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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少數民族地區小學課程

發布時間: 2021-02-15 11:54:53

Ⅰ 貴州省少數民族地區哪裡有

一、少抄數民族自治州

1.黔襲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2.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3.黔西南苗族布依族自治州
二、少數民族自治縣
1.關嶺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安順市
2.鎮寧布依族苗族自治縣--安順市
3.紫雲苗族布依族自治縣--安順市
4.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縣--遵義市
5.務川仡佬族苗族自治縣--遵義市
6.三都水族自治縣--黔南州
7.松桃苗族自治縣--銅仁地區
8.沿河土家族自治縣--銅仁地區
9.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縣--銅仁地區
10.玉屏侗族自治縣--銅仁地區
l1.威寧彝族回族苗族自治縣--畢節地區

Ⅱ 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班有哪些學校

貴州省少數民族預科班學校有貴州師范大學、貴州民族大學等。少數民族預科班為內根據少數民族學容生的特點,採取特殊措施,著重提高文化基礎知識,加強基本技能的訓練,為在高等院校本、專科進行專業學習打下良好基礎所開設的一種教學班制度。




前提條件:考生必須是少數民族,新疆等個別省市有漢考民兩年制預科,要求漢族用少數民族語言考試。普通高校招生中的預科生,就是指國家指定的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從參加當年全國普通高考的符合特定要求的考生中,低於一定分數,按志願擇優錄取。

該考生在民族院校或普通院校學習一年後,經考試合格直接入高校的本科或專科學習。高校自己組織預科畢業考試進行專業分配。 普通高校或民族院校舉辦的少數民族預科班,是黨和國家為提高少數民族文化水平。

加速發展少數民族地區和邊遠地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更多地培養少數民族各類專門人才而採取的一項特殊措施,只招收少數民族考生,招生科類主要有文科和理科,錄取標准不得低於有關高校在錄取省同批次統招最低分數線下80分。

Ⅲ 如何提高少數民族地區鄉鎮小學英語課堂的趣味性和學習

,幼兒英語教來育理論界自對幼兒英語學習規律研究不足,幼兒園英語教育在很大程度上照搬小學英語教學方式,或是借用幼兒園教育其他領域的教育方式,忽視了研究幼兒園英語教育領域的特殊性,在開展的有效性上存在很大問題.以大班級英語教學為例

Ⅳ 貴州哪些地方是屬於少數民族地區分別是什麼族

貴州有黔東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東南侗族苗族自治州,黔南水族自治州。

Ⅳ 如何提高少數民族地區教學質量

一、教師要大力提升鑽研小學漢語課程標准和教材的能力
少數民族小學教師應該明確教學目標,新課程標準是根據社會發展和科學發展的需要而制定的,而且學生接觸到的基礎知識以及理解能力也是有限的,小學教材是國家統一的要求,也是新課標的具體體現,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新課程標准要求也在逐漸提高,所以教材也需要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而更新。教材的變化,體現了對教學改革的進步,少數民族地區的小學教育,因為語言和文化教育的落後,形成了特別的教育區域,則需要教師根據教材的變化從而提高自身的教學目的,不斷要求自己,深刻理解到教材知識內容的變化。小學漢語學習的主要依據就是教材,從知識的科學性和系統性出發,研究教材變化和理解知識內容是教師需要大力鑽研的兩個主要方面。
