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本課程開發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 2020-11-28 06:09:26
㈠ 如何建立學校課程管理與評價制度
一、 學校校本課程評價任務由課程開發實施小組具體承擔。
二、 學校校本課程專的評價標准要分學科屬制訂,科學、合理、細致,具有教育和發展功能。
三、 對校本課程教材內容的評價要以符合學校辦學思想和育人目標為准繩,體現學校的辦學特色, 體現學生發展的多元化、生動化。
四、 校本課程評價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學業成績,而且要發現和發展學生多方面的潛能,了解學生發展中的需求,幫助學生認識自我,建立自信。
五、 校本課程評價要強調教師對自己教學行為的分析與反思,以自評為主,校長、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研究校本課程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不斷提高校本課程的開發水平。
六、 校本課程的評價要注重周期性地對學校課程執行情況、課程實施中的問題進行分析評估,調整課程內容,改進教學管理,形成校本課程不斷革新、
不斷適應學校學生學習需求的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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