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述課程標準的含義和基本結構
A. 數學課程標准的基本理念包括哪五個方面
《課程標准》提出六個方面的基本理念,這些基本理念主要體現數學教育專關注學生發展這樣一個總體屬目標,以及實現這一目標的兩個基本的策略。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著眼於人的發展的數學課程目標
1. 人人學有價值的數學。
2. 人人都能獲得必要的數學。
3. 不同的人在數學上得到不同的發展。
(二)改變數學課程內容的結構與呈現方式。
1.面向全體學生的數學教育應當是學生未來需要的,是具有現實背景的,具有趣味性和富於挑戰的。
2.數學內容的呈現方式應當更多地採取情境化、問題式的方式。以「問題情境—建立模型—解釋應用與拓展」的基本模式開展。
(三)改善數學的學習的方式和評價方式
1.倡導有意義的學習方式:自主探索、親身實踐、合作交流、勇於創新。
2.實行多元性多樣化的評價方式。
B. 簡述課程計劃,課程標准,課本三者有什麼關系
課程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材(教科書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關系見圖中表格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一詞在我國始見於唐宋期間。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 》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依法制。」但這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作工夫」等。雖然他對這里的「課程」沒有明確界定,但含義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課及其進程。這里的「課程」僅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次序和規定,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因此稱為「學程」更為准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施行,赫爾巴特學派「五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程」變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語世界裡,課程(Curriculum)一詞最早見於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什麼知識最有價值?》(1859)一文中。它是從拉丁語「Currere」一詞派生出來的,意為「跑道」(Race-course)。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進程」(Course of study),簡稱學程。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英國牛津字典、美國韋伯字典、《國際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這樣解釋的。
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Currere」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跑道」,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的課程體系;而「Currere」的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以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到80年代中期以前,「課程」一詞很少出現。
C. 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有哪些主要區別
課程教學大綱即為課程大綱,課程大綱為課程的教學大綱,裡面標明課程各個模專塊的理論學屬時和實操學時,考試大綱為考核內容及其相應比例分配與課程大綱不一樣,另外還有個教學計劃又與教學大綱由區別。
從課程標准和教學大綱的框架結構看,兩者的條目並不完全對應。課程標准有前言、課程目標、內容標准、實施建議和附錄5個大條目組成;教學大綱有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及要求、教學建議、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課時安排、考核與評價6個大條目組成。
課程標准在「知識與技能」方面參考了教學大綱的要求,但是和「過程與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相關聯的課程目標、課程基本理念、課程實施建議等幾部分都與現行的教學大綱有較大的區別。
拓展資料:指學校每門學科的教學綱要。其中包括教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內容以及講授和實習、實驗、作業的時數分配等。根據教學計劃,以綱要形式規定一門課程教學內容的文件。包括這門課程的教學目的、任務、教學內容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法上的基本要求等。有的教學大綱還包括參考書目、教學儀器、直觀教具等方面的提示。列入教學大綱的教材的廣度和深度,一般應是學生必須達到的最低標准。
D. 國家課程標準的意義和功能是什麼
國家課程標準的意義是它是國家課程的基本綱領性文件,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范和質量要求,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國家課程標準的功能是體現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各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提出教學和評價建議。
《綱要》第三條明確規定:「整體設置九年一貫的義務教育課程。」設置義務教育課程應體現義務教育的基本性質,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適應社會進步、經濟發展和科學技術發展的要求,為學生的全面發展和終身發展奠定基礎。
基於此,課程改革將義務教育作為一個整體,九年一貫地進行課程設置。實際上,這也正是新課程結構的均衡性、綜合性和選擇性的體現。
「整體」指將各類課程按橫向關系組織起來,通過課程的橫向組織,使各門課程在差異得以尊重的前提下互相整合起來,消除以往學科本位所造成的學科之間彼此孤立甚至壁壘森嚴的對立局面,使各門課程、各個學科產生合力,使學習者的學習產生整體效應,從而促進學生人格整體發展。
「一貫」指將各類課程按縱向的發展序列組織起來。就一門課程而言,要強調「連續性」,使課程內容在循環中加深、拓展,並不斷得到強化、鞏固;就各門課程關系而言,要強調「順序性」,使不同課程有序地開設,前後相互連貫,同時使課程門類由低年級到高年級逐漸增加。
(4)簡述課程標準的含義和基本結構擴展閱讀
課程是實現教育目的的重要途徑,是組織教育教學活動的最主要的依據,是集中體現和反映教育思想和教育觀念的載體,因此,課程居於教育的核心地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不是純粹主觀意志的產物,而是人們對特定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所作的主觀反應。
因此,社會政治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不僅決定了一定社會中的教育是否要進行改革,而且也從根本上決定了改革的方向、目標乃至規模。教育發展的歷史進程充分地說明了上述論斷。