二、巧設情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俗話說:興趣是學習最好的老師,只有成功激發學生潛在的學習動力,才能更好的完成教學目標,良好的開始就是成功的一半。在開始教學之前就需要將學生的注意力吸引過來,讓學生積極投入到學習當中。新教材為教師提供了豐富的課程內容,課本的內容教學也應當貼近實際生活,符合小學生學習的特點。教師應該根據學生學習的情況設定情境,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比如在講解《我們的民族小學》這篇課文第三段時,把孩子們認真上課、課間休息的情形,結合小學生的課間和課外休息時間,聯系在一起講解,把課本與實際情況聯系在一起,加深學生們的學習印象,講解完了之後,巧妙的利用課本所表達的意思,讓學生來談談自己對學校的印象。激發學生強烈的求知慾和學習興趣。
三、積極引導小學生提問,給每一個學生發展空間
在課堂中,學生是主體,以老師為中心,而這也是普遍學校的教學原則。但是卻在實際的貫徹與實施當中沒有落到實處。面對小學新課程,教師們必須要記住自己的責任不是在於教學,而是在於培養學生。讓學生成為教學的主體,給學生留下思考的空間和選擇的機會,並提出學習語文課本中所遇到的問題,明確語文學習目標。比如遇到生僻字或者是多音字時,引導學生提出問題,對生僻字和多音字進行造句、釋義,讓學生從問題中獲得知識的學習。讓學生充分認識到自己學習的差異,並未自己制定學習目標,在原有的水平上不斷提高學習水平。為了更好的實現「每一位學生的發展」理念,教師應當尊重每位學習困難、反映遲鈍、有過錯、有缺陷或者嚴重缺陷的學生,尊重與自己意見不符的學生,做到不辱罵、不訓斥、不冷落、不體罰學生,不隨意當眾嘲笑、羞辱學生,尊重學生們同時還應該多多贊揚學生們,鼓勵他們學習,哪怕只是微小的進步,也要贊揚學生的付出與努力。讓學生明白付出是回報的。這樣一來,才能平衡學生發展。
四、大力培養小學生創新能力
培養創新能力,對小學教學質量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小學教學過程中,教師應當注重學生們的創新能力的培養,發揮學生在課堂中的主體作用,在小學教育階段,去喚醒學生們的主體意識,所以教師的「教」應當轉到學生的「學」上面去,積極提高學生的主體作用,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積極主動的參與,只有讓學生自己本身積極參與,才能將教學落實到實處,學生們的創新能力才會得到發展。其次,教師鼓勵學生,勇敢的提出問題,提高學生的創新思維,漢語教學必須要依據生活實際情況來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對學生發現問題、提出問題以及解答問題方面要著重培養,這樣才有利於學生發表獨到的見解能力。
總而言之,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小學教學質量,每位小學教師都應當積極思考和探索,經歷實踐、探索、反思過程,竭盡全力去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提高教學效率,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五、總結
對少數民族來說,提高小學漢語基礎教育,使其不斷更新,就必須要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教學方式加以關注,並讓教學方式不斷的改變。因此教師就需要不斷的大力鑽研小學教材課本的能力,提高教師自身的綜合理解能力和素養,並利用外部環境,創新課堂教育,讓學生在課堂中積極回答問題,促進漢語教學水平的提高。此外,提供少數民族地區小學漢語教學質量,需要大力開展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小學年齡階段的學生是最好奇的,利用學生的好奇心加強創新能力的培養,積極消除少數民族地區學生學習漢語的消極因素,注意發揮積極因素,讓每一位學生都得到平衡發展。

