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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与教学发展

发布时间: 2021-02-25 13:20:28

㈠ 影响中国课程与教学发展的因素的实例

影响中国课程与教学发展的因素的实例
我觉得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经济落后,这内是相对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们国家对教育事业的投入比例还是有待提高的,其中两极分化比较严重。在发达的地区,孩子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然而,部分山区的孩子连温饱都是问题;

㈡ 简述课程与教学研究的特征

课程论的学科地位及其与教学论的关系问题一直是我国教育学体系构建的焦点问题。随着对课程论的发展特别是现代课程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已愈来愈明显地反映出教学论的不可包容性;课程论从教学论中分离而成为相对独立的学科也是教育学发展的必然。

一、关于课程论与教学论关系的不同观点

课程论要想真正确保独立的学术地位必须慎重处理好与教学论的关系。对于课程论与教学论关系的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不同的主张。

(一)大教学论观就是“将课程作为教学内容,课程论作为教学论的一部分”。这一认识的突出代表是原苏联的一些教育学著作。自凯洛夫时代始至20世纪80年代,课程就一直被作为教学内容来谈,而作为教育科学的一个相对独立部分的教学论便担负起研究教育过程的概念和本质、教学原则、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组织等基本问题的任务。我国长期受前苏联这种教育学模式的影响,至今未引起根本性的变化。

(二)大课程论观就是教学是课程的一部分,对教学的研究是课程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认识源于英美教育文献对“课程”与“教学”的交互使用。像泰勒(R.W.Tyler)等知名学者都是把教学作为课程的一部分来对待的。哈利.布朗迪(HarryBroudy)和蔡斯(RobertS.Zais)也认为课程这一概念更为广义,是母系统,教学是子系统。在我国也有学者持此观点。认为课程作为一种客观存在与教学是不能分离的。其“本质上是一种教育进程,而作为教育进程则包含了教学过程。”“课程的属性和类型是多方面的,包含了学科课程与活动课程、显在课程与隐蔽课程,也就包含了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模仿教学与陶冶教学。教师也是课程研制者,从而构建课程包含教学的主体机制。”课程论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学科体系,这个体系已经初步构建起了比较清晰的层次和系统结构。这个体系的基本结构把大课程论分为课程论、教学论、分支课程论、分支教学论和教育技术学等五个下位学科,每个下位学科又包含着大量的次下位学科。

(三)一体化论认为课程论与教学论是密不可分的,不能孤立地存在,必须把它们综合起来进行整体性研究。例如英国的斯滕豪斯(L.Stenhouse)的过程模式强调课程与教学过程中的一系列相互作用。瑞典的伦德格伦(U.Lvadgren)也是从课程与教学之间的系统化联系的角度来界定课程理论的。因为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分裂状态在学校或课程教学实践中必然被打破。所以,应把课程与教学综合成一个问题而不是把它们分成孤立的问题来进行研究。西方学者经过课程与教学、课程论与教学论关系问题的讨论已形成一些共识:课程与教学既有关联,又是各不相同的两个研究领域。课程强调每个学生及其学习的范围,教学强调教师的行为;课程与教学存在着不仅仅是平面的单向的相互依存的交叉关系;课程与教学不可能在相互独立的情况下各自运作。

二、审视课程论与教学论的关系的起点

(一)课程概念

课程概念是课程论所要研究问题和理论的基点,课程概念应是课程论首先必须明确界定的基本概念。施良方先生曾给出“课程即教学科目;课程即有计划的学习活动;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课程即学习经验;课程即社会文化再生产;课程即社会创造”等6种定义。美国的蔡斯也曾归纳出“课程是学习方案;课程是学程内容;课程是有计划的学习经验;课程是预期的学习结果的构造系列;课程是书面活动计划”等几种不同的课程定义。虽然至今对于课程的解释还没有达成能够得到人们公认的结果,不仅缺乏具有普遍性的科学定义,甚至没有形成关于便于人们使用和沟通的工具性定义。但是对教学概念的定义有相对共同倾向性的认识,双边活动说是被广泛接受的定义。即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统一活动。这一活动过程中,教师有目的、有计划地传授、培养和教育,学生主动地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发展智力,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双方各尽所能,共同完成社会赋予的培养有用人才的神圣使命。对教学概念的定义有相对统一的倾向性认识是教学论较课程论相对完善一些的一种表现。

(二)教学论与课程论的历史比较

教学论成为教育学的一个独立研究领域的标志是公认的1632年夸美纽斯《大教学论》的出版。至今已有400年的历史。而对课程进行系统研究并从理论上加以概括则是20世纪以后的事。一般认为,美国课程专家博比特(F.Bobbit)1918年出版的《课程》一书,标志着课程作为专门研究领域的诞生。可见,教学论是较早从教育学中分化出来的。在此之前,课程是为教学服务的,是指实践中的科目或形态,是以教学内容或学习经验身份作为教学论的研究范畴之一的。即是在教学论的视角下来研究课程的内容、形式和类型的。比如,赫尔巴特指出教学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多方面兴趣,要开设历史类和科学类的课程,这是实现教学直接目的的手段。由于教学论研究历史较长,其框架基本确定,理论体系较课程论完善、成熟。总之,教学论与课程论不是并行发展的,教学论发展得早且完善。

