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標準是國家課程的
① 國家數學課程標准中的「四基」指的是什麼三能指的是什麼
研討內容: 1.? 《國家數學課程標准》已經把「雙基」擴展為「四基」,即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增加「基本數學活動經驗」與「基本數學思想方法」。重視基礎是為了發展,數學教育改革中堅持「四基」,不僅可以更好地促進學生發展,而且也更加突出數學的學科性質。三能:(一)運算能力(二)空間想像能力(三)邏輯思維能力其中邏輯思維能力應是分析,綜合、比較、抽象、概括、轉化等能力的綜合體,數學能力的培養是在教學過程中完成的。因此,有效利用教學時間,合理、有序、有度培養數學能力,顯得尤為重要。 2.數學「四基」之間的關系 關於數學「雙基」的涵義非常豐富,可以有知識形態、教學形態與個體形態等三種表現形式[12].從教學的角度,邵光華教授與顧泠沅先生指出:「雙基教學重視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傳授,講究精講多練,主張『練中學』,相信『熟能生巧』,追求基礎知識的記憶和掌握、基本技能的操演和熟練,以使學生獲得扎實的基礎知識、熟練的基本技能和較高的學科能力為其主要的教學目標.」[13]其中的「精講多練」、「練中學」、「熟能生巧」等主要是圍繞「演繹活動」而展開的,其目的是讓學生獲得形式化的結果知識——用數學術語或數學公式所表述的系統知識.基本活動經驗則主要是指在數學基本活動中形成和積累的過程知識.由於在我國的數學教學中過分強調「演繹活動」而削弱甚至忽視了「歸納活動」,因此,基本活動經驗更加強調關於歸納活動的經驗.在數學學習過程中,「雙基」與基本活動經驗是相互依存、相互促進的,也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在二者的不斷融合、多次的實際應用中,通過反思提煉而形成的一種具有奠基作用和普遍指導意義的知識經驗便是數學基本思想.由此,我們可以給出數學「四基」的如下關系結構: 從知識的角度來看,「雙基」是一種理性的、形式化的結果性知識,而基本活動經驗則是一種感性的、情景化的過程性知識,它們各強調了數學知識的一個側面,前者形成的是一種知識系統,而後者形成的是一種經驗系統,二者的有機結合才能形成完整的數學知識結構.就方法而言,「雙基」主要以演繹法為主,演繹法只是一種依據固定的前提(定義、公理、定理等),利用相對固定的推理程序(三段論),得出固定結論的方法,而結論的預測與發現,推理思路的探索與調整以及知識的實際應用等,靠演繹法是推不出來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兒童不可能通過演繹法學會新的數學知識!」 關於「雙基」的學習需要有一個意義建構的過程,此過程是以原有經驗為基礎的,又是從操作性的經驗開始的,並且所建構的意義最終是以經驗的形態儲存學生的大腦當中的,就如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所作的關於人獲得知識過程的嫁接樹枝的比喻:「我們要有自己的經驗做根,以這經驗所發生的知識做枝,然後別人的知識才能接得上去,別人的知識方才成為我們知識的一個有機體部分.」 因此,「雙基」只有通過經驗化才能真正成長為學生的數學素養.相對於「雙基」而言,「基本活動經驗」是比較模糊的、不太嚴謹的,缺乏明晰的結構體系,尤其是那些沒有經過加工的「原始經驗」,含有許多主觀的、片面的非本質因素,就像數學家克里斯戈爾所描述那樣:「數學活動過程中所獲得的知識總是不夠精確的和片面的,其整體結構好像一片原始森林,或者說是交相纏繞的樹枝.」 因此,要使「基本活動經驗」更加確切、合理而有效,就需要經歷一個概念化與形式化的過程,雖然,在問題解決的過程中,某些經驗本身就具有很好的指導作用和實用價值,但畢竟數學知識本質上是追求嚴謹性與確定性的.經過概念化與形式化,「基本活動經驗」就可以轉化或融入到「雙基」之中,不但使「基本活動經驗」得到了升華,也使「雙基」因為充滿了學生的感受而獲得了某種生命的活力. 數學活動經驗是指學習者在參與數學活動的過程中所形成的感性知識、情緒體驗和應用意識.