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中新課程設置學分
㈠ 湖北省高中新課程改革網
找班主任
㈡ 湖北高中課改實踐活動怎麼填
你先進去,再點擊一下課外實踐活動。看到頁面後再點擊一下研究性學習,就會有頁面出來。再在頁面上找你自己的小組,點擊查看詳情。看到頁面後再點擊添加。接下來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㈢ 湖北省高中課程改革網的介紹
湖北省高中課程改革網是湖北省政府文件(鄂政辦發[2009]63號)明確要求建設的服務我省高內中課程改容革的日常工作平台。該平台主要為高中課程改革提供管理、實施輔助和網路支撐。2010年,配套教材《高中新課程與網路運用》已在全省啟用。目前,全省已有120萬學生和家庭、8萬高中教師以及約5千名各級各類管理者使用該平台工作,網站日點擊量穩定在近300萬次。湖北省「新高考」方案規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單作為高校錄取新生參考依據。
㈣ 高中學分制咋分配的
今年廣東是實行文理分科
受關注的廣東高考改革方案幾經易稿,昨日正式塵埃落定。從2007年起,廣東數十萬考生將實行新的高考模式,與現行高考制度相比,新方案體現三大不同:文理分科考試,文理分科劃分錄取線;高考計分方式將由標准分改為原始分;考生綜合素質評價將被列為高校錄取時的重要參考指標。
昨日,廣東省考試中心公布了2007年起廣東將實行新的高考方案,該方案是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從全省徵集到的21個方案中篩選出3個方案,整合到2個方案,最後凝聚成這一完整方案。方案的研製和審批過程歷時兩年多。
高考新方案三大變化
變化1 文理分科考試劃線
高考新方案中,考生可分文科或理科分別選擇考試科目。必考科中的數學科分為「數學(文科)」和「數學(理科)」;指定選考科分為「文科基礎」和「理科基礎」;任選考科目按文科(歷史、思想政治、地理)理科(物理、化學、生物)分為兩大類,考生在每類中任選考。錄取時分別按文科理科劃分錄取分數線。
解讀防止學生過早偏科
考試科目的組合按高校招生專業分為文科、理科、體育與藝術4類,有利於中學按新課程方案充分開設選修課,學生根據個性特長和職業發展意向選擇學習內容,形成個人修習計劃。為培養學生的自主學習精神,自主發展意識和創新精神提供了空間。
語文、數學、外語3個必考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專業選考科目的考試內容都包括共同必修和選修內容,對於學生在能力、適應性、興趣和職業發展意向等多樣化發展和促進各中學課程建設的特色形成具有重要引導作用。
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考試內容都包含了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學科的共同必修課內容,即使是傾向理科發展的學生,也必須學習人文社會科學領域的科目;傾向文科發展的學生,也必須學習科學領域的科目,從而有利於防止中學生過早偏科,防止傾向文科發展的學生缺乏科學素養,傾向理科發展的學生人文素養不高等問題,防止中學「考什麼學什麼」的傾向。
變化2 標准分改為原始分
高考新方案中計分方式因應新課程標准的特點及適應高考科目設置改革的需要,從現行的採用標准分計分改為採用原始分計分。
解讀為何要改回原始分?
