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音樂課程理念是什麼意思
Ⅰ 義務教育階段音樂教育最基本的理念是什麼
1.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有機地滲透在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體驗、發現、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根據音樂藝術的審美表現特徵,引導學生對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的整體把握,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2.以興趣愛好為動力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享受音樂、用音樂美化人生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學階段,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徵,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學內容應重視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加強音樂課與社會生活的聯系。
3.面向全體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的任務,不是為了培養音樂的專門人才,而應面向全體學生,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音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個性發展
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表達個人的情智。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創造生動活潑、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
5.重視音樂實踐
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6.鼓勵音樂創造
中小學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造,目的在於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的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對音樂創造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於創造性活動的過程。 7.提倡學科綜合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施中,綜合應以音樂為教學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
8.弘揚民族音樂
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遷,反映近現代和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民族音樂作品,同樣應納入音樂課的教學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賴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還應以開闊的視野,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以利於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10.完善評價機制
應在體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前提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為評價的出發點,建立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應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次,可採用自評、互評和他評等多種形式。評價指標不僅要涵蓋音樂的不同教學領域,更應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和程度,以及教師引導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等諸多方面。應善於在動態的教學過程中利用評價起到促進學生發展、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完善教學管理的作用。
Ⅱ 什麼叫課程理念
對認識的集中體現,同時也是人們對教學活動的看法和持有的基本的態度和觀念,是人們從事教學活動的信念。
隨著新課改革的不斷深入,新課程教學理念所呈現出的科學性、先進性以及學習理念、學習方式、人生觀、價值觀、認識觀等的不斷變化,促使廣大教師必須打破傳統教學的圍欄,努力去實踐新課程理念,探索出適合學生人生觀、價值觀以及認識觀不斷變化的教學方式,讓課堂教學綻放出新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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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學理念
1、關注學生的進步和發展。
首先,要求教師有「對象」意識。教學不是唱獨角戲,離開「學」,就無所謂「教」,因此,教師必須確立學生的主體地位,樹立「一切為了學生的發展」的思想。
其次,要求教師有「全人」的概念。學生發展是全面的發展,而不是某一方面或某一學科的發展。教師千萬不能過高地估計自己所教學科的價值,而且也不能僅把學科價值定位在本學科上,而應定位在對一個完整的人的發展上。
2、關注教學效益,要求教師要有時間與效益的觀念。
教師在教學時既不能跟著感覺走,又不能簡單地把「效益」理解為「花最少的時間教最多的內容」。教學效益不取決於教師教多少內容,而是取決於對單位時間內學生的學習結果與學習過程綜合考慮的結果。
3、關注可測性和量化。
如教學目標盡可能明確與具體,以便檢測教師的工作效益。但是並不能簡單地說量化就是好的、科學的。應該科學地對待定量與定性、過程與結果的結合,全面地反映學生的學業成就與教師的工作表現。因此,有效教學既要反對拒絕量化,又要反對過於量化。
二、教學模式
1、課本教材、課外讀物等文本素材。這是傳統的、最常用的主體教學媒介。現在乃至今後都不可能被取締。
2、幻燈、投影圖像和影視素材。形象而生動的畫面,使知識體系簡易化和直觀化。電化教學初始化的產物,一般為單媒體運用。因各媒體的特點不同,其功能不一。選擇運用時應有針對性,不可濫用和亂用。
3、CAI教學模式。多種媒體整合,「形聲並茂」、「人機交互」的特點,表現現代教學的最高先進手段。教學時常製成課件。但因設備昂貴、技術性要求高,這一模式的推廣發展受到一定阻礙。目前僅在經濟優勢地區普及。
Ⅲ 你如何理解音樂課程標准
《標准》力求體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體現以音樂審美體驗為核心,使學習內容生動有趣、豐富多彩,有鮮明的時代感和民族性,引導學生主動參與音樂實踐,尊重個體的不同音樂體驗和學習方式,以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身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課程價值