感性知識是指具有學生個人意義的過程性知識,也包括學生大腦中那些未經訓練的、不那麼嚴格的數學知識;情緒體驗是指對數學的好奇心和求知慾、在數學學習活動中獲得的成功體驗、對數學嚴謹性與數學結果確定性的感受以及對數學美的感受與欣賞等;應用意識包括「數學有用」的信念、應用數學知識的信心、從數學的角度提出問題與思考問題的意識以及拓展數學知識應用領域的創新意識,而且應用意識是數學基本活動經驗的核心成分 史寧中教授指出:「『基本思想』主要是指演繹和歸納,這應當是整個數學教學的主線,是最上位的思想.」[7] 關於數學基本思想,在以往的文獻中有諸多論述.胡炯濤先生認為:「最高層次的基本數學思想是數學教材的基礎與起點,整個中學數學的內容均循著基本數學思想的軌跡而展開.……『符號化與變換思想』,『集合與對應思想』以及『公理化與結構思想』,它們構成了最高層次的基本數學思想.」[15]在中學數學教學中影響比較大的是任子朝先生提出的四種基本思想:數形結合的思想,分類討論的思想,函數與方程的思想,化歸的思想[16].然而,在眾多的數學思想中起著奠基性、引領性作用的還應該是歸納思想與演繹思想.如「化歸思想」,在探索化歸的方向、發現問題的結論、尋找解決問題的途徑時,主要運用的是歸納思想;在鏈接「中間問題」、整理和表述化歸結果時,則需運用演繹思想,而且化歸的主要策略——「一般化」與「特殊化」本身就是歸納思想與演繹思想的具體體現.從形成過程來看,演繹思想主要是在「雙基」的形式化訓練中練就的,而歸納思想則主要是在「基本活動經驗」的不斷積累中逐步孕育的.歸納思想與演繹思想是數學思想體系的兩翼,二者的協同發展,才能使數學知識健康、和諧地成長為學生的智慧. 總之,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活動經驗與基本思想既是數學學習活動的核心內容與主要目標,也是學生數學素養最為重要的組成部分,它們共同構築了學生的數學知識結構。
② 相對普遍的國家課程標准,所規定的學習目標,更具學校本位色彩的課程設計
相對普通的國家課程標准,所規定的學習目標,更具學校本位色彩的課程設什,是的,本位色彩設計更具特色。
③ 課程標準的意義和功能是什麼
綱要》指出:國家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應體現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各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提出教學建議和評價建議。從以上規定中可以看出,課程標准包括以下內涵: ☆它是按門類制定的; ☆它規定本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 ☆它提出了指導性的教學原則和評價建議; ☆它不包括教學重點、難點、時間分配等具體內容; ☆它規定了不同階段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所應達到的基本要求。 由於課程標准規定的是國家對國民在某方面或某領域的基本素質要求,因此,它毫無疑問地對教材、教學和評價具有重要指導意義,是教材,教學和評價的出發點與歸宿。因為無論教材還是教學,都是為這些方面或領域的基本素質的培養服務的,而評價則是重點評價學生在這些方面或領域的表現如何,是否達到了國家的基本要求。因此,無論教材、教學還是評價,出發點都是為了課程標准中所規定的那些素質的培養,最終的落腳點也都是這些基本的素質要求。 可以說,課程標准中規定的基本素質要求是教材、教學和評價的靈魂,也是整個基礎教育課程的靈魂。這也正是各國極其重視課程改革,尤其是極其重視課程標准研製工作的重要原因。現在英美等國紛紛組織全國最強的力量、投入大量物力經費研製各科課程標准,表現出他們對國家課程標準的日益重視。無論教材怎麼編,無論教學如何設計,無論評價如何開展,都必須圍繞著這一基本素質要求服務,都不能脫離這個核心。但是,課程標準是教材、教學和評價的基本依據,並不等於課程標準是對教材、教學和評價方方面面的具體規定。課程標准對某方面或某領域基本素質要求的規定,主要體現為在課程標准中所確定的課程目標和課程內容,因此,課程標準的指導作用主要體現在它規定了各科教材、教學所要實現的課程目標和各科教材教學中所要學習的課程內容,規定了評價哪些基本素質以及評價的基本標准。但對教材編制、教學設計和評價過程中的具體問題(如教材編寫體系、教學順序安排及課時分配、評價的具體方法等),則不做硬性的規定。
