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教育新課程改革綱要
㈠ 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目標及核心理念
一、核心理念
新課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就是教育要「以人為本」,即「一切為了每專一位學生的發展」。
二、目標
新課屬改的目的就是要在21世紀構建起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㈡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施綱要 (試行)的介紹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基礎教育取得了輝煌成就,基礎教育課程建設也取得了顯專著成績。但是,我國基礎教屬育總體水平還不高,原有的基礎教育課程已不能完全適應時代發展的需要。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教育部決定,大力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調整和改革基礎教育的課程體系、結構、內容,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㈢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對現行的課程結構進行重大調整。不正確的是
D
小學階段以綜合課來程為自主。小學低年級開設品德與生活、語文、數學、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小學中高年級開設品德與社會、語文、數學、科學、外語、綜合實踐活動、體育、藝術(或音樂、美術)等課程。
初中階段設置分科與綜合相結合的課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語文、數學、外語、科學(或物理、化學、生物)、歷史與社會(或歷史、地理)、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積極倡導各地選擇綜合課程。學校應努力創造條件開設選修課程。在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藝術、美術課中要加強寫字教學。
高中以分科課程為主。為使學生在普遍達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實現有個性的發展,課程標准應有不同水平的要求,在開設必修課的同時,設置豐富多樣的選修課程,開設技術類課程。積極試行學分制管理。
㈣ 基礎教育改革綱要(試行)是哪年提出的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頒布
本報訊(記者李建平)經國務院同意,教育部近日頒布了《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綱要》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指導性文件,它的頒布與實施,必將對我國基礎教育領域推進素質教育產生重要、積極的作用。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教育部決定,大力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調整和改革基礎教育的課程體系、結構、內容,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為宏觀指導和統籌課程改革的推進,教育部組織制定了《綱要》,明確提出本次課程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和任務,並對課程改革有關方面提出具體政策性意見。
《綱要》歷經4年多的反復醞釀、討論,在對世界各國課程改革趨勢和政策進行比較分析、對我國課程實施現狀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經驗,廣泛聽取了各方面的意見,集中了眾多專家、學者及一線教師的理論思考與實踐經驗。這一指導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綱領性文件,集中體現了本次課程改革以提高國民素質為宗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根本指導思想,並將這一思想滲透在課程目標、課程結構、科目設置、課程實施、課程評價以及課程政策中。
構建適應時代要求的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是一個關系重大、意義深遠的系統工程,整個課程改革涉及到培養目標的變化、課程結構的改革、國家課程標準的制定、課程實施與教學改革、教材改革、課程資源的開發、評價體系的建立和師資培訓以及保障支撐系統等,是一個由課程改革所牽動的整個基礎教育的全面改革。因此,教育部要求,各地要認真學習貫徹好《綱要》,深刻認識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重要意義,深刻領會本次課程改革在加強德育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優化課程結構,調整課程門類,更新課程內容,改革課程管理體制和考試評價制度等方面,提出的目標和任務。進一步轉變教育觀念,深化課堂教學改革,為構建有中國特色的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新課程體系而努力。
《中國教育報》2001年7月27日第1版
㈤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的課程管理
16.為保障和促進復課程適應不制同地區、學校、學生的要求,實行國家、地方和學校三級課程管理。
教育部總體規劃基礎教育課程,制訂基礎教育課程管理政策,確定國家課程門類和課時。制訂國家課程標准,積極試行新的課程評價制度。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國家課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實際情況,制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實施國家課程的計劃,規劃地方課程,報教育部備案並組織實施。經教育部批准,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單獨制訂本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使用的課程計劃和課程標准。
學校在執行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的同時,應視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具體情況,結合本校的傳統和優勢、學生的興趣和需要,開發或選用適合本校的課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課程的實施和開發進行指導和監督,學校有權力和責任反映在實施國家課程和地方課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㈥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是哪裡出版,誰編的
《中國教育報》來2001年7月27日第2版
為貫徹源《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中發[1999]9號)和《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國發[2001]21號),教育部決定,大力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調整和改革基礎教育的課程體系、結構、內容,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
㈦ 新課程標準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嗎 是那一年頒布的
2003
㈧ 《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提出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具體目標
改變課程過於注重知識傳授的傾向,強調形成積極主動的學習態度專,使獲得基礎知識與基屬本技能的過程同時成為學會學習和形成正確價值觀的過程。
改變課程結構過於強調學科本位、科目過多和缺乏整合的現狀,整體設置九年一貫的課程門類和課時比例,並設置綜合課程,以適應不同地區和學生發展的需求,體現課程結構的均衡性、綜合性和選擇性。
改變課程內容「難、繁、偏、舊」和過於注重書本知識的現狀,加強課程內容與學生生活以及現代社會和科技發展的聯系,關注學生的學習興趣和經驗,精選終身學習必備的基礎知識和技能。
改變課程實施過於強調接受學習、死記硬背、機械訓練的現狀,倡導學生主動參與、樂於探究、勤於動手,培養學生搜集和處理信息的能力、獲取新知識的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交流與合作的能力。
改變課程評價過分強調甄別與選拔的功能,發揮評價促進學生發展、教師提高和改進教學實踐的功能。
改變課程管理過於集中的狀況,實行國家、地方、學校三級課程管理,增強課程對地方、學校及學生的適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