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目標課程標准
① 新課程標準的五個方面的具體目標是什麼
階段目標
第一學段(1~2年級)
(一)識字與寫字
1.喜歡學習漢字,有主動識字的願望。
2.認識常用漢字1600(-1800)個左右,其中800(-1000)個左右會寫。
3.掌握漢字的基本筆畫和常用的偏旁部首,能按筆順規則用硬筆寫字,注意間架結構。初步感受漢字的形體美。
4.寫字姿勢要正確,字要寫得規范、端正、整潔,努力養成良好的寫字習慣。
5.學會漢語拼音。能讀准聲母、韻母、聲調和整體認讀音節。能准確地拼讀音節,正確書寫聲母、韻母和音節。認識大寫字母,熟記《漢語拼音字母表》。
6.學習獨立識字。能藉助漢語拼音認讀漢字,用音序檢字法查字典。 (部首)
(二)閱讀
1.喜歡閱讀,感受閱讀的樂趣。初步養成愛護圖書的習慣。
2.學慣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學習默讀。
3.結合上下文和生活實際了解課文中詞句的意思,在閱讀中積累詞語。藉助讀物中的圖畫閱讀。
4.閱讀淺近的童話、寓言、故事,嚮往美好的情境,關心自然和生命,對感興趣的人物和事件有自己的 感受和想法,並樂於與人交流。
5.誦讀兒歌、童謠和淺近的古詩,展開想像,獲得初步的情感體驗,感受語言的優美。
6.認識課文中出現的常用標點符號。在閱讀中,體會句號、問號、感嘆號所表達的不同語氣。
7.積累自己喜歡的成語和格言警句。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5萬字。(原10條,現7條,更緊湊)
(三)寫話
1.對寫話有興趣,寫自己想說的話。(寫想像中的事物,寫出自己對周圍事物的認識和感想)
2.在寫話中樂於運用閱讀和生活中學到的詞語。
3.學習使用逗號、句號、問號、感嘆號。
(四)口語交際
1.學講普通話,逐步養成講普通話的習慣。
2.能認真聽別人講話,努力了解講話的主要內容。
3.聽故事、看音像作品,能復述大意和自己感興趣的情節。(改「精彩情節」)
4.能較完整地講述小故事,能簡要講述自己感興趣的見聞。
5.與別人交談,態度自然大方,有禮貌。
6.有表達的自信心。積極參加討論,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原:對感興趣的話題發表自己的意見)
(五)綜合性學習
1.對周圍事物有好奇心,能就感興趣的內容提出問題,結合課內外閱讀,共同討論。
2.結合語文學習,觀察大自然,用口頭或圖文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觀察所得。
3.熱心參加校園、社區活動。結合活動,用口頭或圖文等方式表達自己的見聞和想法。
第二學段(3~4年級)
(一)識字與寫字
1.對學習漢字有濃厚的興趣,養成主動識字的習慣。
2.累計認識常用漢字2500個左右,其中1800個(比原減少200個)左右會寫。
3.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會運用音序檢字法和部首檢字法查字典、詞典。(原:會使用字典、詞典,有初步的獨立識字能力)
4.能使用硬筆熟練地書寫正楷字,做到規范、端正、整潔。用毛筆臨摹正楷字帖。
(有條件的地方,可學習使用鍵盤輸入漢字)(原5條,現4條)
(二)閱讀
1.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
2.初步學會默讀,做到不出聲,不指讀(原屬第一學段要求)。學習略讀,粗知文章大意。
3.能聯繫上下文,理解詞句的意思,體會課文中關鍵詞句表達情意的作用。能藉助字典、詞典和生活積累,理解生詞的意義。
4.能初步把握文章的主要內容,體會文章表達的思想感情。能對課文中不理解的地方提出疑問。
5.能復述敘事性作品的大意,初步感受作品中生動的形象和優美的語言,關心作品中人物的命運和喜怒哀樂,與他人交流自己的閱讀感受。
6.誦讀優秀詩文,注意在誦讀過程中體驗情感,展開想像,領悟內容。
7.在理解語句的過程中,體會句號與逗號的不同用法,了解冒號、引號的一般用法。
8.積累課文中的優美詞語、精彩句段,以及在課外閱讀和生活中獲得的語言材料。背誦優秀詩文50篇(段)。