三、课程论的发展的展望

目前从科学视角看,课程论与教学论应是教育科学下属的两个独立分支科学。因为二者研究对象及构筑理论体系的相关概念不相同。前者研究各种形式的课业及进程,后者研究教与学;前者涉及课程研制、课程标准、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等核心概念。而后者涉及教学目的、内容、方法、过程、组织形式及教学评价等核心概念。也就是说,课程是指学校的意图,教学是指学校的实践;课程是为有目的的学习而设计的内容;教学则是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相应地,课程理论主要探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教学理论主要关注达到这些目标的手段。研究对象不同说明研究内容不尽相同,而概念是理论生命的细胞与构筑理论的平台,概念不同,理论肯定不同。这一“目的—手段”论是基于学校教育实践的视角做的阐释。目前,课程论与教学论处于分化期,而作为有关联的两门独立学科而存在,则课程论和教学论的许多重要问题便有可能被进一步研究,科学基础便有可能进一步拓展,进而有利于理论的建立与发展。作为一门具有独立学术地位的理论科学,课程论的任务就在于描述、解释和预测课程现象中客观存在的,具有必然性、稳定性和普遍性的联系,进而达到对课程活动规律的把握。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一书中确定了编制课程的四个程序:确定目标、选择经验、组织经验和评价结构。这构成了现代课程领域最有影响的理论框架。但这仅仅局限与课程编制的范畴,大大缩小了课程论研究对象的范围,因而不可能建立起完整的学科理论体系。古德莱德是试图全面把握课程论研究对象的又一重要人物。他指出课程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应关注实质性的、政治和社会性的、技术和专业性的三类课程现象。他所确定的课程范畴已超越了课程编制范畴的局限,试图把事实性研究和价值研究统一起来建立一个更全面的课程研究体系。

可见,研究客观存在的而不带任何主观随意性的规律是课程论要想成为真正科学的根本立足点。一般说来,课程要揭示课程与外部的社会系统和条件之间的联系;课程内部诸要素之间的联系和课程运作过程中各具体因素的内在联系等三个方面,才能构成课程论完整的研究对象,建立起严密、全面的课程理论体系。另外,课程论学科要想获得突破性发展就必须采用新的研究战略和策略或利用新的研究方法。肖特普列出了多种课程研究方法:分析性的、扩充性的、推测性的、历史性的、科学性的、叙述性的、美学的、现象学的、解释学的、理论性的、规范性的、批判性的、评价性的、整合性的、慎思式的等等。这些方法分别处理不同的课程问题,并强调使用的资料收集技巧、分析方法和不同的逻辑推理过程建立合理的课程论知识体系。它们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同时又有某种局限性,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科学主义与人本主义两种课程研究取向经常使用不同的研究方法。从课程论史上看,课程学者常用的方法有实证分析的、人文理解的和社会批判的。所以,现代课程研究应当把各种方法综合起来,表现出精确的微观分析与整体的理解相结合,定性描述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结果研究与过程研究相结合,逻辑与直觉相结合,科学与艺术相结合等等特征。