Ⅵ 聽說現在貴州普及十二年義務教育了是么

沒有,貴州省政府
貴州省義務教育條例
文章來源:省教育廳|發布時間:2015-06-18 10:34:18
(重新制訂草案·第六稿)
(2010年3月)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生
第三章 學校
第四章 教師
第五章 教育教學
第六章 經費保障
第七章 督導
第八章 法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不斷鞏固提高本省義務教育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省實行國家統一的九年義務教育制度。
實施義務教育是各級政府的法定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是實施義務教育工作的責任主體,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
第三條 對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不收學費、雜費,逐步實行免費提供教科書制度。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義務教育工作,應當堅持優先、均衡、公平、質量的原則。堅持把義務教育作為優先發展的社會事業;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證為城鄉不同社會群體的適齡兒童、少年提供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機會和條件;注重內涵發展,全面提高義務教育的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
第五條 本省義務教育實行省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分級負責,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省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全省義務教育實施工作,制定全省義務教育實施規劃、義務教育學校辦學標准和教職工編制標准,按照各級政府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義務教育經費的法定要求統籌安排落實全省義務教育經費,組織各級人民政府按規劃和標准實施義務教育工作並進行督促檢查。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統籌本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實施工作,制定分縣(區、市、特區)實施規劃、中小學合理布局規劃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規劃,籌措、安排本級政府(行政公署)義務教育經費,督促所轄縣級人民政府落實應當承擔的義務教育經費,對所屬部門和所轄縣級人民政府實施義務教育工作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縣級人民政府負有實施義務教育工作的具體管理責任。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義務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規劃和設置學校,合理調整學校布局,組織建設學校,依法對學校進行管理;均衡配置義務教育資源,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並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依法落實應當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義務教育經費;依法足額徵收、管理、使用城市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按時足額發放教師工資;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和學校安全,確保學校周邊環境、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良好。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支持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負責組織區域內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做好「控輟保學」工作;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維護學校治安、安全和正常教學秩序。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發展改革、財政、人事、國土資源、規劃建設、衛生、公安、工商、文化等行政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第六條 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七條 實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實施義務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把實施義務教育工作的情況作為考核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有關負責人政績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獎懲、任用、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對不認真履行義務教育職責,造成重大社會影響,負有領導責任的,予以免職。
第八條 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為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創造良好環境。
對配合、協助政府實施義務教育工作做出突出貢獻和成績的社會組織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章 學 生
第九條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其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方,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推遲到七周歲入學。
視力殘疾、聽力語言殘疾和智力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入學年齡可以適當延緩,其延緩入學的起始年齡,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延緩入學期、休學期原則上為一年,期滿後仍不能入學的,應當重新辦理相關手續。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採取措施協助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其授權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按時送子女入學,並防止適齡兒童、少年中途輟學。
學校和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發現未入學的適齡兒童、少年和輟學學生,應當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告。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城市街道辦事處應當與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採取措施,共同做好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和輟學學生勸學返校工作。
第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和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制度,保障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殘疾學生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按國家規定設立義務教育基金,向義務教育捐贈。
第十一條 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學校不得採取或者變相採取考試、測試、面試等形式選拔學生,不得將各種競賽成績、獎勵、證書作為入學的依據。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就近入學。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布情況,合理確定本行政區域內每所公辦學校就近接收學生的范圍和人數,並向社會公布。學校應當按照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定接收學生,並將接收學生結果向社會公布。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軍人子女接受義務教育予以保障。
第十二條 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實行入學通知書制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安排在新學年開學前20天及時向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發送入學通知書。適齡兒童、少年持入學通知書,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學校不得拒收招生區域范圍內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第十三條 適齡兒童、少年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要求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提出書面申請,報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
第十四條 具有本省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省內非戶籍所在地工作或者長期居住,需要在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後,持本人工作證明、居住證明、兒童、少年的身份證明及戶籍所在地的登記手續等材料,到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享受與當地適齡兒童、少年同等的待遇;學校接受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這些適齡兒童、少年主要安排在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被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的,當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委託接受學生的民辦學校提供相應學生數量的生均公用經費,以抵免其學費、雜費。
具有本省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本行政區域在省內非戶籍所在地接受義務教育學生的生均公用經費,及時轉至學生就讀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並由學生就讀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安排給學生就讀學校使用。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教育、財政行政部門制定。
具有本省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在省外接受義務教育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本省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供其在省外接受義務教育的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證明材料。
非本省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本省工作或者居住需要在本省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持本人工作證明、居住證明及兒童、少年身份證明等材料,經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審核確認後,到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的學校聯系就讀;學校接受有困難的,可申請居住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解決。
