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課程標准名詞解釋
⑴ 幼兒園課程論 名詞解釋: 行為課程
行為課程應該是告訴人們關於人的一些行為的課程!
⑵ 名詞解釋:1、幼兒園課程 2,小組活動 3、吸收性心智 4、園本課程
1、幼兒園課程 幼兒園課程的基本理論,包括幼兒園課程的定義、理念、特點、價值取向與四大要素等內容;接著,介紹了一些東、西方幼兒園課程的理論與實踐流派,包括中外近現代著名的幼兒園課程模式和早期教育方案;此外,本書還深入幼兒園課程實踐層面,先介紹了幼兒園課程編制的理論與技術,然後,具體對幼兒園課程的五大領域教育進行了課程實踐方面的簡要介紹;最後,結合目前幼兒園新課程改革的理論與實踐現狀,論述了幼兒園課程的預設與生成主題 兒童具有「吸收性心智」 蒙台梭利說,人並不只在大學里才發展,而是在出生之時就已經開始了心智的成長。 在生命的頭三年中,其發展的程度最為可觀。每個孩子都有自發的學習潛力幼兒盡管經驗,但他們所擁有的最豐富的潛力能使他自己適應外部世界,幼兒具有一種下意識的感受力, 積極地從外部世界獲取各種印象和文化模式,並且有一定選擇的進行吸收,成為他心理 的一部分,稱為有吸收力的心理。「吸收性心智」是一種內在的助力。蒙台梭利認為,大人在面對一項新的事物時,可以藉助經驗來學習,而孩子從黑暗的母體中來到這個世界並沒有 帶來任何經驗。但是,孩子隨時都有吸收新知識的慾望,並且有一種內在的特殊力量來幫助他從復雜的環境中選擇成長所需要的事物。「吸收心智」這種內在助力會驅使兒童「潛意 兒童在「吸收性心智」驅動下學習,速度十分驚人,為以後的智力發展奠定了基礎。教育則要注意充分發揮兒童三歲前的這種功能。
⑶ 幼兒園教學名詞解釋怎麼回答
世界上第一個幼兒園是空想社會主義者歐文在1816年開辦的,那時的幼兒園叫「性格形成新學回園」。 世界上最有影響的幼答兒園是由德國的教育家福祿培爾創辦的。1837年,福祿培爾在德國勃蘭登堡大膽招收了一批兒童,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教育學齡前兒童的組織。在這個組織中,福祿培爾既不對孩子們進行單調的操練,更不體罰。孩子們經常被帶到大自然中去,有時他們一起在花園或室內勞動。他注重培養孩子們的動手勞作技能和集體活動的能力。在多年的試驗後,福祿培爾提出,這樣的學園應該叫「幼兒園」,從此幼兒園的名稱就被傳播開來了。 中國最早的幼兒園思想出現在維新運動領導人康有為的《大同書》中。後來清政府頒布了帶有資產階級性質的中國第一個系統學制。學制規定了對2~6歲兒童進行教育的蒙養院,最早出現的是武昌模範小學蒙養院(1903年)。除了政府辦的外,外國傳教士和中國私人創辦的幼兒園也出現了。到了1910年,中國幼兒園的學生已達152萬多人。
⑷ 幼兒園教學活動的名詞解釋是什麼
幼兒園教育活動是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的、多種形式的教育活動版。從廣權義上來講,幼兒園一日生活中,能促進幼兒各方面發展的、具有教育作用的活動都可以成為教育活動。
要考慮幼兒身心的合理負擔;要考慮幼兒體智德美的全面發展;要有利於幼兒自主性和獨立性的培養。
(4)幼兒園課程標准名詞解釋擴展閱讀
常規就是幼兒必須遵守的日常生活規則。是幼兒園為了使幼兒的生活內容豐富而有規律,調動幼兒在一日生活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培養自主性和獨立性而採取的措施。
把一日生活活動中對幼兒的基本要求規范化、固定化及制度化,通過常規教育讓幼兒知道什麼時候應該做什麼以及不應該做什麼,應該怎樣做以及不應該怎樣做。
⑸ 名詞解釋幼兒園課程,幼兒園課程內容,幼兒園課程實施
幼兒園課程即為專為幼小兒童量身訂做的學習課程。 根據幼兒的身心發展規律,幼兒園課程設置以《幼兒園新教育綱要》為依據,根據東海學校辦學理念,堅持「以人為本」的教育思想,重在培養孩子樂於學習,主動學習,快速學習。課程設置如下: 課程宗旨: 「非智力因素」為一級目標,「智力開發」為二級目標,「知識學習」為三級目標,建構「動力系統」、「能力系統」、「知識系統」的成功教育系統。 課程內容: (一)對幼兒全面實施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教育; (二)開展"珠腦心速算"、"幼兒游戲識字"、"雙向故事"、英語等教學活動; (三)開展鋼琴、古箏、架子鼓、舞蹈、美術、書法、手工製作等興趣教育,同時開展大合唱、集 體舞、韻律操、奧爾夫打擊樂等活動。 (四)開展球類、體操、武術、手指運動等科學的體育運動。 (五)開展蒙台梭利教育:即感官訓練、數概念、科學與常識、操作與實驗。 (六)開展計算機教育 操作:分辨、組合、分類、比較、推理,充分開發幼兒大腦潛能; 創造:探索、發揮,讓每個幼兒盡情展示自己的想像; 資訊運用:掌握運用互聯網學習和工具,沖浪、搜索信息。
⑹ 名詞解釋,,幼兒園課程評價
