於我們教育的二級目標——《課程標准》。構建場館所需的各個工種就相當於我們課程設置中的語文、數學、音、體、美等等各門課程。)承擔建設的各個工種按照「鳥巢」的總體構建要求,根據施工需要又制訂了不同進度的施工標准。(這個施工標准就相當於我們教學的年段目標、學期目標、單元目標。)各個工種則依據每一個施工進度的要求,進行每一天、每一次、每一個環節的具體作業。(這就相當於我們的課時教學。)最終在預定的期限內完成了「鳥巢」總體建造。讓一個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新穎而獨具特色的奧運會專用場館展現在我們的首都北京。
聊到這里,你肯定對目標系統中各級目標的關系有了新的認識和理解。是呀,如果參與「鳥巢」工程的施工人員們不依據上一級目標的要求,隨意施工、自由發揮,那麼「鳥巢」就會變成「雞窩」了。
那麼,我們教師制訂教學目標的基本要求和識別的依據是什麼呢?概括地說:要制訂出科學而切實的教學目標,全面而正確地把握《課程標准》的精神與要求是基礎和前提;全面而正確地理解教科書的編排意圖是關鍵;密切聯系教師和學生的實際狀況是保障。

科學而切實的教學目標

具體地說:要制訂出科學而切實的教學目標,應把握好三個要素:
1、正確定性。

全日制音樂《課程標准》將中小學音樂教學的內容歸屬為四個領域,分別是: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教科書中的內容也都歸屬於這四個領域。我們在制訂教學目標時,首先應將教科書中的內容正確地聯系這四個領域。當然,具體到某一個內容該歸屬於哪一個或同時該歸屬於哪幾個領域,還得作具體的分析才能確定。
舉個例說吧:在某個版本一年級教材的起始部分中,呈現的內容為「唱歌」,歌曲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上學歌》:

【唱歌】

針對這一教學內容,三位教師就制訂了三種不同的教學目標,但其中只有一種的定性是正確的。你能判斷出來嗎?
A、引導兒童認真聆聽歌曲,能充分感受並能描述出歌曲所表現的兒童上學時愉快的心情。
B、 引導兒童在認真聆聽歌曲的基礎上,能隨《上學歌》的范唱舞蹈,並能以個性化的動作設計,表現出上學時高興的心情。
C、 能正確、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
在按順序看三種目標表述的時候,可能你的心裡在想:第一種沒錯嘛,注重引導兒童充分感受音樂是對的。第二種也對,是該讓學生充分發揮自己的想像力,進行創編活動嘛!喔,還是第三種要恰當些。因為這是一首歌曲教材嘛,能正確、完整地演唱歌曲最重要!在能夠自信而投入地演唱的基礎上,歌表演的自由創編才有發揮的餘地嘛。
如果你真的是這樣想的話,說明你的感覺是很不錯的。為什麼第三種最恰當呢?因為《上學歌》是歌曲教材。那麼,這個課時就應該把歌曲教學作為主要內容來進行。把學生「能正確、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作為主要任務來完成。前兩種目標把《上學歌》作為欣賞教材和舞蹈(表演)教材來等待,顯然是定性出了問題。
也許你又會問:就《課程標准》對教學內容歸屬的四個領域來看,《上學歌》應該歸屬於哪些領域呢?《上學歌》的教學可歸屬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這三個領域。其中,重點應放在「表現」上。這首歌本身很簡單,歌詞生動形象、通俗而直白,朗朗上口,低年級學生一聽就能明白。曲調以五聲宮調式音階為基本構架變化而成,起伏而流暢,具有口語化的特點,很容易上口。教學中,通過聆聽老師(或錄音)的范唱,讓學生對歌曲所表現的情景、情緒留下印象,這是感受。指導學生正確地演唱這首歌,並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這是表現。不過,要做到這一點還真需要教師下些功夫呢。「正確地演唱」首先是指音高、節奏、吐字咬字的准確。其次,還包括根據詞意和旋律的起伏應盡可能表現出的抑、揚、頓、挫。「有表情地演唱」是指學生不僅充分的理解了歌曲,還把自己置身於歌曲塑造的情景之中,把那種「愉快、甜美、高高興興去上學……」的心情自然地表達出來。要達到這種效果不是很容易吧?當然,當孩子們能正確、連貫地演唱歌曲之後,也許你會啟發他們按照自己的想法用適當的表演動作進行歌表演,從而使學生更好地感受音樂、表現音樂。
好,我們繼續聊要制定出科學而切實的教學目標,應把握的第二個要素:

2、適當定量。
這里指的「量」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教學內容的份量,二是對質量的具體要求。一節課的時間也就四十來分鍾,(小學一般為40分鍾,中學一般為45分鍾)如果教學內容過多,就難以保證質量,往往會造成蜻蜓點水似的趕進度,不深不透、浮在水面上的教學狀況。定量過低,則浪費時間,或會出現就某一個環節、就某一個內容機械重復、學生厭倦的局面,最終影響上一級目標的達成。
我們仍然以《上學歌》的教學為例來研究吧。下面有三種不同的目標設定:
A.能正確、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
B.能正確、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樂於參與歌表演,並能積極地創編動作,將自己對歌曲的理解和愉快的情緒盡情地表現。
C.能正確、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能用兒童打擊樂器創編節奏為歌曲伴奏;能創編動作隨伴奏作表演,並用簡筆畫的方式(畫太陽、小鳥、小朋友上學校)表達自己愉快的心情。
顯然,A目標有正確的定性——歌曲教學。有明確的定量——「能正確、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就是演唱表現的質量標准。但作為課時目標,其教學內容略顯單一。如果教師的教學能力強、教學方法適當,可能在20分鍾內就完成教學任務,會讓學生有意猶未盡之感,缺乏對歌曲的深化處理。目標任務定得較低。
B目標對歌曲教學的要求與A目標一致,增加了對歌曲感受與表現的延伸拓展,體現了以「表現」為主要任務。在此基礎上引導學生作適當的歌表演創編。對這一部分的質量既有明確的要求,又留有一定的空間。因為全班幾十名學生在自編動作參與表演方面,不可能做到整齊統一。這里,目標設定用「樂於參與」、「並能積極」的表述,體現了教師關注的是學生的學習態度和精神面貌,從而促進學生更好地感受音樂、表現音樂,促使自己的教學能張揚學生的個性,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因此,這個目標定性正確、定量適當,是一個很好的目標設定。
C目標前面部分的要求與A、B兩個目標一致,在教學內容里增加了打擊樂伴奏、節奏創編,兒童畫創作等等。雖然該目標設計反映了教師充分為兒童營造自由、寬松而快樂的學習氛圍,提倡學科綜合、培養兒童多種才能的願望。(這種教學理念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一節課的時間畢竟很有限,內容過多,會造成顧此失彼;內容過雜,會沖淡主題。如果各項內容之間缺少必然的聯系,就會失去音樂教學這條主線。
好,當我們對目標設定的「定性」和「定量」有了理解和認同後,需要把握的另一個要素是:

3、找准學生的最近發展區
學生的發展是動態的,並處於不斷的變化之中。隨著學習生活的推移,學生的認知、思維及各種能力也在發生著變化。要制訂出科學而切實的教學目標,就應該把握住學生的最近發展區。具體地說,就是要充分了解和利用學生的已知、(即已有的知識)已能(即已經具有的能力)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的現實狀況,把學生通過努力能夠達到的新要求作為目標,取得讓學生「跳一跳,能摘到」的實效,(學生跳起來可以摘到果子)實現教學效益的最大化。
我們還是以《上學歌》的教學為例。假如請你在不同地區的兩所學校,對同一個年級的學生就此內容教學。通過了解你得知:由於地方經濟、文化、教育等等方面的差異,甲校的教育狀況比較落後。學生們接觸音樂的機會非常少。由於師資及教學設施方面的原因,學校的音、美等課程也很難保證。全班幾十名學生找不出一首大多數人能整齊演唱的歌曲。而乙校的情況則截然不同:在學校、家庭及學生生活的環境里,學生們能接觸到大量的音樂,一個班裡的學生能較整齊地演唱的歌曲就不下七、八首。面對有如此差異的學生,你肯定會認為他們的起點(基礎)不同,最近的發展區也會有很大的差別吧。那麼,你的課時目標會如何制訂呢?也許你會這樣設定:(對甲校學生教學的課時目標)
基本能正確、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歌曲;樂於參與歌表演,嘗試用自編動作表達出自己的情緒。
(對乙校學生教學的課時目標)
能正確、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歌曲;樂於參與歌表演,並能積極地創編動作,將自己對歌曲的理解愉快地表現出來。
如果真是這樣,我要熱情地為你鼓掌!因為你設定的教學目標很巧。不僅定性正確、定量適當,還密切聯系了學生的最近發展區呢。在對甲校學生設定的目標中,你使用了「基本能」的限定詞,表明了對主要任務的確定和質量方面的要求程度。是呀,面對音樂基礎如此差的學生,你的教學能使「他們基本能正確、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就是很好的教學實效嘛!另外,在目標對歌表演的表述中,你使用了「嘗試」一詞也非常恰當。體現了你的教學追求和實事求是的態度的質量標准。鑒於這個班的實際情況,由於學生們生活環節比較閉塞,見識少、害羞、膽怯是很自然的。你能讓孩子們有表情地演唱歌曲,說明孩子們已經能自信而投入地表現音樂了。在這個基礎上,充分鼓勵和調動孩子們參與歌表演,讓他們充分享受音樂給自己帶來的快樂。至於孩子們是否都能主動、大方地參與表演,這的確不能要求太高。因此,「嘗試」一詞使用得巧!
聊到這里,你肯定會這樣說:對於如何制訂好教學目標,我已經心中有數了。是的,我完全相信。不過,如何「巧」設教學目標的問題,你是否已有答案了呢?其實,把握住目標設定的三個要素,是形成合格目標的必要條件。目標設定得巧不巧,還有一點講究呢。

「巧」目標的表述

「巧」目標的表述應反映出三點:
1.行為主體明確。
因為我們教學的對象是學生,用教學論的觀點來看,教師的教學是否有效,其結果應體現在學生身上,所以,在目標的表述上,應反映出學生是行為主體。如前面《上學歌》的目標表述中,「能」、「樂於參與」、「嘗試」等等表述無疑是指學生。我們常見這樣的目標表述:通過創設情景,讓學生充分感受……顯然,這樣的表述其行為主體就不是學生了。這里講的「通過創設情景……」顯然是指教師的行為和做法。再比如,有的目標表述:通過視頻、音響的展示,使學生了解聶耳;通過學唱《賣報歌》使學生…...。這樣的表述同樣指的是教師的教學手段和方法。

2.便於檢驗和評價。
目標就是預期結果。特點是具有明確性,便於檢驗和評價。因此,我們在表述目標時,教學的過程與方法等都可以不寫進去,應開門見山地寫出確切、具體的預期結果。常用的詞彙有:能、(能唱、能說、能聽出、能奏……)會、知道、認識、了解、掌握等等。這樣的表述就很方便檢驗和評價,一節課下來,教學任務完成得如何、效果怎麼樣,對照目標一檢查,豈不一目瞭然了嗎。

3.簡潔、明了。
其實,前面已經滲透了這個要求,如果我們的目標表述有了明確的行為主體,又寫出了明確的預期的結果,那麼,這樣的目標肯定是既簡潔又明了的了。
好了,關於巧設教學目標的問題,我們聊了很多。現在,聰明的你就不會再去追問目標設定的「巧」究竟在哪裡了吧?如果你一直都認真地參與了和我的聊天的話,答案自然就會在你的心裡。
(註:本文選自貴州人民出版社《七巧音樂課堂》

⑷ 如何確立小學音樂教學目標

巧設教學目標

看到這個標題,也許你會嫣然一笑:設定教學目標還有「巧」?誰都知道:教師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學,教學就要備課,備課就要寫教學目標,這是再平常不過的事了。在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教學經歷中,自己不知道寫了多少回教學目標,還沒聽說過設定教學目標有啥「巧」呢。
一個不該被忽略的重要問題