9.養成讀書看報的習慣,收藏並與同學交流圖書資料。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40萬字。
(原10條,現9條)
(三)習作
1.留心周圍事物,樂於書面表達,增強習作的自信心。願意將自己的習作讀給人聽,與他人分享習作的快樂。(原第3條)
2.能不拘形式地寫下自己的見聞、感受和想像,注意把自己覺得新奇有趣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內容寫清楚。(原:注意表現自己覺得新奇有趣的或印象最深、最受感動的內容。)
3.能用簡短的書信便條進行書面交流。
4.嘗試在習作中運用自己平時積累的語言材料,特別是有新鮮感的詞句。
5.學習修改習作中有明顯錯誤的詞句。根據表達的需要,正確使用冒號、引號等標點符號。
6.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原8條,現6條)
(四)口語交際
1.能用普通話交談。在交談中能認真傾聽,養成向人請教、與人商討的習慣。
2.聽人說話能把握主要內容,並能簡要轉述。
3.能清楚明白地講述見聞,並說出自己的感受和想法。講述故事力求具體生動。(刪:努力用語言打動人)(原4條,現3條)
(五)綜合性學習
1.能提出學習和生活中的問題,有目的地搜集資料,共同討論。
2.結合語文學習,觀察大自然,觀察社會,書面與口頭結合表達自己的觀察所得。
3.能在老師的指導下組織有趣味的語文活動,在活動中學習語文,學會合作。
4.在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中,嘗試運用語文知識和能力解決簡單問題。
5.有條件的地方,可學習使用鍵盤輸入漢字。(原識字、寫字中的目標,調整)(原4條,現5條)
第三學段(5~6年級)
(一)識字與寫字
1.有較強的獨立識字能力。累計認識常用漢字3000個左右,其中2500個左右會寫。
2.硬筆書寫楷書,行款整齊,有一定的速度。
3.能用毛筆書寫楷書,在書寫中體會漢字的優美。
(二)閱讀
1.能用普通話正確、流利、有感情地朗讀課文。
2.默讀有一定的速度,默讀一般讀物每分鍾不少於300字。學習瀏覽,擴大知識面,根據需要搜集信息。(調整,原第8條)
3.能藉助詞典理解詞語的意義。能聯繫上下文和自己的積累,推想課文中有關詞句的意思,辨別詞語的感情色彩,體會其表達效果。(調整)
4.在閱讀中揣摩文章的表達順序,體會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領悟文章基本的表達方法。在交流和討論中,敢於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斷。
5.閱讀敘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能簡單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場景、人物、細節,說出自己的喜歡、憎惡、崇敬、嚮往、同情等感受。閱讀詩歌,大體把握詩意,想像詩歌描述的情境,體會詩人的情感。受到優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勵,嚮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閱讀說明性文章,能抓住要點,了解課文的基本說明方法。
6.在理解課文的過程中,體會頓號與逗號、分號與句號的不同用法。
7.誦讀優秀詩文,注意通過詩文的聲調、節奏等體味作品的內容和情感。背誦優秀詩文60篇(段)。
8.擴展閱讀面。課外閱讀總量不少於100萬字。(刪原第6條:閱讀說明性文章,能抓住要點,了解文章的基本說明方法)(原11條,現8條)
(三)習作
1.懂得寫作是為了自我表達和與人交流。
2.養成留心觀察周圍事物的習慣,有意識地豐富自己的見聞,珍視個人的獨特感受,積累習作素材。
3.能寫簡單的記實作文和想像作文,內容具體,感情真實。能根據內容表達的需要,分段表述。學寫常見應用文。(刪:學寫讀書筆記)
4.修改自己的習作,並主動與他人交換修改,做到語句通順,行款正確,書寫規范、整潔。根據表達需要,正確使用常用的標點符號。
