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3简述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㈠ 简述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你好朋友!
1、课程是人生向上的阶梯:因为人是需要往高处走的。
2、课程是人生走向快乐与成功的捷径:因为无论是什么课程都是课程人的人生历练与多次的实践
那也是一种生命的提练,是人生成本。
3、所以课程可以降低快乐生命的成本
4、课程可以让我们结识更多的人脉
㈡ 如何正确理解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产生的背景、作用及影响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或更早至现在,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主流地位,性而使然地被大家认可,
并不断地被贯彻到教学实践中去,同时也起到了解放教育
㈢ 如何理解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教学-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积极自觉地学习和加速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教授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
㈣ 论述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1、二元论模式
在二元论模式中,课程位于一边,而教学则位于另一边,二者从不相遇,两个实体之间存在着一条鸿沟,在教师指导下的课堂中所发生的一切似乎与课程计划中所阐述的课堂中应该进行什么没有什么关系,课程设计者和实际教学工作者互不理睬,对课程的探讨与课堂中实际传授的内容相脱节。
在这种模式中,课程和教学过程的变化没有什么互相影响。
2、连锁模式
在这一模式的每一种形式中,教学和课程的位置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无论在左边还是右边,都暗含着同样的关系。这一模式清楚地说明了这两个实体相结合的关系,如果把一个同另一个分离开来,对两者都会构成严重的损害。
3、同中心模式
在同中心模式中,相互依赖是同中心模式的主要特点。这一模式中,课程与教学并不是两个独立系统,一个被视为另一个的亚系统,A、B的变化表达了当一个实体占据主导位置时,另一个则处于次要的地位。
同中心模式A使教学变成了课程的一个亚系统;同中心模式B则把课程纳入教学的一个亚系统。这一模式反映出了一种清晰的等级关系,在模式A中课程占优势,教学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从属于课程;在模式B中,教学占优势,课程则从属于教学。
4、循环模式
在循环模式中,课程与教学两个实体具有一种连续的循环关系。课程对教学产生了一种连续的影响,相反,教学也影响课程。教学决策的制定在课程决策之后,反过来,课程决策在教学决策实施和评估后被修改。这一过程是连续的、重复的、无止境的。
对教学过程的评估影响下一轮课程决策的制定,继而又影响教学的实施。课程与教学用图表为两个独立实体,但又不被看成是独立实体,而是一个圆体的两个部分,它们之间循环往复,以促使两个实体的不断适应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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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作用
1、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
2、实现学校教育目标的基本保证。
3、学校一切教学活动的中介。
4、对学校进行管理与评价提供标准。
5、教师教和学生学的依据,是师生联系和交往的纽带。
6、国家检查和监督学校教学工作的依据。
7、实现教育目的、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的保证。
教学在人类文明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推动了重大的科学技术进步。
教学任务:向学生传授系统的科学知识,训练学生形成基本技能、技巧,发展学生的智力和能力。培养学生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使学生身体正常发育,健康成长。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和感受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知识和能力。
使学生掌握现代工农业生产的基本知识,学会使用基本生产工具的技能。教学要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上述任务,一个至关重要的方面是必须遵循教学规律,处理好间接经验和直接经验相结合的关系,传授知识和提高思想觉悟的关系,传授知识和发展智力的关系,以及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与调动学生积极性、自觉性的关系。
㈤ 如何才能正确认识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一、课堂教学“主体”理论各种学说的简要讨论及“辩证主体”新理论名词的提出
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是教育学的基础性理论,如何认识课堂教学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理论就是大家讨论的焦点之一,自古至今,都是教育学领域需要探讨和改革的重中之重。它有其丰厚的理论学说,先后有教师主体论、教材主体论、双主体论、学生主体论等课堂教学主体理论繁衍生息,各放异彩,百家争鸣。直至现在我们大家比较认同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主体理论提出,关于课堂教学的主客体理论争论才有风平浪静的趋势,但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仍层出不穷,欲止弥彰。