㈢ 课程与教学产生发展有哪三个时期

“翻转课堂式”是对基于印刷术的传统课堂教学结构与教学流程的彻底颠覆,由此将引发教师角色、课程模式、管理模式等一系列变革。根据“翻转”的全面性和深刻性、“翻转”所依据的载体和技术支持,我们可以将“翻转课堂”的发展过程分为三个发展阶段。对不同发展阶段的特征和规律进行深入分析研究,有利于理清翻转课堂的渊源和预见未来发展趋势,正确地理解翻转的本质,并结合我国教育教学的实际开展有效的翻转改革。
一、“准翻转”阶段
关于“翻转课堂”的首创,比较权威和公认的说法是:翻转课堂起源于2007年美国科罗拉多州落基山林地公园高中的两名化学老师乔纳森·伯尔曼和亚伦·萨姆斯在化学课上的尝试。他们录制了教学视频让学生回家观看,初衷是帮助缺课的学生,但他们逐渐发现这种“学生回家自学,课堂上解决问题”的方式对教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并且学生也很喜欢。由此,两位化学老师开始思考如何在班级里面开展这种翻转式教学。2011年,萨尔曼·罕和他创立的可汗学院将翻转课堂推向了世界。在此之前,我国的中小学校早已尝试和开展了类似的教育教学实验改革,典型的案例包括江苏洋思中学的“先学后教,当堂训练”、山西新绛中学的“自学——展示模式”、江苏木渎高级中学的“问题导向自主学习模式”等。与当前真正意义上基于信息技术支持的“翻转课堂”不同,这些模式中,学生并不使用微视频和在线做题,而使用导学案,课本和习题册等文本学习材料。所以又称“导学案翻转”阶段。也称为“先学后教”教学模式。相对传统教学而言,这一阶段的“翻转”,由于在导学过程中,强加了知识的预习,学生部分掌握的基本知识,或者对知识已经比较了解,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过程发生了某种程度的改变,课堂上的教学可以少讲多练,以训练为主。而相对真正意义上的“翻转”,由于缺乏授课视频的支持,在“先学”阶段,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还比较低。很多内容还依赖教师在课堂上讲解,即“后教”。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的过程还没有根本性改变,课堂乃至整个教学过程,局限于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训练,缺乏知识评价和知识创新。由于时间和空间的制约,知识的巩固和内化难以完全完成,为了保证考试成绩,多数教师还会布置大量的课后作业。所以这一阶段的“翻转”称为“准翻转”。
二、“初级翻转”阶段
这一阶段的“翻转”是正式的“翻转”,又称为“流程再造”阶段。最典型案例是上文提到的美国科罗拉多州落基山林地公园高中的乔纳森•伯尔曼和亚伦•萨姆斯两名化学老师的翻转实验。他们以让学生在家看视频为基础,腾出课堂时间给学生完成作业或化学实验,并提供个性化的辅导。2011年,萨尔曼·可汗(Salman Khan)在TED(Technology Entertainment Design,美国一家私有非营利机构)大会上的以《用视频重新创造教育》为主题的演讲报告。视频中提到:很多中学生晚上在家观看可汗学院(Khan Academy)的数学教学视频,第二天回到教室做作业,遇到问题时则向老师和同学请教。这与传统的“老师白天在教室上课、学生晚上回家做作业”的方式正好相反的课堂模式,我们称之为“翻转课堂”(the Flipped Classroom)。
还有一个典型案例是美国底特律的郊区学校柯林顿戴尔高中的“翻转实验”。在用两个班经历了两年的翻转课堂试验后,校长格雷格·格林大胆地在全校实现了翻转模式。学生在家看教师录制的5~7分钟的讲解视频,做笔记并写下遇到的问题;在课堂上,教师会重讲多数学生有疑惑的概念,并用大部分时间来辅导学生练习,对学生的作业给予及时反馈。在实施翻转课堂一年后,学生们的学业成绩大幅度提高。165名新生中,只有19%的英语不及格,而原来一直在50%以上;数学课上也看到了类似的结果,不及格率从44%降至13%;科学和社会研究的不及格率也下降了。
我国的典型案例则是重庆聚奎中学的翻转课堂实验,他们的翻转课堂是基于视频和学习管理平台的,而且每位学生都有平板电脑作为自己的学习终端。课前,教师集体备课,制作导学案,并由学科组教师代表录制l0分钟~l5分钟的教学精讲视频,上传到“校园云”服务平台。学生根据教师发布的导学案,通过观看相应的教学视频进行自主学习,然后在网络学习平台上做测试题,教师则通过平台的及时反馈来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从而调整课堂教学。课中,学生先独立做教师布置的作业,对于难题,则通过小组、师生之间讨论协作予以解决。教师巡视课堂,给学生以必要的个别指导。随后,学生完成网络平台上或其他资料上的相关练习,并通过观看教师录制的习题评析视频进行自主探究、反思提高。
相对于“准翻转”,这一阶段的“翻转”,最大的区别是在主要通过“让学生在课交观看授课视频”的方式传授知识。在信息技术的支持下,“翻转”改变知识传授、知识内化的时间和空间。传统教学中,学生的学习过程由两个阶段组成:第一阶段是“知识传递”,是通过“教师讲,学生听”的过程来实现的;第二个阶段是“吸收内化”,是在课后通过“学生独立完成作业”的过程来完成的。由于缺少教师的支持和同伴的帮助,“吸收内化”阶段常常会让学生感到挫败,丧失学习的动机和成就感。课堂“翻转”后,“知识传递”是学生在课前进行的,老师不仅提供了视频,还可以提供在线的辅导;“吸收内化”是在课堂上通过“作业+辅导”的方式来完成的,教师能够提前了解学生的学习困难,在课堂上给予个性化的辅导。

㈣ 论述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1、二元论模式

在二元论模式中,课程位于一边,而教学则位于另一边,二者从不相遇,两个实体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在教师指导下的课堂中所发生的一切似乎与课程计划中所阐述的课堂中应该进行什么没有什么关系,课程设计者和实际教学工作者互不理睬,对课程的探讨与课堂中实际传授的内容相脱节。

在这种模式中,课程和教学过程的变化没有什么互相影响。

2、连锁模式

在这一模式的每一种形式中,教学和课程的位置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无论在左边还是右边,都暗含着同样的关系。这一模式清楚地说明了这两个实体相结合的关系,如果把一个同另一个分离开来,对两者都会构成严重的损害。

3、同中心模式

在同中心模式中,相互依赖是同中心模式的主要特点。这一模式中,课程与教学并不是两个独立系统,一个被视为另一个的亚系统,A、B的变化表达了当一个实体占据主导位置时,另一个则处于次要的地位。

