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人員心理輔導
⑴ 被行政拘留的人會在裡面做什麼
在進入抱留所的時候,首先,會給你進行全方位的檢查,連鞋都不會放過。此後,每天早上起來,警察會要求你朗誦治安條例,這還不算什麼,其實對於普通人來說,初進拘留所,就有一種自由被剝奪的感覺,很不適應,每天只能對著窗口望風。
不僅如此,拘留所的飯菜一般都不怎麼樣,而且價錢還貴,幾十元一份,所以行政拘留的人,一定要帶夠錢。
行政拘留限制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而人身自由權是憲法所規定的一種基本權利。但是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針對行政拘留並沒有什麼特殊性,該法將行政拘留與警告、罰款、吊銷公安機關發放的許可證等並列,在適用程序等方面亦沒有明顯的區別。這樣的做法沒有體現憲法和法律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保護。忽視了人身自由權的特殊性。
在世界范圍來看,由於人身自由是受憲法保護的基本權利,因此對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發動,必須經法院審查,這是各國公認的行政合法性的基本要求。換言之,任何行政機關不能自行決定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措施。即使在大陸法系的行政處罰法中,也沒有人身自由罰。
(1)行政拘留人員心理輔導擴展閱讀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⑵ 行政拘留的人都在干什麼
根據拘留所條例的規定,被拘留人員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要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根據自願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九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三條 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
(2)行政拘留人員心理輔導擴展閱讀:
根據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機關(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
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
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行政拘留的特點:
(1)行政拘留是一種嚴厲的行政處罰形式,只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才享有拘留裁決權,期限限制在1日以上15日以內。
(2)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前者是依照行政法律規范對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人採取的懲戒措施;後者是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而採取的臨時剝奪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刑事強制措施。
(3)行政拘留不同於司法拘留。後者是人民法院依照訴訟法的規定對妨害民事、行政訴訟程序的人所實施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4)行政拘留不同於行政扣留。行政扣留是行政機關採取的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
(5)行政拘留與拘役不同。拘役是由人民法院對觸犯刑法的人判處的一種刑罰。
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都由公安機關執行,但兩者有著本質區別:
第一,法律性質不同。行政拘留(又稱治安拘留)盡管是行政處罰中最嚴厲的處罰,但也只是一種行政處罰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訴訟中為了保障訴訟順利進行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處罰的對象主要是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尚未構成犯罪的違法者;刑事拘留的對則象是觸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現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適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過這種處罰手段來懲罰和教育違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於防止或制止現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礙刑事訴訟活動。
第四,適用機關不同。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機關適用,而刑事拘留的決定權在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第五,羈押期限不同。行政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5天,違法行為人的多個處罰合並執行時,最多拘留20日;一般案件的刑事拘留的最長期限是14天(包括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捕的期限),對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最長是37天。
網路-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⑶ 行政拘留5天, 要以什麼樣的心去面對拘留所里的生活
要以平常心去對待,首先要明確拘留和判刑在性質上是不一樣的,判刑屬專於敵我矛盾屬,而拘留還是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同時,坐牢又要到監獄去服刑,管理也非常嚴格,有作息制度要遵守,而拘留與坐牢相比,要輕得多。