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作为教育学的基础性理论,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它,抛弃各种主体论的糟粕,宏扬其精华,才能放下包袱,开动机器。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学生、教师、教材、教学环境的各自特性及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教学模式和方法才能有正确的改进方向;教师从教育教学实践中总结出的理论才能经受住实践的检验和推敲,并在实践中经受住课堂教学实践大熔炉的锻造,最终涅盘出教育学新体系的教学新思想、新模式和新方法。从现行的教育学理论和教学法的书籍来看,多数大家在编写教育理论书籍时,谈及其教学等问题必须首先看它在什么主体理论支配下,都把关于教学主体理论这一块作为独立的一个章节来写,其地位可见一般。但我们多数都是引用历史的典籍,人云亦云地重述大家认同的观点;至于独辟蹊径的实践感言,如鲠在喉,不敢多言。
笔者愿意在此赘述几笔,析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的优点和缺陷,提炼其它几种主体理论的长处或共同点,优化提出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观点或假说,与大家共谋课堂教学主体理论的出路。
二、关于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的讨论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现实不能割断历史。通过对几种主体理论的学习、体会、思考和研究,其实在我个人看来,不知大家是否有同感,“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一说法,应该是在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指导下,只属于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具体思路的应用,还不能将其上升作为一种主体理论的说法来提用。
1、“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产生的背景、作用及影响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或更早至现在,“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主流地位,性而使然地被大家认可,并不断地被贯彻到教学实践中去,同时也起到了解放教育思想的作用。它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所处地位的关系--引导与被引导的关系,--也就是教与学的关系,有力地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活力。在有力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同时也给教育学理论带来了新的生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尽管有的人对这一理论提出疑义,但还不能扼住它作为一新生事物茁壮成长的正劲风头,同时提出疑义的人也不能否认这一理论或是新观点的优势。至于判断这一理论什么时候已完成历史性的引领作用和现代课堂教学改革任务,或想尽快地把它错误的诱导负性思想扔进历史的垃圾箱,则在于我们教育学理论改革发展的速度和具体状况,也就是我们能否在教学实践中尽快地对这一理论的优点加以保留,缺点进行时代的“扬弃”。
其实,教师、学生、教材,还有其它因素组成的教育大环境,究竟谁是课堂教学的主体,谁是课堂教学的客体呢?自古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树欲静而风不止。目前,我们在默认“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种课堂教学思想的同时,虽然时时在倡导使用、贯彻这一课堂教学主体思想,但对于绝大多数基层教师来说,其实也只停留在口头上,多数还是谈谈而已,只是作为一种思潮来听,写文章或做报告时引用一下,教学实践的力度还有待提升。至于在教学实践研究中是否所有的人能否确实得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实践。至于这一理论是否有悖于我们辩证地看问题更没有去思考,赞同者有之,持不同政见者有之,多数只是人云亦云,权威人士怎么说,我们怎么用。也就是说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一理论或观点是来自教育专家和学者对当时具体教学现象和教育活动的抽象总结。现象反映本质,它是教学现象对教学规律的一个侧面反映。
2、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的误区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处于主体地位的理论或说法,我认为有如下误区:一是教育专家根据教育教学现象总结出来的理论或观点,不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而做了非本质规律的总结。现象反映本质,但这种现象是一种虚像或只是一个侧面,没有完全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本质。二是没有弄清事物的本质属性,具有主导性的客观事物,一定具有主体性的特性。三是没有弄清“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概念含义,这里教师主导其实就是教师主体,学生主体其实是说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被开发的对象,是培养的目标;四是它绝对地划分了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关系,这也不符合辩证法的要求;五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作为主体理论作这种说法格调太高,如果说作为某种主体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模式或思路则比较确切;并且,把它作为一种主体理论不足以支持现代焕然一新的教学教研成果;六是现实不能割断历史,完全否定了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双主体论的部分先进理念,更是全盘否定了教材等客观事物有作为主体地可能性或优点。