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思想和感情表現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態和載體,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人類歷史的發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悟、表現和創造,是人類基本素質和能力的一種反映。
音樂課是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
二、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本《標准》的主幹是分層面、分領域、分學段呈現的,體現為從課程目標到內容標準的外化過程。如圖所示:
課程目標(體現在三個層面)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
教學領域(包含四個領域)
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 ↓
內容標准(分布為三個學段)
1~2年級3~6年級7~9年級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音樂課程目標的設置以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為依據。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課程目標內含在以下三個層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通過音樂學習,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嚮往與追求。
2.培養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喜愛音樂,掌握音樂基本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養成鑒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愛好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過對音樂作品情緒、格調、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鑒賞和評價的能力,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裡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通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贊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在音樂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勞動,尊重藝術作品,養成良好的欣賞藝術的習慣。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
倡導完整而充分地聆聽音樂作品,使學生在音樂審美過程中獲得愉悅的感受與體驗;啟發學生在積極體驗的狀態下,充分展開想像;保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
2.模仿
根據中低年級學生的身心特點,從音樂基本要素入手,通過模仿,積累感性經驗,為音樂表現和創造能力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3.探究
通過提供開放式和趣味性的音樂學習情景,激發學生對音樂的好奇心和探究願望,引導學生進行以即興式自由發揮為主要特點的探究與創造活動,重視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的探究過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樂藝術的集體表演形式和實踐過程,培養學生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
5.綜合
將其他藝術表現形式有效地滲透和運用到音樂教學中,通過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幫助學生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三)知識與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學習和了解音樂基本表現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和音樂常見結構(曲式)以及音樂體裁形式等基礎知識,有效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2.音樂基本技能
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學習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音樂表現活動中運用樂譜。
3.音樂創作與歷史背景
以自由、即興的創作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學習淺顯的音樂創作常識和技能。通過認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題材、體裁、風格等,了解中外音樂發展的簡要歷史,初步識別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音樂,加深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理解。
4.音樂與相關文化
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聯系,感知不同藝術門類的主要表現手段和藝術形式特徵,了解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聯系。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已學過的知識,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理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二、目標
學生生理、心理日趨成熟,參與的意識和交往的願望增強,獲得知識和信息的途徑增多,在學習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經驗,表達情感的方式較之1~6年級學生有明顯變化。應通過多種形式的藝術實踐活動,鞏固和提高表現音樂的基本技能。擴大音樂欣賞的范圍,更有意識地將音樂的人文內涵融入教學中。7~9年級學生正值變聲期,要適當減少唱歌的數量要求,注意嗓音保護。
增進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關注並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提高音樂感受與評價鑒賞的能力,初步養成良好的音樂欣賞習慣。
發展表現音樂的能力。
豐富和提高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豐富的生活情趣和樂觀的態度,增進群體意識,鍛煉合作與協調能力。
三、內容標准
1、感受與鑒賞