是的,這是一個常被許多教師忽略而又異常重要的問題!被忽視就是因為它太平常,平常得讓你不需要思考。照搬《教參》、或者是按照自己的習慣思維隨便寫上幾句,擬出那麼兩三條,也就過去了。至於目標與教學效果的問題,也許你沒有多想。說它異常重要,是因為:高效、優質的課堂教學是從目標設計開始的。這裡面的確有不少的「巧」呢!不信?你就從回答下面的幾個讓你覺得不是問題的問題開始吧。
問:學校是干什麼的?
答:是教育人、培養人的場所。
問:是的。我們的中小學校要培養什麼樣的人?
答:國家的教育方針講得很明確,我們的中小學校就是要培養能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的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建設者和接班人。
問:正確。學校靠什麼去達成國家制訂的教育方針的目標呢?(這個問題有些宏觀,可能不太好回答。聰明的你也許會說:)
答:靠一切教育、教學活動嘛!
問:沒錯。不過回答得比較籠統。在學校里,學生最多的時間是干什麼呢?
答:上課,在課堂里學習。
問:很對。學生在校的時間里,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在課堂中度過的。在課堂里,學生們又在學些什麼呢?
答:學習各門課程。
問:沒錯。好,我們的問答先告一個段落。
梳理一下,關於教學目標的問題,我們從宏觀上開始有了一個脈絡:教育方針是國家對教育工作提出的總的方向和總的指針。學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須圍繞著這個宏觀目標而展開。實施各門課程的教學,是學校的核心工作。教育的目標、價值主要是通過課程的實施來體現的。課堂教學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渠道。
對於我們教師來說,教育方針是我們必須清楚的。因為它是指導和規范學校辦學、指導和規范教師教學的宏觀目標。這樣說,你肯定能理解。不過,你很可能會覺得這個目標與我們要研究的音樂學科的目標跨度太大、相距太遠,難以聯系起來。那麼,讓我們先來了解有關目標的分層與關系吧。

目標的分層與關系

教育是一個系統工程。就與我們教師設定教學目標的聯系來看,其目標關系可分為三層,我們稱之為三個級別的目標系統。在這個系統中,上一級目標對下一級目標起著指導和規范作用。
一級目標:
是關於教育目的類的目標。具體地說就是教育方針。它是由國家制訂的關於培養人的總目標。其表述特點是高度概括、宏觀而比較抽象。教育方針是國家和政黨在一定的歷史階段提出的有關教育工作的總的方向和指針,是教育政策的總概括。它是課程設置、課程標準的制訂、教材編寫的指導和依據,是我們中小學校辦學、教師教學的宏觀指導和規范。
二級目標:
是為了確保一級目標的達成而制訂的目標。就與我們教師設定教學目標的聯系來看,二級目標就是《課程標准》。《課程標准》是由教育部組織各學科專家制訂的。它闡明了各門課程的性質、功能、價值、目標與內容框架,提出了教學和評價建議;它體現了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它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介紹到這里,有必要強調一下:在目標系統中,上級目標總是對其相鄰的下一級目標起著指導和規范的作用,而下一級目標則完全是為了上一級目標的達成而設定的。
就以「教育方針」這個一級目標和「課程標准」這個二級目標的關系來說吧,針對「培養學生在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這個要求,在小學階段的課程設置方面,就開設了相應的課程:德育類的課程有《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其他各門課程中也滲透了有關德育方面的要求。智育方面的課程有:《語文》、《數學》、《科學》、《外語》等,其他各門課程中也滲透了有關智育方面的要求。體育方面的課程有《體育與健康》,其他各門課程中也滲透了有關體育方面的要求。針對教育方針提出的「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使學生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的要求,自2001年秋季開始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起,從小學到初中以至到高中,還專門新設置了《綜合實踐活動》課程。這門課程密切引導學生聯系生活、關注社會,積極參與力所能及的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動手動腦,向著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方向去發展。美育方面設置了《音樂》、《美術》和《藝術》等課程。換一個角度來思考:如果我們現行的課程不是作這樣相應的設置,「培養全面發展的人」的目標又如何能夠實現呢?這樣一問,也許讓你頓悟了一個平時忽略了的問題——對學校課程設置依據的思考。
當我們注意並了解了一

