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能不能在別人開的輔導班上課
⑴ 不允許在校老師在外面輔導班上課,真的有助於教學質量提高么
道德低下抄的老師只是極少數,把自己的學生拉到外面輔導班上課,自己在課堂上不講重要知識點,很多人把這個極少數無限放大,變成了大多數老師是這樣!
我敢說絕大多數老師絕對是負責的,即便是在外面上輔導班,教的也都是陌生的學生,利用的也都是業余時間的付出,跟正常時間的工作沒有關系!
為什麼只看見老師在輔導班上課,看不到老師天天早來晚走,沒有休息時間呢
⑵ 大學老師能否在外面中小學輔導班上課違法行為嗎
這個不違法,有能力的老師是可以在外面開輔導班的,算是兼職,這個有很多人都在做,所以不算違法的
⑶ 老師在學校里開輔導班能嗎現在可以允許老師在學校開輔導班嗎
現在是不能開輔導班的,一票否決千萬不要踩紅線哦。
⑷ 在職教師能在別人開設的輔導班上課嗎(休息日)
如果在一二線城市,哪個老師不去輔導班賺外塊呀。只是大家心照不宣……
⑸ 老師私自開輔導班合法嗎
違反教育部規定違法,可以向教育局投訴舉報
學校在職教師開班補習班是不允許的,教育部有規定:假如在職教師開補習班必須要辦理相關的手續,才合法的。
而且要根據學校規章規定,學校不允許的話,你領證也不能開補習班!
無論是在職教師私自開補習班,還是相關培訓機構開班,都必須按規定申請取得教育部門的辦學資格證,沒有許可證就開班教學就是超范圍違規經營。在職教師開補習班須有辦學資格證,這是一定要遵守!
在法律方面也有規定了在職教師能不能開補習班的相關法律,所以在職教師沒有按流程就開班就等於違法了
根據國家教育部等七部門的有關要求和自治區教育廳制定了針對上述問題《關於2009年規范教育收費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和《關於重申嚴禁中小學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的通知》中提出:關於「嚴禁學校、教師舉辦或與社會辦學機構合作舉辦向學生收費的各種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等有償培訓」的明確規定。
鑒於近來仍有部分學校對有關政策執行力不強,工作落實不到位,公辦學校校園內開辦各類補習班出現不少問題,群眾對公辦中小學校利用課余時間組織學生進行有償補課等問題反映較多,「強制收費補課」的投訴不斷。為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辦學行為,加大對教育政策的執行力度,經研究決定,重申嚴禁中小學校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的有關規定,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全市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都要進一步加強對規范教育收費有關政策規定的學習和宣傳教育,明確有關要求,嚴格執行上級關於「嚴禁中小學舉辦各類收費補習班」的有關規定,杜絕違規補課行為。做到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各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課程計劃,所有教學內容(包括復習)全部納入正常教學過程之中,注重課堂教學效果,切實提高教學質量。
二、全市各級各類公辦中小學不得提供場所給社會上的任何辦學機構、培訓機構在校園內舉辦各種名目的向學生收費的培訓班、補習班、提高班、興趣班等。
三、各公辦中小學校利用課余時間對學生開展培優補差培訓等活動,不得向學生收費,對於違反規定收費的要按教育亂收費給予嚴肅查處。
四、各公辦中小學校不能以學校的名義組織本校的學生、老師參加校外機構舉辦的各種名目的培訓班、補習班、有償培訓、授課等。
五、市教育局將不定期對上述規定落實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凡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繼續違規補課的,發現一起,查處一起,要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追究校長和主要責任人的責任,並按黨紀政紀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所以在職教師要謹慎考慮對開不開補習班的想法!
⑹ 國家不允許學校老師私自開班給學生開班補課。那麼社會上那些教育機構的上課的老師。為什麼可以
准確來說,公辦學校的老師是不允許開設補課的,是為了避免藏私教學多收費,不內過私人學校的老師不容屬於政府體質內,是商業性事業單位,是可以的,教育機構更加是完全的商業性機構,也是完全可以的。原因就是體制不同,面對政策也不同。公辦學校教師,可以說是鐵飯碗,管理自然嚴格,其他的就寬鬆了
⑺ 教育局有關於老師不能在外面收費幫自己班裡補課的規定嗎如果有,具體是什麼規定啊
有的,教育部印發《嚴禁中小學校和在職中小學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內容如下:
一、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
二、嚴禁中小學校與校外培訓機構聯合進行有償補課;
三、嚴禁中小學校為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
四、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
五、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
六、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中小學校,視情節輕重,相應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獎資格、撤消榮譽稱號等處罰,並追究學校領導責任及相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對於違反上述規定的在職中小學教師,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直至相應的行政處分。
(7)老師能不能在別人開的輔導班上課擴展閱讀:
出台依據:
1、嚴禁有償補課合法合理。《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就學校的辦學行為、收費規范及教師的職業道德、崗位職責都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有償補課顯然與上述要求背道而馳,必須予以禁止。
《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也明確劃出禁止教師有償補課行為的師德紅線。此外,國外的做法也為我們提供了借鑒。如美國、德國、日本等,在有關教育法規中也明確規定「教師在業余時間不能從事有償家教」等。
2、各省(區、市)已出台的地方法規為嚴禁有償補課奠定了扎實的基礎。據對全國31個省(區、市)人大頒布的本省義務教育條例或省實施《義務教育》辦法的梳理統計,有24個省份在法規中對禁止有償補課作了規定。其中,16個省份無條件禁止有償補課,8個省份有條件禁止有償補課。
其中山東、寧夏等省份已經開展了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行動,成立治理行動領導小組、設立舉報電話和郵箱,廣泛發動群眾進行監督等。專項治理活動取得良好成效,中小學師德水平明顯提升,得到了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充分肯定。
⑻ 在校教師可以去某個輔導機構進行教學嗎
現如今,有很多的家長已經放棄了那種課外的補習班,比較更傾向於對一指導的家教老師.因為他們認為給孩子找家教輔導老師畢竟是一對一的.可以很好的找到孩子的問題所在,並且幫助他們改掉,從而提升學習成績.那麼給孩子找家教輔導老師應該做哪些功課呢?
