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社會實踐課程指導綱要
1. 中小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的出台有何意義
據報道,日前,教育部發布《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教育版部教材局負責人指出,綜合實踐權活動作為一門課程,不同於一般的學生課外活動,綜合實踐活動不僅有明確的課程目標,還要求對活動內容進行選擇和組織,對活動方式進行認真設計,對活動過程和結果進行科學評價等,具備作為一門課程的基本要素。
與此同時,新一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十多年來,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在培養學生綜合素質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面臨著不少問題,主要是對該課程性質、形態等缺乏准確的理解和把握,實施過程中盲目性和隨意性較大,迫切需要加強規范和指導。
希望指導綱要可以被積極的貫徹落實!
2. 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主要寫了什麼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發《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綱要》要求,綜合實踐活動由地方統籌管理和指導,具體內容以學校開發為主,自小學一年級至高中三年級全面實施。小學1-2年級,平均每周不少於1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於2課時;高中執行課程方案相關要求,完成規定學分。
《綱要》要求,在綜合實踐活動實施過程中,要處理好學生自主實踐與教師有效指導的關系。教師既不能「教」綜合實踐活動,也不能推卸指導的責任,而應當成為學生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促進者。教師的指導應貫穿於綜合實踐活動實施的全過程。
《綱要》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調研,了解綜合實踐活動指導教師專業發展的需求,搭建多樣化的交流平台,強化培訓和教研,推動教師的持續發展。要支持體系建設與保障,包括網路資源開發,硬體配套與利用,經費保障,安全保障等方面。還要建立健全指導教師考核激勵機制,加強對課程實施情況的督查,開展優秀成果交流評選。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3.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有沒有指導綱要
綜合實踐活動是《九年制義務教育課程計劃(試驗稿)》所規定的必修課程,自3年級開始設置,每周平均3課時。為幫助廣大中小學教師、各級教育行政管理人員、學生家長和社會其他人員理解和實施綜合實踐活動,特製定本綱要。
一、綜合實踐活動的產生背景
綜合實踐活動的產生既適應了學生個性發展的需要,又適應了社會發展的需求。每一個學生的個性發展都具有獨特性、具體性,每一個學生都有自己的需要、興趣和特長,都有自己的認知方式和學習方式,綜合實踐活動為每一個學生個性的充分發展創造了空間。當今社會迅猛發展,產生了一系列新的問題,如環境問題、道德問題、國際理解問題、信息科技問題等等,這些問題都具有跨學科的性質,綜合實踐活動為學生參與、探究、理解這些新的社會問題提供了機會。
綜合實踐活動的產生既繼承了我國基礎教育的優秀傳統,又體現了當前素質教育的內在要求。義務教育法頒布後推出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積極倡導活動課程,但由於沒有相應的課程指導綱要,活動課程在實施中遇到許多問題。此次課程改革設立的綜合實踐活動是對活動課程的繼承、發展與規范。當前舉國上下積極推進以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為重點的素質教育,基礎教育的課程體系亟待改革與創新,設置綜合實踐活動是應對這一需求的重要舉措。
二、綜合實踐活動的性質
綜合實踐活動是基於學生的直接經驗、密切聯系學生自身生活和社會生活、體現對知識的綜合運用的實踐性課程。在新的基礎教育課程體系中,綜合實踐活動具有自己獨特的功能和價值。與其他課程相比,綜合實踐活動具有如下特性:
(一)實踐性
綜合實踐活動以活動為主要開展形式,強調學生的親身經歷,要求學生積極參與到各項活動中去,在「做」、「考察」、「實驗」、「探究」、「設計」、「創作」、「想像」、「反思」、「體驗」等一系列活動中發現和解決問題、體驗和感受生活,發展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