2007年高考方案最大變化是標准分將變成原始分。昨日省考試中心人士盧羨文解釋了改革的原因。
首先,高考新方案中設置了任選考科目,在同一個選考科目中還可能有選做題。這意味著所有的考生的考試科目或考試內容各不相同。在此情況下,採用原始分計分方式較適宜(標准分計分方式的前提是所有考生的考試科目及考試內容完全相同)。
其次,絕大多數高校強烈要求全國各地統一高考計分方式,大多數部屬高校多年來要求廣東改變標准分的計分方式,恢復原始分,這樣便於省際間橫向比較。
第三,根據高考科目設置的特點,部分專家、地市教育部門、中學校長和教師、中學生較為強烈地表達了希望高考採用原始分計分的要求。
第四,目前進行新課程實驗的其他省區的高考新方案均採用原始分計分方式。
盧羨文表示,當然,原始分計分方式可能帶來的另外的問題,如不同學科試題難度、區分度不同的問題等等,考試中心會全力關注,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改進。7
變化3 綜合素質評價成錄取依據
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校錄取依據之一,將有助於促進對學生多元評價體系的建立,有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強化綜合素質評價的作用,是新方案對高中新課程標准新理念的積極呼應。將先在部分高校試點,逐步推開。
解讀將構建誠信等級認定機制
有關負責人表示,為確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綜合素質評價需建立在高誠信度的基礎上,省教育廳將在試點的基礎上,確保綜合素質評價可信可用。省教育廳將在實驗的基礎上逐步構建對中學綜合素質評價誠信等級認定機制,並將其納入對中學教育督導評估的范疇,促使綜合素質評價誠信度不斷提高。
高考新方案最大優點是減負
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表示:文理分開劃分錄取,讓不同發展傾向的學生分別報考,考試內容側重點有所不同,適應了普通高中新課程引導學生形成學科發展傾向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數學科分文科類和理科類,減輕了側重人文社會學科方向發展考生的學習負擔。
同時,文科基礎、理科基礎將全部採用選擇題,在考試難度上減負。英語口語考試提前至4月份進行,減輕考生在備考上的負擔。
高考新方案具體內容
考試內容
文科基礎的考試內容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等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部分)內容;物理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模塊物理1、物理2和選修1-1模塊;化學學科課程標准必修課程的化學1、化學2和選修課程的化學與生活模塊。其中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的內容佔分值70%,物理、化學、生物的內容佔分值的30%。全部採用選擇題。
理科基礎的考試內容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生物等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部分)內容;物理學科課程標準的共同必修模塊物理1、物理2和選修2-1模塊或選修3-1模塊;化學學科課程標准必修課程的化學1、化學2和選修課程的化學與生活模塊或化學與技術模塊。其中物理、化學、生物的內容佔分值70%,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的內容佔分值的30%。全部採用選擇題。
專業選考科目
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各科的考試內容包括各學科課程標準的必修課程(部分)內容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中選修課開設指導意見>的通知》(粵教研[2005]7號)中指定的選修課程(部分)內容。
外語口語、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內容另定。
錄取分數線分數形式
文科類、理科類專業按5科考試成績合成的總分為依據進行錄取,各科成績用卷面原始分呈現,總分用各科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總分由3+文科基礎或理科基礎+1門X科組成。
外語口語成績不計入總分。
體育類、藝術類專業按4科文化課的考試成績合成的總分和術科成績為依據進行錄取。各科文化課成績和術科成績分別用原始分呈現,文化課總分用4科文化課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課總分由3+文科基礎或3+理科基礎組成。
科目設置
考試科目設置為:3+文科基礎/理科基礎+X
「3」為必考科目,指語文、數學和外語(含聽力,下同),其中數學分為數學(文科)和數學(理科)。
「文科基礎」指報考文科類專業考生所需具備的基礎,為指定選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內容。
「理科基礎」指報考理科類專業考生所需具備的基礎,為指定選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學科內容。
「X」為專業選考科目,有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術科、美術術科、體育術科等9門學科。
各科考試時間和分值
語文考試時間150分鍾,卷面分值150分;
數學(文科/理科)、外語(含聽力)、文科基礎、理科基礎、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各科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鍾,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語口語、體育術科、音樂術科、美術術科考試時間和計分另定 答案補充 每學期每個科目有幾本書 比如數學有必修1必修2第一學期你要學這兩本書 學期結束時根據期末考試成績 只要及格就給這兩本書學分 學分不是什麼分 意思就是你已學過這兩本書並且考試合格了 如果沒及格任課老師也會給你學分 其實就是一種形式罷了 不過還是認真學習比較好 學分修滿就是這些書你全學過了且老師承認了 .