感受與鑒賞是重要的音樂學習領域,是整個音樂學習活動的基礎,是培養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良好的音樂感受能力與鑒賞能力的形成,對於豐富情感,提高文化素養,增進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教學中應激發學生聽賞音樂的興趣,養成聆聽音樂的良好習慣,逐步積累鑒賞音樂的經驗。應採用多種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體驗,鼓勵學生對所聽音樂有獨立的感受與見解,幫助學生建立起音樂與人生的密切聯系,為終身學習和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2、表 現
表現是實踐性很強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習音樂的基礎性內容,是培養學生音樂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教學中應注意培養學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綜合性藝術表演能力,發展學生的表演潛能及創造性潛能,使學生能用音樂的形式表達個人的情感並與他人溝通、融洽感情,在音樂實踐活動中使學生享受到美的愉悅,受到情感的陶冶。
3、創 造
創造是發揮學生想像力和思維潛能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生積累音樂創作經驗和發掘創造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於培養具有實踐能力的創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音樂創造包括兩類學習內容:其一是與音樂有關的發掘學生潛能的即興創造活動;其二是運用音樂材料創作音樂。其中第二類內容與音樂創作有關,但區別於專業創作學習。
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相關文化是音樂課人文學科屬性的集中體現,是直接增進學生文化素養的學習領域。它有助於擴大學生音樂文化視野,促進學生對音樂的體驗與感受,提高學生音樂鑒賞、表現、創造以及藝術審美的能力。它雖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教學內容,而在更多的情況下,又蘊涵在音樂鑒賞、表現和創造活動之中。為此,這一領域教學目標的實現,應通過具體的音樂作品和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來完成。
Ⅳ 義務教育音樂課程基本理念是哪些
對於義務教育階段中的音樂課程的基本理念,我將從以下十個方面進行論述。
第一、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第二、興趣愛好為動力
1、精選音樂教材
2、採用集體合作的形式進行教學
3、鼓勵但不要過分虛偽的鼓勵學生
4、認識音樂學習的價值
第三、面向全體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的任務,不是為了培養音樂的專門人才,而應面向全體學生,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音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第四、注重個性發展
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表達個人的情智。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創造生動活潑、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
第五、重視音樂實踐
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第六、鼓勵音樂創造
小學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造,目的在於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的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對音樂創造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於創造性的活動過程。
第七、提倡學科綜合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施中,綜合應以音樂為教學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
第八、弘揚民族音樂
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
第九、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懶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還可以開闊視野,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以利於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第十、完善評價機制
應在體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前提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為評價的出發點,建立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應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次,可採用自評、互評和他憑等多種形式。評價指標不僅要涵蓋音樂的不同教學領域,更應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和程度,以及教師引導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等諸多方面。應善於在動態的教學過程中利用評價起到促進學生發展、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完善教育管理的作用。
Ⅳ 怎樣理解音樂課程基本理念的核心價值
理論層次上的東西,都是唬人的東西
Ⅵ 音樂新課程標准
就一句話「以審美為核心」。你就化簡為難吧。教學的時候不要太強調知識點,注重讓你的學生在聽賞荷參與中體驗、探索、感知音樂。
如果你要具體的就是這些
第一部分 前 言
建國以來,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在發展的過程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尤其是近年來,美育被列為教育方針的內容之一,音樂教育事業獲得迅速發展,師資隊伍不斷擴大,後備力量增多,水平大有提高;音樂教育科研有了長足的進步,取得了許多優秀成果;隨著國際音樂教育交流活動的日益增多,國外一些可供借鑒的音樂教育思想和教學體系被系統介紹和引進;教學手段正逐步得到改善和提高。這一切都為我國音樂教育的繼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但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現行音樂教育觀念、內容、方法、手段和評價體系等方面已不能適應素質教育發展的要求。這種狀況影響著音樂教育審美功能的有效發揮,制約著我國中小學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因此,音樂教育改革勢在必行。
