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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學課程改革

發布時間: 2021-03-06 19:06:09

Ⅰ 天津課改

還是從高一開始吧,畢竟書籍和只是點都有細微的差別,還是從頭開始系統學比較好,不然容易亂,要不然你就高三學完再過來,等於在這復習高考,這樣也比較不錯,只要別混著學就行

Ⅱ 是今年起,天津市小學升初中,不用考試了嗎

廣東省教育廳特來別重申義務教育階自段公辦學校招生的幾個原則: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堅持就近免試入學原則。不論是小學適齡兒童入學還是小學畢業生升讀初中,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都必須按適齡兒童少年所在地實行就近入學,所有小學和初中不得進行入學資格考試。 舉辦初中課程改革實驗班必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嚴格控制數量。實驗班的招生必須按照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的要求,根據小學推薦意見和學生的綜合素質、特長確定新生名單,不得進行文化學科的卷面考試,更不得以考試的卷面成績錄取學生,也不得搞所謂的「轉學試」、「擇校試」。 除政策允許的確有困難需要借讀的學生外,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不得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或其他資金。 廣東省教育廳明確指出,省內某些學校通過考試招收初中實驗班新生或確定初中實驗班入學考試資格的做法是錯誤的。所有公辦小學和初中不得進行入學資格考試,初中實驗班的招生不得進行文化學科的卷面考試,更不得以考試的卷面成績錄取學生。 但各地情況不同,很多地區仍有.

Ⅲ 關於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前已參加天津市考試人員的過渡辦法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與定期注冊制度改革試點的通知》(教師廳〔2015〕3號)要求, 從2016年開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將實行國家統一考試,原天津市教師資格考試隨即停止。改革後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由教育部確定考試科目、考試標准和各科考試大綱。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方可申請教師資格認定。為做好天津市教師資格考試與國家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的銜接工作,制定本過渡辦法。
一、過渡對象
在2016年1月之前,已取得天津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考試雙科或單科合格成績,且成績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適用本過渡辦法。
二、過渡期限
上述過渡對象的過渡期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
三、過渡方式
(一)雙科合格且成績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在過渡期內可參加天津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可於當年申請認定。
(二)單科合格且成績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可參加2016年上半年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補考(僅限此一次)。補考後雙科合格的人員,可參加天津市教學能力測試,合格人員可於當年申請認定。
(三)2016年上半年開展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單科補考,僅限單科合格且成績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參加。2016-2018年每年開展一次教學能力測試,僅限雙科合格且成績尚在有效期內的人員參加。具體考試時間可登錄報名網站查看。
四、其他
(一)天津市教師資格考試與國家統一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成績分別獨立使用,過渡對象可選擇適用本過渡辦法,也可選擇參加國家統一考試。選擇參加國家統一考試的人員,不再適用本過渡辦法。
(二)本過渡辦法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Ⅳ 天津高中新課改後教材有什麼變化要求具體 理科的

課改之後課本分必修和選修
必修是文理都得學的
選修的話 只有選文才學文的 選理才學理的內
我是理科 就告容訴你理科的課本吧
語文 必修5本 選修有很多本 不過不一定都學
數學 必修5本 選修理科的話只講3本
分別是2-1 2-2 2-3 其它都不講
英語 必修5本 選修好像是有4本
物理 必修2本 選修5本 分別是3-1 3-2 3-3 3-4 3-5
化學 必修2本 選修5本 不過我們只學選修4和選修5
生物 必修3本 選修3本
地理 必修3本
歷史 必修3本
政治 必修4本

Ⅳ 天津高考改革後,新教材和老教材有哪些不同

教材是不同的。
去年天津實行了新課程改革,高中階段的教材是全新的。
同時高考天津是自主命題的,你沒有在天津上課,考試大綱也不清楚。即使你的條件可以在天津報考,也不一定能考出好的成績。