第十五條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適齡兒童、少年特別是具有殘疾的適齡兒童、少年從事賣藝、沿街乞討等活動。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准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按照規定將招生情況、辦學條件、師資和經費保障、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等,報所在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三章 學 校
第十六條 省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及市(州、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根據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編制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保障義務教育設施建設用地,並報省人民政府批准。
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規劃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教育設施專項規劃,預留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用地。規劃預留的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用地,由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教育、規劃、國地資源行政部門核定用地位置和界限,並劃定黃線予以保護。規劃預留的義務教育學校建設用地標准,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教育設施專項規劃,按照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方便、安全、就近入學的原則,制定本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的設置和調整方案,報上級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組織實施。居住分散的邊遠山區可適當保留必要的小學教學點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為山區、邊遠地區、少數民族地區適齡兒童、少年設置寄宿制學校,並為住宿生提供生活補助。
第十七條 省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會同省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教育教學的需要,制定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條件標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保障城鄉義務教育學校達到辦學條件標准,並均衡配置教育資源,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按照小學、初中班額分別不超過45人、50人的要求,消除義務教育學校大班額現象。
第十八條 新建、改建、擴建義務教育學校應當符合國家有關學校建設標準的要求,保障學生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定期組織對學校校舍的安全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准修、改造。
第十九條 城鎮新區建設或者新建、改造居民區,應當根據規劃居住的人口數量按辦學條件標准設置義務教育學校,納入教育設施專項規劃,並與居民區的建設同時規劃、同步建設、同時投入使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所需建設用地依法劃撥,對所需資金予以保障,學校建設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以上居民區新建的商住樓盤竣工驗收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對居民區新建的小學、初中進行驗收。凡未建小學、初中或者小學、初中建設不符合教育設施專項規劃和辦學條件標準的,不得准予開發商出售、預售商住樓盤。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禁止將以上居民區新建的學校以民辦機制舉辦。
第二十條 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的規定使用土地,不得轉讓或者變相轉讓學校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確需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應當經依法批准。
因建設確需拆遷學校的,拆遷部門應當與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協商,並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執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先建後拆」的原則,按原面積和用途優先就近重建,歸還產權,不得縮小校園面積,不得影響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
公辦學校停辦、合並後的閑置資產,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商財政部門,統籌用於舉辦基礎教育或社區教育機構;確需進行置換的,必須在保證公有教育資源不流失的前提下,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實施。公辦學校校產置換所得的資金必須全部用於當地義務教育事業。
第二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建設標准設置特殊教育學校(班),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提高辦學水平,保障殘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並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第二十二條 市(州、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情況和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需要,為具有嚴重不良行為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採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執行機關應當保證其繼續接受義務教育,義務教育的教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所需經費由省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不得利用財政性教育經費重點建設辦學條件超標准學校。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本行政區域內薄弱學校的建設,使之達到辦學條件標准。
學校不得以各種名義在校內分設或者變相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以及封閉班和半封閉班。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名義改變或者變相改變公辦學校的性質。公辦學校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舉辦民辦學校。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頒布施行前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應當嚴格按照《貴州省民辦教育促進條例》的有關規定規范辦學行為,不得利用公辦教育資源舉辦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不得利用公辦優質教育資源吸引生源,不得削弱、影響公辦學校教育教學質量。
第二十四條 學校周邊300米半徑內禁止新建污染環境或者噪音超過限制標準的企業,禁止設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他可能影響學校安全的場所和設施,禁止設置網吧、檯球室、歌舞廳和電子游戲營業點等經營性娛樂場所。已經建成或者設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組織遷移、拆除和關閉。
第二十五條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校外單位和個人,未經學校許可,不得在校園內舉行各類活動、使用學校的場地、房屋和設備。禁止在校園內或校門口恢復或者建造祠堂、廟宇、墳塋和進行迷信、宗教活動。
除教育教學活動需要外,禁止任何人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禁止攜帶各種管制刀具進入學校。禁止在學校打架斗毆、賭博、酗酒、吸煙或者其他滋擾教學秩序和師生員工正常生活的行為。
第二十六條 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對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並幫助學校協調解決有關問題。
第二十七條 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保護學生、教職工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八條 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
實行校長聘任制和校長管理崗位職級制,建立和完善校長公開招聘、競爭上崗的機制。校長的選聘、任用、培訓、考核、交流依法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完善校長任職資格標准體系、校長選聘制度、校長考核制度、校長交流制度和校長持證上崗制度,加強對校長的培訓,建設培訓信息資源庫和培訓質量監控與評估體系,提高校長依法治校、依法辦學、民主管理、科學管理和組織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
校長應當享受工作崗位津貼,津貼額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並納入財政預算按月發放。
第二十九條 學校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建立學生管理制度,制定學生行政規范。學生違反管理制度的,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但不得責令或者變相責令學生轉學、停學、留級、退學、提前離校或者開除學生。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學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和學校應當相互配合,嚴加管教,也可以依法送專門學校進行矯治和接受教育。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校舍、消防、衛生等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並將安全教育、應急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根據學生的年齡和認知能力,採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應急知識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能力。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開展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經費從財政安排的公用經費中支出。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收取費用;不得違反規定出租校舍和場地;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不得公布學生學業考試成績排名。
