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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需要指导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发布时间: 2021-02-28 00:03:11

❶ 指导学生学习游戏 评价学生身心水平是教师的权利吗

一直以来,人们总是认为,教师评价学生是天经地义无可争议的。虽然如此,评价学生时的具体操作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教师职业道德的要求,却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1 对学生进行评价是教师的职责,是法律赋予教师的合法权利
学生评价是以一定的价值标准对学生学业成绩、个性发展、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对学生的评价往往是通过教师来进行。我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德和学业成绩”的权利。当然,教师评价学生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是以履行义务为条件的。我国《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都规定,教师有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发展”。
教师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等方面教育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学生有“在学习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教师必须履行自己相应的义务,才可行使和享有对学生评价的权利。比如教师指导学生学习必须以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为依据,因材施教;教师指导学生的发展必须运用正确的教育思想和科学的方式方法,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教师评价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必须客观公正、恰如其分、实事求是,否则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就是不合法的。
2 学生评价中具体操作行为的违法现象
学生评价本身的合法性毋庸置疑,但是在学生评价的实践中,在具体操作行为中,存在着诸多违法现象。
2.1 分数排队用分数作为评价学生优劣好坏的标准,一直是评价实践的重要标准甚至是唯一标准。这种做法必然会导致学生负担的加重。为了追求分数,很多教师穷追猛打,逼学生学习,搞题海战术、布置大量作业、节假日补课等不合理的手段都会用上,显然与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理念背道而驰。依照分数排队评价学生,会导致教育的不平等。一些教师对成绩好的学生偏爱有加,吃小灶、勤辅导,多多关照;而对成绩差的学生不闻不问,甚至讽刺挖苦。还有的学校和教师不仅分数排队,而且张榜公布。这种做法造成部分学生严重的心理伤害,从尊重和保护个人隐私而言,从保护学生身心健康的角度看,都是不合法的。
2.2 以分取人,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禁止把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禁止学校把学生分成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但在有些地方和学校,仍然我行我素,变换手法,改换名称,把学生分为不同档次的班级,或叫“实验班”,或叫“加强班”。这种做法,使得教育资源不能公平合理分配,学习成绩差、分数低的学生,享受不到优质的教育资源,显然他们平等受教育的权利受到侵犯。
2.3 不惜考试作弊,追求高分由于用学业成绩作标准,于是师生都为分数而想方设法。有的学生为了追求高分,采取种种作弊手段,或夹带、或抄袭、或传递答案、或枪手替考,种种违纪手段不一而足。有的教师为了追求高分不惜弄虚作假,或在考前圈画重点,暗示考试范围,甚至泄露试题,或在阅卷时放宽标准随意打分;有的教师凭个人好恶给学生打分,不以学生的实际成绩为准;有的教师对差生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甚至为了怕差生拖教学评比的后腿,不及格的给及格,低分的给高分。这些做法,不仅违背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而且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是对学生接受教育平等权的侵犯。
2.4 讽刺挖苦、侮辱性的口语评价教师常用口头语言对学生进行评价,在课堂上,经常用“对”与“错”、“好”与“差”来判断学生所回答问题及板书板演的正确与否。当学生回答不出教师提问或者板书板演出错时,有的教师劈头盖面一顿讽刺:“你是干什么吃的?这么简单的问题都回答不出!”学生作业有错时,有的教师断喝:“你脑子进水了!”甚至于“蠢得像猪一样”“白痴”“榆木脑袋”“朽木不可雕也”之类侮辱性的语言随口而出。俗语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教师的“恶语”挫伤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扼杀了自信,损伤了自尊,违反了教师应该“尊重学生人格”的法律规定。
2.5 互相雷同、千篇一律的操行评语操行评语是教师对学生思想品德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性、总结性的评价。在实际评价中,有的教师所撰写的评语,往往表现为千篇一律的模式,互相雷同的用词,未能融进情感期望的叮嘱,对学生的特点显示、个性发展毫无作用,不符合《义务教育法》中“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的规定。
2.6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屡禁不止体罚和变相体罚是教师用暴力手段对学生行为作出的否定性评价。有的教师罚站,有的教师殴打,有的教师让学生打学生,有的谩骂侮辱,手段多种多样。《义务教育法》第29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会对学生带来严重伤害。1)会造成学生的生理伤害,破坏学生的身体健康。2)压抑学生的聪明才智。正如陶行知先生所言:“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有多少个瓦特、牛顿、爱迪生夭折于教师的体罚行为之中!3)使学生的尊严受到伤害,心灵备受摧残、自尊心丧失,学生可能会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身心得不到应有的发展。
《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都严禁教师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同时规定如果违反法律的规定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漠视学生的人格尊严,全然不顾学生的心理感受,严重侵犯学生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
3 保证学生评价合法性的策略
从以上分析中看出,对学生评价的具体操作行为存在种种违法的现象,如果这种现象得不到克服和纠正,势必影响学生评价的有效性。为保证学生评价能够发挥激励的功能,发挥教育和改进的作用,保证评价的合法性,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3.1 改变观念,确立综合性的评价标准体系用学生成绩作为评价标准的观念,束缚了手脚,禁锢了思想,导致种种违法现象的发生。“分、分、分,师生的命根”的观念理应得到纠正。事实上,学生的发展有多种类型,有“知识特长型”,有“心灵手巧型”“技能技巧型”,有“组织管理型”“社会交往型”,更有“偏才”和“怪才”。因此,教师要全面辩证地看待学生,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打是亲,骂是爱,不管不教要变坏”不能成为体罚学生的借口,“不打不成才,一打分便来”更不能成为教育管理学生的实际行为。教师要着眼于综合性评价标准体系的确立,既要评价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评价学生的智力发展,还要评价学生的个性发展,更要评价学生的思想表现。
3.2 努力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教师为使自己的评价行为不违法,就应该知道在评价时哪些行为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为此,教师一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特别要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要切实掌握法律的规定,明确知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三是要自觉遵守法律,依法执教,不能有任何违法行为;四是运用法律武器,依法维护自己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五是要维护法律的尊严,对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批评和纠正,不断提高依法执教的自觉性。
3.3 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掌握学生评价的规律,提高学生评价的水平教育科学理论是保证学生评价的指南。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主要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的理论知识,也要学习教育评价学的基本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掌握了理论,懂得了规律,才会运用理论指导学生评价的实践,才会保证学生评价的合法性。

