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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目标是指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发布时间: 2021-03-06 05:46:26

⑴ 小学音乐课堂上的教学目标分类可以有几种

情感模式
是以感知美、体验美、理解美、表现美为目的的一种教学模式,如参与—体验模式,情境—陶冶模式等.
1.参与—体验模式

“参与”是指在课堂上教师和学生以平等的身份参与教学活动,共同探讨、共同研究、共同解决问题;“体验”是指以学生主动参与教学活动,直接亲身体验作为教学的主要形式.
① 理论基础:音乐美学理论、现代心理学理论是其理论基础.

教学目标:以审美体验为基础,以学生主动参与与直接体验音乐活动为主要形式,促进学生的情感、认知和行为能力的协调发展,使学生身心和谐成长,陶冶心灵,确立健康的审美观.

操作程序:情感唤起——定向激趣阶段,情感深入——感知体验理解阶段,情感外化——创造阶段.情感唤起阶段,以爱美为特征,激发、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情感深入,即感知体验理解阶段,以鉴赏美为特征,培养学生高尚健美的审美理想和趣味.情感外化阶段,以创造美为特征,将内在的审美情感体验客观化、对象化、形式化.

实现条件:参与—体验模式的实现条件是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师生的地位是平等的.教师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因为诸如何时让学生参与教学,以何种方式参与,如何有效利用参与活动等问题,都是需要教师根据具体情况精心设计的.
⑤评价:第一,该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活跃课堂气氛,使学生在愉快中学习,增强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提高音乐注意力,增强音乐记忆力,最终达到终生热爱音乐的目的.第二,此模式鼓励学生运用多种渠道进行参与
(歌唱、演奏乐器、律动、表演、创造等),充分调动学生多种感官,发挥通感的作用,提高了学生感受体验音乐、表现音乐、创造音乐的愿望与能力.第三,参与—体验模式能够增进师生之间、同学之间情感交流,培养发展良好和谐的人际关系.第四,该模式也有利于课内外结合,把音乐课堂延伸至课外、校外、家庭.第五,这种教学模式打破了封闭式的模式,能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使每个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人,从中获得许多新鲜的感受,很受学生的欢迎.
2.情境—陶冶模式
是指在教学活动中运用语言、实物、音乐等手段,创设一种生动真实的情境,激发学生积极的情感,培养学生的个性与审美人格,提高学生的自主精神和合作精神,让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教学气氛中获得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① 理论基础:情知教学论、现代心理学理论和以此为基础的 “暗示教学理论”是其理论基础.

教学目标:通过情感、认知与行为的多次交互作用,使学生的情感不断得到陶冶、升华,身心协调成长,个性得到健康发展,同时又学到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形成正确的审美观.

操作程序:包括创设情境——情境体验——总结转化几个步骤.创设情境阶段,根据教学目的,教师可通过语言描绘、实物演示、音乐渲染、电化教育等手段为学生创设一个生动形象的场景,以激起学生学习的兴趣.情境体验阶段,可通过参与各种游戏、唱歌、听音乐、表演等活动,使学生在特定的气氛中进行学习.在总结转化阶段中,教师要作启发总结,使学生领悟所学内容,做到情理的统一,并使这些情感体验感受得以转化为理性认识.

实现条件:这一模式中教师是学生情感的 “激发者”和
“维持者”,因此要求教师具有多种能力,并把音乐器材、教具、教学环境布置好.要有融洽的师生关系,师生一起进入角色,使情境更加入情入理,达到诱导学生的情感和促进学生认知的目的.

评价:这种在情境感受的基础上进行的教学,由感受而动情,由动情而晓理,由晓理而实践.把认识与情感统一在同一情境中,充分利用认识过程的情感因素,与单纯感知相比,效果更好.
(二)行为模式
是以动作的和心智的技能为目的的一种教学模式,如示范—模仿教学模式,行为—辅助教学模式等.
1.示范—模仿教学模式


理论基础:示范—模仿教学模式是历史上最古老的,使人类经验得以产生和传递的基本模式之一,也是创造活动的基础.它是指教师有目的地把示范技能作为有效的刺激,以引起学生相应的行动,使他们通过模仿有效地掌握技能的一种教学模式.技能学习着重与学生行为习惯的控制与培养.学习理论是技能学习的基本的理论基础,诸如动机理论、强化和反馈原则、主动练习原则、集中练习与分散练习原则、整体学习与部分学习原则、学习迁移原则等,都是技能学习应该遵循的.