第三十條 學校的教育教學活動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未經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學校不得擅自停課、補課、放假,不得組織教師或者學生到校外參加其他非教育教學活動。
第三十一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推動城鄉之間和區域內教育設施和設備、課程、人才等資源共享,提高資源使用效益。
第四章教 師
第三十二條 本省實行國家統一的教師資格制度。教師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並符合本省規定的教師崗位聘任條件。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學校不得使用未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本省執行國家統一的教師職務制度。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實行教師職務聘任制度。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建立教師聘任激勵機制。城鎮學校、農村學校實行同一標準的中、高級職務評聘比例;實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期考核制度,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的教師,應當取消其現有教師專業技術職務;鼓勵學校實行德能績聘任制度,師德、能力、業績突出的低職教師可以高聘,師德、能力、業績平談的高職教師可以低聘。具體辦法由省教育、人事行政部門制定。
學校聘用臨時代課人員應當按規定的條件和程序辦理,聘用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三十三條 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遵循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按照規定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公辦學校教師在工作日期間不得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不得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者對學生進行有償家教。
第三十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維護教師合法權益,完善教師權益保障機制,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為教師提供醫療保障,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於當地公務員的平均水平。
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教師的工資,以省級財政為主、由省級財政與縣級財政按比例分擔。具體辦法由省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實行艱苦貧困地區教師補助津貼制度。對在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和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給予工作和生活補助津貼。補助津貼應當不低於農村教師工資的30%,所需經費以省級財政為主、由省、地、縣三級財政按比例分擔。具體辦法由省財政、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實施農村教師安居工程,多渠道籌措資金,配套建設專門用於解決教師住房困難的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周轉房。各地應當將教師優先納入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范圍。具體辦法由省建設、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
任何組織和部門不得強制教師捐款捐物、訂閱報刊雜志;不得侵犯教師的個人財產和合法收入;不得強制教師參加各種非教育教學活動。
第三十五條 加強和規范教職工編制管理,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和實施辦法,實行總量控制和動態管理,每三年重新核定一次學校教職工編制。
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的教職工編制,給予適當傾斜;保證寄宿制學校對職工、教輔人員和工勤人員的需要。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違反規定佔用或變相佔用學校教職工編制。
第三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人事等行政部門當統籌規劃教師隊伍建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按照面向全體、整體提升的原則,加強對教師的管理和培養、培訓,並重點加強對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和薄弱學校教師的培養、培訓,提高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關心教師身心健康,在教師隊伍中大力弘揚為人師表、教書育人、敬業愛崗的良好風尚。
教師學歷提高應當堅持學用一致、按需提高、對口提高的原則。小學教師學歷應當逐步達到專科及以上,初中教師學歷應當逐步達到本科及以上。
縣級以上財政部門應當按照在職教職工年工資總額1.5%的標准,將教師的培養培訓經費納入年度預算,並按規定及時撥付給同級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使用。
第三十七條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的師資力量,優化教師學科、職稱、年齡在城鄉學校的分布結構,在教師培訓、崗位設置、骨幹教師配備、學科帶頭人培養等方面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建立和實行學校校長和教師交流制度,並定期組織交流;堅持實行選派城鎮教師到農村學校或者薄弱學校支教、輪教制度,無農村學校或者薄弱學校教學經歷及無支教記錄的城鎮學校教師不得晉升上一級教師職務。
第三十八條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履行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稱評聘、調配交流等管理職能。有關行政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教師工作。學校按有關規定對教師的德、能、勤、績進行考核並作為發放績效工資的依據。
經考核不稱職的教師,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對其培訓;經培訓仍不能勝任教育教工作的,應當調離教師崗位或者予以辭退。
各級人民政府和學校應當定期對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及工作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九條 高等學校畢業生到少數民族地區、邊遠山區、貧困地區從事義務教育工作的,其在校期間的助學貸款由省級財政予以償還。享受國家師范教育類專業學生資助政策的畢業生,應當按國家規定從事教育事業,履行教育教學義務。
第五章教育教學
第四十條 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關注學生個性特點,因材施教,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增強學生體質和精神健康,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提高學生綜合素質。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應當加強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推進教育創新。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要求推進教學內容與方式、考試、招生和質量評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素質教育評價體系、義務教育質量監控體系和教學指導體系。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考試制度改革應當有利於初中學校的均衡發展。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學校及各地優質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指標應當劃出不低於50%的比例均衡分配給轄區的每一所初中。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執行國家教學制度、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並對學校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指導和檢查;不得對學校下升學指標,不得以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唯一標准。
學校和教師應當按照國家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課程設置和課時安排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不得違反違定增加學生課業負擔,增加考試科目的課時或者減少非考試科目的課時;不得按照考試成績對學生進行排名;不得把考試成績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准;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課余時間組織學生進行強制補課;不得動員、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力量舉辦的文化課補習班。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師生比均衡編班、均衡配備教師,不得違反規定的班額增加學生人數,不得跨學區選招學生,不得違反規定招收擇校生。
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從實際出發,建立和完善由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構成的具有地方和學校特色的課程體系。鼓勵少數民族地區學校開展民族民間優秀傳統文化進校園活動。
第四十三條 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於教育教學之中,加強對學生的法制教育,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第四十四條 學校應當按照國家《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的要求,加強學校體育、衛生工作,完善體育、衛生設施;保證學生每天體育段煉的時間不少於1小時;對學生實施公共衛生教育,普及衛生常識,預防近視和常見疾病,使學生養成良好衛生習慣,提高學生健康水平。
學校應當按照素質教育的要求,組織學生開展體育、文藝、科技和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參觀博物館、科技館、紀念館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場館。小學和初中學生每學年參加社會實踐的時間分別不少於10天和20天。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強學生校內外活動場所建設,保證學生有足夠的校內外活動場所。
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和學生進行業余文化體育活動提供便利、減免費用。
第四十五條 省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推薦義務教育學校教學用書。學校應當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和課程標准,結合地方實際,在國家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公布的用書目錄中選用教學用書。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審定地方教學用書和進校讀物。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學用書審查人員,不得參與或者變相參與地方教學用書的編寫工作。未經審定的地方教學用書、進校讀物,學校不得選用。