⑸ 音樂課程的三維目標是什麼

在音樂教學中,要想更好地實現音樂課的三維目標,教師在備課過程中,專必須因地制宜、屬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和教學設計,因為他們是實現音樂課三維目標的要素與關鍵。一、教學目標音樂教學目標是音樂課堂教學活動的靈魂與方向,是評價教學效果的依據,是教師在熟悉教學內容、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後,為進一步提高學生的能力與水平而制定的學生能夠達到的標准與境界。(剩餘2347字)

⑹ 什麼是音樂課程目標為何要按「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來分類

課程目標是學校課程價值的具體性體現,是課程階段性、特殊性的結果顯示。傳統的課程通常以每一門學科對應某一特定的學生發展目標,如德、智、體、美、勞,以至於人們普遍認為,如果學生各門學科都優秀,就是獲得了全面發展。 新課程對學生的全面發展給以新的闡述和定位,突出的特點是課程目標由單向方式走向多元、綜合與均衡。具體來說,每一門課程目標都體現了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等三個維度的有機整合。 《標准》的「課程目標」同《教學大綱》的「教學目的」有所不同,目標雖含有目的、里程的意義,但目標不同於目的的那種總體性、終極性和普遍性價值,它更體現為具體性、階段性和特殊性價值。因此,對於課程目標,我們可大致理解為:在學校教師指導下,學生某種學習活動的具體的行為變化表現和階段性、特殊性的學習結果。 音樂課程目標具有下列功能: (1) 明確音樂教育發展方向; (2) 提示音樂教育計劃要點; (3) 提供音樂學習經驗方法; (4) 確定音樂教育評價基礎。 上面四者的關系是:通過明確音樂教育的發展方向和提示音樂教育計劃要點,為學生提供達到目標的最優的音樂學習內容、方法與經驗,並以此確定為評價音樂教育活動結果的標准。 音樂課程目標需在具體的音樂教學中完成,因此,在某一方面、領域和學時的音樂教學中,還有著更為明確和具體的音樂教學目標。音樂教學目標的作用是: (1) 導向——明確音樂教學方向,主導音樂教學過程,提出音樂教學方法,決定音樂教學結果。 (2) 規劃——明示音樂教學計劃,界定音樂教學范圍,規范音樂教學進度,提出音樂教學要點。 (3) 調控——調節音樂教學過程,制約音樂教學方式,變化音樂教學方法,調控音樂教學操作。 (4) 評價——檢測與評價音樂教學過程效果。 音樂課程總目標是從宏觀的角度,規定某一教育階段音樂教育所要達到的最終結果,它以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為依據,具體地內含在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三個維度的表述中。 那麼,音樂課程目標為什麼要用這樣的一種表述方式?為什麼要按三個維度分類?這是每一位音樂教師都很關心的問題。 教育部頒發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中關於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具體目標是:「改變課程過於注重知識傳授的傾向,強調形成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使獲得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過程同時成為學會學習和形成正確價值觀的過程。」這段表述實際上包括和涵蓋了三個方面的具體目標,即: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這種新的課程目標的表述方式,體現了新的知識觀和學生觀,體現了在人的發展中多維目標的整合,體現了素質教育對課程目標體系的要求。 長期以來,基礎教育課程目標指向單一的認知領域,把課程視為知識、視為學科。知識為中心、知識標准化、知識統一化支配著課程構建、設計與實施。這種單一、片面的課程觀所帶來的弊端顯而易見,它加重了基礎教育課程過於注重知識傳授的傾向,造成了課程結構突出學科本位、科目過多、缺乏整合,課程內容「難、繁、偏、舊」和過於注重書本知識,課程實施過於強調接受學習、死記硬背、機械訓練,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等一系列的問題。 新的課程觀建立在對傳統「知識本位」、「學科本位」批判與反思的基礎上,突出「以人為本」和強調課程的整合。具體來說有著以下內涵: (1) 學生是課程的核心。課程目標的設計,首先要把學生看成一個活生生的人,以學生現實生活和未來生活作為依據,既要滿足學生現實生活的需要,又應立足學生未來生活的構建。它關注學習者的興趣、態度和需要,關注學習者的個性發展,關注學習者與自我、與他人、與社會、與自然的關系,關注學習者與課程各因素之間的聯系,以一種整體的觀點來看待「學生是課程的核心」,並將學生的發展視為課程的根本目標。 (2) 突出課程的整合。課程目標的設計建立在對人的生命存在及發展的整體關懷上,而不僅僅是認識性目標。過去,像智力、能力、情感、態度、學習過程、學習方法等往往被忽視,其價值成為知識的附庸。而新的課程觀在體現由「知識本位」向「人本位」轉變的同時,必然要導致課程目標由單一的認知性目標轉向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和知識與技能多種目標的有機整合。 在具體的音樂教學設計中,傳統的「教學目的」同現在的「教學目標」有著根本的區別:前者帶有濃厚的「學科本位」和「教師中心」痕跡,其設計體現為「教什麼」、「怎樣教」、「通過教達到什麼目的」等等;後者則體現了從「教師中心」到「學生本位」的轉變。「教學目標」是從學習者的角度出發的,根據課程標准和教材來設計目標要求及目標水平。