(3)行政拘留人員心理輔導擴展閱讀
在拘留所里會有一些娛樂活動,比如看電視,現在電視節目比較豐富,所以,拘留所里的犯人都會集中在一起看電視打發時間,在拘留所里還有的娛樂活動就是可以打牌。
這種娛樂方式,是最好打發時間的。同時,因為進拘留所里的人都不是十惡不赦的人,在性格上也比較好相處,有的還可能是社會上的成功人士,大家在一起,也不會沒有什麼話說。所以,聊天幾乎就是拘留所的主要內容。
⑷ 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天天都干什麼
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
1、面壁思過、做早操。
2、學習法律常識和報刊。
3、簡單的手工勞動。
4、條件較好的看守所業余時間下棋看電視等。
法律依據
第五十九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條 對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採取集體教育、分類教育、個別教育、心理矯治、親友規勸、社會幫教、現身說法等形式進行。
拘留所應當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時以內進行第一次談話教育,在解除拘留前進行一次談話教育。
對被拘留人的集體教育每周不少於10個課時。
第六十一條 拘留所應當每日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拘留所應當開展所內文化建設活動,營造有益於被拘留人身心健康,促進被拘留人知錯、認錯、改錯的文化環境和氛圍。
第六十三條 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
拘留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句話告訴我們,對於犯罪,一定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可是有的人,偏不信這個邪硬是要違法,那麼最後只有自己去承擔後果了,可能有人會說,最壞的後果不就是坐牢嗎?對此我想說可別小看坐牢,有的人連短短幾日的拘留都忍受不了,更別提長時間的坐牢生活了,這並不是聳人聽聞,拘留所的生活與一般人想像的有不少出入。
就拿行政拘留舉例,在進入抱留所的時候。首先,會給你進行全方位的檢查,連鞋都不會放過。此後,每天早上起來,警察會要求你朗誦治安條例,這還不算什麼,其實對於普通人來說,初進拘留所,就有一種自由被剝奪的感覺,很不適應,每天只能對著窗口望風,不僅如此,拘留所的飯菜一般都不怎麼樣,而且價錢還貴,幾十元一份,所以行政拘留的人,一定要帶夠錢。
但跟刑事拘留比起來,行政拘留還是要好過多了,因為刑事拘留,除一日三餐以外,大部分時間都要幹活,而且十幾個犯罪人員一個屋子,難免會有摩擦,日子就會非常不好受。綜上所述,那些因為一般違法行為,比如酒駕和貼傳單等,進入拘留所的人,感受到了拘留所的生活之後,就覺得自由的陽光是多麼的可貴。
行政拘留尚且如此,更別提那些,構成刑事犯罪的人員,他們長久的牢獄生涯,自由對他們來說,可以稱得上是天堂的存在了,所以最後鄭重的告誡大家,千萬不要違法犯罪,世上可沒有後悔葯吃,
⑸ 被拘留了的人,每天在拘留所要做什麼事
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
1、面壁思過、做早操。
2、學習法律常識和報刊。
3、簡單的手工勞動。
4、條件較好的看守所業余時間下棋看電視等。
《拘留所條例》規定:被拘留人員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要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根據自願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九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就拿行政拘留舉例,在進入抱留所的時候。首先,會給你進行全方位的檢查,連鞋都不會放過。此後,每天早上起來,警察會要求你朗誦治安條例,這還不算什麼,其實對於普通人來說,初進拘留所,就有一種自由被剝奪的感覺,很不適應,每天只能對著窗口望風,不僅如此,拘留所的飯菜一般都不怎麼樣,而且價錢還貴,幾十元一份,所以行政拘留的人,一定要帶夠錢。
但跟刑事拘留比起來,行政拘留還是要好過多了,因為刑事拘留,除一日三餐以外,大部分時間都要幹活,而且十幾個犯罪人員一個屋子,難免會有摩擦,日子就會非常不好受。綜上所述,那些因為一般違法行為,比如酒駕和貼傳單等,進入拘留所的人,感受到了拘留所的生活之後,就覺得自由的陽光是多麼的可貴。
⑹ 行政拘留期間當事人都做些什麼
行政拘留期間當事人參加拘留所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接受拘留所民警的教育談話。
根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規定:
第六十條 對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採取集體教育、分類教育、個別教育、心理矯治、親友規勸、社會幫教、現身說法等形式進行。
拘留所應當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時以內進行第一次談話教育,在解除拘留前進行一次談話教育。
對被拘留人的集體教育每周不少於10個課時。
第六十一條 拘留所應當每日組織被拘留人開展適當的文化、體育活動。
第六十二條 拘留所應當開展所內文化建設活動,營造有益於被拘留人身心健康,促進被拘留人知錯、認錯、改錯的文化環境和氛圍。
第六十三條 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
拘留所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被拘留人從事生產勞動。
(6)行政拘留人員心理輔導擴展閱讀:
行政拘留期間探視問題
根據《看守所條例》第二十八條:「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的規定,可以去探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拘留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一條執行拘留的時間以日為單位計算。從入所當日執行到第二日為一日。
第四十六條被拘留人員會見
(一)會見對象:被拘留人的近親屬(指父母、夫妻、子女、兄弟、姐妹等)和單位負責人憑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可以到拘留所會見被拘留人;