教学目标:使学生掌握一些基本的音乐表演技能.

操作程序:其操作程序是定向——参与性练习——自主练习——迁移.定向阶段,以教师对技能的示范为有效的刺激,引起学生相应的行为反应,使他们通过模仿有成效地掌握技能的操作原理和程序.在参与性练习阶段中,由教师指导,学生经过模仿、纠正、重复、改进,形成正确的技能行为反应.自主练习阶段发生在学生已基本掌握了动作或操作要领后,学生加大练习活动量,进行自主练习.迁移阶段是对模仿的进一步深化,指在学生熟练地掌握了动作与操作要领之后,能够举一反三,灵活运用于新的学习或创造性的活动中,即形成了某种音乐能力.

实现条件:技能的形成主要是学生自己练习的结果,教师对教学的控制量相对较少.

⑵ 音乐课程的教学目标

1,(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

5,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⑶ 怎样确立小学音乐课的教学目标论文

巧设教学目标 (作者:董天庆)

看到这个标题,也许你会嫣然一笑:设定教学目标还有“巧”?谁都知道: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教学就要备课,备课就要写教学目标,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教学经历中,自己不知道写了多少回教学目标,还没听说过设定教学目标有啥“巧”呢。
一个不该被忽略的重要问题

是的,这是一个常被许多教师忽略而又异常重要的问题!被忽视就是因为它太平常,平常得让你不需要思考。照搬《教参》、或者是按照自己的习惯思维随便写上几句,拟出那么两三条,也就过去了。至于目标与教学效果的问题,也许你没有多想。说它异常重要,是因为:高效、优质的课堂教学是从目标设计开始的。这里面的确有不少的“巧”呢!不信?你就从回答下面的几个让你觉得不是问题的问题开始吧。
问:学校是干什么的?
答:是教育人、培养人的场所。
问:是的。我们的中小学校要培养什么样的人?
答:国家的教育方针讲得很明确,我们的中小学校就是要培养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问:正确。学校靠什么去达成国家制订的教育方针的目标呢?(这个问题有些宏观,可能不太好回答。聪明的你也许会说:)
答:靠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嘛!
问:没错。不过回答得比较笼统。在学校里,学生最多的时间是干什么呢?
答:上课,在课堂里学习。
问:很对。学生在校的时间里,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在课堂中度过的。在课堂里,学生们又在学些什么呢?
答:学习各门课程。
问:没错。好,我们的问答先告一个段落。
梳理一下,关于教学目标的问题,我们从宏观上开始有了一个脉络:教育方针是国家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的方向和总的指针。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这个宏观目标而展开。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是学校的核心工作。教育的目标、价值主要是通过课程的实施来体现的。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对于我们教师来说,教育方针是我们必须清楚的。因为它是指导和规范学校办学、指导和规范教师教学的宏观目标。这样说,你肯定能理解。不过,你很可能会觉得这个目标与我们要研究的音乐学科的目标跨度太大、相距太远,难以联系起来。那么,让我们先来了解有关目标的分层与关系吧。

目标的分层与关系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就与我们教师设定教学目标的联系来看,其目标关系可分为三层,我们称之为三个级别的目标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上一级目标对下一级目标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
一级目标:
是关于教育目的类的目标。具体地说就是教育方针。它是由国家制订的关于培养人的总目标。其表述特点是高度概括、宏观而比较抽象。教育方针是国家和政党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指针,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它是课程设置、课程标准的制订、教材编写的指导和依据,是我们中小学校办学、教师教学的宏观指导和规范。
二级目标:
是为了确保一级目标的达成而制订的目标。就与我们教师设定教学目标的联系来看,二级目标就是《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由教育部组织各学科专家制订的。它阐明了各门课程的性质、功能、价值、目标与内容框架,提出了教学和评价建议;它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它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
介绍到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在目标系统中,上级目标总是对其相邻的下一级目标起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而下一级目标则完全是为了上一级目标的达成而设定的。
就以“教育方针”这个一级目标和“课程标准”这个二级目标的关系来说吧,针对“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这个要求,在小学阶段的课程设置方面,就开设了相应的课程:德育类的课程有《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其他各门课程中也渗透了有关德育方面的要求。智育方面的课程有:《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等,其他各门课程中也渗透了有关智育方面的要求。体育方面的课程有《体育与健康》,其他各门课程中也渗透了有关体育方面的要求。针对教育方针提出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自2001年秋季开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起,从小学到初中以至到高中,还专门新设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门课程密切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关注社会,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动脑,向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方向去发展。美育方面设置了《音乐》、《美术》和《艺术》等课程。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我们现行的课程不是作这样相应的设置,“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目标又如何能够实现呢?这样一问,也许让你顿悟了一个平时忽略了的问题——对学校课程设置依据的思考。
当我们注意并了解了一级目标与二级目标的关系之后,让我们接着来关注三级目标。