④ 什麼是國家課程標准實施素質教育的宗旨是什麼
課程標準是國家課程的基本綱領性文件,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范和質量要求。本次課程改革將我國沿用已久的教學大綱改為課程標准,反映了課程改革所倡導的基本理念。
各部分——前言:課程性質、課程基本理念、標准設計思路
課程目標: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內容標准:學習領域目標及行為目標
實施建議:教學建議、評價建議、教材編寫建議、課程資源開發與利用建議
素質是指人在後天通過環境影響和教育訓練所獲得的穩定的、長期發揮作用的基本品質結構,包括人的思想、知識、身體、心理品質等。
素質教育是指以提高全民族素質為宗旨的教育,以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基本素質為根本目的,以注重開發受教育者的潛能,促進受教育者德智體諸方面生動活潑地發展為基本特徵的教育。 素質教育三要義是什麼? 第一是面向全體學生,第二是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第三是讓學生主動發展
當前對素質教育有哪些誤解?
由於對素質教育的理解不夠,因而在認識上產生了偏差,進而導致行為上的偏差。例如:(1)認為搞音體美活動,開設興趣班就是實施素質教育。(2)認為素質教育不需要考試。考試是檢驗教師教學效果和學生對知識、技能掌握情況的一種常用手段,實施素質教育不是不要考試,而是要糾正以分數代替一切的做法。(3)認為改革與素質教育劃等號。對素質教育的內涵是什麼不清楚,因而把任何一項改革都貼上素質教育的標簽,泛化和更加模糊了素質教育。(4)認為素質教育就是否定現行教育,把素質教育當成"靈丹妙葯"。現行教育雖存在不少弊端,但並不是說現行教育必須全面否定。事實上,現行教育仍有相當一部分內容就是素質教育的內容。二者不是水火不相容的關系,而是對立統一的關系。因此,如果只看到二者對立的一面,而忽視統一的一面,就會曲解素質教育的本意。
⑤ 國家新課程標準的對中小學教育具有什麼重要意義
所謂新課程標准已經執行了十多年了,具體來說改變了基礎教育的課程形態,現在綜合課程、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已經成為各個中小學課程體系中的重要內容;
影響了教學方式;探究、合作成為許多教研成果的主題
影響了評價方式;特別是形成性評價環節
⑥ 國家課程標准1-6年級教材樣張是什麼
Ulick was sitting beside her, talking
⑦ 國家頒布的幼兒園課程標準是什麼
我國先後頒布過三個幼兒園課程標准:20世紀50年代初新中國第一個幼兒園課程標准《幼兒園暫行教學綱要(草案)》(以下簡稱「《暫行綱要》」)頒布。《暫行綱要》以前蘇聯幼兒教育的理論和實踐為模板,初步確立了新中國幼兒園課程的框架和內容體系。改革開放初期的1981年,我國頒布了《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以下簡稱「《教育綱要》」)。《教育綱要》以各種先進的兒童發展理論、教育理論為指導,力圖建立科學化、規范化的幼兒園課程體系。20世紀90年代後期,隨著幼兒園課程改革的不斷深入,受西方先進的教育理論、課程理論影響,2001年我國頒布了新的幼兒園課程標准——《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新《綱要》」)。本文擬分析建國60年來幼兒園課程標準的文本變化及其意義,藉此梳理建國60年來我國幼兒園課程的發展變化,為相關研究提供參考。 一、不同時期我國幼兒園課程標准文本內容的比較 1課程目標 有學者指出,我國基礎教育改革的目標內涵不斷豐富,其中一條明顯的軌跡是從最初的偏重「雙基」,即掌握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到強調智力和能力的培養,再到重視非智力因素,直到提倡素質教育。