5.習作要有一定速度。課內習作每學年16次左右。(調整:不提40分鍾能完成不少於400字的習作)(原7條,現5條)
(四)口語交際
1.與人交流能尊重、理解對方。
2.樂於參與討論,敢於發表自己的意見。
3.聽人說話認真耐心,能抓住要點,並能簡要轉述。
4.表達要有條理,語氣、語調適當。
5.能根據對象和場合,稍作準備,作簡單的發言。
6.注意語言美,抵制不文明的語言。
(五)綜合性學習
1.為解決與學習和生活相關的問題,利用圖書館、網路等信息渠道獲取資料,嘗試寫簡單的研究報告。
2.策劃簡單的校園活動和社會活動,對所策劃的主題進行討論和分析,學寫活動計劃和活動總結。
3.對自己身邊的、大家共同關注的問題,或電視、電影中的故事和形象,組織討論、專題演講,學習辨別是非善惡。
4.初步了解查找資料、運用資料的基本方法。
② 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有何區別
2.在對教學目標的確立方面,教學大綱關注的是學生在知識和技能方面的要求,而新的課程標准提出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位一體的課程目標。 3.在對教學管理方面:課程標准關心的是課程目標、課程改革的基本理念和課程設計思路;而教學大綱規定了教學重點、難點、時間分配等具體內容。 4.在對教材的編寫要求方面:課程標准精選學生終身發展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強調教科書與學生生活以及社會、科技發展的聯系;而教學大綱過分強調學科自身的系統性、邏輯性。 課程標准中的內容標准部分,按照學習領域或主題組織學習內容,突破學科中心,精選學生終身學習必備的基礎知識和技能,努力改變課程內容繁、難、偏、舊的現狀,密切教科書與學生生活以及社會、科技發展的聯系。打破單純地強調學科自身的系統性、邏輯性的局限,盡可能地體現義務教育階段各學科課程應首先服務於學生發展的功能。 5.在對教學方式的要求方面:課程標准強調轉變教學方式和學習方式,注重學習的過程與方法;而教學大綱關注的是教師的教和學生學習的結果 6.在對教學的評價方面:課程標准提倡評價主體的多元化、評價方式的多樣化,強調過程評價和評價的教育發展功能;而教學大綱關注的是學生對知識和技能的掌握程度,重視終結性評價和評價的篩選評判功能。 7. 在對教學的影響方面:教學大綱對教材編寫、教師教學和學業評價的影響是直接的、嚴格控制的、硬性的;而課程標准對教材編寫、教師教學和學業評價的影響是間接的、指導性的、彈性的。[好研網]
③ 課程計劃與課程標準的區別,怎樣理解
一、內涵不同
1、課程計劃
課程計劃(教學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2、課程標准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分學科展開,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是衡量各學科質量的重要標准。
二、指導范圍不同
1、課程計劃一般是宏觀上的指導。
2、而課程標準是對某一具有學科的指導。
三、功能不同
1、課程計劃
包括三點:一是;規定課程設置。 二是;規定課程的順序。 三是;規定各門課程的教學時數。 四是;規定學年編制和每周每日的活動總量。
2、課程標准
教材編寫、教學、評估和考試命題的依據,是國家管理和評價課程的基礎。
④ 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有哪些主要區別
課程教學大綱即為課程大綱,課程大綱為課程的教學大綱,裡面標明課程各個模專塊的理論學屬時和實操學時,考試大綱為考核內容及其相應比例分配與課程大綱不一樣,另外還有個教學計劃又與教學大綱由區別。
從課程標准和教學大綱的框架結構看,兩者的條目並不完全對應。課程標准有前言、課程目標、內容標准、實施建議和附錄5個大條目組成;教學大綱有教學目的、教學內容及要求、教學建議、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課時安排、考核與評價6個大條目組成。