制訂《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准(實驗稿)》(以下簡稱《標准》),是音樂教育改革的重要環節。《標准》力求體現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基本精神,體現以音樂審美體驗為核心,使學習內容生動有趣、豐富多彩,有鮮明的時代感和民族性,引導學生主動參與音樂實踐,尊重個體的不同音樂體驗和學習方式,以提高學生的審美能力,發展學生的創造性思維,形成良好的人文素養,為學生終身喜愛音樂、學習音樂、享受音樂奠定良好的基礎。
一、課程性質與價值
音樂是人類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藝術形式之一,是人類通過特定的音響結構實現思想和感情表現與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類精神生活的有機組成部分;作為人類文化的一種重要形態和載體,蘊涵著豐富的文化和歷史內涵,以其獨特的藝術魅力伴隨人類歷史的發展,滿足人們的精神文化需求。對音樂的感悟、表現和創造,是人類基本素質和能力的一種反映。
音樂課是人文學科的一個重要領域,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之一,是基礎教育階段的一門必修課。
音樂課程的價值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審美體驗價值
音樂教育以審美為核心,主要作用於人的情感世界。音樂課的基本價值在於通過以聆聽音樂、表現音樂和音樂創造活動為主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於音樂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與之產生強烈的情感共鳴,使音樂藝術凈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情智互補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發揮,以利於學生養成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和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為其終身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礎。
2.創造性發展價值
創造是藝術乃至整個社會歷史發展的根本動力,是藝術教育功能和價值的重要體現。音樂創造因其強烈而清晰的個性特徵而充滿魅力。在音樂課中,生動活潑的音樂欣賞、表現和創造活動,能夠激活學生的表現慾望和創造沖動,在主動參與中展現他們的個性和創造才能,使他們的想像力和創造性思維得到充分發揮。
3.社會交往價值
音樂在許多情況下是群體性的活動,如齊唱、齊奏、合唱、合奏、重唱、重奏以及歌舞表演等,這種相互配合的群體音樂活動,同時也是一種以音樂為紐帶進行的人際交流,它有助於養成學生共同參與的群體意識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成功的音樂教育不僅在學校的課堂上,而且也應在社會的大環境中進行,對社會音樂生活的關心,對班級、學校和社會音樂活動的積極參與,將使學生的群體意識、合作精神和實踐能力等得到鍛煉和發展。
4.文化傳承價值
音樂是人類文化傳承的重要載體,是人類寶貴的文化遺產和智慧結晶。學生通過學習中國民族音樂,將會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華夏民族音樂傳播所產生的強大凝聚力,有助於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學生通過學習世界上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將會拓寬他們的審美視野,認識世界各民族音樂文化的豐富性和多樣性,增進對不同文化的理解、尊重和熱愛。
二、基本理念
1.以音樂審美為核心
以音樂審美為核心的基本理念,應貫穿於音樂教學的全過程,在潛移默化中培育學生美好的情操、健全的人格。音樂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應有機地滲透在音樂藝術的審美體驗之中。音樂教學應該是師生共同體驗、發現、創造、表現和享受音樂美的過程。在教學中,要強調音樂的情感體驗,根據音樂藝術的審美表現特徵,引導學生對音樂表現形式和情感內涵的整體把握,領會音樂要素在音樂表現中的作用。
2.以興趣愛好為動力
興趣是學習音樂的基本動力,是學生與音樂保持密切聯系、享受音樂、用音樂美化人生的前提。音樂課應充分發揮音樂藝術特有的魅力,在不同的教學階段,根據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審美心理特徵,以豐富多彩的教學內容和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激發和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教學內容應重視與學生的生活經驗相結合,加強音樂課與社會生活的聯系。
3.面向全體學生
義務教育階段音樂課的任務,不是為了培養音樂的專門人才,而應面向全體學生,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使他們從中受益。音樂課的全部教學活動應以學生為主體,師生互動,將學生對音樂的感受和音樂活動的參與放在重要的位置。
4.注重個性發展
每一個學生都有權利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學習音樂,享受音樂的樂趣,參與各種音樂活動,表達個人的情智。要把全體學生的普遍參與與發展不同個性的因材施教有機結合起來,創造生動活潑、靈活多樣的教學形式,為學生提供發展個性的可能和空間。
5.重視音樂實踐
音樂課的教學過程就是音樂藝術的實踐過程。因此,所有的音樂教學領域都應重視學生的藝術實踐,積極引導學生參與各項音樂活動,將其作為學生走進音樂,獲得音樂審美體驗的基本途徑。通過音樂藝術實踐,增強學生音樂表現的自信心,培養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團隊精神。
6.鼓勵音樂創造
中小學音樂課程中的音樂創造,目的在於通過音樂豐富學生的形象思維,開發學生的創造性潛質。在教學過程中,應設定生動有趣的創造性活動的內容、形式和情景,發展學生的想像力,增強學生的創造意識。對音樂創造活動的評價應主要著眼於創造性活動的過程。
7.提倡學科綜合
音樂教學的綜合包括音樂教學不同領域之間的綜合;音樂與舞蹈、戲劇、影視、美術等姊妹藝術的綜合;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綜合。在實施中,綜合應以音樂為教學主線,通過具體的音樂材料構建起與其他藝術門類及其他學科的聯系。
8.弘揚民族音樂
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隨著時代的發展和社會生活的變遷,反映近現代和當代中國社會生活的優秀民族音樂作品,同樣應納入音樂課的教學中。
9.理解多元文化
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有賴於對不同民族文化的理解和尊重。在強調弘揚民族音樂的同時,還應以開闊的視野,學習、理解和尊重世界其他國家和民族的音樂文化,通過音樂教學使學生樹立平等的多元文化價值觀,以利於我們共享人類文明的一切優秀成果。
10.完善評價機制
應在體現素質教育目標的前提下,以音樂課程價值和基本目標的實現為評價的出發點,建立綜合評價機制。評價應包括學生、教師和課程管理三個層次,可採用自評、互評和他評等多種形式。評價指標不僅要涵蓋音樂的不同教學領域,更應關注學生對音樂的興趣、愛好、情感反應、參與態度和程度,以及教師引導學生進入音樂的過程與方法的有效性等諸多方面。應善於在動態的教學過程中利用評價起到促進學生發展、提高教師教學水平和完善教學管理的作用。