同中心模式A使教学变成了课程的一个亚系统;同中心模式B则把课程纳入教学的一个亚系统。这一模式反映出了一种清晰的等级关系,在模式A中课程占优势,教学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从属于课程;在模式B中,教学占优势,课程则从属于教学。

4、循环模式

在循环模式中,课程与教学两个实体具有一种连续的循环关系。课程对教学产生了一种连续的影响,相反,教学也影响课程。教学决策的制定在课程决策之后,反过来,课程决策在教学决策实施和评估后被修改。这一过程是连续的、重复的、无止境的。

对教学过程的评估影响下一轮课程决策的制定,继而又影响教学的实施。课程与教学用图表为两个独立实体,但又不被看成是独立实体,而是一个圆体的两个部分,它们之间循环往复,以促使两个实体的不断适应与改进。



(4)课程与教学发展扩展阅读

课程作用

1、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2、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

3、学校一切教学活动的中介。

4、对学校进行管理与评价提供标准。

5、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依据,是师生联系和交往的纽带。

6、国家检查和监督学校教学工作的依据。

7、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保证。

教学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推动了重大的科学技术进步。

教学任务: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训练学生形成基本技能、技巧,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使学生身体正常发育,健康成长。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知识和能力。

使学生掌握现代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学会使用基本生产工具的技能。教学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上述任务,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是必须遵循教学规律,处理好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相结合的关系,传授知识和提高思想觉悟的关系,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关系,以及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调动学生积极性、自觉性的关系。