㈤ 湖北省高中課程改革網的大事記
2011年9月湖北省42.3萬首批課改高中生即將進入高三。作為八大領域新課程之一的綜合實回踐活動課,學生一般應答該在高二結束時完成。湖北省教育廳5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學校對學生完成情況進行檢查。
據了解,綜合時間活動課包括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和社區服務三大項。按照我省課改要求,學生高中三年至少完成三個課題研究,才可授予15個學分;學生每學年完成一周社會實踐學習任務、三年共完成三周的社會實踐,才可授予6個學分;學生三年內參加社區服務不少於10個工作日,才可授予2個學分。如果以上學分拿不到或拿不全,學生將不能畢業,可能還影響高校招生錄取。
湖北省教育廳要求,本月起,高中學校要全面檢查每一個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學習情況,凡未達到綜合實踐活動課學習基本要求的學生,學校要組織學生及時完成學習任務,獲得學分。
湖北省教育廳強調,學生若因綜合實踐活動課達不到規定要求而導致學生不能按時畢業,校長要承擔主要責任。對綜合實踐活動課學分認定弄虛作假的省級示範高中,將予以警告處分,省教育廳還將對學校開展綜合實踐課的情況進行檢查,對在檢查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示範高中,將取消其示範高中資格。
㈥ 給點關於湖北省新課改的報道資料之類的
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及學分要求 學習領域 科目 必修 學分 選修Ⅰ學分 選修Ⅱ學分 選修ⅠA 選修ⅠB 選修ⅠC 語言與文學 語文 10 學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塊中修習。 學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塊中選擇修習。 學生在學校視條件開設的模塊中選擇修習。 學校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科技、文化發展的需要和學生的興趣,開設若干模塊,供學生選擇修習。 外語 10 數學 數學 文 10 理 人文與社會 思想 政治 文 8 理 歷史 文 6 理 地理 文 6 科學 理 物理 文 6 理 化學 文 6 理 生物 文 6 理 技術 信息技術 4 通用技術 4 藝術 音樂 3 美術 3 體育與健康 體育與健康 11 綜合實踐 活動 研究性學習活動 15 社區服務 2 社會實踐 6 畢業學分要求 116 22 6 表2 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科模塊設置安排 學習領域 科目 必修 選修Ⅰ 選修Ⅱ 選修ⅠA 選修ⅠB 選修ⅠC 語言與 文學 語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中國古代詩歌散文欣賞、外國小說欣賞 演講與辯論、中國現代詩歌散文欣賞/《史記》選讀、語言規范與創新 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在選修ⅠA、選修ⅠB以外的選修Ⅰ模塊中確定選修模塊,供學生選擇修習。 學校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科技、文化發展的需要和學生的興趣,開設若干模塊,供學生選擇修習。 外語 (英語)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選修6、選修7、選修8 數學 數學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選修1-1、選修1-2 選修3-1、選修4-5 理 選修2-1、選修2-2、選修2-3 選修3-1、選修4-1、選修4-4、選修4-5 人文與 社會 思想政治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 生活中的法律常識、公民道德與倫理常識 理 歷史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 歷史上重大改革回眸、20世紀的戰爭與和平 中外歷史人物評說 理 地理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 旅遊地理、自然災害與防治、環境保護 科學 理 物理 文 必修1、必修2,選修1-1或選修2-1(文科指定選一),選修3-1(理科指定) 選修1-2、選修2-2、選修3-3 理 選修3-2、選修3-4、選修3-5 化學 文 必修1、必修2、選修1(文科指定)、選修4(理科指定) 選修1、選修2、選修6 理 選修3、選修5 生物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 選修1 理 選修3 技術 信息 技術 信息技術基礎 在選修1、選修2中選修1個模塊(指定選一);選修3、選修4、選修5為任意選修模塊。 