三、課程標準的設計思路
本《標准》的主幹是分層面、分領域、分學段呈現的,體現為從課程目標到內容標準的外化過程。如圖所示:
課程目標(體現在三個層面)
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過程與方法知識與技能
↓
教學領域(包含四個領域)
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與相關文化
↓
內容標准(分布為三個學段)
1~2年級3~6年級7~9年級
第二部分 課程目標
一、總目標
音樂課程目標的設置以音樂課程價值的實現為依據。通過教學及各種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培養學生愛好音樂的情趣,發展音樂感受與鑒賞能力、表現能力和創造能力,提高音樂文化素養,豐富情感體驗,陶冶高尚情操。上述課程目標內含在以下三個層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態度與價值觀
1.豐富情感體驗,培養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通過音樂學習,使學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潛移默化中建立起對親人、對他人、對人類、對一切美好事物的摯愛之情,進而養成對生活的積極樂觀態度和對美好未來的嚮往與追求。
2.培養音樂興趣,樹立終身學習的願望
通過各種有效的途徑和方式引導學生走進音樂,在親身參與音樂活動的過程中喜愛音樂,掌握音樂基本知識和初步技能,逐步養成鑒賞音樂的良好習慣,為終身愛好音樂奠定基礎。
3.提高音樂審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
通過對音樂作品情緒、格調、思想傾向、人文內涵的感受和理解,培養音樂鑒賞和評價的能力,養成健康向上的審美情趣,使學生在真善美的音樂藝術世界裡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4.培養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通過音樂作品中所表現的對祖國山河、人民、歷史、文化和社會發展的贊美和歌頌,培養學生的愛國主義情懷;在音樂實踐活動中,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寬容理解、互相尊重、共同合作的意識和集體主義精神。
5.尊重藝術,理解多元文化
尊重藝術家的創造勞動,尊重藝術作品,養成良好的欣賞藝術的習慣。通過學習不同國家、不同民族、不同時代的作品,感知音樂中的民族風格和情感,了解不同民族的音樂傳統,熱愛中華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樂。
(二)過程與方法
1.體驗
倡導完整而充分地聆聽音樂作品,使學生在音樂審美過程中獲得愉悅的感受與體驗;啟發學生在積極體驗的狀態下,充分展開想像;保護和鼓勵學生在音樂體驗中的獨立見解。
2.模仿
根據中低年級學生的身心特點,從音樂基本要素入手,通過模仿,積累感性經驗,為音樂表現和創造能力的進一步發展奠定基礎。
3.探究
通過提供開放式和趣味性的音樂學習情景,激發學生對音樂的好奇心和探究願望,引導學生進行以即興式自由發揮為主要特點的探究與創造活動,重視發展學生創造性思維的探究過程。
4.合作
充分利用音樂藝術的集體表演形式和實踐過程,培養學生良好的合作意識和在群體中的協調能力。
5.綜合
將其他藝術表現形式有效地滲透和運用到音樂教學中,通過以音樂為主線的綜合藝術實踐,幫助學生更直觀地理解音樂的意義及其在人類藝術活動中的價值。
(三)知識與技能
1.音樂基礎知識
學習和了解音樂基本表現要素(如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和音樂常見結構(曲式)以及音樂體裁形式等基礎知識,有效地促進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形成與發展。
2.音樂基本技能
培養學生自信、自然、有表情地歌唱;學習演唱、演奏的初步技能;在音樂聽覺感知基礎上識讀樂譜,在音樂表現活動中運用樂譜。
3.音樂創作與歷史背景
以自由、即興的創作方式表達自己的情感,學習淺顯的音樂創作常識和技能。通過認知作曲家生平及作品的題材、體裁、風格等,了解中外音樂發展的簡要歷史,初步識別不同時代、不同民族的音樂,加深對中國民族音樂的認識和理解。
4.音樂與相關文化
認識音樂與姊妹藝術的聯系,感知不同藝術門類的主要表現手段和藝術形式特徵,了解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的聯系。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和已學過的知識,認識音樂的社會功能,理解音樂與社會生活的關系。
二、學段目標
上述課程目標,將分為3個學段,體現在義務教育階段的9學年中。分段的主要目標如下:
(一)1~2年級
應充分注意這一學段學生以形象思維為主,好奇、好動、模仿力強的身心特點,善於利用兒童自然的嗓音和靈巧的形體,採用歌、舞、圖片、游戲相結合的綜合手段,進行直觀教學。聆聽音樂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鮮明。
激發和培養學生對音樂的興趣。
開發音樂的感知力,體驗音樂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歌唱,樂於參與其他音樂表現和即興創造活動。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愛精神。
(二)3~6年級
學生的生活范圍和認知領域進一步擴展,體驗感受與探索創造的活動能力增強。應注意引導學生對音樂的整體感受,豐富教學曲目的體裁、形式,增加樂器演奏及音樂創造活動的分量,以生動活潑的教學形式和藝術的魅力吸引學生。
保持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培養音樂感受與鑒賞的能力。
培養表現音樂的能力。
培養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樂觀的態度和友愛精神。
(三)7~9年級
學生生理、心理日趨成熟,參與的意識和交往的願望增強,獲得知識和信息的途徑增多,在學習上形成自己的初步經驗,表達情感的方式較之1~6年級學生有明顯變化。應通過多種形式的藝術實踐活動,鞏固和提高表現音樂的基本技能。擴大音樂欣賞的范圍,更有意識地將音樂的人文內涵融入教學中。7~9年級學生正值變聲期,要適當減少唱歌的數量要求,注意嗓音保護。
增進學生對音樂的興趣,使學生關注並樂於參與音樂活動。
提高音樂感受與評價鑒賞的能力,初步養成良好的音樂欣賞習慣。
發展表現音樂的能力。
豐富和提高藝術想像和創造力。
培養豐富的生活情趣和樂觀的態度,增進群體意識,鍛煉合作與協調能力。
第三部分 內容標准
本部分內容的表述框架
領域一:感受與鑒賞
音樂表現要素
音樂情緒與情感
音樂體裁與形式
音樂風格與流派
領域二:表現
演唱
演奏
綜合性藝術表演
識讀樂譜
領域三:創造
探索音響與音樂
即興創造
創作實踐
領域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社會生活
音樂與姊妹藝術
音樂與藝術之外的其他學科
分學段的內容標准
一、感受與鑒賞
感受與鑒賞是重要的音樂學習領域,是整個音樂學習活動的基礎,是培養學生音樂審美能力的有效途徑。良好的音樂感受能力與鑒賞能力的形成,對於豐富情感,提高文化素養,增進身心健康具有重要意義。教學中應激發學生聽賞音樂的興趣,養成聆聽音樂的良好習慣,逐步積累鑒賞音樂的經驗。應採用多種形式引導學生積極參與音樂體驗,鼓勵學生對所聽音樂有獨立的感受與見解,幫助學生建立起音樂與人生的密切聯系,為終身學習和享受音樂奠定基礎。
【內容】音樂表現要素
【標准】1~2年級