Ⅶ 怎樣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小學生的漢語文學習興趣

完全小學,指既有初小班級又有高小班級的學校,或者小學學制為六年一貫制的學校。
二十世內紀六十年代初及以前,容我國的小學按照學制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學制為四年的小學,招生對象是達到上小學年齡的適齡兒童,學完四年的小學課程就可以獲得小學畢業證。這種小學又稱為初級小學,簡稱為「初小」。第二個階段是學制為二年的「高小」,全稱是高級小學,招生對象是四年制小學畢業的學生,畢業時稱為完小(高小)畢業。
二十世紀六十年代後期到現在,小學學制多為六年一貫制的學校,學校班級從一年級一直到六年級。

Ⅷ 如何發揮少數民族地區小學漢語教學的有效性

一 漢語教師應精準把握語言教學的組成部分
1 語言教學的任務
語言學是研究語言性質和規律的一門科學,其遵循語言理論知識,針對不同層次的學生進行有針對性教育,語言教學的一大任務在於增強學生聽說讀寫和學以致用的能力。語言不僅具有工具性更具有實用性,為此,在課堂教學中,我們漢語教師不僅要傳授一些專業知識還應促使學生理解語言、消化語言和運用語言,許多漢語教師將主要的時間和精力用在傳授更多的語法知識而忽視對學生技能培養,這和語言教學規律是背道而馳的
2 教學內容
語言學的教學內容分為語言理論、語言知識和語言研究方法等等內容。具體而言,語言教學內容主要包括:規則、技能、交際和有關文化知識。要是進一步細分可以分為:語音、詞彙、語法、段落。技能、文化背景和交際等等方面。為此,語言在編排上要貼近教師的教和學生的學。
二 漢語教師應統籌兼顧語言能力和交際能力
一般而言,語言能力是指學生通過西裝和專業訓練養成掌握語言要蘇和運用語言規則的能力。語言知識有語言要素和語言規則組成。學生通過不斷訓練和學習,將教材知識融會貫通,進而理解和消化,形成一種自我能力。而語言交際能力是指學生運用語言進行交際的能力具體可分為:口頭交際能力和書面語言交際能力。 語言交際能力具有某種外在表現形式,那麼語言能力和語言交際能力究竟有哪些區別呢?作者認為:這兩種在性質上截然不同,語言能力屬於語言范疇而語言交際能力屬於言語范疇,他們的組成部分和發展過程是大相徑庭的。為此,應注意以下幾點:
1 語言能力組成元素
語言能力主要包括:語言要素和語言規則這兩大方面,具體而言,語言要素包括:語音、語法、詞彙和書面語言。而語言規則和交際場合密不可分,在不同的交際場合對一些詞彙、語音和方式的選擇也會不盡相同,
2 語言交際能力的組成元素
語言交際能力主要包括:口頭交際和書面交際,這兩種都需要藉助於一定的技能才能發揮功效。換言之,語言技能和語言交際技能共同組成語言交際能力。具體而言,語言技能可以分為聽說讀寫等等形式,口頭交際主要通過聽和說來實現,而書面交際主要通過讀和寫來實現,語言技能的基礎和前提便是語言要素,從嚴格意義而言,語言要素和語言技能還是具有很大的區別的。因為,我們漢語教師可以傳授一些語言要素然而語言技能通過傳授作用非常有限,需要我們學生不斷學習和不斷訓練才能形成。一般而言,語言技能的提高除了需要一定的語言要素作為支撐以外還應不斷學習和不斷訓練,比如:我們在講解某篇課文時,我們漢語教師可以挨字逐句的進行講解,促使學生對句子和段落組成順序形成初步認識,這樣一來,有助於學生整體感知這些句子和段落,由此一來,學生理解和掌握了一些語言要素,但為了促使學生深層次觸及這些句子和段落的內涵,我們漢語教師要進行強化訓練。由此可見,從語言要素向語言技能進行轉化還是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三 漢語教學的策略
許多少數民族漢語教師在課堂教學中採取的策略不盡相同,有的照本宣科、有的延續教材教法,進而導致課堂氣氛死氣沉沉,我們許多漢語教師都有這樣的體會:當我們講完課文以後,時常會感覺身心疲憊,而我們學生也深深的體會到漢語的難學。有鑒於此,作者結合本地區漢語教學的現狀,遵循先進教學原則,彰顯學生學習自主性,貼近學生客觀實際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學策略,進而最大限度優化少數民族漢語教學有效性。主要內容如下:
1 觸及學生思維過程
一般而言,學生在學習漢語時往往伴隨著思維過程,許多少數民族學生學習漢語時往往將它們翻譯成本民族語言文字以便正確理解漢語。為此,我們漢語教師在課堂教學中一定要深層次觸及學生思維過程,這個問題值得每位少數民族漢語教師深思。
2 漢語教師應學會少數民族地區語言
為了進一步提高學生學習漢語的水平,我們漢語教師應學會少數民族地區的語言,只有這樣才能進一步提高漢語教學有效性,運用少數民族語言教學會給學生帶來一種親近感和新穎感,進而深化印象,促使漢語生動、形象和具體的進入學生內心。
言而總之:少數民族地區漢語教學盡管好存在這樣或者那樣的不利因素,然而提高學生語言文化能力對於推動社會發展和時代進步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為此,在少數民族地區漢語教學中,我們教師應彰顯語言的重大意義和實用價值,以高度的責任心是使命感對待少數民族漢語教學,不斷研究、深入實踐和善於反思,只有這樣,才能不斷提高學生漢語素養和優化少數民族地區漢語教學有效性。

Ⅸ 少數民族地區的教材是什麼樣的

中華民俗 - 傣族

傣族主要聚居在雲南省西雙納傣族自治州、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和耿馬、孟連等地。遠在公元一世紀,漢文史籍已有關於傣族的記載。

傣族有自已的語言文字。傣族人不僅能歌善舞,而且創造了燦爛的文化,尤以傣歷、傣醫葯和敘事長詩最為出名。

習俗
忌諱外人騎馬、趕牛、挑擔和蓬亂著頭發進寨子;進入傣家竹樓,要把鞋脫在門外,而且在屋內走路要輕;不能坐在火塘上方或跨過火塘,不能進入主人內室,不能坐門檻;不能移動火塘上的三腳架,也不能用腳踏火;忌諱在家裡吹口哨、剪指甲;不準用衣服當枕頭或坐枕頭;曬衣服時,上衣要曬在高處,褲子和裙子要曬在低處;進佛寺要脫鞋,忌諱摸小和尚的頭、佛像、戈矛、旗幡等一系列佛家聖物。