整個教育發展史的事實表明,社會政治體制、經濟體制的變革,以及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的重大變化,都將引發學校教育的重大變革。剛剛過去的20世紀之所以被人們稱做教育改革的世紀,其原因也在於此。
同過去時代在經濟發展、國力增強等方面的社會發展主要依賴於自然資源或物資力量相比較,具有高度科學文化素養和人文素養的人,對於21世紀人類發展則具有越來越關鍵的意義。所謂具有高度科學文化素養和人文素養的人,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一是要掌握基本的學習工具,即閱讀、書寫、口頭表達、計算和問題解決;
二是要具備基本的知識、技能,以及正確的價值觀和態度。
只有這樣,才能具有能夠生存下去、有尊嚴地生活和工作、改善自己的生活質量、充分發展自己的能力,才能積極參與社會的發展,並能終身學習。
E. 課程標准設計的標准和結構有哪些
第一部分為前言,敘述科學課程改革的背景、課程的性質和基本理念。第二部分為課程目標,敘述科學課程的總目標和三個分目標:科學探究、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和科學知識,以及各部分目標的相互關系。第三部分為科學課程的內容標准,描述科學探究、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生命世界、物質世界、地球與宇宙五個方面的內容標准及活動建議。第四部分為實施建議,由教學建議、評價建議、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教材編寫建議、教師隊伍建設建議、關於科學教學設備和教室的配置等六個部分組成。第五部分為附錄,含具體目標中行為動詞的定義、教學活動的類型與設計、案例三個部分。
內容標準是《標准》的核心部分,它是總目標和分目標的進一步具體化。
F. 簡述課程方案、課程標准、教科書三者之間的關系
課程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材(教科書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關系見圖中表格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一詞在我國始見於唐宋期間。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 》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依法制。」但這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作工夫」等。雖然他對這里的「課程」沒有明確界定,但含義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課及其進程。這里的「課程」僅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次序和規定,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因此稱為「學程」更為准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施行,赫爾巴特學派「五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程」變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語世界裡,課程(Curriculum)一詞最早見於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什麼知識最有價值?》(1859)一文中。它是從拉丁語「Currere」一詞派生出來的,意為「跑道」(Race-course)。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進程」(Course of study),簡稱學程。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英國牛津字典、美國韋伯字典、《國際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這樣解釋的。
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Currere」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跑道」,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的課程體系;而「Currere」的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以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到80年代中期以前,「課程」一詞很少出現。
G. 課程標准由哪五部分組成什麼是核心部分
有以下五個部分
前言:敘述科學課程改革的背景、課程的性質和基本理念
課程目標:學習目標、專業能力、方法能力、社會能力
內容標准:平面構成、色彩構成
實施建議:教材編寫建議、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教學建議、評價建議
附錄:含具體目標中行為動詞的定義、教學活動的類型與設計、案例三個部分
內容標准為核心部分
(7)簡述課程標準的含義和基本結構擴展閱讀:
課程標準是規定某一學科的課程性質、課程目標、內容目標、實施建議的教學指導性文件。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相比,在課程的基本理念、課程目標、課程實施建議等幾部分闡述的詳細、明確,特別是提出了面向全體學生的學習基本要求。
H. 課程標準的意義和功能是什麼
綱要》指出:國家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應體現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各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提出教學建議和評價建議。從以上規定中可以看出,課程標准包括以下內涵: ☆它是按門類制定的; ☆它規定本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 ☆它提出了指導性的教學原則和評價建議; ☆它不包括教學重點、難點、時間分配等具體內容; ☆它規定了不同階段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所應達到的基本要求。 由於課程標准規定的是國家對國民在某方面或某領域的基本素質要求,因此,它毫無疑問地對教材、教學和評價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是教材,教學和評價的出發點與歸宿。因為無論教材還是教學,都是為這些方面或領域的基本素質的培養服務的,而評價則是重點評價學生在這些方面或領域的表現如何,是否達到了國家的基本要求。因此,無論教材、教學還是評價,出發點都是為了課程標准中所規定的那些素質的培養,最終的落腳點也都是這些基本的素質要求。 可以說,課程標准中規定的基本素質要求是教材、教學和評價的靈魂,也是整個基礎教育課程的靈魂。這也正是各國極其重視課程改革,尤其是極其重視課程標准研製工作的重要原因。現在英美等國紛紛組織全國最強的力量、投入大量物力經費研製各科課程標准,表現出他們對國家課程標準的日益重視。無論教材怎麼編,無論教學如何設計,無論評價如何開展,都必須圍繞著這一基本素質要求服務,都不能脫離這個核心。但是,課程標準是教材、教學和評價的基本依據,並不等於課程標準是對教材、教學和評價方方面面的具體規定。課程標准對某方面或某領域基本素質要求的規定,主要體現為在課程標准中所確定的課程目標和課程內容,因此,課程標準的指導作用主要體現在它規定了各科教材、教學所要實現的課程目標和各科教材教學中所要學習的課程內容,規定了評價哪些基本素質以及評價的基本標准。但對教材編制、教學設計和評價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如教材編寫體系、教學順序安排及課時分配、評價的具體方法等),則不做硬性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