Ⅵ 請問天津新課改後(文科)高考各科考試內容和題型有什麼變化

重磅解讀:天津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
2009年起,高校招生不再只看高考成績,學生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也將作為高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
解讀·高考改革方案
2006年秋季,本市開始進行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第一批參加新課改的高中學生將於2009年參加高考。《方案》著力使「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通過制度創新,這兩個制度與高校招生考試制度共同組成合理的制度體系,形成有效的聯動機制,促進從人才培養模式到人才選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在這個制度框架體系中,高等院校招生將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解讀·綜合素質評價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的有機組成部分。此項工作依據天津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天津市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的通知》組織實施。文件強調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6個方面以寫實性評語、資質認定、成果表達等形式記錄和評價考生的表現、事跡、個性、專長等,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相關信息。
解讀·學業水平考試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在國家指導下、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設立的,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准為考核內容的統一考試。其主要功能為檢測普通高中的教學狀況,檢測普通高中學生修業狀況,為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提供基本學業信息。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為測試普通高中學生的學業發展傾向,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設置選修課程的考查內容。選修課考查首先在主幹學科中進行,然後拓展到全部學科。
解讀·2009年高考
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
考試內容和試卷命制 各科目考試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遵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命制各考試科目的試卷;試卷命制貼近社會、時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必須具備的經典知識和學習能力的考查;外語科目考試包括聽力測試,報考英語類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口語測試;文科綜合考試科目包括歷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綜合考試科目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文科綜合/理科綜合中各個考試科目分別命制試題;語文、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50分鍾,數學、外語科目考試的限定時間為120分鍾;藝術、體育類專業的專業考試和英語類相關專業的口語測試另行安排。
試卷分值與成績呈現 文史類專業或理工類專業四個科目試卷的總分值分別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歷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各科目考試成績均以原始分數呈現。
考試類別 文史類專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專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理工類)、外語、理科綜合;藝術類專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或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藝術專業考試;體育類專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文史類或理工類)、外語、文科綜合/理科綜合、體育專業考試。
考試日期 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日期舉行考試。

天津市2009年高考方案出台
天津市政府9日頒布了《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並將於2009年開始實施。天津市高考考生「一考定終身」的時代即將結束。
2006年以來,經教育部批准,天津市進入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市政府決定推行高中新課程背景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先後建立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改革方案著力使這兩個制度與高校招生考試制度形成聯動機制,促進從人才培養模式到人才選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高等院校招生將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據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負責人介紹,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以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准為考核內容的統一考試。選修課程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范圍內,但不納入高考之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高考成績不是「硬掛鉤」。教育行政部門和考試機構不對此設置門檻,而是由高校自主決定。
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不設定等級,而是以寫實性評語、資質認定、成果表達等形式記錄和評價考生的表現、事跡、個性、專長等,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相關信息。
據介紹,招生學校可在考生高考分數同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或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招生學校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自主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使用原則。
天津市部分高等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試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學校(專業)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學校以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實施錄取工作,考生可以不參加高考。
天津市高考改革是根據教育發展實際情況進行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與高校招生選拔評價,高中課程改革與高校招生考試內容改革,高校多樣化招生錄取方式的綜合性改革。旨在全面推進素質教育,逐步構建和完善以國家統一考試為主,與德智體美綜合素質評價、多樣化選拔錄取相結合的現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試制度。

經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批准,今天天津市教委頒布《天津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制度綜合改革方案》。摒棄高考一考定終身,著意於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校招生考試有效聯動,德、智、體、美多元評價,多樣化招生錄取。《方案》將於2009年實施。
2006年以來,天津先後建立了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和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從2009年起,高等院校招生將參照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據介紹,天津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六個方面以寫實性評語、資質認定、成果表達等形式記錄和評價考生的表現、事跡、個性、專長等,為高校招生錄取提供相關信息。
天津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是檢測普通高中的教學狀況,以及普通高中學生修業狀況,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通用技術。
招生學校可在考生高考成績同等的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招生學校在以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的前提下,自主規定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
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資格和試點自主選拔錄取的普通高等學校,在招收保送生和自主招生時,可根據本校辦學宗旨、培養目標,自主規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要求。
天津部分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或專業,試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試行自主招生學校(專業)基本要求的基礎上,學校以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為主要依據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可不參加高考。
高考科目組設置,《方案》規定為:語文、數學(文史類/理工類)、外語(含聽力測試)、文科綜合/理科綜合。其中文科綜合包括歷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綜合包括物理、化學和生物。藝術類和體育類考生除參加文史類或理工類考試科目的考試外,還需參加相關的專業考試。報考外語類院校及相關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口語測試。
考試內容,《方案》規定:各科目考試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課程標准(實驗)》中必修模塊和部分選修模塊為主要考核內容,並遵循《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大綱》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天津卷說明》命制各考試科目的試卷。試卷命制堅持能力立意,貼近社會、時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適應終身學習和時代發展必須具備的經典知識和學習能力的考查。文科綜合與理科綜合科目考試中各個考試科目將分別命制試題。語文和綜合科目考試時間分別為150分鍾,數學、外語科目考試時間為120分鍾。
考試分值設定,《方案》規定:文史類或理工類專業四個科目試卷的總分值分別為750分,其中語文、數學、外語科目的分值分別為150分,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科目的分值為300分;文科綜合中歷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00分,理科綜合中物理、化學、生物科目試題的分值分別為120分、100分、80分。
天津市教委有關人士說,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方案》咨詢,考試院呼叫中心電話:96796666。

Ⅶ 天津市初中教材都是什麼版本的急!!!!!!