❷ 教师观是什么

教师观即教师的教育观念,是教师对教师职业的特点、责任、教师的角色以及科学履行职责所专必须具备的属基本素质等方面的认识。它直接影响着教师的知觉、判断,进而影响其教学行为。

本节旨在通过对现代教师观的论述,使教师了解现代教师职责和特点,明确现代社会对教师的期望和要求,提高教师的现代意识,是教师树立正确的现代教师观,实现教师角色的准确定位。提高教师的素质,以便全面的履行教师的职责,作一位符合新世纪素质要求的教师。

(2)按照需要指导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扩展阅读:

《教师法》第七条对教师的基本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共有六个方面:

(一) 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 从事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 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四) 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 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❸ 学生学业成就评价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学生学业评价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指出,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作为学生学业评价,无论在功能和价值上,还是在学科内容、呈现方式以及对考试结果的处理上,都要力争体现新课标所倡导的“立足过程,促进发展”的评价理念和工作思路,形成适合学校实际的学习评价内容、形式、手段,以利于新课程的深入实施。 一、指导思想 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贯彻“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 二、评价目的 1、全面考评学生的综合素质,有效促进学生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自信心,让他们充分享受学习、享受知识的乐趣,使学校真正成为学生享受教育幸福,收获生命质量的场所。 2、改变教师唯分数传统观念,牢固树立新课程理念,促进教师全面关注学生的学习活动,注重过程管理和细节管理,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 三、评价原则 1、全面性原则。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要关注结果,更要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做到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2、发展性原则。用发展的观点,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发展为目标,肯定学生的进步,暗示学生的不足,为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起良好的导向作用。 3、客观性原则。淡化分数,关注平时,对学生的评价要做到客观、公正、具体,实事求是。 四、评价内容和标准 根据学生学习活动的特点,学业评价的内容分为课堂评价、作业评价、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四各方面。 1、课堂评价 课堂评价即对学生在课堂学习中表现进行即时评价,主要是考察学生是否能保持持续的学习兴趣,积极、主动地参与学习活动。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认真倾听老师的讲解和同学的发言。(2)积极动脑思考。思维灵活,想象丰富,富有创造性。 (3)大胆发言,勇于质疑。(4)善于合作交流。(5)良好的课堂纪律。 课堂评价采用定性评价方法(等第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任课老师要加强平时的课堂观察,及时做好评价记录。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评价,每生每学期不少于5次。对每次的评价结果及时向学生反馈,鼓励进步,督促改进。学期末进行课堂评价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2、作业评价 作业评价即对学生的作业情况的评价,主要从学生的作业态度、作业质量上评价。具体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按时独立完成。(2)书写认真。(3)格式规范。(4)版面整洁。(5)作业准确率。 