幼兒園課程評價:方案評價、過程評價、成效評價三個基本維度,對幼兒園課程的評價進行深入且形象的理論分析和實踐說明
⑺ 幼兒園名詞解釋大全
幼兒園(學前教育)
幼兒園,舊稱蒙養園、幼稚園,為一種學前教育機構,用於專對幼兒集中進行保育和教屬育,通常接納三至六周歲的幼兒。幼兒園的任務為解除家庭在培養兒童時所受時間、空間、環境的制約,讓幼兒身體、智力和心情得以健康發展。可以說幼兒園是小朋友的快樂天地,可以幫助孩子健康快樂地度過童年時光,不僅學到知識,而且可以從小接觸集體生活。幼兒園教育作為整個教育體系基礎的基礎,是對兒童進行預備教育(性格完整健康、行為習慣良好、初步的自然與社會常識)。其教育課程沒有明顯的區分,大概由語言、科學、藝術、健康和社會等五個領域以及各種活動構成。
⑻ 國家頒布的幼兒園課程標準是什麼
我國先後頒布過三個幼兒園課程標准:20世紀50年代初新中國第一個幼兒園課程標准《幼兒園暫行教學綱要(草案)》(以下簡稱「《暫行綱要》」)頒布。《暫行綱要》以前蘇聯幼兒教育的理論和實踐為模板,初步確立了新中國幼兒園課程的框架和內容體系。改革開放初期的1981年,我國頒布了《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以下簡稱「《教育綱要》」)。《教育綱要》以各種先進的兒童發展理論、教育理論為指導,力圖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的幼兒園課程體系。20世紀90年代後期,隨著幼兒園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受西方先進的教育理論、課程理論影響,2001年我國頒布了新的幼兒園課程標准——《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新《綱要》」)。本文擬分析建國60年來幼兒園課程標準的文本變化及其意義,藉此梳理建國60年來我國幼兒園課程的發展變化,為相關研究提供參考。 一、不同時期我國幼兒園課程標准文本內容的比較 1課程目標 有學者指出,我國基礎教育改革的目標內涵不斷豐富,其中一條明顯的軌跡是從最初的偏重「雙基」,即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到強調智力和能力的培養,再到重視非智力因素,直到提倡素質教育。我國幼兒園課程目標的演變基本遵循這一規律。 《暫行綱要》明確了幼兒園教育使幼兒獲得健全發展、減輕家庭特別是母親就業負擔的雙重任務以及教養並重的特點,強調了幼兒園教育的目的性、計劃性以及各科教學的系統性。《暫行綱要》初步確立了幼兒園教學的目標系統,它既包括幼兒園教學的最終目標,也包括小、中、大各年齡班和各科教學所要達到的中期、短期目標。還包括每一次活動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教育綱要》明確了幼兒園教育的性質與教育任務。指出「幼兒園的教育任務應是向幼兒進行初步的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潑成長,為人小學打好基礎,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礎」。《教育綱要》明確了小、中、大各年齡班在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的具體教育內容與要求,並且規定後一年齡班的教育必須繼續鞏固前一、兩個年齡班的教育成果,體現了目標的層次性和銜接性,使得課程目標更為全面和系統。 新《綱要》沒有細分小、中、大各年齡班的不同目標,而是針對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提出了總括性的課程目標,既講情感、態度、能力。又講知識技能。 以語言方面的課程目標為例。《暫行綱要》中幼兒園語言教學的目標之一是「培養幼兒使用新詞句的習慣,豐富語匯,發展想像力、思考力以及表達能力」。《教育綱要》對中班的語言教育要求之一是「繼續豐富詞彙,能掌握運用更多的名詞、動詞、形容詞、數量詞、代詞,學會使用常用副詞(如現在、還、非常等)和連接詞(如和、跟、同等),能理解詞義」。新《綱要》關於語言教育的目標是: (1)樂意與人交談,講話禮貌。 (2)注意傾聽對方講話,能理解日常用語。 (3)能清楚地說出自己想說的事。 (4)喜歡聽故事、看圖書。 (5)能聽懂和會說普通話。從中不難看出,《暫行綱要》和《教育綱要》規定了具體詳細的目標,著眼於「雙基」,重視顯性的知識技能層面目標的達成,忽視幼兒情感態度的培養。新《綱要》提出幼兒園教育應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更看重非智力因素,重在培養幼兒健康的體魄、積極樂觀的性格、良好的社會性品質等。 2課程內容 《暫行綱要》將幼兒園教學內容分為六個學科,包括語言、計算、音樂、美工、常識、體育。