㈤ 如何才能正确认识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一、课堂教学“主体”理论各种学说的简要讨论及“辩证主体”新理论名词的提出
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是教育学的基础性理论,如何认识课堂教学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理论就是大家讨论的焦点之一,自古至今,都是教育学领域需要探讨和改革的重中之重。它有其丰厚的理论学说,先后有教师主体论、教材主体论、双主体论、学生主体论等课堂教学主体理论繁衍生息,各放异彩,百家争鸣。直至现在我们大家比较认同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主体理论提出,关于课堂教学的主客体理论争论才有风平浪静的趋势,但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仍层出不穷,欲止弥彰。
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作为教育学的基础性理论,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它,抛弃各种主体论的糟粕,宏扬其精华,才能放下包袱,开动机器。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学生、教师、教材、教学环境的各自特性及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教学模式和方法才能有正确的改进方向;教师从教育教学实践中总结出的理论才能经受住实践的检验和推敲,并在实践中经受住课堂教学实践大熔炉的锻造,最终涅盘出教育学新体系的教学新思想、新模式和新方法。从现行的教育学理论和教学法的书籍来看,多数大家在编写教育理论书籍时,谈及其教学等问题必须首先看它在什么主体理论支配下,都把关于教学主体理论这一块作为独立的一个章节来写,其地位可见一般。但我们多数都是引用历史的典籍,人云亦云地重述大家认同的观点;至于独辟蹊径的实践感言,如鲠在喉,不敢多言。
笔者愿意在此赘述几笔,析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的优点和缺陷,提炼其它几种主体理论的长处或共同点,优化提出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观点或假说,与大家共谋课堂教学主体理论的出路。
二、关于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的讨论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现实不能割断历史。通过对几种主体理论的学习、体会、思考和研究,其实在我个人看来,不知大家是否有同感,“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一说法,应该是在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指导下,只属于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具体思路的应用,还不能将其上升作为一种主体理论的说法来提用。
1、“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产生的背景、作用及影响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或更早至现在,“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主流地位,性而使然地被大家认可,并不断地被贯彻到教学实践中去,同时也起到了解放教育思想的作用。它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所处地位的关系--引导与被引导的关系,--也就是教与学的关系,有力地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活力。在有力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同时也给教育学理论带来了新的生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尽管有的人对这一理论提出疑义,但还不能扼住它作为一新生事物茁壮成长的正劲风头,同时提出疑义的人也不能否认这一理论或是新观点的优势。至于判断这一理论什么时候已完成历史性的引领作用和现代课堂教学改革任务,或想尽快地把它错误的诱导负性思想扔进历史的垃圾箱,则在于我们教育学理论改革发展的速度和具体状况,也就是我们能否在教学实践中尽快地对这一理论的优点加以保留,缺点进行时代的“扬弃”。
其实,教师、学生、教材,还有其它因素组成的教育大环境,究竟谁是课堂教学的主体,谁是课堂教学的客体呢?自古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树欲静而风不止。目前,我们在默认“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种课堂教学思想的同时,虽然时时在倡导使用、贯彻这一课堂教学主体思想,但对于绝大多数基层教师来说,其实也只停留在口头上,多数还是谈谈而已,只是作为一种思潮来听,写文章或做报告时引用一下,教学实践的力度还有待提升。至于在教学实践研究中是否所有的人能否确实得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实践。至于这一理论是否有悖于我们辩证地看问题更没有去思考,赞同者有之,持不同政见者有之,多数只是人云亦云,权威人士怎么说,我们怎么用。也就是说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一理论或观点是来自教育专家和学者对当时具体教学现象和教育活动的抽象总结。现象反映本质,它是教学现象对教学规律的一个侧面反映。
2、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的误区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处于主体地位的理论或说法,我认为有如下误区:一是教育专家根据教育教学现象总结出来的理论或观点,不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而做了非本质规律的总结。现象反映本质,但这种现象是一种虚像或只是一个侧面,没有完全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本质。二是没有弄清事物的本质属性,具有主导性的客观事物,一定具有主体性的特性。三是没有弄清“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概念含义,这里教师主导其实就是教师主体,学生主体其实是说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被开发的对象,是培养的目标;四是它绝对地划分了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关系,这也不符合辩证法的要求;五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作为主体理论作这种说法格调太高,如果说作为某种主体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模式或思路则比较确切;并且,把它作为一种主体理论不足以支持现代焕然一新的教学教研成果;六是现实不能割断历史,完全否定了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双主体论的部分先进理念,更是全盘否定了教材等客观事物有作为主体地可能性或优点。
因此,我认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主体论提法是不确切的,它阻塞了教师的实践视角和思路,在课堂教学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模式实践上出现了绝对化或闭塞的诱导,犯了唯物主义二元论的错误,不符合唯物主义一元论的要求。当然,我们对它的理论提法和观点要一分为二的看,加以批判地继承。
三、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提出及讨论