三级目标:
就是教学目标。(可分为学年目标、学期目标、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等四个层面。)三级目标的制订者是我们教师。其特点是具体而密切联系实际。三级目标是与我们教师联系最直接的目标,是我们应切实把握的重点目标。

学年目标:指根据《课程标准》对本学科课程功能、价值及内容的界定和对该学年的具体要求,(现行《课程目标》将不同年级划归为几个学段)设定出应当达到的基本目标。

学期目标:按照一个学年为两个学期的基本划分,将学年目标作适当分解的目标。

单元目标:以学期目标为基本依据,密切联系教材中单元的具体内容而制订的目标。
课时目标:以单元目标为基本依据,密切联系教材中的内容,将单元目标分解而成的非常具体的目标。

通过上述介绍,相信你对教学的目标系统有了一个大体的认识。不过,你最关心、并急于想了解的恐怕还是“目标的设定究竟有啥巧”的问题吧。其实,“巧”是一种赞赏性的评价语,它比“合格”、“适当”等等评价还胜出一两筹。它是在达到了标准的基础上来体现的。那么,教学目标的设定有没有一个基本的标准呢?有的。只是要弄清楚这个问题,还真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明白的事呢。让我们继续往下聊。

“鸟巢”与鸡窝

通过前面的介绍,相信你对于教学目标的层次关系有了一定的理解,并且,对于“下一级目标应该是为上一级目标的达成而设定的”这一原则有了一点印象。然而,对于这项原则仅仅是留下一点印象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其转化为自己的认同,在此基础上,再将其转换为自己的行为动机,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地制订出科学而切实的教学目标。让我们借助一件熟悉的事去思考:2001年7月13日国际奥委会宣布:北京获得2008年第29届奥运会的举办权。这是国人实现的百年奥运梦想,举国上下为之欢欣鼓舞。然而,在我国举办奥运会面临的一个实际问题,就是关于举行开幕式、闭幕式以及一些大型竟赛项目所需的主会场馆。为此,国家决定专门建造一个高规格的专用场馆,并就该场馆构建的基本水准(包括总体规模、容量、功能、舒适性、安全性、艺术性等等)提出了要求。(这个要求就是构建这个场馆工程的一级目标,也就相当于我们教育所遵循的“教育方针”这个一级目标)在这个基础上,面向世界进行国际性的招标。许多国家的设计机构及设计师们根据招标要求,进行了精心的设计,然后参与投标。经过严格的评判、比较、筛选,最终选取了“鸟巢”的设计法案。“鸟巢”的设计充分体现了国际一流体育场馆的水平,是一个包括钢筋、泥、木、电、声、光等等若干个建筑所需的工种的综合性设计方案。(这个方案就是为达成北京奥运会所需场馆而制订的二级目标,也就相当于我们教育的二级目标——《课程标准》。构建场馆所需的各个工种就相当于我们课程设置中的语文、数学、音、体、美等等各门课程。)承担建设的各个工种按照“鸟巢”的总体构建要求,根据施工需要又制订了不同进度的施工标准。(这个施工标准就相当于我们教学的年段目标、学期目标、单元目标。)各个工种则依据每一个施工进度的要求,进行每一天、每一次、每一个环节的具体作业。(这就相当于我们的课时教学。)最终在预定的期限内完成了“鸟巢”总体建造。让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颖而独具特色的奥运会专用场馆展现在我们的首都北京。
聊到这里,你肯定对目标系统中各级目标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是呀,如果参与“鸟巢”工程的施工人员们不依据上一级目标的要求,随意施工、自由发挥,那么“鸟巢”就会变成“鸡窝”了。
那么,我们教师制订教学目标的基本要求和识别的依据是什么呢?概括地说:要制订出科学而切实的教学目标,全面而正确地把握《课程标准》的精神与要求是基础和前提;全面而正确地理解教科书的编排意图是关键;密切联系教师和学生的实际状况是保障。