作业评价采用定性评价方法(等第制),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任课老师要认真研读小学各科作业常规,对学生作业提出明确、严格的要求。对学生的作业评定每学期2次(期中、期末各1次)。要经常性地把优秀作业进行展示,让学生自找差距,对作业评定较差的学生要及时给与教育与指导,鼓励其进步。学期末进行作业评价综合评定,确定等次。 3、检测评价 对学生的检测评价包括单元检测和专项检测两个方面。 单元检测应放在每个学习内容(单元)的结束之后。单元检测要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的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可以有一定的综合,主要是单元内知识的综合运用,也可以兼有少量跨单元知识的综合。教师必须对检测结果做好定性与定量分析,分析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调整和弥补。对单元检测的结果做好记录,期末加以汇总,折算出综合评定得分。 专项检测即围绕学科教学的某一方面(单项)进行检测。如数学可从口算、计算、实践操作、解决问题等方面进行检测;语文可从朗读、阅读分析、口语交际、作文(写话)等方面检测;英语可从朗读或背诵、英语会话、中英互译、阅读理解等方面检测。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或是过关、比赛性质的。 专项检测由教导处具体实施,每学期选择其中的一个单项作为检测内容。检测时间一般放在学期中段或期末考试之前,各学科检测时间相应岔开。应根据年级特点确定检测内容,由教导处相关负责人或委托教研组长,做好命题工作,命题必须由教导处严格审核把关,紧紧围绕学生本学期所学内容,难易适度,兼顾全面,体现检测的导向功能。检测结束后,教导处要组织专项研讨,分析教学中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或建议。专项检测的结果纳入单元检测评价之中。 4、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可以与每学期的期末考试相结合,该项目采用定量评价方式。考核内容应体现基础性和综合性,是对学生一学期来所应掌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查。综合评价的试卷由教导处严格把关,命题时要深入研究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内容体系,注意知识覆盖面,以基础性知识为主,控制题量和难易度,不出偏题、怪题、超范围题。 任课教师在期末考试前适当组织好学生的系统复习工作,梳理知识体系,巩固基本知识技能,精心设计复习练习题,杜绝机械的重复的题海战术,确保不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 任课老师必须对期末综合考核情况进行详细的质量分析,教研组内进行集体研讨,交流教学经验,查找问题,反思教学得失,促进共同提高。 五、结果呈现 评价结果的呈现采用“1234”制,即课堂评价占10%,作业评价占20%,检测评价占30%,综合评价占40%。 具体计算方法: 课堂评价和作业评价按评定等次分别权重为:优秀(1)、良好(0.8)、合格(0.6)、不合格(0.4)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课堂评价中“认真倾听”项目评定为良好,则折算得分为:2×0.8=1.6分,与其他四项累计即为课堂评价得分) 检测评价和综合评价按综合评定成绩和所占比例计算出该项目得分。(如某学生检测评价为85分,则折算得分为:85×30%=25.5分)如五、六年级为120分制,则计算时再乘5/6,折算成百分制。 学生学期综合评定得分为:课堂评价得分+作业评价得分+检测评价得分+综合评价得分。然后按照优秀(90分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未合格(60分以下)给出该学生学期综合等第。 六、几点说明 1、教师应向学生说明实施学业评价的内容和标准,并适时向学生反馈各项评价结果,对学生反馈的各项结果应严格采用等第制。(采用分值制计算是为教师便于汇总各项考核结果,使综合考量更有依据,更科学。) 2、教师对学生作出评价时必须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切忌凭印象,凭感觉,甚至凭个人感情,杜绝马虎、应付。要以激励学生信心,促进学生发展的宗旨做好各项评价工作。 3、及时做好过程性资料的记录,具体见附表,其中一些数据可借助Excle等工具做好统计汇总。 4、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并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❹ 学生学业成绩评定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都要对学生进行学业考核,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二、每门课程学生学业成绩,分为期中考试、期末考... 教师根据学生的讨论发言,了解学业情况,评定成绩。 3、平时测验。一学期若干次或按教学单元进行。