感受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聲音。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打擊樂器進行模仿。聆聽歌聲時能作出相應的情緒或體態反應。
能聽辨童聲、女聲和男聲。
感受樂器的聲音。能聽辨打擊樂器的音色,能用打擊樂器奏出強弱、長短不同的音。
能夠感受並描述音樂中力度、速度的變化。
【標准】3~6年級
對自然界和生活中的各種音響感到好奇和有趣,能夠用自己的聲音或樂器進行模仿。能隨著熟悉的歌曲或樂曲哼唱,或在體態上作出反應。
能聽辨不同類型的女聲和男聲。知道常見的中國民族樂器和西洋樂器,並能聽辨其音色。
在感知音樂節奏和旋律的過程中,能夠初步辨別節拍的不同,能夠聽辨旋律的高低、快慢、強弱。
能夠感知音樂主題、樂句和段落的變化,並能夠運用體態或線條、色彩作出相應的反應。
【標准】7~9年級
具有聆聽和探索各種音響的興趣與願望,能夠用不同物體探索不同聲音。
加深對歌聲、樂器聲的了解和體驗。能夠說明人聲和常見樂器的分類及音色特點。
能夠在感知力度、速度、音色、節奏、旋律、和聲等音樂表現要素的過程中,了解並評價其音樂表現作用。
感知音樂的結構,能夠簡單表述所聽音樂不同段落的對比與變化。
【內容】音樂情緒與情感
【標准】1~2年級
體驗不同情緒的音樂,能夠自然流露出相應表情或作出體態反應。
體驗並說出音樂情緒的相同與不同。
【標准】3~6年級
聽辨不同情緒的音樂,能用語言作簡單描述。
能夠體驗並簡述音樂情緒的變化。
【標准】7~9年級
能夠主動地體驗音樂所表達的各種情感,並能運用音樂表情術語進行描述。
能夠感知音樂情感的發展變化,並能簡要地表述或通過多種形式表現出來。
【內容】音樂體裁與形式
【標准】1~2年級
聆聽兒歌、童謠、進行曲和舞曲,能夠通過模唱、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能夠隨著進行曲、舞曲音樂走步、跳舞。
能夠區別獨唱、獨奏、齊唱、齊奏。
【標准】3~6年級
聆聽少年兒童歌曲、頌歌、抒情歌曲、敘事歌曲、藝術歌曲、通俗歌曲等各種體裁和類別的歌曲,能夠隨著歌曲輕聲哼唱或默唱。
聆聽不同體裁和類別的器樂曲,能夠通過律動或打擊樂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能夠區別齊唱與合唱、齊奏與合奏。
能夠初步分辨小型的音樂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4首。
【標准】7~9年級
聆聽大合唱、組歌、室內樂、協奏曲、交響曲、歌劇、舞劇音樂及其他體裁的歌曲和樂曲,並運用各種形式對所聽音樂作出反應。
通過聽賞音樂分辨不同體裁與形式,能夠聆聽音樂主題說出曲名,每學年2~4首。
能夠結合所聽音樂,簡單評析音樂體裁與形式對於音樂表現的作用。
【內容】音樂風格與流派
【標准】1~2年級
聆聽不同國家、地區、民族的兒歌、童謠及小型器樂曲或樂曲片段,初步感受其不同的風格。
【標准】3~6年級
聆聽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知道一些有代表性的地區和民族的民歌、民間歌舞、民間器樂曲和戲曲、曲藝音樂等,了解其不同的風格。
聆聽世界各國民族民間音樂,感受一些國家和民族音樂的不同風格。
【標准】7~9年級
聆聽中國民族民間音樂,知道其主要的種類、唱腔、風格、流派和代表人物。
聆聽世界各國民族民間音樂,並能對其風格特點進行簡單評述。
聆聽世界各國優秀音樂作品,了解不同音樂流派的代表人物。
二、表 現
表現是實踐性很強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習音樂的基礎性內容,是培養學生音樂表現能力和審美能力的重要途徑。教學中應注意培養學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及綜合性藝術表演能力,發展學生的表演潛能及創造性潛能,使學生能用音樂的形式表達個人的情感並與他人溝通、融洽感情,在音樂實踐活動中使學生享受到美的愉悅,受到情感的陶冶。
【內容】演唱
標准】1~2年級
參與各種演唱活動。
知道演唱的正確姿勢。能夠對指揮動作及前奏作出反應。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按照節奏和曲調有表情地獨唱或參與齊唱。
能採用不同的力度、速度表現歌曲的情緒。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4~6首。
【標准】3~6年級
樂於參與各種演唱活動。
知道演唱的正確姿勢及呼吸方法,並能在唱歌實踐中逐步掌握和運用。能夠對指揮動作及前奏作出恰當的反應。
能夠用自然的聲音、准確的節奏和音調有表情地獨唱或參與齊唱、合唱。
能夠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唱作簡單評價。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4~6首。
【標准】7~9年級
能主動地參與各種演唱活動,養成良好的唱歌習慣。
能夠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歌曲。積極參與齊唱、輪唱及合唱,並對指揮的起、止、表情等作出正確的反應。
了解變聲期嗓音保護的知識,懂得嗓音保護的方法。
能夠簡單分析歌曲的特點與風格,表現歌曲的音樂情緒和意境。能對自己、他人、集體的演唱作簡單評價。
每學年能夠背唱歌曲3~5首。
【內容】演奏
【標准】1~2年級
學習常見的打擊樂器。
能夠用打擊樂器或其他音源合奏或為歌曲伴奏。
【標准】3~6年級
樂於參與各種演奏活動。
學習課堂樂器的演奏方法,參與歌曲、樂曲的表現。
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並對自己和他人的演奏進行簡單評論。
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標准】7~9年級
能主動地參與各種演奏活動,養成良好的演奏習慣。
能夠選擇適當的演奏方法表現樂曲的情緒。
能夠對自己、他人或集體的演奏進行評價。
每學年能夠演奏樂曲2~3首。
【內容】綜合性藝術表演
【標准】1~2年級
能夠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
能夠配合歌曲、樂曲用身體做動作。
能夠在律動、集體舞、音樂游戲、歌表演等活動中與他人合作。
【標准】3~6年級
能夠主動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並從中享有樂趣。
在有情節的音樂表演活動中擔當一個角色。
能夠對自己、他人的表演進行簡單的評論。
【標准】7~9年級
能夠自信地、有表情地參與綜合性藝術表演活動。
能夠結合所學的歌曲、樂曲創設簡單的表演情景或做形體動作。
學習表演簡單的歌劇、戲曲、曲藝片段,並能對自己與他人的表演作出評價。
【內容】識讀樂譜
【標准】1~2年級
認識簡單的節奏符號。
能夠用聲音、語言、身體動作表現簡單的節奏。
能夠用唱名模唱簡單樂譜。
【標准】3~6年級
用已經學會的歌曲學唱樂譜。
結合所學歌曲認識音名、音符、休止符及一些常用記號。
能夠識讀簡單樂譜。
【標准】7~9年級
用熟悉的歌曲、樂曲學唱樂譜。
能夠跟隨琴聲或錄音視唱樂譜。
鞏固、提高識讀和運用樂譜的能力。
三、創 造
創造是發揮學生想像力和思維潛能的音樂學習領域,是學生積累音樂創作經驗和發掘創造思維能力的過程和手段,對於培養具有實踐能力的創新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音樂創造包括兩類學習內容:其一是與音樂有關的發掘學生潛能的即興創造活動;其二是運用音樂材料創作音樂。其中第二類內容與音樂創作有關,但區別於專業創作學習。
【內容】探索音響與音樂
【標准】1~2年級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模仿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能夠用打擊樂器或自尋音源探索聲音的強弱、音色、長短和高低。
【標准】3~6年級
