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課程是學生為本
❶ 校本課程開發的理念是以學生為本還是以學校為本
學生為本
❷ 什麼叫校本課都學什麼
校本課:「以學生為本」,「以學校為基地」,「以教師為主體」,「以專家為指導」,因材施教,因地制宜開發旨在發展學生個性特長的、多樣的、可供學生選擇的課程。
校本課程建設已經成為教改的核心領域之一,是對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進行再加工、再創造,使之更符合學生、學校的特點和需要 ,形成具有學校特色的課程。然而,許多學校的校本課程缺乏理性的思考與設計,顯得有些盲目又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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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要素體現「以學習為中心」:
校本課程建設的重點環節是校本課程設計。校本課程設計要體現所謂的課程要素。關於課程要素國內比較流行的觀點是,將其劃分為課程目標、課程內容、課程實施和課程評價四個部分。這種劃分是嚴重缺乏邏輯的,也不利於開發出高質量的課程,因為它至少存在兩個問題:
第一,課程實施並不是課程設計本身應包含的一個要素,而是在課程建設完成之後進入的一個環節,即課程實施環節,這個環節的基本途徑是教學,不屬於課程設計范疇;
第二,第二,課程評價也不屬於課程設計本身,它是在課程設計之外對課程進行評價,包括對課程規劃、課程標准和教材(學材)的評價等,它不屬於課程設計的范疇。
❸ 校本課程和特色課程中,應用最好的有哪些它們的優勢是什麼
校本課程的四個突出特徵:(1)實踐性:校本課程大多屬於實踐性課程,而不屬於學科類課程。它不以系統知識為基本內容,也不以讀書、聽講為主要學習方式,而是圍繞學生需要研討和解決的問題來組織具有多樣性、動態性的課程資源,引導學生在調查研究、討論探究等活動中進行生動活潑的學習。校本課程在促進學生的認知、情感、行為的充分發展的過程中,把培養學生的主體意識、合作意識、創新意識和動手能力、交往能力、收集處理信息的能力、發現與解決問題的能力作為重點。所以,它強調學生應在活動中學,注重直接體驗和經驗積累,反對重理論輕實踐、重知識輕能力的傾向。顯然,實踐性是校本課程最本質的特徵。(2)探索性。校本課程是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核心理念。各門校本課程應是圍繞一系列重要問題或挑戰性任務而編排學習內容、安排學習活動的,學生便按照一系列課題或主題參加學習活動,在活動過程中收集書面材料和實際材料,進而通過自 己的思考、操作以及與同伴的討論去解決問題或提交作品。各個課題或主題的答案多為實際答案(即拿出各種作品),也有認識性答案。有些課題或主題有多個答案,只要學生言之有理、操作有據,就可獲得優良的成績。(3)綜合性。各門校本課程的內容是圍繞一個一個主題或課題而從多種學科和多種現代媒體中收集組織的。這種綜合性內容不受學科知識體系的束縛,因而有助於多種知識的綜合運用和多種能力的均衡發展。(4)以學生為主體。各門校本課程的構建都把學生的發展置於中心地位。首先,以學生的特別需要為出發點,注重學生潛能的開發和學生情感的提升。其次,各門校本課程內容的組織與學習活動的安排都給學生的主動參與留下一些空間,創造一些條件,讓學生在老師指導下提出問題、收集材料、操作思考、作出結論或提交作品
❹ 校本課程是學校課程嗎
按照現代課程分類理論來考察,校本課程並不是一種課程類型,而是屬於課程管理方面的版一個范權疇,是正在形成之中的同我國三級課程管理體制相適應的基礎教育新課程體系中一個組成部分,即中小學新課程計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國的校本課程是在學校本土生成的,既能體現各校的辦學宗旨、學生的特別需要和本校的資源優勢,又與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緊密結合的一種具有多樣性和可選擇性的課程。這一界定試圖反映校本課程的三種基本屬性,即關聯性、校本性和可選擇性。校本課程主要分為兩類:一是使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校本化、個性化,即學校和教師通過選擇、改編、整合、補充、拓展等方式,對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進行再加工、再創造,使之更符合學生、學校的特點和需要;二是學校設計開發新的課程,即學校在對本校學生的需求進行科學的評估,並充分考慮當地社區和學校課程資源的基礎上,以學校和教師為主體,開發旨在發展學生個性特長的、多樣的、可供學生選擇的課程。