⑺ 幼兒園音樂教育活動的目標應該包括哪幾個方面

我在進行幼兒音樂教育時,對這個問題是這樣理解的: 首要目標是培養孩子音樂的欣賞能力和對美好音樂的興趣; 第二目標是鍛煉孩子對音樂的鑒賞能力,即能根據不同時期、不同心情去有針對性地進行音樂的選擇 第三目標是培養孩子的音樂想像能力,欣賞音樂如同創作一樣,缺乏想像是很難完整地體味到一首好的音樂作品的精髓的 第四目標是幫助在孩子心中建立音樂與其他藝術種類的聯系 第五目標,也是終極目標是幫助孩子養成愛美的習慣。這里的美不是簡單的好看,而是任何一切美好的事物。同時,如果結合科學、宗教的一些常識性東西,使對(科學)、善(宗教)、美(藝術)的追求從小在孩子心中紮根。 共同探討,以上只是一家之言,具體的教學方法實現上我也感覺到很大難度!

⑻ 學校音樂教育的教學原則主要有哪幾點

音樂教學原則是根據音樂教育理論、教學目標,遵循音樂教學過程及教學活動的規律而制定的對音樂教學的基本要求。它是音樂教學客觀規律的反映,是指導音樂教學工作的基本准則,是音樂教學原理的引申和具體化,是音樂教學經驗的提升。人們對教育規律的認識是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而逐步提高的,因此,人們對教學實踐中總結出來的教學原則在提法、名稱、內容、結構等方面,各流派、各歷史時期都不盡相同。有一些經教學實踐檢驗的教學原則,如科學性原則、啟發性原則、直觀性原則、教師主導與學生主體相結合原則、統一要求與因材施教相結合原則等,這些教學原則對於中小學音樂教學也具有普遍的指導意義。而音樂教學的基本原則更應該體現出音樂藝術的教學規律,應突出音樂審美教學的特點。一、音樂性原則音樂性原則也稱音樂為本的原則,是指在音樂教學中自始至終應將音樂置於音樂教育的本來(中心)位置或其職能位置。音樂教育是以音樂為載體的方式來進行實施的、通過音樂來施教而不是其他非音樂性的教育現象。音樂教育旨在培養個體的感性與理性盡可能地和諧統一,它是以音樂本身的規律與特點來展開和實施的。音樂性的原則是音樂教學的根本原則。音樂教育之所以要以音樂為本,是由其本質所決定的。《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准》指出:「音樂課的基本價值在於通過以聆聽音樂、表現音樂和音樂創造活動為主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於音樂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與之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使音樂藝術凈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情智互補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發揮,以利於學生養成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和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為其終身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礎。」因此,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體驗、發現、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如果否定音樂為本的教育理念,就等於否定了音樂教育的審美價值,那麼,作為「實施美育主要途徑」的音樂課就會被異化為另類課程,失去在基礎教育課程體系中存在的意義。所以說,音樂課要突出音樂學科的特點,音樂課中要體現音樂藝術。以音樂為本須注重「聽賞」,感受、體驗音樂作品的表現力;以音樂為本,須遵循學生認知規律,正確認識音樂知識與技能;以音樂為本,應明確音樂教學目標,圍繞目標設計教學活動,豐富學生的藝術實踐;以音樂為本,應合理選擇教學方法和手段,讓教學方法和手段恰到好處地為音樂教學服務。總之,以音樂為本就是,我們的音樂教育必須以音樂為載體,必須突出音樂學科的屬性,不可將其他的內容和形式凌駕於音樂內容之上,使音樂成為點綴。