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計劃中的學科課程標准分析怎麼寫
1. 課程計劃和課程標准對做好老師有什麼好處
課程計劃可以讓你的課堂安排的更有條理。計劃計劃,就是要你准備好課程怎麼上,怎麼合理有序的進行教學工作。
課程標准,所謂標准就是告訴你該把握一個怎樣的度,該年級的學生應該學習哪些內容、應該學到什麼程度都有一個標准,教師完成了課程標准圈定的范圍,這個學期的學習任務基本就完了。
不熟悉課程標準的老師可以列印一份所任科目的《xx課程標准(2011版)》
2. 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學大綱有何區別
1、課程標准著眼於未來國民素質 2、大綱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目標,標准關注的5、課程標准提出了多元評價建議 6、課程標准為教材編寫者、教師教學及學業
3. 課程計劃與課程標準的區別,怎樣理解
一、內涵不同
1、課程計劃
課程計劃(教學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課程標准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是衡量各學科質量的重要標准。
二、指導范圍不同
1、課程計劃一般是宏觀上的指導。
2、而課程標準是對某一具有學科的指導。
三、功能不同
1、課程計劃
包括三點:一是;規定課程設置。 二是;規定課程的順序。 三是;規定各門課程的教學時數。 四是;規定學年編制和每周每日的活動總量。
2、課程標准
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4. 簡述課程計劃,課程標准,課本三者有什麼關系
課程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材(教科書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關系見圖中表格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一詞在我國始見於唐宋期間。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 》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依法制。」但這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作工夫」等。雖然他對這里的「課程」沒有明確界定,但含義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課及其進程。這里的「課程」僅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次序和規定,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因此稱為「學程」更為准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施行,赫爾巴特學派「五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程」變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語世界裡,課程(Curriculum)一詞最早見於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什麼知識最有價值?》(1859)一文中。它是從拉丁語「Currere」一詞派生出來的,意為「跑道」(Race-course)。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進程」(Course of study),簡稱學程。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英國牛津字典、美國韋伯字典、《國際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這樣解釋的。
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Currere」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跑道」,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的課程體系;而「Currere」的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以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到80年代中期以前,「課程」一詞很少出現。
5. 中小學課程包括課程計劃,課程標准和什麼哪些
中小學課程包括課程計劃,課程標准和教學大綱。
大綱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目標,標准關注的是學生學習的過程、方法、情感、態度及價值觀 由於教學大綱的重點是對教學工作做出規定,主要表現的是基本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及若干教學建議,使教師更加關注知識點,關注學習的效果,忽視學習過程與方法,忽視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培養。與教學大綱相比,課程標准最顯著的變化是課程目標發生了根本改變。過去,課程目標側重於學生的認知發展水平,如今,課程的功能由過去單純強調知識和技能轉向同時關注學生學習的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因此,新課程標准不僅對學生的認知發展水平提出要求,同時,對學生學習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方面的發展提出目標要求,這是一個根本性的變化,對培養新時期具有良好素質和競爭力的新一代具有重要意義。
6. 根據課程計劃以綱要形式編定的有關課程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什麼
【育萃教育為你解答】教學大綱可能會更准確一些。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訂的、有關學科內容的指導性文件。學科課程標準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若將提干修改為:編寫教科書的直接依據和國家衡量各科教學的主要標準是( )
A.課程 B.課程標准 C.課程計劃 D.課程目標,則最佳選項為B。