科学而切实的教学目标

具体地说:要制订出科学而切实的教学目标,应把握好三个要素:
1、正确定性。

全日制音乐《课程标准》将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内容归属为四个领域,分别是: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教科书中的内容也都归属于这四个领域。我们在制订教学目标时,首先应将教科书中的内容正确地联系这四个领域。当然,具体到某一个内容该归属于哪一个或同时该归属于哪几个领域,还得作具体的分析才能确定。
举个例说吧:在某个版本一年级教材的起始部分中,呈现的内容为“唱歌”,歌曲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上学歌》:

【唱歌】

针对这一教学内容,三位教师就制订了三种不同的教学目标,但其中只有一种的定性是正确的。你能判断出来吗?
A、引导儿童认真聆听歌曲,能充分感受并能描述出歌曲所表现的儿童上学时愉快的心情。
B、 引导儿童在认真聆听歌曲的基础上,能随《上学歌》的范唱舞蹈,并能以个性化的动作设计,表现出上学时高兴的心情。
C、 能正确、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
在按顺序看三种目标表述的时候,可能你的心里在想:第一种没错嘛,注重引导儿童充分感受音乐是对的。第二种也对,是该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进行创编活动嘛!喔,还是第三种要恰当些。因为这是一首歌曲教材嘛,能正确、完整地演唱歌曲最重要!在能够自信而投入地演唱的基础上,歌表演的自由创编才有发挥的余地嘛。
如果你真的是这样想的话,说明你的感觉是很不错的。为什么第三种最恰当呢?因为《上学歌》是歌曲教材。那么,这个课时就应该把歌曲教学作为主要内容来进行。把学生“能正确、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作为主要任务来完成。前两种目标把《上学歌》作为欣赏教材和舞蹈(表演)教材来等待,显然是定性出了问题。
也许你又会问:就《课程标准》对教学内容归属的四个领域来看,《上学歌》应该归属于哪些领域呢?《上学歌》的教学可归属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这三个领域。其中,重点应放在“表现”上。这首歌本身很简单,歌词生动形象、通俗而直白,朗朗上口,低年级学生一听就能明白。曲调以五声宫调式音阶为基本构架变化而成,起伏而流畅,具有口语化的特点,很容易上口。教学中,通过聆听老师(或录音)的范唱,让学生对歌曲所表现的情景、情绪留下印象,这是感受。指导学生正确地演唱这首歌,并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这是表现。不过,要做到这一点还真需要教师下些功夫呢。“正确地演唱”首先是指音高、节奏、吐字咬字的准确。其次,还包括根据词意和旋律的起伏应尽可能表现出的抑、扬、顿、挫。“有表情地演唱”是指学生不仅充分的理解了歌曲,还把自己置身于歌曲塑造的情景之中,把那种“愉快、甜美、高高兴兴去上学……”的心情自然地表达出来。要达到这种效果不是很容易吧?当然,当孩子们能正确、连贯地演唱歌曲之后,也许你会启发他们按照自己的想法用适当的表演动作进行歌表演,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感受音乐、表现音乐。
好,我们继续聊要制定出科学而切实的教学目标,应把握的第二个要素:

2、适当定量。
这里指的“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学内容的份量,二是对质量的具体要求。一节课的时间也就四十来分钟,(小学一般为40分钟,中学一般为45分钟)如果教学内容过多,就难以保证质量,往往会造成蜻蜓点水似的赶进度,不深不透、浮在水面上的教学状况。定量过低,则浪费时间,或会出现就某一个环节、就某一个内容机械重复、学生厌倦的局面,最终影响上一级目标的达成。
我们仍然以《上学歌》的教学为例来研究吧。下面有三种不同的目标设定:
A.能正确、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
B.能正确、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乐于参与歌表演,并能积极地创编动作,将自己对歌曲的理解和愉快的情绪尽情地表现。
C.能正确、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能用儿童打击乐器创编节奏为歌曲伴奏;能创编动作随伴奏作表演,并用简笔画的方式(画太阳、小鸟、小朋友上学校)表达自己愉快的心情。
显然,A目标有正确的定性——歌曲教学。有明确的定量——“能正确、完整、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就是演唱表现的质量标准。但作为课时目标,其教学内容略显单一。如果教师的教学能力强、教学方法适当,可能在20分钟内就完成教学任务,会让学生有意犹未尽之感,缺乏对歌曲的深化处理。目标任务定得较低。
B目标对歌曲教学的要求与A目标一致,增加了对歌曲感受与表现的延伸拓展,体现了以“表现”为主要任务。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作适当的歌表演创编。对这一部分的质量既有明确的要求,又留有一定的空间。因为全班几十名学生在自编动作参与表演方面,不可能做到整齐统一。这里,目标设定用“乐于参与”、“并能积极”的表述,体现了教师关注的是学生的学习态度和精神面貌,从而促进学生更好地感受音乐、表现音乐,促使自己的教学能张扬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因此,这个目标定性正确、定量适当,是一个很好的目标设定。
C目标前面部分的要求与A、B两个目标一致,在教学内容里增加了打击乐伴奏、节奏创编,儿童画创作等等。虽然该目标设计反映了教师充分为儿童营造自由、宽松而快乐的学习氛围,提倡学科综合、培养儿童多种才能的愿望。(这种教学理念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一节课的时间毕竟很有限,内容过多,会造成顾此失彼;内容过杂,会冲淡主题。如果各项内容之间缺少必然的联系,就会失去音乐教学这条主线。
好,当我们对目标设定的“定性”和“定量”有了理解和认同后,需要把握的另一个要素是:

3、找准学生的最近发展区
学生的发展是动态的,并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随着学习生活的推移,学生的认知、思维及各种能力也在发生着变化。要制订出科学而切实的教学目标,就应该把握住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具体地说,就是要充分了解和利用学生的已知、(即已有的知识)已能(即已经具有的能力)和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现实状况,把学生通过努力能够达到的新要求作为目标,取得让学生“跳一跳,能摘到”的实效,(学生跳起来可以摘到果子)实现教学效益的最大化。
我们还是以《上学歌》的教学为例。假如请你在不同地区的两所学校,对同一个年级的学生就此内容教学。通过了解你得知:由于地方经济、文化、教育等等方面的差异,甲校的教育状况比较落后。学生们接触音乐的机会非常少。由于师资及教学设施方面的原因,学校的音、美等课程也很难保证。全班几十名学生找不出一首大多数人能整齐演唱的歌曲。而乙校的情况则截然不同:在学校、家庭及学生生活的环境里,学生们能接触到大量的音乐,一个班里的学生能较整齐地演唱的歌曲就不下七、八首。面对有如此差异的学生,你肯定会认为他们的起点(基础)不同,最近的发展区也会有很大的差别吧。那么,你的课时目标会如何制订呢?也许你会这样设定:(对甲校学生教学的课时目标)
基本能正确、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歌曲;乐于参与歌表演,尝试用自编动作表达出自己的情绪。
(对乙校学生教学的课时目标)
能正确、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歌曲;乐于参与歌表演,并能积极地创编动作,将自己对歌曲的理解愉快地表现出来。
如果真是这样,我要热情地为你鼓掌!因为你设定的教学目标很巧。不仅定性正确、定量适当,还密切联系了学生的最近发展区呢。在对甲校学生设定的目标中,你使用了“基本能”的限定词,表明了对主要任务的确定和质量方面的要求程度。是呀,面对音乐基础如此差的学生,你的教学能使“他们基本能正确、完整而有表情地演唱歌曲”,就是很好的教学实效嘛!另外,在目标对歌表演的表述中,你使用了“尝试”一词也非常恰当。体现了你的教学追求和实事求是的态度的质量标准。鉴于这个班的实际情况,由于学生们生活环节比较闭塞,见识少、害羞、胆怯是很自然的。你能让孩子们有表情地演唱歌曲,说明孩子们已经能自信而投入地表现音乐了。在这个基础上,充分鼓励和调动孩子们参与歌表演,让他们充分享受音乐给自己带来的快乐。至于孩子们是否都能主动、大方地参与表演,这的确不能要求太高。因此,“尝试”一词使用得巧!
聊到这里,你肯定会这样说:对于如何制订好教学目标,我已经心中有数了。是的,我完全相信。不过,如何“巧”设教学目标的问题,你是否已有答案了呢?其实,把握住目标设定的三个要素,是形成合格目标的必要条件。目标设定得巧不巧,还有一点讲究呢。