因此,我认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主体论提法是不确切的,它阻塞了教师的实践视角和思路,在课堂教学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模式实践上出现了绝对化或闭塞的诱导,犯了唯物主义二元论的错误,不符合唯物主义一元论的要求。当然,我们对它的理论提法和观点要一分为二的看,加以批判地继承。
三、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提出及讨论
1、新理论产生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日新月异地飞速发展,新课改理念逐步发展和渐趋成熟,鉴于以往主体理论都有多方面的局限,我们应该考虑将如何丰富新课堂教学的主客体论理论工作提上日程,有必要把课堂教学主体理论加以进一步讨论。教师、学生、教材以及教育环境是否都有成为主体的可能,也都有成为客体的必然呢?澄清这一基础理论,认清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剔除关于“课堂教学主体”理论认识的误区,有利于我们宏扬中华传统教育思想的精华,有利于我们当前教育学理论的长足发展和改革,有利于我们教育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
2、教师、学生、教材三者主、客体地位的划分及其所具有的特性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这里主要谈教师、学生、教材的主客体关系问题。这一点想通了,我们的教学实践才有对象,不会瞎撞,不走瞎道,我们的视野会越来越开阔,工作才有的放矢,看问题才能准确,才会离我们想到达的目标越来越近,我们才能逐渐地把对新课堂教学主体理论认识由主观真理过渡到客观真理。
1)关于教师、学生主客体关系及其特性的讨论
考虑任何问题不能一刀切地把原则作为事实的出发点,我们应该根据教学实验反映的客观情况去重新认识具体现象。我们把“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和“双主体论”做一下比较。根据历史唯物主义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理论,笔者认为,这二种理论都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他们都没抽象出他们自身所具有规律性的本质内涵。前者完全抛弃教师个体的主体地位的主性,把其个体具有的主导属性作为主性加以要求,更没有看到教师个体还具有作为客体的属性;同时也没有看到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具有学习的主导的属性和处于学习被动开发地位的客体属性。虽然双主体论者认识到了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教学的主体,但没有认识到这种双主体是瞬间变化的,也就是不能同时出现的,而是交替出现的。它们没有说明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的原因是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都具有主导属性的原因;也没有说明教师和学生同时还具有客体的属性,双方客体属性的表现也是二者的主导属性在发挥作用,主导属性随时控制着二者的主体性和客体属性。主导属性又分为主观的(前台的)引导决定性和客观的(后台的)引导决定性,决定二者的主客体出场顺序。(二者同时作为客体时,谁又是主体呢?)同时,我们还考虑到,学生作为主体时,可以是部分主体,客体亦然。
由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得出教师和学生都有作为课堂教学主体的属性,也都有成为课堂教学主体或客体的可能性。当教师的主导属性发挥前台的引导决定性时,教师的主体作用就显现出来,同时学生作为教学的被开发者的后台引导决定性发挥作用,学生客体属性就显现出来,学生就处于客体地位。随着教学过程的进展,客观实际情况的出现,反之亦然。这样我们就可以概括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都具有三个特性:主导性、主体性和人的物化的客体属性。他们双方的特性的作用的发挥都是针对对方的客观变化而变化。这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也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人是社会实践活动主体的理论。
2 )教材主体地位、教师与学生客体地位的划分及其所具有的特性
上面只谈到教师和学生的主客体关系变化,并且教师和学生作为客体时,是人的物化,是特殊的客体。说到客体,我们还得谈及教材。教师、学生、教材是教学的三大主要因素。教材作为教学的工具书,它是物,它作为客体,相对于人来说,是无可厚非的。那么,它有没有成为主体的可能呢?它像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一样,具有客体性的同时,具有主体的属性和主导属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教师教学时,首先他得研习教材,下一节课怎样按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在备课过程中,教师主动向教材学习,教材做了一回“教师”,教师向教材学习,教师做了学生。同时学生也可以进行自学教材,来个无师自通,其实教材就是它的教师。我们教师也好,学生也好,我们在获得知识时,教师和学生通过反复阅读教材,在感知教材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所开悟,我们不自觉就学会了所要学的知识,最终达到理解教材。再者,教师也好,学生也好,知识获得也不一定都是教师在课堂上教会的。自学往往是我们获得知识的重要手段。我们常说书籍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古语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教育了几代人。所以我们说,作为教育客体身份的教材或书籍,有时也扮演主体教师的作用,发挥教师的角色功能,同时具有了学习的主导性,调动人的求知欲望,吸引人去自学,把它的主体属性发挥出来,变成了学生和教师的老师,发挥了教学主体的作用,释放了物的人化功能,引领人们走进现实生活的实践中去,并获得成功。世界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有一段名言:“生活在书的世界中,意味着领略思维之美,享受文化财富,使自己变得更加高尚。”也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通过整理,经过判断,我们可以得出创新的结论:教材也就有三个特性,主导性、客体性、物的人化主体性,后二种特性的体现也同教师、学生一样,他们的先后变化,是他们自身所具有的主导属性控制的结果。
