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9年碩士研究生初試考試成績
㈠ 2019年考研初試成績什麼時間公布
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2月15日以後公布。其中已確定2月15日公布成績的省份有:四川、江蘇、浙江、黑龍江、廣東等。其他省份研招初試成績的公布時間,請關注省招辦和招生單位通知。
㈡ 2019年全國研究生考試成績現在可以查詢了嗎
可以查了,15就可以查成績了,也有個別院校15號沒有出成績,但是沒出成績的院校比較少且也就在最近幾天也就會出成績。
㈢ 2019年考研成績可以查詢了嗎,在哪查
2019年考研成績2月中旬會公布,2月15日已經有地區公布了。
四川、江蘇、浙江、黑龍江、廣東這幾個省份的已經在2月15日出成績了,大家可以關注一下,可以在研招網或者各省的招生單位去查詢,也可以通過考研機構官網去查詢了解哦
㈣ 2019碩士研究初試分數線(全國線)是多少
兩張圖片搞定,自己看看吧
㈤ 2019年碩士研究生考試科目和總分是多少
總分是500分;
政治(滿分一百);
外國語(大多數人都是英語也有一些同學考小語種,滿分100);
專業一(滿分150)統考科目比如心理學專業課合並滿分300分時間就是考專業一的時間;
專業二(滿分150)。
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於12月22日至24日舉行,報考人數290萬人。
預報名時間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網上報名時間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考試時間
列印准考證: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考生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
初試: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體考試科目安排如下: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下午 外國語
12月23日上午 業務課一;下午 業務課二
12月24日 考試時間超過3小時的考試科目
復試:復試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辦法、組織管理等由招生單位按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全部復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
相關規定
2018年8月,教育部發布《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公告》和《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
2018年12月19日,從教育部了解到,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將於12月22日至24日舉行,報考人數290萬人。為打擊涉考違法活動,嚴肅考試紀律,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教育部在其官網公布了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違規違法行為舉報電話,並提醒廣大考生增強法律意識,自覺遵法守法,不聽信一些社會培訓機構虛假宣傳,不購買所謂「試題」「答案」,誠信考試,謹防受騙。
㈥ 2019今年研究生考試成績國家分數線是多少分
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成績2月15日起陸續公布。
通過近5年國家線比較,然後考慮到學科間的差異,以及各研招單位招生計劃相對穩定的情況下,綜合上述幾個因素分析,2019年考研人數增幅過大,招生計劃擴展不顯著,推免生比例增大,試題難度不大,由此推斷今年分數線會漲。而從今年的招錄比達到4:1就可看出,今年國家線將有很大可能提高2-5分。
報考人數:2019年考研報考人數290萬,比2018年增加52萬人,再次創新高;2018考研報考人數238萬人,比2017年增加37萬人。2019年天津考研人數同比增長29%,據統計,共有57956名考生在我市33個考區進行了現場確認(不含推免考生),比2018年增加了10255人,增幅為21.5%,創歷史新高。
㈦ 江西省2019考研成績查詢時間及查詢入口
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過內3小時的考試科目在12月24日進行(起始容時間8:30,截止時間由招生單位確定,不超過14:30)。
㈧ 2019碩士研究初試分數線(全國線)是多少分
1、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專業學位類)
(8)江西省2019年碩士研究生初試考試成績擴展閱讀:
研究生考試結束後,教育部公布《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分數線),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全面展開。
招生單位在國家分數線基礎上,結合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視性或其他有違公平的規定。招生單位應統一制定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復試小組成員須現場獨立評分,復試全程要錄音錄像。
接受調劑申請的招生單位每次開放調劑系統持續時間不得低於12小時。對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招生單位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遴選,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願的時間先後等非學業水平標准作為遴選依據。
所有擬錄取名單須公示不少於10個工作日,未經招生單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不予學籍注冊。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單位要提供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並按有關規定對相關申訴和舉報及時調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