能夠自製簡易樂器。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及其他音源材料表現自然界或生活中的聲音。
【標准】7~9年級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聲或其他音源材料表現一定的情景。
能夠對自己或他人的聲音探索活動作出評價。
【內容】即興創造
【標准】1~2年級
能夠將成語、短句、詩歌或歌詞用不同的節奏、速度、力度等加以表現。
能夠在唱歌或聆聽音樂時即興地做動作。
能夠用課堂樂器或其他音源即興配合音樂故事和音樂游戲。
【標准】3~6年級
能夠即興創編同歌曲情緒一致的律動或舞蹈,並參與表演。
能夠以各種音源及不同的音樂表現形式,即興創編音樂故事、音樂游戲並參與表演。
【標准】7~9年級
能夠即興編唱生活短語或詩詞短句。
能夠依據歌曲、樂曲的內容及情緒,進行即興創編活動。
【內容】創作實踐
【標准】1~2年級
能夠運用線條、色塊、圖形,記錄聲音或音樂。
能夠運用人聲、樂器或其他音源,創作1~2小節節奏或旋律。
【標准】3~6年級
能夠創作2~4小節的節奏短句。
能夠創作2~4小節旋律。
嘗試用電腦創編音樂。
(註:" "有條件的地區可選用)
【標准】7~9年級
能夠獨立地或與他人合作創作8小節左右的短曲。
能夠為歌曲選編前奏或間奏。
嘗試用電腦創編音樂。
(註:" "有條件的地區可選用)
四、音樂與相關文化
音樂與相關文化是音樂課人文學科屬性的集中體現,是直接增進學生文化素養的學習領域。它有助於擴大學生音樂文化視野,促進學生對音樂的體驗與感受,提高學生音樂鑒賞、表現、創造以及藝術審美的能力。它雖然在某些方面有自己相對獨立的教學內容,而在更多的情況下,又蘊涵在音樂鑒賞、表現和創造活動之中。為此,這一領域教學目標的實現,應通過具體的音樂作品和生動的音樂實踐活動來完成。
【內容】音樂與社會生活
【標准】1~2年級
感受生活中的音樂,樂於與他人共同參與音樂活動。
能夠通過廣播、電視、磁帶、CD等傳媒聽賞音樂。
能夠參加社區或鄉村的音樂活動。
【標准】3~6年級
關注日常生活中的音樂。
喜歡從廣播、電視、磁帶、CD等傳播媒體中收集音樂材料,並經常聆聽。
主動參加社區或鄉村音樂活動,並能同他人進行音樂交流。
樂於聽音樂會或觀看當地民俗活動中的音樂表演。
【標准】7~9年級
養成關注音樂的習慣,能夠用實例說明音樂在社會生活中的作用。
喜歡並能夠從傳媒中聆聽音樂,了解和積累音樂信息,願與同學交換所收集到的音樂材料,交流音樂感受。
在出席音樂會及參與社區音樂活動過程中,能夠觀察和了解音樂家或民間藝人的活動,並作出自己的評價。
【內容】音樂與姊妹藝術
【標准】1~2年級
能夠用簡單的形體動作配合音樂節奏。
能夠用簡明的表演動作表現音樂情緒。
能夠用色彩或線條表現音樂的相同與不同。
【標准】3~6年級
接觸與了解戲劇、舞蹈等藝術表演形式,認識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能夠結合所熟悉的影視片,簡單描述音樂在其中的作用。
【標准】7~9年級
通過藝術作品,
Ⅶ 小學的新課程理念是什麼
一、 數學課堂教學的情境化、生活化、活動化。 是建構主義學習觀和教學觀的體現。 《標准》指出,數學課程:「不僅要考慮數學自身的特點,更應遵循學生學習數學的身心規律,強調從學生已有的生活經驗出發------數學教學活動必須建立在學生的認知發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識經驗基礎之上。」 1、 教學內容的生活化。 A、 以學生已有的經驗為基礎,提供學生熟悉的、具體的素材,使抽象的數學概念具有豐富的顯示背景。如「分類」、「統計」等內容的教學。 B、 增加聯系實際的內容,為學生了解現實生活中的數學、感受數學與日常生活的密切聯系提供幫助。如二冊教材《位置》的教學,通過學生生活中經常接觸到的乘公交車來理解前後,座位來理解左右,樓層來理解上下等等。 反思: 不要用生活化、活動化沖淡數學教學的數學味。什麼是數學味?學習的素材包含有數學的內容,追求方法上的簡潔合理,如演算法多樣化。 2、 課堂教學的情境化、活動化。 A、 創設學生熟悉的或可以理解的問題情境,以幫助學生理解數學知識。 B、 組織豐富而有效的數學活動,讓學生積極參與其中,在自主活動中主動建構對數學知識的理解。 反思: 數學學習活動要對學生的心智具有挑戰與鍛煉作用。 例如,百以內數的認識:估中數,拆中數,排中數。又如,認識人民幣的教學,分類,付錢可以怎麼付。 二、 讓學生經歷數學知識形成的過程。 1、 要根據學生已有基礎,合理安排,適當適度。 2、 精心設計教學過程,讓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逐步學會數學的思想方法。 反思: 如何考慮學生已有的知識起點。 如:10以內的加減法的教學。 三、 轉變學生的學習方式。 1、 教材努力體現動手實踐、自主探索與合作交流的學習方式。 2、 教材盡量設計現實的開放式的教學活動。 反思: 防止簡單化、片面化的理解和做法。 談論的最多的當屬「合作學習」了,「自主、合作、探究」學習雖然是新課程倡導的學習方式,但是,在很多人看來,已經成為新課程課堂的標志了,似乎無此便不能稱之為新課程,因此被廣泛應用。我們在很多課中看到,不管什麼教學內容,不管什麼問題,不管是否有如此展開的必要,教師都分組、交流、討論、學生想怎麼說就怎麼說,喜歡哪個就說哪個,而看不到這種合作的必要,合作中的分工與協作,合作究竟給學生帶來了什麼,感覺不到學生到底在自主什麼,教師的作用到底在哪裡。於是,課堂表現為散亂的活躍。很多課,在這樣的情形之下,連最起碼的知識與技能的目標都不能實現 學會獨立學習和學會分享同樣重要。 小學生的合作學習通常是通過分組進行的,這種分組是對空間結構和小組組建方式的合理優化。有時按座位組合:面對面的交流,「馬蹄形」座位,「半圓型」座位;有時按組內異質、組間同質或組內同質、組間異質組合,有時按興趣、愛好、關系自由組合。每種組合教師在教學過程中要根據學習情況、學習內容、學生個性靈活選用。建構主義認為,協作貫穿於學習過程的始終,而獨立學習、傾聽、交流是協作過程中不可缺少的環節。 在合作學習中教會學生獨立學習。獨立學習是現代學習方式的核心特徵,它表現為「我能學」。教師要充分尊重學生的獨立性,積極鼓勵學生獨立學習,並創造各種讓學生發揮自己的獨立性和培養獨立學習能力的空間。獨立思考的過程是學生內心感受的過程,這個過程要經過較為復雜的思維過程,如果沒有充裕的時間去獨立思考,學生根本無法解決有價值的數學問題。 在合作學習中教會學生傾聽、交流。傾聽別人的意見是交流的前提,交流是合作學習中的重中之重。傾聽時不隨便打斷別人的發言,記住別人發言的要點,聽懂別人表達的意思,當與自己的看法發生沖突時,要選擇合適的表達方式進行交流。 在合作學習中教會學生互助、協作。合作學習的目的之一是解決教學難點,完成學生不能獨立完成的任務。學生各自的觀察、思考,是按照各人的觀察能力、觀察習慣、思維方式進行的,受環境和條件的約束。這樣獲得的信息有著鮮明的個性色彩,但是很可能顯得粗疏或片面。為此,在小組合作學習過程中要團結、互助。例如,教學《圓的周長》。 「表揚」的濫用。「嗨、嗨、嗨、你真棒」是課堂上常見的表揚語。聽課中,我們常常看到,不管是什麼原因撞對了教師心中的標准答案,學生多會得到如此千篇一律的肯定。在一堂估算課里,一位老師坦率的表達了她對表揚的理解:傳統教育似乎總是一味地批評、職責、否定學生,使學生缺乏自信心。所以,這次課改提倡多鼓勵學生,哪怕學生只有一小點成績,也要表揚;只要有一小點進步,也要鼓勵。正是基於這種理解,對學生一些很小的閃光點,比如,把約等號想像為波浪,我們也給予最隆重的獎勵。如此,先開始,我們看到的是學生對表揚而激動得無法靜心上課;但是接下去,我們即將看到的就是學生對表揚的功利性依賴,在沒有任何人鼓勵的情況下,學習便不再是學生自覺自願的活動。另一方面,隨著孩子年齡的成長,當他們有了最起碼的理性判斷能力時,就會對這些膚淺的毫無針對性的表揚感到漠然和無動於衷。表揚也就喪失了本來的意義。 關於探究學習。 事件:王老師是某小學的數學骨幹教師,幾乎每學期他所任教的班級學生的成績在本校名列前茅。自實行新課程以來,王老師也開始放手讓學生進行探究學習。但一學期下來,王老師發現學生的數學成績竟然下降了。王老師不知其中緣由,就懷疑是探究學習「惹的禍」。 仔細分析一下,就可以知道,王老師理解的探究學習就是讓學生自由探究,教師不要干涉,不要控制,但最終學生的學習卻走到了教學預期的反面。