❺ 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老师有最终的决定权吗

不!主要是由学生自己决定的,即是由学生个人的平时行为习惯等表现决定的。老师只不过是把这些帮学生用文字显示出来~学生品行如何,成绩如何,都在周围人的眼里

❻ 大学老师都可以随意让没有达到老师要求的学生在这科上的成绩为0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二章 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在大学里面,任何人包括班主任、辅导员甚至系主任,学院院长、教务处长、校长从法律角度来说都不能干预学生成绩的评定,教师在这方面有不可侵犯的权利,一旦教师评定成绩后,按照规定,任何人都不能修改成绩,除了教师本人,而且就算是他也要经过申请后才能更改成绩,并且签名,当然在现实操作中,有些教师会碍不过领导的情面,按照指示改成绩,但可以肯定的是,在他任教的课程中只有他可以改成绩,领导只能要他改,如果这个老师坚持不改的话,教育部长也没法强迫他
我读本科的时候就有这样一件事,一个英语老师坚持要跳槽,学校不让,为了报复,这个英语老师给有个班70%的学生英语不及格,后来校长都出动了,还是没法改变她的意见,最后这些学生也就都补考
当然中小学教师依照法律也有评定成绩的权利,但一方面中小学都有学校排名的问题和升学的压力,正常情况下都不会随便压学生的成绩,大学由于没有这方面的顾虑,所有大学教师行使评定成绩权要更多一些
当然大学教师只有评定成绩权,如你所说,处分权他是没有的,如果有任课老师说不守纪律就给你零分他不是吓你的,不过如果他说要给你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这都是不可能的,班主任辅导员也做不到,这种处分权只有学校有,
最后,给你个忠告没事不要跟任课老师起冲突,如果愿意,他可以给所有学生不及格,当然也包括你,只要他拿的出理由,教育部长也拿他没办法,而你不可能让他找不到卡你的理由

❼ 学校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期末考试成绩三部分组成,并按2:3:5的比例确定.已

学业成绩总评分=80×20%+70×30%+90×50%
=16+21+45
=82(分).
故答案为:82.