1、新理论产生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日新月异地飞速发展,新课改理念逐步发展和渐趋成熟,鉴于以往主体理论都有多方面的局限,我们应该考虑将如何丰富新课堂教学的主客体论理论工作提上日程,有必要把课堂教学主体理论加以进一步讨论。教师、学生、教材以及教育环境是否都有成为主体的可能,也都有成为客体的必然呢?澄清这一基础理论,认清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剔除关于“课堂教学主体”理论认识的误区,有利于我们宏扬中华传统教育思想的精华,有利于我们当前教育学理论的长足发展和改革,有利于我们教育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
2、教师、学生、教材三者主、客体地位的划分及其所具有的特性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这里主要谈教师、学生、教材的主客体关系问题。这一点想通了,我们的教学实践才有对象,不会瞎撞,不走瞎道,我们的视野会越来越开阔,工作才有的放矢,看问题才能准确,才会离我们想到达的目标越来越近,我们才能逐渐地把对新课堂教学主体理论认识由主观真理过渡到客观真理。
1)关于教师、学生主客体关系及其特性的讨论
考虑任何问题不能一刀切地把原则作为事实的出发点,我们应该根据教学实验反映的客观情况去重新认识具体现象。我们把“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和“双主体论”做一下比较。根据历史唯物主义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理论,笔者认为,这二种理论都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他们都没抽象出他们自身所具有规律性的本质内涵。前者完全抛弃教师个体的主体地位的主性,把其个体具有的主导属性作为主性加以要求,更没有看到教师个体还具有作为客体的属性;同时也没有看到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具有学习的主导的属性和处于学习被动开发地位的客体属性。虽然双主体论者认识到了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教学的主体,但没有认识到这种双主体是瞬间变化的,也就是不能同时出现的,而是交替出现的。它们没有说明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的原因是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都具有主导属性的原因;也没有说明教师和学生同时还具有客体的属性,双方客体属性的表现也是二者的主导属性在发挥作用,主导属性随时控制着二者的主体性和客体属性。主导属性又分为主观的(前台的)引导决定性和客观的(后台的)引导决定性,决定二者的主客体出场顺序。(二者同时作为客体时,谁又是主体呢?)同时,我们还考虑到,学生作为主体时,可以是部分主体,客体亦然。
由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得出教师和学生都有作为课堂教学主体的属性,也都有成为课堂教学主体或客体的可能性。当教师的主导属性发挥前台的引导决定性时,教师的主体作用就显现出来,同时学生作为教学的被开发者的后台引导决定性发挥作用,学生客体属性就显现出来,学生就处于客体地位。随着教学过程的进展,客观实际情况的出现,反之亦然。这样我们就可以概括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都具有三个特性:主导性、主体性和人的物化的客体属性。他们双方的特性的作用的发挥都是针对对方的客观变化而变化。这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也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人是社会实践活动主体的理论。
2 )教材主体地位、教师与学生客体地位的划分及其所具有的特性
上面只谈到教师和学生的主客体关系变化,并且教师和学生作为客体时,是人的物化,是特殊的客体。说到客体,我们还得谈及教材。教师、学生、教材是教学的三大主要因素。教材作为教学的工具书,它是物,它作为客体,相对于人来说,是无可厚非的。那么,它有没有成为主体的可能呢?它像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一样,具有客体性的同时,具有主体的属性和主导属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教师教学时,首先他得研习教材,下一节课怎样按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在备课过程中,教师主动向教材学习,教材做了一回“教师”,教师向教材学习,教师做了学生。同时学生也可以进行自学教材,来个无师自通,其实教材就是它的教师。我们教师也好,学生也好,我们在获得知识时,教师和学生通过反复阅读教材,在感知教材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所开悟,我们不自觉就学会了所要学的知识,最终达到理解教材。再者,教师也好,学生也好,知识获得也不一定都是教师在课堂上教会的。自学往往是我们获得知识的重要手段。我们常说书籍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古语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教育了几代人。所以我们说,作为教育客体身份的教材或书籍,有时也扮演主体教师的作用,发挥教师的角色功能,同时具有了学习的主导性,调动人的求知欲望,吸引人去自学,把它的主体属性发挥出来,变成了学生和教师的老师,发挥了教学主体的作用,释放了物的人化功能,引领人们走进现实生活的实践中去,并获得成功。世界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有一段名言:“生活在书的世界中,意味着领略思维之美,享受文化财富,使自己变得更加高尚。”也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通过整理,经过判断,我们可以得出创新的结论:教材也就有三个特性,主导性、客体性、物的人化主体性,后二种特性的体现也同教师、学生一样,他们的先后变化,是他们自身所具有的主导属性控制的结果。
3、教师、学生、教材的特性及其主客体关系辩证变化的猜想
我们进行教学主体理论的探讨,我认为教师、学生、教材(甚至教学环境)都有作为课堂教学主体的属性和机遇,同时作为客体的功用也是这样。我们看不到它,摸不到它,它们经过我们的思维过滤后,能够被我们清楚的认识,是因为他们分别能够通过假设具有一种(不是唯一)相对应的这样排列的特性,分别依次:一、教师个体的特性,主导性、主体性、人物化的客体属性;二、学生的特性,人物化的客体属性、主导性、主体性;三、教材的特性,客体性、主导性、物的人化的主体属性。这只是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一种简要的变化方式,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教师功底、教学能力、教学意识与学生基础、接受能力及学习意识,以及教学环境的变化,会有无穷的变数,不胜枚举,这里只是挂一漏万地举一个事例。
综上所述,那么教师、学生、教材的主客体地位变化的源动力是什么呢?我们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性,主导性。这种主导性就是它们变化的源动力。这种源动力就是人的能动性对课堂教学节奏、教学现象、教学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是教学规律的流动体现。
为了区别原有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主体理论,我们把教师、学生、教材(甚至包括教学环境在内)在课堂教学中辩证地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断地交替变化成为课堂教学主体的理论,暂时命名为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
四、关于教学环境是否能够作为主体的讨论
环境教育决定论的理论有其积极性的一面。我们知道,什么样的教学都不能脱离环境,营造好的教学氛围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百利而无一害。环境教学目前也在悄悄兴起,而且有蓬勃发展之势。教学环境可分为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教学环境也可分为课外环境和课内环境。