(二)會見時間:星期一、三、五的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不會見;
(三)會見次數:每個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間只允許與近親屬會見一次。會見前必須在會見登記本上登記後方可會見。每次會見不超過10分鍾,會見人員不超過3人;
(四)會見時只限送零用錢、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拒絕接收水果、煙酒、菜餚、食品等。會見人員所送物品必須經過值班民警檢查後方可帶入所內,嚴禁將危險品、違禁品帶入拘留室;
(五)律師會見被拘留人員,必須持有所在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本人的律師執業證、被拘留人員或其家屬的委託書或辦案單位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⑺ 如何對被拘留人員進行心理咨詢
對被拘留人員進行心抄理咨詢,難度比較大,你需要首先摸清誰需要咨詢,最好是做咨詢講座,或部分能夠進行的活動,在這個過程中,發現拘留人員出現的心理問題,然後進行單獨咨詢疏導。對於拘留人員來說,很多面臨的問題都是對生活的企盼或無望,自身壓力的排解,情緒的控制等。(心荷心理工作室)
⑻ 行政拘留是怎樣的生活
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依據《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對被拘留人的教育,可以採取集體教育、分類教育、個別教育、心理矯治、親友規勸、社會幫教、現身說法等形式進行。拘留所應當在被拘留人入所24小時以內進行第一次談話教育,在解除拘留前進行一次談話教育。
(8)行政拘留人員心理輔導擴展閱讀:
行政拘留的相關要求規定:
1、發現被拘留人攜帶違禁品或者其他與案件有關的物品的,拘留所應當填寫被拘留人違禁品、涉案物品移交清單(一式三份,被拘留人、拘留所和拘留決定機關各一份),由送拘人員、拘留所民警和被拘留人共同簽名確認,經拘留所領導批准後移交拘留決定機關依法處理。
2、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由2名以上民警進行。對女性被拘留人的人身檢查,應當由女性民警進行。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應當由醫生對其進行健康檢查,並填寫入所健康檢查表。
3、發現被拘留人身體有傷或者情況異常的,拘留決定機關應當出具相關情況說明,拘留所詳細登記傷情或者異常情況,並由送拘人員和被拘留人簽名確認。
⑼ 被拘留的人每天干什麼
在拘留所被拘留的人,每天一般要做以下事情。
1、面壁思過、做早操。
2、學習法律、道德、文化等知識。
3、簡單的手工勞動。
4、條件較好的看守所業余時間下棋看電視等。
《拘留所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拘留人員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要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根據自願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九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9)行政拘留人員心理輔導擴展閱讀:
拘留對象
我國法律規定了四種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和行政強制措施性質的拘留。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關押在看守所,其他三種拘留對象都在拘留所執行拘留。
被行政拘留的人員,是指被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國家安全法》等有關法律給予拘留行政處罰的人員;被司法拘留的人員,是指被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行政訴訟法等有關法律決定拘留的人員。
被執行行政強制措施性質拘留的人員,是指公安機關按照《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被依法決定拘留審查的外國人、按照《集會遊行示威法》和《戒嚴法》等法律被依法現場立即予以拘留的人員,對這些人員只是在拘留所採取臨時性的強制性拘留措施,公安機關經審查後再依法作出處理。
考慮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是處罰性拘留,與行政強制措施性質拘留有所不同,條例把行政強制措施性質的拘留放在附則中規定,要求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員分別拘押,具體管理辦法授權國務院公安部門參照本條例規定。
⑽ 行政拘留在裡面做什麼
行政拘留是一種重要的也是常見的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拘留是指法定回的行政機關答(專指公安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范的人,在短期內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處罰。行政拘留是最嚴厲的一種行政處罰,通常適用於嚴重違反治安管理但不構成犯罪,而警告、罰款處罰不足以懲戒的情況。因此法律對它的設定及實施條件和程序均有嚴格的規定。行政拘留裁決權屬於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期限一般為10日以內,較重的不超過15日;行政拘留決定宣告後,在申請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被處罰的人及其親屬找到保證人或者按規定交納保證金的,可申請行政主體暫緩執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不同於刑事拘留和司法拘留。
根據拘留所條例的規定,被拘留人員在拘留期間要進行法律、道德、文化等學習;要參加拘留所衛生清理;根據自願原則,參加勞動教育和職業技能訓練。
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五十九條 拘留所應當建立教育制度,對被拘留人進行法律、道德、文化、時事、政策、所規、行為養成、技能培訓、心理健康等教育。
第六十三條 拘留所在確保安全和被拘留人自願的前提下,可以組織被拘留人在所內開展適當的勞動教育或者職業技能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