教學大綱與課程標準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強調的行為主體是教師,如何教,後者強調的是行為主體學生如何通過學習過程達到目標。
7. 學科標准編寫的依據是什麼:( ) A、教育目的 B、課程計劃 C、教學計劃 D、課程標准
A、教育目的
8. 新課標下綜合學科如何落實課程計劃
新課標下中小學音樂課程問題的思考
音樂課程問題是我國現階段正在進行的音樂教育改革的關鍵,對於這一問題的思考及嘗試解決的方案與途徑的研究顯得愈來愈重要。
一、課程的學科綜合問題
音樂新課程提出學科綜合這個基本理念之後,確實豐富了課堂教學。但是,存在的問題也不能忽視。
中小學生接受音樂的途徑是多種多樣的,音樂教育必須具有寬闊的視野,必須保持開放的態勢。但是當前許多音樂課為了突出課程的綜合,偏離了以音樂為本的原則,把音樂課上成歷史課、地理課、舞蹈課、繪畫課等,湮沒了音樂的學科特點,沖淡了音樂藝術的鮮明個性。教育部制定的《音樂課程標准》明確指出:「提倡學科綜合。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施中,綜合應以音樂為教學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由此可以看出,音樂課程的綜合是以音樂為本的綜合。能否適當地、適量地實施學科綜合,直接影響教師在教學中能否很好地貫徹以音樂為本的教學原則,直接關繫到音樂課程改革的成敗。
(一)音樂課程要堅守自己的陣地
音樂綜合課程應加強音樂性而不是弱化它,應該以音樂為主線,所引用的其他學科的內容必須與音樂密切相關,融合一體,要突出音樂的首席地位。
(二)音樂課程的綜合,應為音樂服務,把握好度
音樂與其他藝術形式綜合,旨在了解音樂在其他藝術形式中的作用,通過其他方面的知識進一步加強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體驗,但是必須把握一個適可而止的「度」。超過了這個「度」,就是畫蛇添足。
(三)學科綜合的含義
音樂教師必須明白,音樂學科綜合的目的在於通過學科綜合給學生廣闊的體驗和表現音樂的空間,從而培養學生廣博的人文素養,體現一種先進的教育理念。因此,音樂教師首先要正確理解學科綜合的含義。其次,要明白綜合的目的是為了加深學生對音樂的理解,而不是一種形式。再次,綜合表現活動的展示與延伸不要佔據太多的課堂時間,也不能喧賓奪主,忘了是在上音樂課。教師在備課時除了要考慮音樂課程在形式上的科學性,更要考慮音樂課程在內容上的科學性。
二、音樂課程資源問題
(一)音樂教材的編寫及推廣方面存在問題
在朱則平、廖應文主編的《音樂課程標准教師讀本》一書中,明確指出:「中小學音樂課程標准和據此編寫的教材是音樂課程最重要的基本資源。」根據《標准》編寫的試驗教材,無論在內容上還是在呈現方式上,較之以往的音樂教材,從總體上看,有了質的進步,無疑是本次課程改革的重要收獲之一。但是筆者認為,新教材在編寫、組織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首先,音樂教材的編寫缺乏系統性和連續性,學習國外教育理論不能與我國具體實踐相結合。其次,音樂教材的可操作性不強。再次,音樂教材的內容不夠豐富,缺乏多樣性。
針對這些問題,筆者建議:(1)借鑒國外教材編寫經驗,構建和完善我國音樂教材體系。音樂教材的編寫要順應時代的潮流,應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民族編寫不同層次的音樂教材,借鑒國外音樂教材編寫的成功經驗,取長補短,構建和完善我國音樂教材體系。其次,必須打破那種模仿音樂專業教材的以樂理知識體系為教材體系的傳統框架。降低中小學音樂教材的知識化、學術化的成分,增加音樂生活化的含量。再次,教材內容的選擇既要考慮面向全體學生,也要有利於具有特殊音樂興趣和愛好的學生的學習。最後,還要注意教材載體的多樣性,除了書本文字教材外,應大力發展聲響教材、多媒體教材、多媒體組合教材等。(2)強化音樂教材的可操作性,突出音樂教材的主體性與基礎性內容。音樂新課標要求重視音樂實踐。教育部制定的《音樂課程標准》明確指出:「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這就要求教材在編寫時應強化它的實踐性可操作性。(3)加強校本課程的開發,豐富教材資源。這對促進音樂課程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首先,校本課程是發展學生興趣,形成學生特長的基本途徑。其次,實施校本課程是培養多種人才、滿足社會多樣化需要的重要措施。再次,校本課程是體現與發揮學校辦學特色、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環節。
(二)新課程資源普遍缺乏
在音樂新課程的實施過程中,音樂教師和學校領導對音樂新課程資源的需求較之原來出現了大幅度增加。一方面,他們急切希望了解有關課程改革的各種信息,希望能與有關的教育專家和同行進行及時地溝通和對話,以便及時交流音樂課程改革的情況和經驗。另一方面,在音樂課程改革的大背景下,新的音樂課程提倡音樂課的學科綜合。這就要求音樂教師的知識面及信息量增大。音樂教師希望拓寬信息來源通道,從多方面獲取各種與音樂教育新課程相關的教學材料。從各試驗區反饋的情況來看,新課程教學資源的匱乏帶有普遍性。音樂教師為備好一堂課,有時會花費好幾天的工夫,也不一定就能找到自己所需要的教學資料。
因此筆者提出如下措施:(1)整合學術資源,對我國學校音樂教育資源匱乏問題有計劃地組織教育專家進行集中攻關突破,豐富和完善音樂教育資源。(2)改革和建立課程資源開發系統,從實踐中深入挖掘新的有效的音樂課程資源,加強音樂課程內容的綜合性,淡化音樂學科與其他學科之間的界限,加強音樂課程內容、現實生活和學生經驗的聯系。
總之,新課標下中小學音樂課程問題還不僅這些,筆者只是管中窺豹。因此,進一步深入研究與中小學音樂課程相關的問題並尋求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對正在進行的中小學音樂課程改革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音樂課程標准[M].北京: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01.
[2]陳玉琨,代蕊華.課程與課堂教學[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2.
[3]朱則平,廖應文.音樂課程標准教師讀本[M].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出版社,2003.第108頁.
9. 課程計劃與課程標準的區別,怎樣理解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10. 課程計劃的概念,課程標准與教材的關系是什麼
課程計劃的概念,課程標准與教材的關系:
教材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