㈥ 如何理解课程和教学的概念,本质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

一、教学的概念与本质
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将教学当做教师的行为,并与学生的学习行为相对应。
1、我国现行教学论对教学的看法
我国现行对教学的概念理解主要受到了苏联教育学的影响,将教学理解为“教学过程”,并认为“教学过程一方面包括教师的活动(教),同时也包括学生的活动(学)。教和学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彼此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在教学过程中,讲授起主导的作用:安排得当的讲授是学生顺利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主要条件。”
王策三《教学论稿》中认为,“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李秉德在《教学论》中认为“教学就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认为“教学是以课程内容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和学的共同活动。”
2、我赞同的对“教学”理解的观点
华中师范大学陈佑清教授认为,在我国教学论中,长期只有一个整体的“教学”概念,而没有分别确立与学生行为及教师行为相对应的“学习”与“教导”的概念。他认为只强调教和学的关联性而不承认教和学的相对独立性,简单将它们混在一起,会导致以教代学或以学代教。因此,他得出结论:教学的本质是教师教学生学习的活动(不同于“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活动”的说法)。这里“教”是谓语,“学生学习”是“教”的宾语,即教“学”,教学生学习。
我认为把教和学分开来研究,是西方一些教育家从促进、帮助学生学习的角度来理解教的本质的思路来源,如布鲁纳认为:“教学,说到底是一种帮助或者促进人的成长的努力。”这样有利于深入研究两种行为的过程、机制,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主体的能动作用,更清晰地明白:教是促进学生能动而有效地学的条件,学生能动、有效地学是教师教的目的。所以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核心的问题是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问题,教师的教服务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的概念与本质
1、国内外关于课程的定义
目前,关于课程概念的定义几乎是每一个学者都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课程下一个定义。但是稍加归类,大约可以分为六种类型:
(1) 课程即教学科目。这个观点在历史上由来已久,比如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欧洲中世纪初的文法、修辞、算术、几何等。这些学习的科目都是课程。我国现在一部分人习惯于这种认识,课程就是我们学校所开设的各个学科,例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等。
(2) 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之所以有人这么定义,是考虑第一个定义不全面。他们认为只关注教学科目本身,对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体验以及教师的作用、课堂环境等方面认识不足。因此他们建议把学校组织的所有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加进来,目的就是对课程有一个比较全面地认识。
(3) 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这一看法北美课程理论较为普遍,学者认为课程不应该指向活动,而是应该直接关注学习的结果,即把重点从手段转向目的。这可能与美国的实用主义观念有关系。
(4) 课程即学习经验。这个定义中,课程关注的更多的是学生的个体体验、感受,即学生个人的实际收获,而不是学生再现学习的内容。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课程理念,强调课程的重点从教材转向师生。
(5) 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任何课程都处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中,都应该是这种社会文化的反映。学校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在这种社会文化下,再发展社会文化。教育部根据国家需要来规定所教的知识技能等,并通过这些来发展社会文化。体现了这样一种理论假设:个体是社会的产物,课程是个体社会化的途径。
(6) 课程即社会改造。此观点认为,课程不是使学生适应或者顺从于社会制度,而是要使学生摆脱社会制度的束缚。他们认为,课程的重点应该是当代中学生比较关心的社会主要问题和弊端的解决。
2、我比较赞同的对于课程理解的观点
上述六个观点站在不同的课程流派对于课程作了不同的释义,总感觉或多或少有些不足,我看了美国学者古德莱德对课程的定义,是按照课程的层次来定义的,我比较赞同。
他提出了课程层次理论:
第一层次是理想课程。此时的课程处于理论层面,由课程专家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及社会要求来确定。如提议在中小学开设性教育课程等。
第一层次是文件课程。这一课程在前一层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材等。
第三层次是理解课程。这一课程是指教师对前一课程内容的理解与领会。每位老师的理解都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在具体实施中也会有所不同。
第四层次是实施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在学校课堂内具体实施的课程。即教师在课堂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学生从中得到了什么。
第五层次是经验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学生实际得到的东西。
这样的课程层次理论很有逻辑性地、科学性地概括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关于课程的多角度理解,对我们全面理解和把握课程的概念和本质有很大的帮助。
三、教学论与课程论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教学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进入20世纪,随着知识累积的速度增加,“教什么”成为人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1949年,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的出版,标志着课程脱离了教学母体,成为独立的学科。那么,课程论与教学论是什么关系呢?
综合国内和国外的一些看法,主要有一下几个观点。
(1) 二元独立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论和教学论有不同的研究领域。课程是学习内容或者教材,教学关注内容传递的过程与方法。课程是以价值-目标取向为主的学习内容,这些内容存在于书面教材中或者教师心中,当被教学活化的时候,就会导致学生行为的变化。
也有人认为课程是学习的结果,而教学是实现或者达到目标的手段。课程规定了教学的结果,但它并不规定用以达成成果的手段。
(2) 相互包含论
持此观点的主要分为两派:教学论包含课程论;课程论包含教学论。前者认为,课程只涉及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苏联和我国的一些学者一直持这个观点,这种只见教学、不见课程的观点,限制了课程研究的视野,给课程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后者认为,课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它的内涵和外延都比教学大。
(3) 相互影响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与教学是各自独立的系统,但是他们只见相互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课程论和教学论一部分内容相互交叉,对共同部分的研究影响课程与教学的发展。二是两者虽然独立存在,但是存在互为反馈的关系,课程论发展影响教学论,比如对于课程标准的制定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同时,教学论的发展也影响着课程论的发展。

㈦ 课程与教学论和教育学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专业性质不同

1、课程与教学论:是“教育学”领域的一个概念,属于是“教育学”的二级学科。

2、教育学:是一门研究人类的教育活动及其规律的社会科学。

二、课程基础不同

1、课程与教学论:一些部属和省属师范院校都招收“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少数学校招收博士研究生。“课程与教学论”这一学科下面有包含有“课程论”、“教学论”“学科教学论(语文教学论、数学教学论、物理教学论、化学教学论等三级学科)”。

2、教育学:19世纪中叶以后,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为教育学的科学化奠定了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和自然科学基础。现代生产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教育实践的广泛性、丰富性,更进一步推动了教育学的发展。

三、培养目标不同

1、课程与教学论:课程与教学论需要系统学习。课程与教学是老师的基本工作,系统学习是掌握学习学科知识的技术和基本途径,学好课程与教学论将帮助你在今后更好地胜任小学教育工作。

2、教育学:通过对各种教育现象和问题的研究揭示教育的一般规律。深入研究教育本质问题,教育、社会、人三者关系问题,教育目的、内容、教育实施的途径、方法、形式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问题,教育过程问题,教育主体问题,教育制度、教育管理问题等。