❽ 浅谈如何检查和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学生学业成绩的检查和评定,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有着重要作用。检查和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对于教师来说,可以及时了解教学效果,作为总结经验,改进教学的依据;对于学生来说,可以及时了解自己在学习上的优缺点和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对于学校领导来说,可以及时了解师生教、学两方面的情况,研究制订领导教学工作的改进措施;对于学生家长来说,也可以及时了解子女的学习情况,更好地配合教师督促学生努力学习。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学生学业成绩的检查和评定,更好地发挥它在提高教学质量中的作用。
检查学生的学业成绩,一般有考查和调测两种形式。考查包括日常考查和阶段考查,常用的方法有课堂提问,作业检查,书面测验等。调测包括学期调测、学年调测和毕业升学考试。
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和等级制记分法。
检查和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有以下几项要求。
(一)
检查和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目的是为了检查一个阶段的教学工作是否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及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因此,要注意检查学生在掌握知识、技能、技巧方面的优缺点和学生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方面的存在问题,以及教师在教学方法上存在的问题,便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二)
在检查和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中,要注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独立思考、独立工作的能力,试题要有利于发展学生的智力;鼓励学生用自己的思想和语言回答问题,敢于发表创新的意见。对于那些死记硬背、不求甚解的学生,要给以教育帮助。
(三)
各门学科考查、调测的时间和次数,要统一安排,并有适当控制,避免学生负担过重。例如,一般情况下,一天不宜有两次书面测验,两天中不宜连续进行书面测验。如果学生天天处于应付测验的紧张状态中,是不利于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的。
(四)
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教师要力求客观、公正,不要过严也不要过宽,更不要带有偏爱和成见,任意增减分数。这一点很重要。如果不注意,非但不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知识质量,而且会影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上进心。
总之,我们教师要用好手中手中这一杆评定学生课业成绩的秤,以更好地辅助我们的教学工作。

❾ 评定学生体育学习成绩应以什么内容为主

体育课学习成绩评定是对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表现,以及达到的学习目标程度进行的检查与等级评定,是依据学习目标,对学习内容、学习进展情况、学习结果进行观察、记录、测量,对学习做出鉴定和价值判断,并对学习目标进行反思和修订的活动。学习评定是激励学生积极参与体育学习,提高学习效率,达到学习目标的主要手段。学习评定活动是对体育学习和教学过程的反馈机制,老师根据评定结果对教学进行修改、补充,从而提高教学质量。我国新课改进行了7、8年,对于学生的学习评价问题,全国有许多意见,人人见智,正处于百家争鸣的时期,没有具体的操作方法,课标只是提供了指导意见。我认为要继承传统评定有价值的东西,不能一味地否定,世界上的事物都是在过去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起来的,我们的体育教学也应该这样,在继承中发展,这样才符合历史的发展进程,符合体育的性质功能,让广大体育教师所接受。那就是:体能(进步幅度)40%+知识与技能(过程性)30%+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30%=100分,这个公式既体现了继承,又包含了进步幅度、过程性评价、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的评价,符合新课标理念。下面简述一下观点。
一、体育学习评定要符合体育与健康课程的性质与功能
体育与健康课程是一门遵循人体发展规律,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以体育与健康知识、技能和方法为主要学习内容,以增进学生健康为主要目的的必修课程,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有组织的教学活动。它有着鲜明的基础性、实践性和综合性特征,是实施素质教育和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人才不可缺少的重要途径。
基础性表现在,学生掌握体育文化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锻炼方法,形成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坚强的意志品质。实践性表现在,它是以身体练习为主要手段,达到学生体能的发展,培养运动能力,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养成锻炼的习惯。综合性表现在,体育与健康知识的整合,促进学生在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健康、和谐地发展。
体育教学的重要功能之一是健身功能,能促进人体各器官系统的生长发育,调节和改善人的心理和情绪,使人朝气蓬勃,充满活力,生活愉快,精神健康,提高人对社会和自然的适应能力,防病治病,推迟衰老,延年益寿。
二、对传统学习成绩评定的继承和发展
传统的学习评价突出了选拔与甄别功能,对运动技能和身体素质的比重过大,实行的是单一的定量评定,评价标准过死,往往全省一个标准,忽视了地域和学生之间的差异,有的项目对一部分学生来说不用经过太多的练习就能取得很好的成绩,而有的学生学习很认真,练习很努力,成绩提高幅度较大,因为身体素质的差异,仍不能达到及格或更好的成绩。这样的标准对前一类学生而言,他们产生了优越感,放松了课堂练习,上课不认真,增加了教学管理难度;对后一类的学生而言,大大降低了他们练习的积极性,失去了学习的信心,产生了厌学情绪。过去的评价公式为:学期成绩=(出勤和课堂表现)+体育基础知识+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运动技能、技巧,评价比重为:小学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运动技能、技巧)占到80%,中学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运动技能、技巧)占到70%。虽然传统的评价存在诸多弊端,造成体育教学效果的下滑,但是身体素质、运动能力和运动技能、技巧两个方面不能抛弃,比重可以降低一些。
三、新课标对学习成绩评定的要求
新课标要求学习评价要多元、综合性的评价,评价内容为体能、知识与技能、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健康行为;评价形式为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新的评价理念较之传统的评价有很大的不同,比较重视学习过程和进步幅度、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健康行为,教师评价与学生的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相结合。学习成绩的评定要采取等级制,要注意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过程性与终结性相结合、绝对性与相对性相结合。优点是注重了学生个体差异性,激发与调动了每一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体育学习成绩评定的操作
根据新课标的精神和以上的表述,体育学习成绩的评定可以先按照比重以分数的形式计算出来,再划成等级,把体能和知识与技能设为50%,再考虑学习过程和进步幅度、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健康行为,即为:100分=(体能30%+进步幅度10%)+(知识与技能20%+过程性评价10%)+(学习态度、情意表现与合作精神、健康行为)30%,这个计算公式既适合高中模块教学,也适合单元式教学的评价。量表中设计一个学习小组的姓名,当学生回答自己的问题时就达到了自评,回答其它同学的问题时即实现了互评。当然,也可以用“述职”的形式向全组同学述评自己的学习情况,如表扬几次、批评几次、进步情况、学习心得体会等等,会更有价值。
最后,教师把各项指标综合计算填入成绩评价表中,再逐一进行综合等级评定,从而完成了对学生体育课的学习成绩评定。这种学习评定的过程看似复杂,但操作细致、全面、科学,以理服人,突显了新课标的多元评价理念,如此坚持下去,必将引导体育教学开辟广阔的天地。

