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學生買輔導書的行為
1. 老師與書店合作,強制學生買書,這種行為文件有規定嗎
沒有規定;
但學生可以不買書;
實在不買不行的,學生可以先買書,然後可以投訴到學校或教育局
2. 對教師推薦學生購買教輔材料,教育部門有何規定
國務院糾風辦於2012年2月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教輔材料評議推薦辦法。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組織成立教輔材料評議委員會,對進入本省中小學校的教輔材料進行評議,擇優選出若干套進行公告。
各地市教材選用委員會根據當地教育實際和教科書使用情況,按照教科書選用的程序,從本省教輔材料評議公告中,一個學科每個版本選擇1套教輔材料推薦給本地區學校供學生選用。教輔材料的評議推薦要做到機會均等、過程透明、程序公正。
該《通知》特別強調,學生購買教輔材料必須堅持自願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
如果學生自願購買本地區推薦的教輔材料並申請學校代購,學校應做好統一代購服務,不得從中牟利。學生和家長個人自行選擇的教輔材料,學校不提供代購服務。除此之外,教育部門嚴禁學校征訂沒有經過審讀推薦的教輔材料版本,以及其他的教輔材料。
對於違反本通知規定,強制或變相強制學校或學生購買教輔材料、不按規定代購、從代購教輔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單位和個人,我們將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給予通報批評,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讓學生買輔導書的行為擴展閱讀
教育部印發《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查看),對2014年印發的版本進行了修訂。該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辦法》明確將對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11種行為進行處理。該辦法中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
第一條為規范教師職業行為,保障教師、學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和《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准則》等法律法規和制度規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中小學教師是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特殊教育機構、少年宮以及地方教研室、電化教育等機構的教師。所稱中小學教師包括民辦學校教師。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處理包括處分和其他處理。處分包括警告、記過、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開除。警告期限為6個月,記過期限為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期限為24個月。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
其他處理包括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取消相關資格的處理執行期限不得少於24個月。教師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向學生推薦買課外輔導書違法么
推薦是不違法的,你推薦別人買,別人買不買他們自己有選擇權,如果你強制壓迫別人買就是違法的。看看目標導學的輔導書吧
4. 學校叫孩子們買輔導書是否違規
如果老師僅僅是建議學生們買的話,是不算違規的,但若是直接或間接強迫學生買,那肯定是違規的。不過現在社會風氣就是這樣,我上學的時候老師也讓我去買一大堆課外輔導書,而且講課的時候還是以課外輔導書為主,不買都不行!
這種情況到教育局去告他們,都不一定有用,教育局的人肯定也知道的,除非背地裡讓記者去把事情曝光,最好動靜搞大一點。中國特色害死人,哎!
5. 老師有權利讓學生買教輔圖書么
沒這個權利,但還是買吧。去告他(我曾准備去教體局告老師)他開除你。(說第3章28條第四(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他亂說,這不能處分,因為是他先)
我們老師還讓我們在上面檢查時說是自願的。
但不行(第3章第29條第五(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並公開收費項目)教輔不算的。
以上為《教育法》
如果你是義務教育
第二條國家實行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 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雜費。
第九條任何社會組織或者個人有權對違反本法的行為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檢舉或者控告。
第五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價格行政部門和審計機關根據職責分工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侵佔、挪用義務教育經費的;
(二)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的。 (這包括教輔啦)
第五十六條學校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注意這喔,教輔他只要比出場價高就行)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查人員參與或者變相參與教科書編寫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職責許可權責令限期改正,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就這些啦
純屬手打,我才12歲,勿抄。好不容易才借到書
6. 老師與書店合作,強制學生買書,這種行為合法嗎
現在的老師啥都能做,壓迫孩子給錢,咋不把他兒女賣了,那東西值錢
7. 教師有無許可權威脅學生購買某出版社教輔圖書能否先統一購買後再向學生收取費用教育法有無明確規定
違反《教育法》、《教師法》的有關規定,也違法了《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很明顯
老師一定是另有所圖
這種情況應當向教育局舉報,要求處分該老師
8. 學校強制讓家長購買學生輔導資料合理嗎
為了使孩子受到更好的教育,許多家長往往會費勁大量的心思。但是有些時候,他們這種迫切的心理反而會被利用,導致孩子的成績沒有如預期所想,反而使自己花費了大量的金錢。像是在一些的學校當中,就會有那種強制家長給孩子購買學校所要求的輔導教材的行為,而在我看來是很不合理的。
首先對於我們國家規定來說,要求一本教材往往只能配套一套輔導資料。並且也明確的說明,各個學校不得以暗示的方法去要求孩子家長去購買統一的教材。但是這樣的規定卻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在學校當中此類的現象還很常見。
但是針對這種不合理的行為,我們應該給予抵制和不屑。先不說中學生不需要過多的輔導資料,即使需要,也應該根據自身的情況而去自己的選擇,而不是隨著學校的意願去強制購買。
9. 老師動不動讓學生到指定書店買輔導作業,還要搞晚托,該怎麼辦
現在這樣的問題很多,幾乎成了一種默認的常態。這里邊也不排除老師和書店之間有某種關聯因素。
把這個因素先放在邊上,先重點說學生的輔導作業和學習的問題。
老師讓學生到指定書店購買輔導作業,一般情況下是為了統一孩子手上的資料。因為,孩子手上的資料太雜,不便於統一教學和統一輔導。如果讓學生自主購買輔導作業,就可能出現多種版本,從而導致沒辦法進行統一輔導和統一講解。
我家的小孩今年上六年級,我們給他沒有抱任何的輔導班和補習班。他的學習自主性和學習習慣都還比較好,而且學習成績一直都非常優秀,所以我們覺得根本沒有必要讓他去上輔導班,或者有補習班。但他們班同學大部分都在上補習班或者輔導班。
因此上說,這要根據孩子的實際情況而定,其他因素就不要考慮的太多。
10. 老師讓學生買教輔書,沒多收錢是違規嗎
之前有個知道是老師發的在訴苦,我罵了他們一大堆,我違規了,在這里應該不會了吧。他們版就是一泡屎權,就是臭垃圾。就知道指定地點去買書,和尚輔導班,盯著定那個的。這些事情上邊的人都是知道的,發個牢騷就行了。心放寬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