通用 技術 技術與設計1、技術與設計2 家政與生活技術、電子控制技術、簡易機器人製作為任意選修模塊。 藝術 音樂 音樂鑒賞 在歌唱、演奏、創作、音樂與舞蹈、音樂與戲劇等模塊中,至少選修1個模塊。 美術 美術鑒賞 在繪畫、雕塑、設計、工藝、書法、篆刻、攝影/攝像、電腦繪畫/電腦設計等模塊中,至少選修2個模塊。 體育與 健康 體育與健康 健康教育、田徑系列中的一個模塊 在體操、民族民間體育項目、新興運動、水上項目、田徑、體操、球類等系列中,至少選修9個模塊。 綜合實踐活動 綜合實踐活動 研究性學習活動 社區服務 社會實踐 2.課程設置說明 (1)國家規定的必修課程,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必須全部開設。 (2)語言與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四個學習領域各科目的選修Ⅰ分為選修ⅠA、選修ⅠB、選修ⅠC。選修ⅠA的模塊是全省指定的修習內容;選修ⅠB的模塊是全省指定的選擇修習內容,學生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模塊修習(數學選修ⅠB每個專題均為18學時,學生需在其中選擇兩個專題修習);選修ⅠC的模塊是學校視條件開設的選修內容,學生根據自身發展需求自主選擇修習。 在選修ⅠA的模塊修習中,修習文、理方向學生按各科目要求選擇模塊,藝術、體育特長學生在修滿必修學分後,可按自身的發展方向選修相關科目的模塊。 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完成必修學分所需修習的模塊,以及物理、化學、信息技術修滿必修學分所需修習的模塊,由學生在全省指定的范圍內選擇。 學生在八個學習領域各科目的選修中,至少要獲得22學分。 (3)學生必須修習選修Ⅱ課程,至少獲得6學分。 二、課程管理 (一)學制與學時 普通高中學制為三年。每學年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社會實踐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節假日和農忙假)11周。每學年分為兩學期,每學期分為兩學段,每學段10周,其中9周授課,1周復習考試。 必修和選修Ⅰ課程的每個模塊的教學時間通常為36學時。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每個模塊原則上為18學時;研究性學習應保證270學時;社會實踐共3周;社區服務不少於10個工作日。選修Ⅱ課程按照模塊開發,每個模塊可以設計為18學時(1學分),也可以設計為36學時(2學分)。 各學科周課時安排建議如下: 表3 湖北省普通高中學科教學周課時安排建議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上 高二下 高三上 高三下 語文 4 4 4 4 學校在保證八個學習領域開課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周課時。 英語 4 4 4 4 數學 4 4 4 4 政治 文 2 2 2 2 理 歷史 文 2 2 2 4 理 地理 文 2 2 2 2 理 1 1 物理 文 2 2 1 1 理 4 4 化學 文 2 2 1 1 理 3 3 生物 文 2 2 1 1 理 2 2 信息技術 2 2 通用技術 2 2 音樂 2 1 美術 1 2 體育與健康 2 2 2 2 2 1 綜合實踐 活動 研究性學習活動 3 3 3 3 3 社會實踐 每學年一周 社區服務 三年不少於10個工作日 周課時合計 33 32 文29 理34 文32 理33 5 1 說明: (1)表3隻是學科教學的周課時安排,選修Ⅱ以及學業水平考試和高考復習的課時由學校根據相關文件要求和本校實際統籌安排。學校應指導並保證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獲得一定學分。 (2)學校應當保證綜合實踐活動的教學時間,其中每學年一周的社會實踐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學習活動和社區服務宜適當分散安排。 (3)學校可根據實際,自主確定信息技術、通用技術、音樂、美術科目的開課順序、開課方式。 (4)有些學科的部分模塊學習可能會出現跨學期現象,學校在教學中要加以關注。 (二)課程修習要求 1.學生課程修習通過學分和學業水平考試進行管理。學校通過學分反映學生的模塊修習過程和狀況。教育行政部門通過學業水平考試檢測學生在各學科所達到的學業水平,督促學校認真執行課程方案和課程標准,規范教育教學行為。 2.學生畢業的學分要求。