(二)開放性
綜合實踐活動面向每一個學生的個性發展,尊重每一個學生發展的特殊需要,其課程目標具有開放性。綜合實踐活動面向學生的整個生活世界,其課程內容具有開放性。綜合實踐活動強調富有個性的學習活動過程,關注學生在這一過程中獲得的豐富多彩的學習體驗和個性化的創造性表現,其學習活動方式與活動過程、評價與結果均具有開放性。
(三)自主性
綜合實踐活動尊重學生的興趣、愛好,注重發揮學生的自主性。學生自己選擇學習的目標、內容、方式及指導教師,自己決定活動結果呈現的形式,指導教師只對其進行必要的指導,不包攬學生的活動。
(四)生成性
綜合實踐活動是由師生雙方在其活動展開過程中逐步建構生成的課程,而非根據預定目標預先設計的課程。隨著實踐活動的不斷展開,學生的認識和體驗不斷深化,創造性的火花不斷迸發,新的活動目標和活動主題將不斷生成,綜合實踐活動的課程形態隨之不斷完善。
三、綜合實踐活動的基本理念
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開發與實施基於如下基本理念:
(一)堅持學生的自主選擇和主動參與,發展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綜合實踐活動的開發與實施要以學生的直接經驗或體驗為基礎,將學生的需要、動機和興趣置於核心地位,充分發揮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鼓勵學生自主選擇活動主題,積極開展活動,在活動中發展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二)面向學生完整的生活領域,為學生提供開放的個性發展空間
綜合實踐活動的開發與實施要克服當前基礎教育課程脫離學生自身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傾向,面向學生完整的生活領域,引領學生走向現實的社會生活,促進學生與生活的聯系,為學生的個性發展提供開放的空間。
(三)注重學生的親身體驗和積極實踐,促進學習方式的變革
綜合實踐活動的開發與實施強調學生樂於探究、勤於動手和勇於實踐,注重學生在實踐性學習活動過程中的感受和體驗,要求學生超越單一的接受學習,親身經歷實踐過程,體驗實踐活動,實現學習方式的變革。
四、綜合實踐活動的目標
綜合實踐活動的總目標是密切學生與生活的聯系,推進學生對自然、社會和自我之內在聯系的整體認識與體驗,發展學生的創新能力、實踐能力以及良好的個性品質。
五、綜合實踐活動的內容
綜合實踐活動是由國家設置、由地方和學校根據實際開發的課程
(一)綜合實踐活動的組織線索
綜合實踐活動內容的選擇與組織以學生為核心,主要圍繞三條線索進行——
1.學生與自然的關系。
2.學生與他人和社會的關系。
3.學生與自我的關系。
(二)綜合實踐活動的內容範圍
綜合實踐活動的內容範圍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研究性學習。研究性學習是指學生基於自身興趣,在教師指導下,從自然、社會和學生自身生活中選擇和確定研究專題,主動地獲取知識、應用知識、解決問題的學習活動。研究性學習強調學生通過實踐,增強探究和創新意識,學習科學研究的方法,發展綜合運用知識的能力。學生通過研究性學習活動,形成一種積極的、生動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學習方式。
2.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是學生在教師指導下,走出教室,參與社區和社會實踐活動,以獲取直接經驗、發展實踐能力、增強社會責任感為主旨的學習領域。通過該學習領域,可以增進學校與社會的密切聯系,不斷提升學生的精神境界、道德意識和能力,使學生人格臻於完善。
3.勞動與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是以學生獲得積極勞動體驗、形成良好技術素養為主的多方面發展為目標,且以操作性學習為特徵的學習領域。它強調學生通過人與物的作用、人與人的互動來從事操作性學習,強調學生動手與動腦相結合。通過該領域使學生了解必要的通用技術和職業分工,形成初步的技術意識和技術實踐能力。
4.信息技術教育。信息技術不僅是綜合實踐活動有效實施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綜合實踐活動探究的重要內容。信息技術教育的目的在於幫助學生發展適應信息時代需要的信息素養。這既包括發展學生利用信息技術的意識和能力,還包括發展學生對浩如煙海的信息的反思和辨別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信息倫理。
以上幾個方面是綜合實踐活動的指定領域,除上述指定領域以外,綜合實踐活動還包括大量非指定領域,如:班團隊活動、校傳統活動(科技節、體育節、藝術節)、學生的心理健康活動等等,這些活動在開展過程中可與綜合實踐活動的指定領域相結合,也可以單獨開設,但課程目標的指向是一致的。指定領域與非指定領域互為補充,共同構成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綜合實踐活動。