它詳細規定了六科教學的綱要,每科綱要均由目標、教學大綱、教學要點和設備四方面內容構成。這一時期沒有課程內容一說,只有教學內容。《暫行綱要》統一而詳細地規定了各年齡段幼兒所要掌握的知識技能。強調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可見,教學內容帶有濃厚的唯智主義色彩。 《教育綱要》把20世紀50年代的幼兒園教學改為幼兒園教育,將教育內容由六科拓展為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並且按小、中、大三個年齡班詳細提出了具體的教育內容與要求。 新《綱要》沒有對課程內容做統一、具體的規定,也沒有羅列出課程內容的清單,而是通過對教師提出要求——做什麼、怎樣做和追求什麼。將課程內容融入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各種活動之中。其課程內容主要包括四類經驗:關於周圍世界(包括自己)的淺顯而基本的知識經驗,關於基本活動方式(包括認識活動)的行動經驗(「做」的經驗),關於發展智力、提高各種基本能力的經驗,關於對待世界(包括自己)和活動的態度,即情意方面的經驗。 一方面,新《綱要》把課程內容重心放在幼兒的各種活動以及各種經驗的獲得上。完全拋棄了過去「學科說」把課程內容看作具體的知識或學科的做法。新《綱要》根據新知識觀來理解課程內容,突出內容的過程性、活動性、經驗性及情境性。例如,新《綱要》「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和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造的快樂」。當然,這種課程內容取向沒有否定知識的價值。沒有忽視必要的知識學習,只是強調知識來源於活動和經驗,知識反過來又成為幼兒進行活動和獲取經驗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新《綱要》也改變了過去統一規定課程內容的做法。因為全國統一的、單一的課程內容不適合我國地域廣闊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國情。新《綱要》在課程內容的編排和選擇上賦予了幼兒園、教師、家長以及幼兒更多的權利,為他們提供了更大的自主空間。這一時期園本課程的大量出現就是課程權力下放的具體表現。 3課程組織與課程實施 新中國成立初期至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一直採用從前蘇聯引進的「幼兒知識系統化教學」的課程理論與實踐。該模式強調兒童發展的階段性和教育任務的連續性。突出系統化知識在幼兒學習和發展中的作用,強調讓幼兒掌握系統化知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教學——上課。《暫行綱 要》規定採用作業教學形式,並規定每周必修作業項目和時間,輔之以選修作業。必修作業佔用的時間遠多於選修作業,而必修作業的實質就是開展集體教學。《教育綱要》指出「幼兒園的教育任務、內容與要求是通過游戲、體育活動、上課、觀察、勞動、娛樂和日常生活等各種活動完成的,不可偏廢」。然而,在實踐中由於受種種條件的限制,尤其受教師整體素質的影響,端坐靜聽式的上課形式依然是幼兒園課程實施的主要形式。新《綱要》則明確提出「幼兒園的教育活動,是教師以多種形式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教育過程」「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應根據需要合理安排,因時、因地、因內容、因材料靈活地運用」。這些規定不僅大大擴展了課程實施的路徑,而且體現了對幼兒身心發展特點的充分尊重。 4課程評價 20世紀50年代的《暫行綱要》和20世紀80年代的《教育綱要》雖然都沒有明確指出幼兒園課程的評價內容與評價指標,但是毫無疑問,其評價標准就是看目標是否達成,考察大到幼兒園全年的工作計劃。小到每個班每一天、每一個活動的目標是否達成。這種單純分等鑒定的課程評價方式具有濃厚的功利主義色彩,相應地也造成了一種自上而下的單向評價模式,即教育行政部門對幼兒園進行評價。園長對教師進行評價,教師對幼兒進行評價。總之,評價主體單一,評價內容片面,評價重結果而非過程。以對幼兒的評價為例。直接對幼兒評價的主體是教師,評價的指標是顯性課程目標,評價的內容是幼兒對所學內容的掌握程度,評價的功能是甄選優秀幼兒。 新《綱要》將教育評價作為與總則、教育內容
⑼ 名詞解釋幼兒園教學
就是幼兒園里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所組成的一種人類特有的人才培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