這里存在一個學生的自主探究與教師的教學控制如何把握的問題,處理不好教學控制,探究學習的效果很難看到,師生很容易直接對探究學習產生誤解乃至偏見。 處理好探究學習與教學控制之間的關系。 如何有效控制? A、 契約控制(制度控制),長期訓練培養。 B、 情感控制,師生相互交流情感。 C、 語言控制,教師具有明顯指向性的語言,不能漫無目的的發散,教師的評價要有導向性。舉例《乘法分配律》課例。 四、 轉變教師在教學中的地位、作用和教學方法。 組織者、引領者、平等中的首席等等。 反思: 處理好教師的必要指導和學生的自主探索學習之間的關系。 鼓勵教師創新,創造性地使用教材,但要體現數學教學的基本思路。 如:位置教學的順序,上下,前後,左右。 認識時間,8:、12:、11:30、9:30,目的是讓學生感受時間。 五、 強調對學生進行情感、態度、價值觀以及學好數學、會用數學的信心的培養。 1、 讓學生了解數學的價值。 如:一冊分類的教學,二冊統計的教學 2、 激發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 3、 讓學生獲得學習成功的體驗。 反思: A、 情感、態度、價值觀的培養要有機的滲透在數學教學中,不應游離於數學教學。 B、 要通過數學學習的收獲,通過數學的魅力激發學生的內在動機,而不是用課堂上的熱鬧吸引學生。 六、 對幾個具體問題的思考: 教學目標:知識技能是第一位的。注意區分:數學學科獨有的目標和學科共有的目標。 一課時的教學目標肢解為環節教學目標,注意環節目標的層次性和連貫性。 教材處理:慎重地取捨教材裡面的內容。 演算法多樣化:三個誤區:課堂上認為越多越好; 允許低層次的思維在徘徊;(動作思維,表象思維,邏輯思維) 對於規則和演算法沒有區別開來。 是針對整體而言的,應鼓勵學生演算法多樣化,但更應指導學生演算法的優化,這是數學教師的職責。不一定要在同一節課里得到優化,視具體問題而定。哪一種方法更優化,也要視具體內容而定。
滿意請採納
Ⅷ 音樂創造作為課程基本理念,其具體涵義是什麼
音樂是一種非語義的信息,音樂的這種自由性、模糊性和不確定性特徵給人們對音樂的理解與表現提供了想像、聯想的廣闊空間。音樂藝術的創作、表演、欣賞等各個環節均體現了鮮明的創造意識並伴隨著獨特的創造行為,因此,音樂是創造性最強的藝術之一。音樂藝術的這一特質,使音樂教育在發展孩子們的創造力方面表現出了極大的優勢,這無疑為學生發散性思維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提供了良好的心理基礎。 創造,對於基礎音樂教育的價值,已引起包括課程專家和學科專家在內的眾多音樂教育界人士的廣泛關注,越來越成為廣大基礎音樂教育工作者的共識。因此,如果僅僅把音樂創造融在其他音樂教學內容之中,就不可能充分發揮音樂教育的審美育人作用。只有把音樂創作作為中小學音樂教學的一項重要內容獨立出來加以強調,中小學音樂教學才能夠獲得最大的教育效益。而且就世界范圍而言,音樂教育比較發達的國家、世界上著名的音樂教學法以及音樂教育家,也都十分重視音樂創造教學。在具體的創造教學中,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第一,正確處理模仿與創造的關系。中小學生的音樂創造活動常常是從模仿入手的,模仿是音樂創造的必經之路。通過模仿,可能由易到難、循序漸進地進行創造學習。 第二,分清即興創造與創作的異同。即興創造是指學生根據當時的感受而產生的一種音樂創造行為,是事先不必做准備的臨時創作,它往往與即興表演聯系在一起。而創作或改編樂曲則需要經過准備孕育,在醞釀創意之後再進行的加工塑形,最終成為一部音樂作品。即興創造與創作是音樂創造教學領域的有機組成部分,在教學中缺一不可,不能偏廢。 第三,注意在音樂創造活動中培養學生的內心聽覺,啟發學生想像自己的創造效果,先描述,再與實際音響對照,如此反復練習,使學生的內心聽覺與創造能力同時得到發展。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關注對學生創造力培養的同時,更要關注音樂教育方式的創新。學生創新精神的培養,首先需要一種創造性的音樂學習。雖然,作為一個學科,音樂某些規律性東西需要向學生傳授,但音樂「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特殊性質只能靠想像力去再創造。那種傳統的我教你學、我講你聽的師徒式教學方式同創造性思維的培養背道而馳、大相徑庭。而音樂教育方式的創新,則追求一種無權威的學習機制,追求一種自由、和諧、雙向交流的教學氛圍。要建立平等互助的師生關系,教師與學生憑借音樂交流審美信息,這里沒有智力教育和道德教育的那種權威性和強迫性,教學雙方完全是一種平等的關系。音樂教師要勇於從傳統的角色中跳出來,「教書匠」為「教學設計師」、「指導者」、「合作夥伴」,為學生的音樂學習創造寬松、融洽的人際環境。音樂課堂上,學生可以說不,強化學生的「問題」意識,允許質疑,鼓勵探索,尊重學生對音樂的不同體驗與獨立思考。如果從更深的層面上來說,那麼音樂教育方式的創新則應體現較強的民主意識,要充分尊重學生的人格,維護學生在音樂學習方面的自尊心與自信心。基礎音樂教育是義務教育,無論學生是否具有音樂天賦,都有接受音樂教育的權利,使每一個學生的音樂潛能得到開發並終生享有音樂樂趣,是基礎音樂教育的崇高責任。 四、 如何理解「倡學科綜合」? 綜合,是基礎教育的一種基本理念。它體現了現代教育的一種發展趨勢,是學科體系向學習領域的伸展,是精英文化向大眾文化的回歸。以審美教育為主旨的基礎音樂教育,之所以倡導「綜合」的理念,根本的要義在於「綜合」有益於改變人格的片面化生成而向人格的完整化和諧發展。 音樂課程的綜合,是以音樂為本的綜合。實踐證明,中小學接受音樂教育的途徑是多種多樣的,他們所接受的音樂教育的廣度與深度較大地影響著其他素養的提高與音樂能力的發展。因此,音樂教育必須具有寬闊的視野,必須保持開放的態勢,對音樂教育的各種影響因素給予高度重視。從藝術的本質上講,一切藝術都是心靈的藝術,只是各自所有的感性材料不同而已。不同的藝術形式或同一藝術形式的不同方面在審美意蘊、表現手法等方面本來就有許多相通之處。從發生學的角度看,各藝術門類本是源於一家的,是高度融合在一起的。與此同時,這種藝術之間或同一藝術形式的不同內容之間所固有的融合趨勢與人的身心發展規律也存在著某種同構關系。從心理學的角度而言「通感」這一心理現象,也使得藝術之間或同一藝術形式的不同內容之間的相互融合成為必要和可能。在另一方面,作為藝術的一個最主要的門類,音樂也同廣泛的文化領域有著天然的密切聯系,這也使得音樂課程同其他非藝術課程之間的相互融合成為可能。如在中小學各門課程中,語文、歷史、地理、生物、數學、體育等都或多或少與音樂有著一定的聯系,這也使得音樂教學與這些課程之間的聯系成為可能。此外,只要音樂教學能保持一種開放的態勢,具有較寬的視野,那麼,課外音樂活動、社會音樂教育環境便都能成為音樂教學的有機組成部分。 在音樂課程中貫徹綜合原則,可以有以下具體做法:其一,把包括感受與鑒賞、表現、創造、音樂文化等在內的音樂教學的各方面內容充分結合起來進行教學。如音樂文化知識可以在學生參與的創作、演唱、演奏、欣賞等音樂實踐活動中結合著講解;許多音樂欣賞內容可以通過演唱、演奏來加深體驗,加深理解;可以結合唱歌與演奏來進行創作教學,並通過唱歌與演奏來展示學生的創作成果。其二,把音樂與包括舞蹈、戲劇、美術等在內的其他藝術形式結合起來進行教學。如讓學生通過舞蹈、律動來表現音樂。音樂與美術融合即是聽覺與視覺的結合,可使學生更形象地理解音樂。其三,把音樂課程與包括語文、歷史等在內的與音樂藝術有關的其他非藝術課程適當結合起來進行教學。音樂與文學關系密切,音樂教學可與語文教學(詩詞、戲劇段落等)溝通;音值、節奏等內容可與數學課中的數量概念結合講解;節奏與自然界現象、與人的生理現象以及人的運動方式有關,教學時可與自然常識課溝通;體育課的廣播操、韻律操等與音樂節奏感、旋律感的聯系很緊,也能夠有效結合;一定的音樂與這種文化產生的民族、地理、環境、歷史條件、語言語音特點、生活習俗、文體交流等有著密切聯系,故音樂課與歷史課、地理課的結合也並非困難。
Ⅸ 音樂漫步課程的設計理念是什麼
個人認為!聽著音樂漫步是一種悲傷的感覺!不過這種感覺是前所未有的!我喜歡這種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