(三)綜合實踐活動內容的選擇原則
綜合實踐活動的具體內容由地方和學校根據實際確定。確定綜合實踐活動的內容需遵循下列原則:
1.尊重每一個學生的興趣、愛好與特長
2.體現每一所學校的特色
3.反映每一所學校所在社區的特色
4.善於引導學生從日常生活中選取探究課題或問題
(四)綜合實踐活動與各學科領域的關系
綜合實踐活動與各學科領域存在以下三方面的聯系:第一,學科領域的知識可以在綜合實踐活動中延伸、綜合、重組與提升;第二,綜合實踐活動中所發現的問題、所獲得的知識技能可以在各學科領域的教學中拓展和加深;第三,在某些情況下,綜合實踐活動可與某些學科教學打通進行。
六、綜合實踐活動的實施
綜合實踐活動是教師與學生合作開發與實施的。教師和學生既是活動方案的開發者,又是活動方案的實施者。有效實施綜合實踐活動需遵循下列原則:
(一)正確處理學生的自主選擇、主動實踐與教師的有效指導的關系
倡導學生對課題的自主選擇和主動實踐是實施綜合實踐活動的關鍵。第一,學生要形成問題意識,善於從日常生活中發現自己感興趣的問題。第二,學生要善於選擇自己感興趣的課題。第三,在課題的展開階段,可以採取多種多樣的組織方式,主要包括:個人獨立探究的方式;小組合作探究的方式;班級合作探究的方式;跨班級與跨年級合作探究的方式;學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學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地區、跨國界合作探究的方式等。第四,在課題的探究過程中要遵循「親歷實踐、深度探究」的原則,倡導親身體驗的學習方法,引導學生對自己感興趣的課題持續、深入地探究,防止淺嘗輒止。
教師要對學生的活動加以有效指導。在指導內容上,綜合實踐活動的指導在根本上是創設學生發現問題的情境,引導學生從問題情境中選擇適合自己的探究課題,幫助學生找到適合自己的學習方式和探究方式。在指導方式上,綜合實踐活動倡導團體指導與協同教學。不能把綜合實踐活動的指導權只賦予某一學科的教師、或班主任、或專門從事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的教師,而應通過有效的方式將所有教師的智慧集中起來,對綜合實踐活動進行協同指導。
總之,教師既不能「教」綜合實踐活動,也不能推卸指導的責任、放任學生,而應把自己的有效指導與鼓勵學生自主選擇、主動實踐有機結合起來。
4. 國家九年義務教育課程綜合實踐活動指導綱要 由哪個部門頒布
教育部頒布的
5. 教育部對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性質與基本理念的規定是什麼
9月25日,教育部印發了《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對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性質與基本理念作了明確規定:
(二)基本理念
1.課程目標以培養學生綜合素質為導向
本課程強調學生綜合運用各學科知識,認識、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提升綜合素質,著力發展核心素養,特別是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以適應快速變化的社會生活、職業世界和個人自主發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時代和知識社會的挑戰。
2.課程開發面向學生的個體生活和社會生活
本課程面向學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導學生從日常學習生活、社會生活或與大自然的接觸中提出具有教育意義的活動主題,使學生獲得關於自我、社會、自然的真實體驗,建立學習與生活的有機聯系。要避免僅從學科知識體系出發進行活動設計。
3.課程實施注重學生主動實踐和開放生成
本課程鼓勵學生從自身成長需要出發,選擇活動主題,主動參與並親身經歷實踐過程,體驗並踐行價值信念。在實施過程中,隨著活動的不斷展開,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可根據實際需要,對活動的目標與內容、組織與方法、過程與步驟等做出動態調整,使活動不斷深化。
4.課程評價主張多元評價和綜合考察
本課程要求突出評價對學生的發展價值,充分肯定學生活動方式和問題解決策略的多樣性,鼓勵學生自我評價與同伴間的合作交流和經驗分享。提倡多採用質性評價方式,避免將評價簡化為分數或等級。要將學生在綜合實踐活動中的各種表現和活動成果作為分析考察課程實施狀況與學生發展狀況的重要依據,對學生的活動過程和結果進行綜合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