我國幼兒園課程目標的演變基本遵循這一規律。 《暫行綱要》明確了幼兒園教育使幼兒獲得健全發展、減輕家庭特別是母親就業負擔的雙重任務以及教養並重的特點,強調了幼兒園教育的目的性、計劃性以及各科教學的系統性。《暫行綱要》初步確立了幼兒園教學的目標系統,它既包括幼兒園教學的最終目標,也包括小、中、大各年齡班和各科教學所要達到的中期、短期目標。還包括每一次活動所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教育綱要》明確了幼兒園教育的性質與教育任務。指出「幼兒園的教育任務應是向幼兒進行初步的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使其身心健康活潑成長,為人小學打好基礎,為造就一代新人打好基礎」。《教育綱要》明確了小、中、大各年齡班在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的具體教育內容與要求,並且規定後一年齡班的教育必須繼續鞏固前一、兩個年齡班的教育成果,體現了目標的層次性和銜接性,使得課程目標更為全面和系統。 新《綱要》沒有細分小、中、大各年齡班的不同目標,而是針對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提出了總括性的課程目標,既講情感、態度、能力。又講知識技能。 以語言方面的課程目標為例。《暫行綱要》中幼兒園語言教學的目標之一是「培養幼兒使用新詞句的習慣,豐富語匯,發展想像力、思考力以及表達能力」。《教育綱要》對中班的語言教育要求之一是「繼續豐富詞彙,能掌握運用更多的名詞、動詞、形容詞、數量詞、代詞,學會使用常用副詞(如現在、還、非常等)和連接詞(如和、跟、同等),能理解詞義」。新《綱要》關於語言教育的目標是: (1)樂意與人交談,講話禮貌。 (2)注意傾聽對方講話,能理解日常用語。 (3)能清楚地說出自己想說的事。 (4)喜歡聽故事、看圖書。 (5)能聽懂和會說普通話。從中不難看出,《暫行綱要》和《教育綱要》規定了具體詳細的目標,著眼於「雙基」,重視顯性的知識技能層面目標的達成,忽視幼兒情感態度的培養。新《綱要》提出幼兒園教育應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更看重非智力因素,重在培養幼兒健康的體魄、積極樂觀的性格、良好的社會性品質等。 2課程內容 《暫行綱要》將幼兒園教學內容分為六個學科,包括語言、計算、音樂、美工、常識、體育。它詳細規定了六科教學的綱要,每科綱要均由目標、教學大綱、教學要點和設備四方面內容構成。這一時期沒有課程內容一說,只有教學內容。《暫行綱要》統一而詳細地規定了各年齡段幼兒所要掌握的知識技能。強調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可見,教學內容帶有濃厚的唯智主義色彩。 《教育綱要》把20世紀50年代的幼兒園教學改為幼兒園教育,將教育內容由六科拓展為生活衛生習慣、體育活動、思想品德、語言、常識、計算、音樂、美術八個方面,並且按小、中、大三個年齡班詳細提出了具體的教育內容與要求。 新《綱要》沒有對課程內容做統一、具體的規定,也沒有羅列出課程內容的清單,而是通過對教師提出要求——做什麼、怎樣做和追求什麼。將課程內容融入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各種活動之中。其課程內容主要包括四類經驗:關於周圍世界(包括自己)的淺顯而基本的知識經驗,關於基本活動方式(包括認識活動)的行動經驗(「做」的經驗),關於發展智力、提高各種基本能力的經驗,關於對待世界(包括自己)和活動的態度,即情意方面的經驗。 一方面,新《綱要》把課程內容重心放在幼兒的各種活動以及各種經驗的獲得上。完全拋棄了過去「學科說」把課程內容看作具體的知識或學科的做法。新《綱要》根據新知識觀來理解課程內容,突出內容的過程性、活動性、經驗性及情境性。例如,新《綱要》「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和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造的快樂」。