❺ 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有什麼區別
隨著新課程的深入實施,校本課程越發得到基層學校的歡迎與喜愛,但在校本課程的實施過程中,許多學校都習慣地把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混為一談,背離了校本課程開發的基本方向,造成了實踐中的混亂。為進一步發揮校本課程的實踐功效,實現校本課程的育人目標,本文結合有關研究成果,談一談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的主要區別。
區別之一: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的內涵有本質的不同
校本課程的內涵一般是指由學生所在學校的教師編制、實施和評價的課程,它的本質內容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在課程的權力方面,學校擁有課程自主權;二是在課程開發的主體方面,教師是課程開發的主體;三是在課程開發的場所方面,具體學校是課程開發的場所。校本教材的內涵一般是指以學校的校長和教師為主體,為了有效地實現校本課程目標,達到教育學生的目的,對教學內容進行研究,並共同開發和制定一些基本的教與學素材,作為校本課程實施的媒介,這些素材構成了校本教材。可見,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在內涵上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是課程,後者是課程實施的媒介,二者在某種程度上體現著目的與手段的關系。
區別之二: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在存在范圍等方面有明顯不同
校本課程是基於我國幅員遼闊,各地的自然條件、風土人情、教育環境等存在很大差異,而我國這種統一管理又往往不能關照各地的差異性,在一定程度上消減了學校的教育效果,在此基礎上作出的一項課程政策。校本課程要求每所學校都必須做到,但校本教材則不同,它是校本課程開發後,有些學校根據自己的實際由校長和教師編制的教材,而非所有學校都必須具備。換言之,校本課程是落實新課改要求的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管理標准,是所有學校的必 l須,校本教材則不一定是所有學校的必備,即便是有些學校編寫了一部份校本教材,也因為校本課程的時效性、變化性等特點,使校本教材的使用范圍、使用周期和使用效率都受其限制,更何況考慮到教師的時間、學校和學生的經濟負擔以及課程的成本等因素,不可能使所有的校本課程都配有校本教材。所以,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在存在范圍等方面有著明顯的不同。
區別之三: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在政策的合法性上有根本不同
校本課程早在 1999年6月13日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就明確提出:「試行國家課程、地方課程與學校課程。」2001年6 月8日頒發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中更明確規定:「改變課程管理過於集中的狀況,實行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管理,增強課程對地方、學校及學生的適應性。」這兩個文件中有關課程方面的規定,無疑為這種新生的順應了國際課程改革和課程決策民主化潮流的校本課程提供了課程政策上的合法性。但與之相比的校本教材則不然,盡管目前我國教材本身是一個政策性很強的概念,特別是按照教育部頒布的《中小學教材編寫審定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要求的「編寫教材事先須經教材審定結構審定後才能在中小學使用」,「教材的編寫、審定實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行政部門兩級管理」。但目前學校編制的校本教材都不具備上述的審定條件,因為校本教材的出現,主要依附於校本課程的開發與實施,而校本課程自身的時效性、變化性和動態生成等特點,使校本教材的編寫必要、使用范圍、使用周期、使用效率等方面都極其有限,所以目前出現的校本教材很少要經過行政部門的審批。從這個意義上講,校本教材是不具備教材政策的合法性。所以,校本課程與校本教材在政策的合法性上是有根本不同的。
您所編謝的當屬課本教材。
——對不起,這是我的錯誤,應該是校本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