“巧”目标的表述

“巧”目标的表述应反映出三点:
1.行为主体明确。
因为我们教学的对象是学生,用教学论的观点来看,教师的教学是否有效,其结果应体现在学生身上,所以,在目标的表述上,应反映出学生是行为主体。如前面《上学歌》的目标表述中,“能”、“乐于参与”、“尝试”等等表述无疑是指学生。我们常见这样的目标表述:通过创设情景,让学生充分感受……显然,这样的表述其行为主体就不是学生了。这里讲的“通过创设情景……”显然是指教师的行为和做法。再比如,有的目标表述:通过视频、音响的展示,使学生了解聂耳;通过学唱《卖报歌》使学生…...。这样的表述同样指的是教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2.便于检验和评价。
目标就是预期结果。特点是具有明确性,便于检验和评价。因此,我们在表述目标时,教学的过程与方法等都可以不写进去,应开门见山地写出确切、具体的预期结果。常用的词汇有:能、(能唱、能说、能听出、能奏……)会、知道、认识、了解、掌握等等。这样的表述就很方便检验和评价,一节课下来,教学任务完成得如何、效果怎么样,对照目标一检查,岂不一目了然了吗。

3.简洁、明了。
其实,前面已经渗透了这个要求,如果我们的目标表述有了明确的行为主体,又写出了明确的预期的结果,那么,这样的目标肯定是既简洁又明了的了。
好了,关于巧设教学目标的问题,我们聊了很多。现在,聪明的你就不会再去追问目标设定的“巧”究竟在哪里了吧?如果你一直都认真地参与了和我的聊天的话,答案自然就会在你的心里。
(注:本文选自贵州人民出版社《七巧音乐课堂》

⑷ 如何确立小学音乐教学目标

巧设教学目标

看到这个标题,也许你会嫣然一笑:设定教学目标还有“巧”?谁都知道:教师的主要工作就是教学,教学就要备课,备课就要写教学目标,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教学经历中,自己不知道写了多少回教学目标,还没听说过设定教学目标有啥“巧”呢。
一个不该被忽略的重要问题

是的,这是一个常被许多教师忽略而又异常重要的问题!被忽视就是因为它太平常,平常得让你不需要思考。照搬《教参》、或者是按照自己的习惯思维随便写上几句,拟出那么两三条,也就过去了。至于目标与教学效果的问题,也许你没有多想。说它异常重要,是因为:高效、优质的课堂教学是从目标设计开始的。这里面的确有不少的“巧”呢!不信?你就从回答下面的几个让你觉得不是问题的问题开始吧。
问:学校是干什么的?
答:是教育人、培养人的场所。
问:是的。我们的中小学校要培养什么样的人?
答:国家的教育方针讲得很明确,我们的中小学校就是要培养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问:正确。学校靠什么去达成国家制订的教育方针的目标呢?(这个问题有些宏观,可能不太好回答。聪明的你也许会说:)
答:靠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嘛!
问:没错。不过回答得比较笼统。在学校里,学生最多的时间是干什么呢?
答:上课,在课堂里学习。
问:很对。学生在校的时间里,百分之七十以上是在课堂中度过的。在课堂里,学生们又在学些什么呢?
答:学习各门课程。
问:没错。好,我们的问答先告一个段落。
梳理一下,关于教学目标的问题,我们从宏观上开始有了一个脉络:教育方针是国家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总的方向和总的指针。学校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着这个宏观目标而展开。实施各门课程的教学,是学校的核心工作。教育的目标、价值主要是通过课程的实施来体现的。课堂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
对于我们教师来说,教育方针是我们必须清楚的。因为它是指导和规范学校办学、指导和规范教师教学的宏观目标。这样说,你肯定能理解。不过,你很可能会觉得这个目标与我们要研究的音乐学科的目标跨度太大、相距太远,难以联系起来。那么,让我们先来了解有关目标的分层与关系吧。