❿ 如何评价学生学业成绩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推进新课程改革,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我校制定了学生学业水平测评方案。
(一)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是深化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目标。教育的本质在于促进人的发展,素质教育要求我们创造适宜于孩子们成长的环境,使学生实现思想、智力、心理、实践、身体、创新、审美能力的全面、和谐与可持续发展。(二)体现学生个性特长发展状况。对学生进行学业评价的基本出发点是反映学生全面发展的情况。学业评价按照素质教育要求进行全面发展评价,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体现学生之间的差异,促进学生在打好共同基础的同时,实现有个性特长的发展。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评价内容的多元和动态的评价过程,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学评价体系。
(三)探索科学可行的学生学业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评价制度。根据我校的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评价方式,规范、完善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和程序,加强公示、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确保学生评价工作的实效和公正。通过探索学生学业评价方式,建立健全学生评价制度,形成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二、基本原则(一)导向性原则。实施学生学业评价方案,体现素质教育的要求,体现初中新课程改革精神,反映初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给初中教育与学生以正确的导向。(二)操作性原则。方案实施要为家长老师学生所理解与接受,操作简便、直观。方案的指标体系合理,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评价主体多元,评价操作实现信息化。
(三)公平性原则。加强学业评价工作的制度建设,提前公布评价的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并广泛征求师生和家长的意见。保障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对学生的评价全面、客观、科学。(四)发展性原则。坚持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功能。注重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适当收录反映学生成长过程和发展水平的描述与实证材料。正确发挥评价的激励、发展功能,突出评价对学生全面发展的促进作用。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评价学生的素质,客观反映学生的个性差异和个性特长。(五)教育性原则。对学生的评价过程实质是对学生的教育过程、引导过程,提高学生全面发展的意识,培养其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过程。评价的过程、目的首先在于对学生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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