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縣2008年公務員筆試成績單
① 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排名怎麼查
登陸人事考試網,查詢成績。
當排名還沒有出來的時候只能查到成績。
排名出來也有兩種方式,一是再進入查成績通道,有分數也有排名。而是出公告,附排名表或者是入面人員名單。還有簡訊查詢嘛,具體看人事網。
② 怎麼查公務員考試成績排名
去人事局網站上查詢,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是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內排下來的。但是你容只能查自己的具體成績,別人的成績好像網上查不出來。面試之前你們要抽簽,決定面試的順序。抽完簽之後,工作人員會讓你把你的報考職位代碼和姓名寫在簽號上,然後會在你們的成績單上做記錄,這個成績單是按分數從高到低排列的,你可以抓緊時間看一下其他人的成績和自己的排名。至於面試成績,一般是每半天一公布,直接貼在大廳里,成績和排名一目瞭然。
③ 公務員筆試成績單上的成績怎麼算的
一般來講是按照 行測100和申論100計算的 筆試總分是二者加和除2 算作筆記分數
筆試有些地方的考試 分值不一樣
舉個例子 山東鄉鎮的考試 行測100和申論100 最後筆記取分是 30%行測+70%申論 計算的
很明顯的要求的是申論強
面試也是100分 筆試和面試分值現在的政策也是1:1分配的,早些時候進入面試後筆試不算分數,後來改革有3:7或4:6的形式。
④ 請問公務員考試成績單怎麼領取
您好,中公抄教育為您服務。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已結束,從現在開始可以准備2016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點擊查看浙江公務員考試信息及備考資料閱讀http://zj.offcn.com/html/zhejianggongwuyuan/
參考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注冊及報名時間:3月16日0時-3月21日17;
資格初審時間:3月21日17時-3月25日24
查詢並再次報名時間:3月26日0時-3月31日24
繳費確認時間:3月26日0時-4月5日24時
准考證列印時間:4月20日9時-4月25日24
考試時間:4月25日
面試時間:6月6日-7日
更多信息訪問浙江人事考試網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⑤ 2008隆回縣公務員考試時間
是3月9號報名.這是聽朋友們說的.她哥也到報...呵呵.
4月12號.考吧!如果你是要考公務員.希望你成功.
同事希望你為社會付出得更多...
⑥ 公務員考試領取成績單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首先公務員考試成績出來是沒人給你打電話的,你接到的這個電話應該不是人事考試中心打的,,其次公務員考試的請以官網上的信息為准,最後,公務員考試是沒有成績單的,是需要列印《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祝你好運!
更多相關考試信息請您登錄內蒙古中公教育網查看http://nm.offcn.com/?wt.mc_id=bd11234。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⑦ 09隆回縣公務員成績排名怎麼還沒出來啊
已經出來了。
網址:http://www.longhui.gov.cn/Gov/200906/2009061622168.htm
祝你好運!
⑧ 去年公務員考試成績
國家的:
關於2008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
(一)報考中央機關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
(二)報考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
(三)報考市(地)級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5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
(四)報考縣(區)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
(五)給予政策傾斜的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
1、西部地區(四川、重慶、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寧夏、青海、新疆等10個省區市)和邊遠艱苦地區(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等5個省區)市(地)級綜合管理類職位和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
2、非通用語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0分。
3、專利審查員職位的合格分數線為:總分100分,且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不低於55分。
⑨ 怎麼查公務員考試成績排名
1、公務員考試筆試查詢可以登陸公務員網上報名系統進行查詢,筆試成績版排名公布有兩種情況:
2、不權公布筆試成績排名,比如國考。國考筆試成績公布後不公開筆試成績排名,只公布進面名單和進面最低分數線,從名單上看不到各崗位筆試排名情況。
3、公布同崗位筆試成績排名情況,比如天津市公務員考試。天津市公務員筆試成績系統開通後,考生可以登陸人力資源與人事考試網站查詢筆試成績,可以看到同崗位所有考生的筆試成績和排名,其他崗位的筆試成績是看不到的。
4、公務員考試筆試成績可以登陸當地人事考試網具體查詢,筆試成績排名情況以官方公布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