當然,這種課程內容取向沒有否定知識的價值。沒有忽視必要的知識學習,只是強調知識來源於活動和經驗,知識反過來又成為幼兒進行活動和獲取經驗的必要手段。另一方面,新《綱要》也改變了過去統一規定課程內容的做法。因為全國統一的、單一的課程內容不適合我國地域廣闊和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的國情。新《綱要》在課程內容的編排和選擇上賦予了幼兒園、教師、家長以及幼兒更多的權利,為他們提供了更大的自主空間。這一時期園本課程的大量出現就是課程權力下放的具體表現。 3課程組織與課程實施 新中國成立初期至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一直採用從前蘇聯引進的「幼兒知識系統化教學」的課程理論與實踐。該模式強調兒童發展的階段性和教育任務的連續性。突出系統化知識在幼兒學習和發展中的作用,強調讓幼兒掌握系統化知識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教學——上課。《暫行綱 要》規定採用作業教學形式,並規定每周必修作業項目和時間,輔之以選修作業。必修作業佔用的時間遠多於選修作業,而必修作業的實質就是開展集體教學。《教育綱要》指出「幼兒園的教育任務、內容與要求是通過游戲、體育活動、上課、觀察、勞動、娛樂和日常生活等各種活動完成的,不可偏廢」。然而,在實踐中由於受種種條件的限制,尤其受教師整體素質的影響,端坐靜聽式的上課形式依然是幼兒園課程實施的主要形式。新《綱要》則明確提出「幼兒園的教育活動,是教師以多種形式有目的、有計劃地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教育過程」「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應根據需要合理安排,因時、因地、因內容、因材料靈活地運用」。這些規定不僅大大擴展了課程實施的路徑,而且體現了對幼兒身心發展特點的充分尊重。 4課程評價 20世紀50年代的《暫行綱要》和20世紀80年代的《教育綱要》雖然都沒有明確指出幼兒園課程的評價內容與評價指標,但是毫無疑問,其評價標准就是看目標是否達成,考察大到幼兒園全年的工作計劃。小到每個班每一天、每一個活動的目標是否達成。這種單純分等鑒定的課程評價方式具有濃厚的功利主義色彩,相應地也造成了一種自上而下的單向評價模式,即教育行政部門對幼兒園進行評價。園長對教師進行評價,教師對幼兒進行評價。總之,評價主體單一,評價內容片面,評價重結果而非過程。以對幼兒的評價為例。直接對幼兒評價的主體是教師,評價的指標是顯性課程目標,評價的內容是幼兒對所學內容的掌握程度,評價的功能是甄選優秀幼兒。 新《綱要》將教育評價作為與總則、教育內容
⑧ 課程標準的基本框架是什麼
一、課程標準的基本框架是:
1、課程標准分為:
①前言;
②課程目標;
③內容標准;
④實施建議;
⑤附錄五部分。
2、課程標准中內容標準的幾種陳述方式:
①學習領域+學段(語文、數學等) 學習領域+水平(體育);
②目標領域+等級(英語);
③主題領域(科學)
在目標的陳述上,都包括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以及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個方面。
二、課程標準的定義: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指出:國家課程標準是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應體現國家對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各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提出教學建議和評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