初一初二是新的課標版
初三是老的人教版

Ⅷ 天津高中新課改教材

生物 3本必修1本選修
物理 2本必修和選秀3-1 3-2 3-3 3-4 3-5
化學 2本必修和選修1-5
數學 五本必修和選修2-1 2-1 3-1 3-2 4-1 4-2 4-3 4-4 4-5
英語內 必修加選修一共8本 都要學容沒區別
語文 必修1-5選修有古詩文選講,現代文選講,語言文字知識運用,中國小說鑒賞,文章寫作與修改

Ⅸ 天津高中 新課改 教材

必修肯定都考,選修要到明年二月份考綱下來你才會知道考什麼。
必修全考,選修每本中都挑一些內容來考。
你可要抓緊了哦!

Ⅹ 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課程2選修模塊

網上直接找不到,下面是天津市張家窩中學高中新課程學分認定管理辦法 ,是根據《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管理的有關規定》制定的,絕對不敢跟天津市教委的要求相抵觸。能給你解答!
《張家窩中學高中新課程學分認定管理辦法 》

一、指導思想

1.依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實驗)》,《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管理的有關規定》、《天津市西青區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的有關要求,參照《天津市普通高中課程改革實驗學科教學指導意見》,本著有利於推進素質教育的深入發展,有利於高中新課改的全面實施,有利於學生的個性發展和創新意識的形成,有利於教育教學管理與操作的科學、規范、簡便、易行,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對學分的認定做到公正、公平、公開。

3.確保學分認定的權威性和真實性。

二、學分認定的機構:

1、學分管理委員會:

學分認定委員會是學分認定的最終機構。實行校長負責制,委員會其他成員由學校其他領導人員、學科負責人等組成。學分認定委員會負責學生最終審核、認定、監督工作。成員如下:

主任: 李建華

成員:李家敏、費永存、臧玉清 、王彥 、 聶世凱、 高中各學科組長、年級組長。

2、學分認定小組:

學分認定小組成員由同學科或同課程內容的任課教師、相關處室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各學科、及綜合實踐課學分統計記錄工作。

A學科課程學分認定小組

組長:王彥、本學科本年級備課組長

成員: 本學科本年級任課教師

B研究性學習學分認定小組

組長:臧玉青 年級組長

成員:王彥 褚鳳靜 本年級班主任

C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學分認定小組;

組長:費永存、年級組長

組員:謝立華、 韓寶軍 、本年級班主任

三、學生畢業條件:

1.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

2.學生3個學年必須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個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區實踐6學分)。選修I學分在22分以上,選修Ⅱ中要至少獲得6個學分,即總學分達到144個學分方可畢業。

3.為促進學生全面發而有個性發展,培養和造就具有終身發展能力、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創新型人才,學校鼓勵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愛好、發展方向、和升學的要求選擇選修I、選修Ⅱ的若干模塊繼續學習。三年總分達到160分以上的學生學校授予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

四、學分認定

1、課程學分認定:

(1)以授課為主的必修和選修I系列課程的學分由「學生參加課程修習的學時」、「修習過程的表現」和「修習課程(模塊)的考核成績」三部分組成。

課程修習的學時:20分

學生修習學時少於所修模塊總學時的5/6者,不能獲得學分;超過5/6者,依據考勤適當減分,其中:曠課一節減3分,請假一節減1分,遲到一次減1分;以考勤記載為准。

修習過程的表現:滿分30分。

分為作業評價、平時測驗成績和教師根據日常表現評價三項,各佔10分。其中教師的綜合評價依據學習態度、課堂參與以及實踐活動的參與等情況綜合評價。

修習課程(模塊)的考核成績:滿分50分。

以區或本校模塊考核成績為准。模塊學習結束前兩星期,備課組長通知教務處,由教務統一安排或聽從全區統一布置。

說明:

A綜合評價合格者,獲得該模塊學分,分別評定等級為A(優秀)B(良好)C(合格)。

B綜合評價不合格者,學生可申請補考,由學校統一安排,驗收成績合格者綜合評價以合格等級記入學年登記表,並獲取相應學分。

C模塊考試結束後兩周內由任課教師在資源庫中填寫「模塊學分認定統計表」,班主任負責將相應內容記入學生檔案。

(2)研究性學習由指導教師分別對學生的開題報告、階段性成果和最終成果、論文等予以審核,並將學分報班主任,記入學生檔案。

研究性學習針對開題、活動過程和研究成果,採取三部分評價:自我評價25%,組內及教師評價25%,課題組綜合評價50%,綜合評價等級,獲得相應學分。

學生在高中階段應至少完成三個研究性學習課題,方可獲得15個學分。

(3)綜合實踐活動中的「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均為必修課,學生在未有特殊的情況下必須參加,凡按學校的要求參加的學生每學年可分別得到相應的學分:

社區服務(高一、高二每學年必須參加一周有組織的社區服務活動),(三年不少於10個工作日)獲得2學分;

社會實踐(每學年必須參加一周有組織的社會實踐活動,其中軍訓、學農、志願者活動等各設2學分,)共計6學分。

學分認定採取小組評價與指導教師評價相結合方式,綜合評定等級,認定學分。

(4)選修Ⅱ課程:

主要分為科學激趣類、信息技術類、競賽輔導類、文學藝術類、人文素養類、語言工具類、體驗感悟類、社團活動類等。這些課程通過選修課、活動課、學生論壇、主題班會、藝術節、運動會等形式實現。學生通過自由選課,經過班主任、年級組長、教務處審批同意方可進行選修,確保選修課程有條不紊。

要求:每個學生至少選擇3個模塊進行學習(至少獲得6個學分);學習的時間根據的自己的愛好和選擇來決定。

學分認定:學習課時數佔20%,學習態度佔30%,成果(論文、研究報告、匯報演出、作品等)佔50%。

2、學分獎勵制度:

(1)榮譽加分:

區級:區級優秀學生幹部、區三好、區優秀團員加2分

市級:市級優秀學生幹部、市三好、市優秀團員加3分

以上項目取最高榮譽加分,不重復加,每學年記錄一次。

(2)獲獎加分;

學生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或參與組織的各種學科、藝術、體育競賽,並獲得成績。

區級:一等獎/第一名、第二名為4分,二等獎/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為3分,三等獎/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為2分。

市級:一等獎/第一名、第二名為6分,二等獎/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為5分,三等獎/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為4分。

國家級:一等獎/第一名、第二名為8分,二等獎/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為7分,三等獎/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為6分。

以上加分以同一年最高分為准,由教務處、德育處分別統計整理,報班主任記入學生檔案。

研究性學習優秀課題小組依評價等級分設獎勵學分3分、2分、1分,由年級組提供。

榮譽加分和獲獎加分每學年可以累加。

五、學分認定基本程序

(1) 學生在按規定完成課程(模塊)修習,教學班任課老師要綜合學生出勤、過程表現、考試考查等情況進行審核(綜合實踐課程由指導教師根據學生表現及出勤情況進行審核),並提出認定意見,同時提交給學分管理小組審核。

(2) 學分認定小組對任課老師提出的初步意見和學生相關的資料進行復審,向學分管理委員會提交書面認定意見。

(3) 學分認定委員會在對學分確認後,由負責人簽署學分認定的意見。

(4) 公示獲得學分的學生名單。對不能獲得學分的學生以書面形式通告本人,並告知其原因。

(5)復議:未獲學分認定的學生對學分認定委員會認定意見如有異議,可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學分認定委員會提出復議申請。學分認定委員會自接到學生復議申請之日起15日內召集有關教師、認定小組復議,作出決定並通知學生。

(6)補考與重修:考核未通過的模塊可以申請補考(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未通過者,也可申請重修(同一模塊允許重修1次),或放棄。

六、學分認定的管理

1、 學生修習課程通過學年學分和三年學分進行管理,認定的學分記入學校學籍管理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

2、 由於休學等原因造成學習過程間斷(不得超過一年)的,其學分及有關材料可連續計算或使用。

3、 由於身體原因不宜休習體育與健康課程的學生,可申請免修,免修賦予相應的學分。

4、 轉學學生在原校修習獲得的學分,經審查核實,轉入學校予以認可。

七、對學分認定工作的指導與監督

1、學校的學分認定工作要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社會的監督。

2、按照《普通高中課程改革方案》的要求,區教育局對我區高中教學質量進行監測。

註:本辦法未規定之情況,由學校學分管理委員會決定。

附件一:張家窩中學模塊修習學分認定表

附件二:張家窩中學學生年度學分登記表

張家窩中學學分管理委員會

2006-10-30

來源於他們校長的博客http://blog.cersp.com/13316/118769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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