課程標准在「知識與技能」方面參考了教學大綱的要求,但是和「過程與方法」和「情感態度、價值觀」相關聯的課程目標、課程基本理念、課程實施建議等幾部分都與現行的教學大綱有較大的區別。
拓展資料:指學校每門學科的教學綱要。其中包括教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內容以及講授和實習、實驗、作業的時數分配等。根據教學計劃,以綱要形式規定一門課程教學內容的文件。包括這門課程的教學目的、任務、教學內容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法上的基本要求等。有的教學大綱還包括參考書目、教學儀器、直觀教具等方面的提示。列入教學大綱的教材的廣度和深度,一般應是學生必須達到的最低標准。
⑤ 美術課程標準的課程目標
學生以個人或集體合作的方式參與各種美術活動,嘗試各種工具、材料和製作過程,學習美術欣賞和評述的方法,豐富視覺、觸覺和審美經驗,體驗美術活動的樂趣,獲得對美術學習的持久興趣;了解基本美術語言的表達方式和方法,表達自己的情感和思想,美化環境與生活。在美術學習過程中,激發創造精神,發展美術實踐能力,形成基本的美術素養,陶冶高尚的審美情操,完善人格。
階段目標 本《標准》的階段目標具體從造型·表現、設計·應用、欣賞·評述和綜合·探索四個學習領域加以描述。
造型·表現 造設計·應用 欣賞·評述 綜合·探索 </p> 第一學段 </p>(1~2年級) 嘗試不同工具,用紙以及身邊容易找到的各種媒材,通過看看、畫畫、做做等方法大膽、自由地把所見所聞、所感所想的事物表現出來,體驗造型活動的樂趣。 嘗試不同工具,用身邊容易找到的各種媒材,通過看看、想想、畫畫、做做等方法進行簡單組合和裝飾,體驗設計製作活動的樂趣。 觀賞自然和各類美術作品的形與色,能用簡短的話語大膽表達自己的感受。 採用造型游戲的方式進行無主題或有主題的想像、創作、表演和展示。 第二學段 </p>(3~4年級) 初步認識形、色與肌理等美術語言,學習使用各種工具,體驗不同媒材的效果,通過看看、畫畫、做做等方法表現所見所聞、所感所想的事物,激發豐富的想像力與創造願望。 學習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均衡等組合原理,了解一些簡易的創意和手工製作的方法,進行簡單的設計和裝飾,感受設計製作與其他美術活動的區別。 觀賞自然和各種美術作品的形、色與質感,能用口頭或書面語言對欣賞對象進行描述,說出其特色,表達自己的感受。 採用造型游戲的方式,結合語文、音樂等課程內容,進行美術創作、表演和展示,並發表自己的創作意圖。 第三學段 </p>(5~6年級) 運用形、色、肌理和空間等美術語言,以描繪和立體造型的方法,選擇適合於自己的工具、材料,記錄與表現所見所聞、所感所想的事物,發展美術構思與創作的能力,傳遞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運用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均衡、節奏與韻律等組合原理,了解一些簡單的創意、設計方法和媒材的加工方法,進行設計和裝飾,美化身邊的環境。 欣賞、認識自然美和美術作品的材料、形式與內容等特徵,通過描述、分析與討論等方式,了解美術表現的多樣性,能用一些簡單的美術術語,表達自己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結合學校和社區的活動,以美術與科學課程和其他課程的知識、技能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策劃、製作、表演與展示,體會美術與環境及傳統文化的關系。 第四學段 </p>(7~9年級) 有意圖地運用形、色、肌理、空間和明暗等美術語言,選擇恰當的工具、材料,以繪畫和雕塑等形式,探索不同的創作方法,發展具有個性的表現能力,傳遞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了解主要的設計類別、功能,運用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均衡、節奏與韻律、多樣與統一等組合原理,利用媒材特性,進行創意和設計,美化生活,形成初步的設計意識。 多角度欣賞和認識自然美和美術作品的材質、形式和內容特徵,獲得初步的審美經驗和鑒賞能力,初步了解中外美術發展概況,尊重人類文化遺產,能對美術作品和美術現象進行簡短評述。 調查、了解美術與傳統文化及環境的關系,用美術的手段進行記錄、規劃與製作;通過跨學科學習,理解共同的主題和共通的原理。