3、教师、学生、教材的特性及其主客体关系辩证变化的猜想
我们进行教学主体理论的探讨,我认为教师、学生、教材(甚至教学环境)都有作为课堂教学主体的属性和机遇,同时作为客体的功用也是这样。我们看不到它,摸不到它,它们经过我们的思维过滤后,能够被我们清楚的认识,是因为他们分别能够通过假设具有一种(不是唯一)相对应的这样排列的特性,分别依次:一、教师个体的特性,主导性、主体性、人物化的客体属性;二、学生的特性,人物化的客体属性、主导性、主体性;三、教材的特性,客体性、主导性、物的人化的主体属性。这只是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一种简要的变化方式,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教师功底、教学能力、教学意识与学生基础、接受能力及学习意识,以及教学环境的变化,会有无穷的变数,不胜枚举,这里只是挂一漏万地举一个事例。
综上所述,那么教师、学生、教材的主客体地位变化的源动力是什么呢?我们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性,主导性。这种主导性就是它们变化的源动力。这种源动力就是人的能动性对课堂教学节奏、教学现象、教学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是教学规律的流动体现。
为了区别原有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主体理论,我们把教师、学生、教材(甚至包括教学环境在内)在课堂教学中辩证地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断地交替变化成为课堂教学主体的理论,暂时命名为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
四、关于教学环境是否能够作为主体的讨论
环境教育决定论的理论有其积极性的一面。我们知道,什么样的教学都不能脱离环境,营造好的教学氛围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百利而无一害。环境教学目前也在悄悄兴起,而且有蓬勃发展之势。教学环境可分为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教学环境也可分为课外环境和课内环境。
㈥ 简述教学与教育,智育,上课的关系
尽管各个学科课程都有各自的特点,教学形式和手段也不尽相同,但在培养学版生成为德智体美权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人才教育宗旨上是一致的,对教案的要求也是有共性的。这些共性原则上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1. 取材内容合理,切合课程宗旨,符合培养目标定位的要求,适应现实需要,讲述内容观点正确,有实际应用价值。2.能够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典型事例研究分析,揭示学科相关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的实质和价值及明确的应用方向。3.逻辑思路清晰,符合认识规律。在教知识的过程中渗透教认识问题的方法,通过互动式教学安排和过程,能够使学生举一反三,培养学生自主学习习惯和能力。
㈦ 如何理解课程和教学的概念,本质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
一、教学的概念与本质
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将教学当做教师的行为,并与学生的学习行为相对应。
1、我国现行教学论对教学的看法
我国现行对教学的概念理解主要受到了苏联教育学的影响,将教学理解为“教学过程”,并认为“教学过程一方面包括教师的活动(教),同时也包括学生的活动(学)。教和学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彼此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在教学过程中,讲授起主导的作用:安排得当的讲授是学生顺利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主要条件。”
王策三《教学论稿》中认为,“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李秉德在《教学论》中认为“教学就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认为“教学是以课程内容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和学的共同活动。”
2、我赞同的对“教学”理解的观点
华中师范大学陈佑清教授认为,在我国教学论中,长期只有一个整体的“教学”概念,而没有分别确立与学生行为及教师行为相对应的“学习”与“教导”的概念。他认为只强调教和学的关联性而不承认教和学的相对独立性,简单将它们混在一起,会导致以教代学或以学代教。因此,他得出结论:教学的本质是教师教学生学习的活动(不同于“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活动”的说法)。这里“教”是谓语,“学生学习”是“教”的宾语,即教“学”,教学生学习。
我认为把教和学分开来研究,是西方一些教育家从促进、帮助学生学习的角度来理解教的本质的思路来源,如布鲁纳认为:“教学,说到底是一种帮助或者促进人的成长的努力。”这样有利于深入研究两种行为的过程、机制,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主体的能动作用,更清晰地明白:教是促进学生能动而有效地学的条件,学生能动、有效地学是教师教的目的。所以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核心的问题是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问题,教师的教服务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的概念与本质
1、国内外关于课程的定义
目前,关于课程概念的定义几乎是每一个学者都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课程下一个定义。但是稍加归类,大约可以分为六种类型:
(1) 课程即教学科目。这个观点在历史上由来已久,比如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欧洲中世纪初的文法、修辞、算术、几何等。这些学习的科目都是课程。我国现在一部分人习惯于这种认识,课程就是我们学校所开设的各个学科,例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等。
(2) 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之所以有人这么定义,是考虑第一个定义不全面。他们认为只关注教学科目本身,对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体验以及教师的作用、课堂环境等方面认识不足。因此他们建议把学校组织的所有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加进来,目的就是对课程有一个比较全面地认识。
(3) 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这一看法北美课程理论较为普遍,学者认为课程不应该指向活动,而是应该直接关注学习的结果,即把重点从手段转向目的。这可能与美国的实用主义观念有关系。
(4) 课程即学习经验。这个定义中,课程关注的更多的是学生的个体体验、感受,即学生个人的实际收获,而不是学生再现学习的内容。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课程理念,强调课程的重点从教材转向师生。
(5) 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任何课程都处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中,都应该是这种社会文化的反映。学校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在这种社会文化下,再发展社会文化。教育部根据国家需要来规定所教的知识技能等,并通过这些来发展社会文化。体现了这样一种理论假设:个体是社会的产物,课程是个体社会化的途径。
(6) 课程即社会改造。此观点认为,课程不是使学生适应或者顺从于社会制度,而是要使学生摆脱社会制度的束缚。他们认为,课程的重点应该是当代中学生比较关心的社会主要问题和弊端的解决。
2、我比较赞同的对于课程理解的观点
上述六个观点站在不同的课程流派对于课程作了不同的释义,总感觉或多或少有些不足,我看了美国学者古德莱德对课程的定义,是按照课程的层次来定义的,我比较赞同。
他提出了课程层次理论:
第一层次是理想课程。此时的课程处于理论层面,由课程专家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及社会要求来确定。如提议在中小学开设性教育课程等。
第一层次是文件课程。这一课程在前一层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材等。
第三层次是理解课程。这一课程是指教师对前一课程内容的理解与领会。每位老师的理解都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在具体实施中也会有所不同。
第四层次是实施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在学校课堂内具体实施的课程。即教师在课堂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学生从中得到了什么。
第五层次是经验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学生实际得到的东西。
这样的课程层次理论很有逻辑性地、科学性地概括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关于课程的多角度理解,对我们全面理解和把握课程的概念和本质有很大的帮助。
三、教学论与课程论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教学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进入20世纪,随着知识累积的速度增加,“教什么”成为人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1949年,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的出版,标志着课程脱离了教学母体,成为独立的学科。那么,课程论与教学论是什么关系呢?
综合国内和国外的一些看法,主要有一下几个观点。
(1) 二元独立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论和教学论有不同的研究领域。课程是学习内容或者教材,教学关注内容传递的过程与方法。课程是以价值-目标取向为主的学习内容,这些内容存在于书面教材中或者教师心中,当被教学活化的时候,就会导致学生行为的变化。
也有人认为课程是学习的结果,而教学是实现或者达到目标的手段。课程规定了教学的结果,但它并不规定用以达成成果的手段。
(2) 相互包含论
持此观点的主要分为两派:教学论包含课程论;课程论包含教学论。前者认为,课程只涉及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苏联和我国的一些学者一直持这个观点,这种只见教学、不见课程的观点,限制了课程研究的视野,给课程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后者认为,课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它的内涵和外延都比教学大。
(3) 相互影响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与教学是各自独立的系统,但是他们只见相互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课程论和教学论一部分内容相互交叉,对共同部分的研究影响课程与教学的发展。二是两者虽然独立存在,但是存在互为反馈的关系,课程论发展影响教学论,比如对于课程标准的制定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同时,教学论的发展也影响着课程论的发展。
㈧ 1.什么是教学什么是课程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关系是怎样的
教学抄-教学是教师的教和袭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积极自觉地学习和加速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教授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