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的學分,三年中獲得116個必修學分(包括研究性學習活動15學分,社區服務2學分,社會實踐6學分),選修Ⅰ至少獲得22學分,選修Ⅱ至少獲得6學分,總學分達到144學分方可畢業。鼓勵學有餘力或希望多方面發展的學生修習更多的選修模塊,獲得更多學分。 三、課程實施 1.學校每學年的課程設置必須涉及到八個學習領域的課程內容。 2.學校要加強薄弱學科和新設置課程建設,積極創造條件,全面開設好技術課程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3.學校要合理有序地安排課程內容,高中一年級主要設置必修課程,視學科實際,逐步增設選修課程。 4.學校在高三年級應保證學生必要的體育、藝術等活動時間,同時鼓勵學生按自己的興趣和需要繼續修習某些課程。 5.學校在保證開設好必修模塊的同時,應科學制定開設選修課程的規劃,積極創造條件,保證學生擁有較大的課程選修空間;同時,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科技、文化發展的需要和學生的興趣,積極開發校本課程,以滿足學生選修Ⅱ課程的修習。 6.學校應建立健全以校為本的教師培訓和教學研究制度,鼓勵教師針對教學實踐中的問題開展研究,不斷提升教師實施新課程的能力。 7.學校應加強課程資源建設,充分挖掘並有效利用校內外課程資源,加強校際之間以及學校與社區的合作,努力實現課程資源的共建共享。 8.學校應加強校園網建設,逐步建立同步培訓、同步研究、同步指導的網路支撐平台。 夠了吧,個人感覺會更累...... 補充: 為貫徹落實 教育部 《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教基[2003]6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 湖北省 普通高中 課程改革 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鄂政辦發[2009]63號)精神,確保我省普通高中課程改革順利實施,根據我省普通高中實際,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 課程設置 方案(試行)》,並於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級開始實施。 一、課程設置 (一)課程設置的原則 1. 全面性原則 。全面完整地實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滿足普通高中學生畢業和進一步學習的基本需求,為所有學生奠定共同的發展基礎。 2.選擇性原則。賦予學校、學生合理而充分的課程自主權,為 學生成長 和學校發展提供更多的選擇,促 進學 生學有所長,促進學校辦出特色。 3.科學性原則。按照各學習領域、科目和模塊的特點和要求,依據各 學科課程標准 ,合理設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塊。 4.實踐性原則。充分考慮湖北省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和教育教學水平的差異,從實際出發,保證所有普通高中能夠順利推進課程改革實驗工作並取得實效。 (二) 課程結構 普通高中課程由學習領域、科目、模塊三個層次構成。 普通高中課程設置有語言與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技術、藝術、 體育與健康 、 綜合實踐活動 八個學習領域。 每個學習領域設置若干課程價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設置有語文、外語(英語、 日語 、俄語等)、數學、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 通用技術 、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 每個科目的課程內容由若干模塊組成,分必修模塊和選修模塊。每一模塊都有明確的 教育目標 ,構成相對完整的學習單元;模塊之間既相互獨立,又反映學科內容的 邏輯 聯系。 (三)課程設置及說明 1.課程設置 普通高中課程內容由必修和選修兩部分構成。 必修課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規定執行。 選修Ⅰ模塊根據社會對人才多樣化的需求,適應學生不同潛能和發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礎上,依據各學科課程標准並結合我省實際 分類別 、分層次設置。 選修Ⅱ模塊是普通高中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科技、文化發展需要和學生興趣開發的課程,供學生選擇。 湖北省普通高中課程設置見表1、表2: 接上面的....