婚俗
「趕擺黃燜雞」是西雙版納男女青年以食傳言的求戀方式,即姑娘把黃燜雞拿到市場上出售,如果買者恰恰是姑娘的意中人,姑娘就會主動拿出凳子,讓其坐在自己身旁,通過交談,如雙方情投意合,兩人就端著雞,拎著凳子到樹林里互吐衷情;如買者不是姑娘的意中人,姑娘就會加倍要價。

「吃小酒」,在男女訂婚時,男方挑著酒菜去女方家請客,當客人散去後,男方由三個男伴陪同和女方及女方的三個女伴,共擺一桌共飯。「吃小酒」講吃三道菜:第一道是熱的;第二道要鹽多;第三道要有甜食。表示火熱、深厚和甜蜜。 新房落成要賀新房,先上樓的是小夥子,抬著牛頭,唱祝福歌,壯年男子抬箱子,已婚婦女抱被褥,姑娘們端著飯菜依次而上,然後在火塘上支好三腳架,擺桌置酒備菜,唱賀新房歌,鄉親們還要給主人送一些象徵吉祥的禮物。

婚禮之日雙方家裡都要舉行婚禮,大都先在女家進行。婚宴時,席桌上要鋪上綠色的芭蕉葉,菜餚有象徵吉祥的血旺(白旺)、年糕及各式菜。宴前新郎、新娘要做拴線儀式,即由主婚人用一根白線繞過雙方的肩,又用兩根白線分別拴在新郎、新娘的手腕上,象徵純潔,然後由高齡老人將糯米飯捏成三角形蘸上鹽,置於火塘上的三腳架的頂點上,任其火燒後自然脫落,象徵愛情像鐵一樣堅實。

食俗
以大米和糯米為主食。德宏的傣族主食粳米,西雙版納的傣族則主食糯米。通常是現舂現吃,民間認為:粳米和米需米只有現吃現舂,才不失其原有的色澤和香味,因而不食或很少食用隔夜米,習慣用手捏飯吃。 所有佐餐菜餚及小吃均以酸味為主,如酸筍、酸豌豆粉、酸肉及野生的酸果;喜歡吃干酸菜,據說傣族之所以常食酸味菜餚,是因常吃不易消化的糯米食品,而酸味食有助於消化。

日常肉食有豬、牛、雞鴨,不食或少食羊肉,居住在內地的傣族喜食狗肉,善作烤雞、燒雞,極喜魚、蝦、蟹、螺螄、青苔等水產品。以青苔入菜,是傣族特有的風味菜餚。烹魚,多做成酸魚或烤成香茅草魚,此外還做成魚剁糝(即用魚烤後捶成泥,與大芫荽等調成)、魚凍、火燒魚、白汁黃鱔等。吃螃蟹時,一般都將螃蟹連殼帶肉剁成蟹醬沾飯吃,傣族稱這種螃蟹醬為「螃蟹喃咪布」。

苦瓜是產量最高、食用最多的日常蔬菜。除苦瓜外,西雙版納還有一種苦筍,因此傣族風味中還有一種苦的風味,較有代表性的苦味菜餚是用牛膽汁等配料烹制的牛撒皮冷盤拼盤。

傣族地區潮濕炎熱,昆蟲種類繁多,用昆蟲為原料製作的風味菜餚和小吃,是傣族食物構成的一個重要部分。常食用的昆蟲有蟬、竹蟲、大蜘蛛、田鱉、螞蟻蛋等。 傣族人嗜酒,但酒的度數不高,是自家釀制的,味香甜。茶是當地特產,但傣族只喝不加香料的大葉茶。喝時只在火上略炒至焦,沖泡而飲略帶糊味。嚼食檳榔,拌以煙草、石灰,終日不斷。 典型食品有狗肉湯鍋、豬肉乾巴、腌蛋、干黃鱔等。

節慶
傣族的重大節日是傣歷新年——潑水節、關門節和開門節。「潑水節」是傣族人民送舊迎新的傳統節日,時間在公歷四月中旬。節日期間的主要活動是祭祀拜祖、堆沙、潑水、丟包、賽龍船、放火花及歌舞狂歡等。 傣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不少節日與佛教活動有關。在每年傣歷六月舉行的潑水節是最盛大的節日,屆時要賧佛,並大擺筵席,宴請僧侶和親朋好友,以潑水的方式互致祝賀。潑水節期間,除酒、菜要豐盛外,各種傣族風味小吃也很多。較重要的節日還有關門節、開門節,均為小乘佛教節日。

