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課程標准音樂試題
⑴ 2011江蘇音樂省統考樂理題型
1.樂科:視唱(面試)、練耳和樂理與音樂常識(筆試)三項均考,樂科滿分為130分。
2.主試科目:聲樂或器樂,只需任選一項。如選考兩項,則得分高的項目為主試科目,另一項自動降為加試科目。主試科目滿分為260分。
3.加試科目:聲樂或器樂(加試科目與主試科目不同),滿分為20分。
樂科和主試科目必考,加試科目可由自身選考。總滿分為410分。
(1)視唱
①考試內容。視唱曲2-3首,每首長度約8-16小節;C大調、a小調或C宮系統五聲性調式,運用輔助性音;2/4、3/4、4/4、3/8、6/8等常見節拍形式;簡單節奏組合為主,包含切分音、三連音等較節奏類型;音域在小字組a到小字二組e之內。
②考試:常用音符、附點音符、休止符的時值和切分音、三連音、弱起節奏2/4、3/4、4/4、3/8、6/8等節拍;每條視唱演唱時音高、節奏,速度前後,富有音樂感;並能清晰地劃拍或擊拍視唱。
③考試形式。面試,視譜即唱。電子文本試題,簡譜、五線譜兩種譜式(可任選);2分鍾左右;電子文本試卷由監考人員從試題庫中隨機調出,一人一卷。開始考試前由主考評委在鋼琴上給出該曲調的主和弦及第音。
(2)練耳
①考試內容。聽記音組、音程、和弦、節奏及旋律等。
音組聽記:以音級為主,加入音,在五線譜上記出的音高(聽前給出標准音或音組的第音)。
和聲音程聽記:在五線譜上記出音程的音高或判斷音程的性質。
和弦聽記:判斷和弦的性質或在五線譜上記寫和弦的音高。
節奏聽記:用2/4、3/4及4/4拍。節奏包含常用附點音符、切分音、三連音和休止符連線的運用等。
旋律聽記:調性:C大調、a小調;節拍:2/4、3/4、4/4;節奏:常用。
②考試。播放音響給出的試題,對聽到的音組、音程、和弦、節奏及旋律能判斷和聽辨聽記。
③考試形式。錄音播放試題,卷面筆試。
(四)樂理與音樂常識考試內容和形式
1.考試目的
樂理與音樂常識是的必考科目。測試考察所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理論、解決的能力,鑒定具備高等音樂學習的音樂理論基礎。
2.考試內容
(1)樂理
音與音高(音級、音級、變音記號、音的分組等);音律(十二平均律、半音、全音、等音);記譜法(音符與休止符、譜表、譜號等);節奏節拍(常用節拍的識別、變拍子音值組合法);音程(音程的理解、識別與構成;調式中的音程);和弦(三和弦及屬七和弦的理解、識別與構成;調式中的和弦);西洋大小調式(、和聲、旋律調式;調號、音階構成、調、同主音調及調式);民族調式(五聲調式、調號、音階構成、同宮系統調、同主音調及調式);常用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與標記、裝飾音及術語;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題型:題、判別題、音值組合、構成音程、構成和弦、構成音階、音程或和弦所屬調性、旋律的調性、譯譜、移調等。
(2)音樂常識
中外民歌及民歌的分類;人聲分類與演唱形式;民族樂器的分類、常見的民族樂器及民族樂隊;西洋管弦樂隊中的常規樂器及其分組;世界音樂及樂器;常見的聲樂和器樂體裁;中外著名音樂家、中外音樂名作及常識〔以 (1)義務教育課程標准實驗教科書《音樂》(江蘇少年兒童出版社)(2)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鑒賞》(湖南文藝出版社)(3)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教科書·音樂《音樂鑒賞》(音樂出版社)中的欣賞、視唱、歌曲的曲目為主,但不局限於中小學音樂教材的曲目〕;歌曲常見的結構形式及戲曲、曲藝常識、音樂的手段等。
題型:題、填空題、連線題、判別題、問答題等(可以檢測常識性內容,也可以聽音響辨別樂曲性質、樂器及演唱演奏形式等。試題以考察的能力和為主)。
3.考試形式
閉卷、卷面筆試。音樂常識部分以聽覺分辨為主,樂理部分用五線譜書寫。
練耳、樂理與音樂常識考試共2小時。
⑵ 2011版小學音樂關於課程標准評價的方式與方法有哪些
2011版的小學音樂關於課程標准評價,主要是教育局通過小學生的基礎的音樂課,進一步促進孩子們對音樂的興趣
⑶ 《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准》(2011版),「教學建議哪些。
網上有很多,查一下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