造型·表現 造設計·應用 欣賞·評述 綜合·探索 </p>
第一學段 </p>(1~2年級) 嘗試不同工具,用紙以及身邊容易找到的各種媒材,通過看看、畫畫、做做等方法大膽、自由地把所見所聞、所感所想的事物表現出來,體驗造型活動的樂趣。 嘗試不同工具,用身邊容易找到的各種媒材,通過看看、想想、畫畫、做做等方法進行簡單組合和裝飾,體驗設計製作活動的樂趣。 觀賞自然和各類美術作品的形與色,能用簡短的話語大膽表達自己的感受。 採用造型游戲的方式進行無主題或有主題的想像、創作、表演和展示。
第二學段 </p>(3~4年級) 初步認識形、色與肌理等美術語言,學習使用各種工具,體驗不同媒材的效果,通過看看、畫畫、做做等方法表現所見所聞、所感所想的事物,激發豐富的想像力與創造願望。 學習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均衡等組合原理,了解一些簡易的創意和手工製作的方法,進行簡單的設計和裝飾,感受設計製作與其他美術活動的區別。 觀賞自然和各種美術作品的形、色與質感,能用口頭或書面語言對欣賞對象進行描述,說出其特色,表達自己的感受。 採用造型游戲的方式,結合語文、音樂等課程內容,進行美術創作、表演和展示,並發表自己的創作意圖。
第三學段 </p>(5~6年級) 運用形、色、肌理和空間等美術語言,以描繪和立體造型的方法,選擇適合於自己的工具、材料,記錄與表現所見所聞、所感所想的事物,發展美術構思與創作的能力,傳遞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運用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均衡、節奏與韻律等組合原理,了解一些簡單的創意、設計方法和媒材的加工方法,進行設計和裝飾,美化身邊的環境。 欣賞、認識自然美和美術作品的材料、形式與內容等特徵,通過描述、分析與討論等方式,了解美術表現的多樣性,能用一些簡單的美術術語,表達自己對美術作品的感受和理解。 結合學校和社區的活動,以美術與科學課程和其他課程的知識、技能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策劃、製作、表演與展示,體會美術與環境及傳統文化的關系。
第四學段 </p>(7~9年級) 有意圖地運用形、色、肌理、空間和明暗等美術語言,選擇恰當的工具、材料,以繪畫和雕塑等形式,探索不同的創作方法,發展具有個性的表現能力,傳遞自己的思想和情感。 了解主要的設計類別、功能,運用對比與和諧、對稱與均衡、節奏與韻律、多樣與統一等組合原理,利用媒材特性,進行創意和設計,美化生活,形成初步的設計意識。 多角度欣賞和認識自然美和美術作品的材質、形式和內容特徵,獲得初步的審美經驗和鑒賞能力,初步了解中外美術發展概況,尊重人類文化遺產,能對美術作品和美術現象進行簡短評述。 調查、了解美術與傳統文化及環境的關系,用美術的手段進行記錄、規劃與製作;通過跨學科學習,理解共同的主題和共通的原理。
(1~2年級)
(3~4年級)
(5~6年級)
(7~9年級)
⑥ 簡述課程計劃,課程標准,課本三者有什麼關系
課程主要表現為課程計劃、課程標准、教材(教科書是其主要部分)。
三者關系見圖中表格
拓展資料:
課程計劃是根據一定的教育目的和培養目標,由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有關學校教育和教學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它具體規定了教學科目的設置、學科順序、課時分配、學年編制和學周安排。其中,開設哪些科目是課程計劃的中心和首要問題。