Ⅹ 怎樣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小學數學教學質量

由於歷史的種種原因,少數民族地區的小學數學教學質量低下,如何改變這一現狀,是擺在每一個小學數學教師面前的重要課題。筆者結合十多年的教學實踐,就怎樣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小學數學教學質量談幾點看法。
中國論文網 http://www.xzbu.com/9/view-4789690.htm
一 教師要大力提升鑽研數學新課程標准和教材的能力
小學數學教師應明確小學數學新課程標準的要求,新課程標準是根據科學技術的發展和社會生產經濟的需要,而且為學生所能理解和接受的基礎知識制定的,是國家對小學數學教學的統一要求。教材又是新課程標准要求的具體體現。隨著文化科學的發展對新課程標準的要求不斷提高,因而教材也不斷地發展變化。如以前小學教材「算術」更名為現今的「數學」,使教材從原來單純的算術概念及其運算擴展到代數概念及其運算,在教材的變化中體現了對教學要求的進一步提高。少數民族地區特別是農村的數學教育有語言方面的障礙和歷史上形成的文化教育落後的因素,如果教師不能從教材的變化來理解新課程標准對教學目的的要求,則不可能深刻理解從知識到能力這一教學要求的變化。
教材是小學數學課堂教學的主要依據,也是從知識的系統性、科學性出發而編寫的。對教材中知識內容的理解以及發展變化是研究教材的主要方面。如小學六年級教材中關於代數初步知識能使學生擺脫算術思維方法中的某些局限性,有助於提高學生抽象邏輯思維能力,為進一步學習數學打好基礎,能加強中小學數學的銜接。
二 巧設情境,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
良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教師要在上課之初一下子就吸引住學生,使他們積極投入到學習活動中來。新的教材已經為小學數學教師提供了豐富的教學資源,課本的數學內容的呈現方式也貼近小學生的生活實際,符合小學生的年齡特點。數學教師應該根據實際情況,巧妙地設置情境,激發學生學習的興趣。如筆者在教學「面積和面積單位」時是這樣引入新課的,向學生出示一張大照片,問學生:「漂亮嗎?」「漂亮。」「既然漂亮就要很好地珍惜它,把它保存好。」接著問學生,「如果給它做個相框,用什麼方法來計算所需要的木條?」「如果給這個相框裝上玻璃,又用什麼方法來計算這塊玻璃的大小呢?還能用長度單位嗎?」接著指出,「等你們今天學習了面積的知識後,問題就解決了。」這樣巧妙地利用身邊的事物提出問題,引入新課,就激發了小學生強烈的求知慾望,引起學習的興趣。
三 積極引導小學生提出數學問題,給每一個學生發展的空間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這是教師普遍了解的一個教學原則。但在教育教學中卻往往沒有很好地貫徹與實施。面對新課程,我們必須牢記「教師的責任不在於教,而是教學生學」。要讓學生成為學習的主體,應當給學生留有思考和選擇的機會和時間,提出學習的問題,確定學習的目標。如在教學「億以內數的大小比較」時,教師寫完課題後,問學生對於數的大小比較知道什麼,還想知道什麼,引導學生提出學習的問題。有的學生說想知道應怎麼比較;有的學生說想知道怎樣比較最快。這時教師從學生想知道的問題中篩選並整理出要解決的問題。這種讓學生提出自己想要解決的問題的做法,能充分照顧到學生的差異,讓學生都能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出適合自己的目標,在原有水平上都得到發展。「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展」是新課程的核心理念。為了實現這一理念,筆者尊重反應遲緩的學生;尊重學習困難的學生;尊重有過錯的學生;尊重有嚴重缺點和缺陷的學生;尊重和自己意見不相似的學生。做到不體罰學生;不辱罵學生;不大聲訓斥學生;不冷落學生;不羞辱、嘲笑學生;不隨意當眾批評學生。筆者不僅尊重每一位學生,還學會贊揚每一位學生:贊揚每一位學生的獨特性、興趣、愛好、專長;贊揚每一位學生所取得的哪怕是極其微小的成績;贊揚每一位學生所付出的努力和表現出來的善意;贊揚每一位學生對教師和教科書的質疑。只有這樣才能讓每一個學生得到不同的發展。
四 大力培養小學生的創新能力
培養小學生的創新能力,關繫到小學數學教學質量。因此,在小學數學教學中,教師要大力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首先,教師要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在小學數學教學中要真正喚醒學生的主體意識,教師的教應轉移到學生的學上面去,要充分發揮學生的主體作用,讓學生主動積極地參與知識的獲取過程中。只有學生主動地學習,才能使教學落到實處,創新思維才能得以發展。其次,教師要鼓勵學生質疑,培養學生的創新思維。數學課課堂教學必須著眼於學生能力的培養,特別是培養學生能發現問題、大膽質疑,獨立思考和發表創造性見解的能力。教學過程中,教師要鼓勵學生質疑問難,激發他們主動創新的能力。
總之,怎樣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小學數學教學質量,是每一個小學數學教師都會經歷苦惱、反思、探索、實踐的過程。我們應竭盡全力去提高少數民族地區小學數學教學質量,為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事業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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