滿意請採納
㈦ 湖北省高中新課程改革網為什麼進不去
這兩天系統不穩定啦。。
媽的網站問題
㈧ 湖北高中改革怎麼改
此次高中課改將重建高中新課程體系,對課程目的、結構、內容、管理及評價都作了重大調整,開設必修課和選修課。未來3年,全省普通高中將按照國家規定和全省高中課程設置方案,開齊、開足必修課程,開好選修課程,特別是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和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有效開設,形成行政班和教學班相結合的課程管理形式,這意味著大學校園里的「跨班」學習的模式,將在普通高中出現。 課改後,全省高中將建立選課制度和學分管理制度,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對課程內容、學習方式和學習數量進行選擇。學生每學年在每個學習領域都必須獲得一定學分方可畢業。實行高中課改後,全省將建立與新課程實施相適應的高校招生考試制度、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為了保障全省高中課改順利實施,本月底,全省高中教師課改培訓將全面啟動,今年秋季開學前,全省接受培訓的各類人員將達2.5萬餘人。
㈨ 普通高中新課程學分認定辦法是什麼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實驗)》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課程實驗第一階段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自2006年秋季開始,對全省新入學普通高中學生的課程修習狀況實行學分管理。為了規范普通高中學分認定和管理行為,確保學分認定的真實性、嚴肅性和公正性,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生學完一定的課程並通過考核,可獲得相應的學分。學分認定是對學生可否獲得學分的判定。學分認定的意見分「同意認定」、 「不予認定」兩種。
第三條 學分認定工作由學生所在學校負責。學校成立學分認定委員會,校長擔任主任,委員由學校領導和學科骨幹教師組成。
第四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課程標准、浙江省高中新課程學科教學指導意見以及學分認定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本校學分認定實施細則,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五條 學分認定的基本條件是:(1)達到一定的課程修習時間(不少於規定學時的2/3);(2)在學習過程中有良好的表現(依據學習過程記錄、學習成果、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等);(3)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或考查)並成績合格。
1、語言與文學、數學、人文與社會、科學、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七個學習領域課程學分認定的基本條件是:⑴修習該模塊的學時達到規定要求的以上;⑵學生在課程修習過程中的表現良好,作業基本上按時、獨立完成;(3)參加學校組織的考試或考查,成績合格。
2、綜合實踐活動領域學分認定的基本條件是:
研究性學習活動:⑴開題報告或活動方案;⑵過程記錄;⑶成果;⑷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及教師評價記錄;⑸實際參加活動的時間每1學分不少於12學時。以學生參與完成的研究性學習課題或項目為認定學分的主要依據。
社區服務:(1)學生的活動計劃、記錄、總結;(2)社區提供的證明材料;(3)三年內參加社區服務不少於10個工作日。
社會實踐:(1)學生的活動計劃、記錄、總結;(2)學校或相關單位提供的證明材料;(3)每學年參加社會實踐的時間不少於1周。
3、選修Ⅱ課程的學分認定,主要依據學生的修習時間、過程表現以及學習成績(成果)。
第六條 學分認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學生按要求學完一個模塊的課程,並通過學校組織的考試(考核),由學生或任課教師向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提出學分認定申請,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2.學科任課教師或綜合實踐活動指導教師根據學分認定條件進行對照,提出對學生學分認定的初步意見。
3.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對學生申請和任課教師提出的初步意見進行審核,作出認定結論,並由學分認定委員會主任簽署意見。
4.「同意認定」學生學分的,應在學校范圍內公示。「不予認定」的,要書面通知學生並告之原因。
第七條 學生對學校作出的學分認定意見如有異議,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學校學分認定委員會提出復議要求。學分認定委員會自接到學生復議要求之日起15日內進行復議,及時給學生書面回復,並做好思想工作。
第八條 學校對學分「不予認定」的學生,應根據原因指導學生補足學時、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課程。
第九條 學分認定工作一般在每個學段結束時進行,學校應及時將學分認定情況分別記入學生學分檔案。
第十條 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學分認定工作檔案和學生學分檔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關資料,以便查考。。
第十一條 校長應高度重視學分認定工作,建立規章制度,規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對在學分認定工作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行為的人員,要及時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第十二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對所轄普通高中學校的學分認定工作進行指導、管理和監督。對學分認定工作做得好的學校要予以表彰,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學校要通報批評,並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給予必要的處罰。
第十三條 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級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在省內學校之間轉學的,或由已經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省(市、自治區)轉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學分證明材料,轉入學校應當同意認定學生在原學校所獲得的學分。由尚未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的省(市、自治區)轉入的,轉入學校應當根據原學校提供的學習成績證明,並按照其所學內容與新課程模塊內容之間的關系認定相應的學分。由本省轉學到外省(市、自治區)學生的學分認定,依據轉入省(市、自治區)的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2006年秋季起施行,適用於實施普通高中新課程的學校和學生。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浙江省教育廳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