輔導孩子做題
以上說的內容都是關於給孩子找家教輔導老師之前需要做的功課,希望家長們一定要認真地觀看,因為這對於孩子的提高學習成績是非常重要的.
⑼ 為什麼老師在私下辦補習班給學生補習,為什麼不好
上午,接到學校的通知:讓參與暑假有償補課的老師立即終止補課,因為本周起省紀委要到我們縣暗訪有償補課及亂收費問題。
接到通知後,我就想,這個通知對於象我似的既窩囊又無能的在漫長的暑假裡只能窩在家裡眼巴巴地看人大把地掙錢的老實巴交的除了教學之外什麼都不會的老師來說沒有任何作用,但對於某些很有能量和頭腦的想趁著這個暑假的大好時節大撈外快的師兄師姐們來說,估計應是一個不小的打擊。對此,無能力治到這種錢的我不但不幸災樂禍,反倒覺得他們可憐。為什麼呢?因為對於生財乏術的我們老師們來說,好不容易能在暑假時期能有人找到這樣一個掙錢的機會,不管是誰,確實都是十分,不,萬分難得的,現在竟被監察機關給生生掐斷了,能不叫身諳他們之苦的我為他們惋惜嗎?
我相信,監察機關這樣做,肯定有他們的理由但我並不知道這理由是什麼(請恕我法律知識缺乏,因為我對那部毫不能保障老師權利的教師法根本就沒有全面了解和仔細研究的興趣),但我本人也是一個教師(注意:我這里所說的教師,既不包括大學教師如教授講師之類,因為他們已是社會的精英階層,那境遇已和廣大的中小學教師已大不相同;也不包括私立學校的教師,因為他們的薪水常比同等學校的教師的要高一到兩倍,不存在著工資低的問題;也不包括某些重點學校和某某大學的附中和附小,因為他們的工資雖也不高,但他們的獎金和補助往往是他們的工資的幾倍,以至於他們對高低已全然不在乎了,如果只看他們,那教師就成了社會的高收入階層,完全不必漲工資。我在這里所說教師是除去上面少數的比較特殊的教師群體之外的佔中國教師團隊的絕大多數的廣大的主要靠那一點點可憐的薪水過活的生財無道的農村中小學的教師),很願意從教師的角度來看待這件事。當然這僅代表我個人的觀點,不一定有理和全面。
如果是對中小學在職教師利用工作之便動員、誘導、暗示或強制學生參與有償輔導或補課,或故意留下課堂內容放到課外有償家教,或利用學校資源為學生有償補課等等這些顯失公平而引起公憤或不滿的有償補課進行查處,我不但無話可說,還要舉雙手贊成。因為這些行為畢竟是侵犯了他人利益,被查處是罪有應得,怨不得別人。但如果是除此之外的有償補課,我以為未嘗不可。
首先,我看不出這些教師的這一舉動對社會有什麼直接的危害性。這些教師沒打沒砸沒搶沒燒,只是靠著自己的一點專業特長,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里,在自己的業余時間里,打點兒短工,撈點兒外快,以補貼家用,招誰了?惹誰了?竟招來國家監察機關的橫來干涉。
其次,這件事既然不對社會有直接的危害性,有人可能就會聯想到賣淫嫖娼,賣者嫖者兩者你情我願,雖對他人好象沒有什麼直接的危害性,但卻傷風敗俗,有間接的危害性,所以不可能不招致國家機關的干涉。在這里教師和學生也是你情我願,教師呢,為了貼補家用,願意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學生呢,為了補足自己在以往學習中的不足,願意掏點錢找教師來補。雖是以金錢作紐帶,但我還看不出裡面有什麼傷風敗俗之處,所以也看不出其間接的危害性。
當然也許有人會說,教會學生是教師的職責,所以教師對學生補課應是義務的,而非有償的,如果是有償的,就是不講職業道德了。這話在理論上絕對是正確的,但在實際上是行不通的。首先,這個「教會」就很不好說,因為一、知識是無限的,教到何種程度才算「教會」了?二、學生之間和接受能力是有差異的,也不可能都「教會」,否則的話,這世界上為什麼還有那麼多的優生和差生。也許有人又會說,這正是教師不合格的表現。如果是這樣說的話,我也無話可說了。因為我們公認的最高明最合格的教師孔夫子也僅「弟子三千人,賢者七十二」。那麼他老人家顯然也不合格了,教會的比例是那樣低,所以不但是不合格,而且還是大大地不合格了。再者,國家實行的八小時工作制和節假日制度就是讓教師把工作時間和業余時間分開,在工作時間教師已盡職盡責了,而業余時間就是教師的自由活動時間了,如果再讓他們進行「義務」補課,那也得出於自願,否則一是勉為其難,二是也沒有保障。誰如果是覺悟高而能反其道而行之。我也無話可說。
當然以上所談,都是表層現象,教師在業余時間進行有償補課的現象自有其深層次的原因:那就是我們現行的高考制度和我國的教師待遇制度,我國現行的高考制度純是應試制度,加之在我國,大部分的教師工資待遇太低,二者一結合,就產生了這個問題。所以要解決這個問題,非得從高考制度和教師待遇制度這兩件事下手不可。不過這個議題太大了,在此恕不多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