二、情感性原則音樂是情感藝術。音樂給人的情感移入比其他藝術更直接、更強烈、更能深入人的情感世界。羅丹說:「藝術就是感情。」音樂美,即是一種特殊的情感表達方式。音樂教育的特質就是情感審美。因此,審美教育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情感教育。情感是音樂審美感受的動力和中介,是音樂審美過程中最活躍的心理因素。審美教育從根本上說,是一種主體全身心投入情感的體驗過程。蘇霍姆林斯基說:「讓學生體驗到一種自己在親身參與掌握知識的情感,乃是喚起青少年特有的對知識的興趣的重要條件。」在音樂教學中,教師首先應以自己的情感去撥動學生的情感,使之產生共鳴,激發其情感動力。只有當教師把真情實感傾注到音樂之中,才能感染學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音樂之中,從而進入學習音樂的最佳狀態。因此,音樂教學要牢牢抓住情感因素,不時點燃學生的情感火花,使學生在音樂審美過程中獲得豐富的情感體驗,並不斷提高學生情感外化的表現能力。師生之間和諧的情感交流是音樂教學優化審美功效的重要標志。音樂教學過程中,師生雙方應建立一種平等的關系,音樂教師應把感情的紐帶拋向學生,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因此,音樂教學應堅持情感性原則。三、體驗性原則體驗性是音樂學習的突出特點之一。這是因為音樂是體驗的藝術,音樂創作、表現和鑒賞都離不開人的親身參與和體驗。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音樂是不能「教」的,音樂的非語義性與不確定性決定了其教學機制主要不是依靠講授和詮釋的方式,因為如果那樣,就會同學生的自身感受與體驗相悖,這是完全違背音樂審美教育規律的。音樂教學的過程應是一個在教師啟發和指導下學生主動參與體驗音樂的過程。沒有參與和體驗,就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音樂教學。審美不能依靠灌輸,藝術不能容忍說教,音樂學習的根本機制是學習者自身對音樂的感悟。所以,音樂教學要尊重學生以自己體驗的方式學習音樂,要關注、保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在音樂教學過程中,教師的語言盡量要少,而且不要總是試圖詮釋音樂,音樂課堂中的教學語言應以描述性為主,目的是創設審美情境,渲染藝術氛圍,引導和誘發學生積極地參與音樂體驗。良好的音樂教學過程應體現為各種有利於學生參與的音樂活動,包括音樂鑒賞活動、音樂表現活動、音樂創造活動等,同時在相關的活動中融進音樂文化知識,讓學生在對音樂的整體感受中增強對音樂文化的了解。

⑼ 什麼是音樂教育

音樂教育有廣義與狹義之別。廣義的音樂教育指凡是通過音樂影響版人的思想情感、思維品質、增權進知識技能的一切教育主要指按照一定的社會要求,有組織、有計劃、有目的進行的學校音樂教育。學校教育一般可分為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
培養目標
音樂教育分"普通"音樂教育和"專業"音樂教育,專業音樂教育的培養目標如下 :
培養音樂表演基本理論和表演、教學基本技能及藝術實踐知識的高等技術應用型人才。
音樂教育專業方向培養的是全面發展的音樂教師。

核心能力
具有較強的聲樂、器樂表演能力和音樂鑒賞及辨別能力,掌握音樂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備一定的音樂創編能力;具有較強的組織音樂教育教學活動、文藝活動和競賽工作的能力;具備一定的音樂教育科研能力。

核心課程
樂理、視唱練耳、聲樂、器樂(含中外器樂)、和聲基礎、中外音樂史、音樂欣賞、合唱指揮、歌曲寫作、曲式分析、藝術概論、舞台表演、舞蹈、音樂教育導論、音樂教育哲學、教育學、心理學、音樂治療學等。
主要實踐環節有:畢業實習、音樂調研與采風、藝術實踐(展演)、就業指導、畢業設計(論文、音樂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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