㈧ 课程与教学论的历史演进

(一)古代:教学思想的孕育
教学论的发展大致经历了古代教学经验的总结、近代教学思想的形成与现代教学理论的发展诸阶段。
古代教学经验的长期积累孕育了最初的教学思想,它的源头可以追溯到我国春秋战国时期与古希腊时期。那个时期百家争鸣,智者云集,人类思想处于胚胎阶段。中国先秦涌现出一大批教育家,如孔子、孟子、荀子、老子、庄子,他们阐发了诸多教育、教学主张。
此外,我国汉代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经学教学思想,以刘安为代表的黄老学派教学思想,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嵇康为代表的玄学教学思想,唐代以韩愈为代表的儒家教学思想,宋明时期以二程、朱熹为代表的理学教学思想和以叶适、陈亮为代表的功利教学思想等,标志着中国古代教学思想的繁荣。
在西方,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阐述了各自的教学思想,出现了苏格拉底的“产婆术”,柏拉图的《理想国》,亚里士多德的《尼各马可伦理学》、《政治学》等。古罗马昆体良系统地总结了罗马教学成就和自己的从教经验,写出古代西方第一部教学法专著《雄辩术原理》(又译为《论演说家的教育》)。
(二)近代:系统教学思想的形成
伴随着工业革命的发生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近代教学理论逐渐从古代哲学中分离出来,走上了自身发展的轨道,并形成独立的体系。夸美纽斯、卢梭、裴斯泰洛齐、赫尔巴特的教学思想是其中最杰出的代表,它们对后世教学理论与实践产生了深刻影响。
(三)现代:多样化教学理论的发展
杜威,美国教育家,1916年出版代表作《民主主义与教育》。杜威在批判赫尔巴特的“外烁说”与卢梭、裴斯泰洛齐的“预成说”各有偏颇的基础上,认为儿童发展是在先天本能与冲动的基础上,通过与环境的交互作用而不断增加经验意义的过程,指出教育的本质是儿童经验的不断改造和连续发展,“教育是在经验中、由于经验和为着经验的一种发展过程”,提出了基于经验的教学理论。在他看来,“经验”(Experience)即人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是人作用于环境与环境作用于人两方面的联合。杜威强调知与行的统一,认为“行动处于观念的核心”,“认识本身就是行动”,倡导“从经验中学”、“做中学”。他还认为,经验中包括思维,没有某种思维的因素便不可能产生有意义的经验,力倡“反省思维”,在《我们怎样思维》一书中提出以问题解决为中心的五步教学阶段:问题感觉、问题界定、提出假设、逻辑推理、行动检验。1896年杜威创办了芝加哥大学实验学校,组织商业、烹饪、缝纫、纺织、木工等活动,促进儿童经验的不断改造。杜威总结了古希腊、古罗马以来的教育智慧,创造性地提出了诸多见解,奠定了“现代教育”理论的基础,对当代教学理论与实践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
20世纪以来,教学论研究大致呈现两大发展路径:一是哲学的研究取向以认识论和伦理学为理论基础,主要探讨教学的目的、任务、原则、内容、手段方法、组织形式、教学评价等,如德国、苏联、日本、中国。二是心理学的研究取向以心理学为理论基础,把教学理论作为一种处方性和规范性理论,探讨教学的程序、策略与技术,如英国、美国等。“二战”后,由于社会生活的急剧变化和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引发了世界教育改革热潮,催生了众多新的教学理论与流派,如前苏联赞科夫的“小学教学新体系”、巴班斯基的“教学过程最优化”,美国斯金纳的程序教学理论、布鲁纳的发现教学理论、奥苏贝尔的意义学习理论、布卢姆的掌握学习理论、加涅的教学设计理论、罗杰斯的“非指导教学”理论,保加利亚洛扎诺夫的“暗示教学”,德国瓦根舍因的“范例教学”,克拉夫基的“范畴教育”、沙勒和舍费尔的“交往教学”理论,等等,教学论发展呈现多样化态势。

㈨ 课程与教学有什么区别

目前从科学视角看,课程论与教学论应是教育科学下属的两个独立分支科学。因内为二者研容究对象及构筑理论体系的相关概念不相同。前者研究各种形式的课业及进程,后者研究教与学;前者涉及课程研制、课程标准、课程管理、课程评价等核心概念。而后者涉及教学目的、内容、方法、过程、组织形式及教学评价等核心概念。也就是说,课程是指学校的意图,教学是指学校的实践;课程是为有目的的学习而设计的内容;教学则是达到教育目的的手段。相应地,课程理论主要探讨教育的目标和内容;教学理论主要关注达到这些目标的手段。研究对象不同说明研究内容不尽相同,而概念是理论生命的细胞与构筑理论的平台,概念不同,理论肯定不同。这一“目的—手段”论是基于学校教育实践的视角做的阐释。目前,课程论与教学论处于分化期,而作为有关联的两门独立学科而存在,则课程论和教学论的许多重要问题便有可能被进一步研究,科学基础便有可能进一步拓展,进而有利于理论的建立与发展。作为一门具有独立学术地位的理论科学,课程论的任务就在于描述、解释和预测课程现象中客观存在的,具有必然性、稳定性和普遍性的联系,进而达到对课程活动规律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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