課程標準是課程計劃中每門學科以綱要的形式編寫的、有關學科教學內容的指導性文件,是課程計劃的展開。它規定了學科的教學目標、任務,知識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有關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直接依據,也是衡量各科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教材是根據學科課程標准系統闡述學科內容的教學用書,它是知識授受活動的主要信息媒介,是課程標準的進一步展開和具體化。教材可以是印刷品,也可以是聲像製品。教科書是教材的主體,是學生獲取系統知識的重要工具,也是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
「課程」一詞在我國始見於唐宋期間。唐朝孔穎達為《詩經·小雅·巧言 》中「奕奕寢廟,君子作之」句作疏:「維護課程,必君子監之,乃依法制。」但這里課程的含義與我們今天所用之意相去甚遠。
宋代朱熹在《朱子全書·論學》中多次提及課程,如「寬著期限,緊著課程」,「小立課程,大作工夫」等。雖然他對這里的「課程」沒有明確界定,但含義是很清楚的,即指功課及其進程。這里的「課程」僅僅指學習內容的安排次序和規定,沒有涉及教學方面的要求,因此稱為「學程」更為准確。
到了近代,由於班級授課制的施行,赫爾巴特學派「五段教學法」的引入,人們開始關注教學的程序及設計,於是課程的含義從「學程」變成了「教程」。
在西方英語世界裡,課程(Curriculum)一詞最早見於英國教育家斯賓塞(H.Spencer)《什麼知識最有價值?》(1859)一文中。它是從拉丁語「Currere」一詞派生出來的,意為「跑道」(Race-course)。
根據這個詞源,最常見的課程定義是「學習的進程」(Course of study),簡稱學程。這一解釋在各種英文詞典中很普遍,英國牛津字典、美國韋伯字典、《國際教育字典》(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cation)都是這樣解釋的。
但這種解釋在當今的課程文獻中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Currere」 一詞的名詞形式意為「跑道」,由此課程就是為不同學生設計的不同軌道,從而引出了一種傳統的課程體系;而「Currere」的動詞形式是指「奔跑」,這樣理解課程的著眼點就會放在個體認識的獨特性和經驗的自我建構上,就會得出一種完全不同的課程理論和實踐。
解放以後,由於凱洛夫教育學的影響,到80年代中期以前,「課程」一詞很少出現。
⑦ 什麼是課程標准課程標准和課程目標有什麼不同
國家課程標準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范和要求。它體現國家隊不同階段的學生在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規定各門課程的性質、目標、內容框架,提出教學和評價建議。
我國的課程標準的框架包括:前言、課程目標,內容標准,實施建議,術語解釋等。
課程目標
1.廣義的課程目標
在廣義上的課程目標的涵義定位於教育與社會的關系,是一個比較大的視角,涵蓋面是全層次的。它即是教育意圖,包含了「教育方針」、「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而教學目標又包含年級教學目標、單元教學目標和課時教學目標。
2.狹義的課程目標
在狹義上的課程目標的涵義定位於教育內部的教育與學生的關系,是一個相對狹窄而具體化的視角,它的涵蓋面是特定的,主要指「教育目標」。在狹義上,課程目標不包含「教育方針」,只包含「教育目的」、「培養目標」、「課程教學目的」和「教學目標」。
我也是個教書匠,就我個人的理解,課程標准和課程目標就是宏觀和微觀的區別,前一個是個大方向,後一個是具體操作流程制定。不好說,也說不好。能力有限,只能回答成這樣了
⑧ 課程標准 課程目標 課程計劃 教學目標 教學計劃
標準是相關部門和機構制定的規范要求。
目標是實施者依照標准要求想要達到的實際程度,目標不能低於標准。
計劃是實施者如何實現目標而採取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