目标的分层与关系

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就与我们教师设定教学目标的联系来看,其目标关系可分为三层,我们称之为三个级别的目标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上一级目标对下一级目标起着指导和规范作用。
一级目标:
是关于教育目的类的目标。具体地说就是教育方针。它是由国家制订的关于培养人的总目标。其表述特点是高度概括、宏观而比较抽象。教育方针是国家和政党在一定的历史阶段提出的有关教育工作的总的方向和指针,是教育政策的总概括。它是课程设置、课程标准的制订、教材编写的指导和依据,是我们中小学校办学、教师教学的宏观指导和规范。
二级目标:
是为了确保一级目标的达成而制订的目标。就与我们教师设定教学目标的联系来看,二级目标就是《课程标准》。《课程标准》是由教育部组织各学科专家制订的。它阐明了各门课程的性质、功能、价值、目标与内容框架,提出了教学和评价建议;它体现了国家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它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
介绍到这里,有必要强调一下:在目标系统中,上级目标总是对其相邻的下一级目标起着指导和规范的作用,而下一级目标则完全是为了上一级目标的达成而设定的。
就以“教育方针”这个一级目标和“课程标准”这个二级目标的关系来说吧,针对“培养学生在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这个要求,在小学阶段的课程设置方面,就开设了相应的课程:德育类的课程有《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其他各门课程中也渗透了有关德育方面的要求。智育方面的课程有:《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等,其他各门课程中也渗透了有关智育方面的要求。体育方面的课程有《体育与健康》,其他各门课程中也渗透了有关体育方面的要求。针对教育方针提出的“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学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自2001年秋季开始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起,从小学到初中以至到高中,还专门新设置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这门课程密切引导学生联系生活、关注社会,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动手动脑,向着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方向去发展。美育方面设置了《音乐》、《美术》和《艺术》等课程。换一个角度来思考:如果我们现行的课程不是作这样相应的设置,“培养全面发展的人”的目标又如何能够实现呢?这样一问,也许让你顿悟了一个平时忽略了的问题——对学校课程设置依据的思考。
当我们注意并了解了一

⑸ 音乐课程的三维目标是什么

在音乐教学中,要想更好地实现音乐课的三维目标,教师在备课过程中,专必须因地制宜、属因材施教,合理安排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设计,因为他们是实现音乐课三维目标的要素与关键。一、教学目标音乐教学目标是音乐课堂教学活动的灵魂与方向,是评价教学效果的依据,是教师在熟悉教学内容、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后,为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能力与水平而制定的学生能够达到的标准与境界。(剩余2347字)

⑹ 什么是音乐课程目标为何要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来分类

课程目标是学校课程价值的具体性体现,是课程阶段性、特殊性的结果显示。传统的课程通常以每一门学科对应某一特定的学生发展目标,如德、智、体、美、劳,以至于人们普遍认为,如果学生各门学科都优秀,就是获得了全面发展。 新课程对学生的全面发展给以新的阐述和定位,突出的特点是课程目标由单向方式走向多元、综合与均衡。具体来说,每一门课程目标都体现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等三个维度的有机整合。 《标准》的“课程目标”同《教学大纲》的“教学目的”有所不同,目标虽含有目的、里程的意义,但目标不同于目的的那种总体性、终极性和普遍性价值,它更体现为具体性、阶段性和特殊性价值。因此,对于课程目标,我们可大致理解为:在学校教师指导下,学生某种学习活动的具体的行为变化表现和阶段性、特殊性的学习结果。 音乐课程目标具有下列功能: (1) 明确音乐教育发展方向; (2) 提示音乐教育计划要点; (3) 提供音乐学习经验方法; (4) 确定音乐教育评价基础。 上面四者的关系是:通过明确音乐教育的发展方向和提示音乐教育计划要点,为学生提供达到目标的最优的音乐学习内容、方法与经验,并以此确定为评价音乐教育活动结果的标准。 音乐课程目标需在具体的音乐教学中完成,因此,在某一方面、领域和学时的音乐教学中,还有着更为明确和具体的音乐教学目标。音乐教学目标的作用是: (1) 导向——明确音乐教学方向,主导音乐教学过程,提出音乐教学方法,决定音乐教学结果。 (2) 规划——明示音乐教学计划,界定音乐教学范围,规范音乐教学进度,提出音乐教学要点。 (3) 调控——调节音乐教学过程,制约音乐教学方式,变化音乐教学方法,调控音乐教学操作。 (4) 评价——检测与评价音乐教学过程效果。 音乐课程总目标是从宏观的角度,规定某一教育阶段音乐教育所要达到的最终结果,它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具体地内含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维度的表述中。 那么,音乐课程目标为什么要用这样的一种表述方式?为什么要按三个维度分类?这是每一位音乐教师都很关心的问题。 教育部颁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中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是:“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这段表述实际上包括和涵盖了三个方面的具体目标,即: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这种新的课程目标的表述方式,体现了新的知识观和学生观,体现了在人的发展中多维目标的整合,体现了素质教育对课程目标体系的要求。 长期以来,基础教育课程目标指向单一的认知领域,把课程视为知识、视为学科。知识为中心、知识标准化、知识统一化支配着课程构建、设计与实施。这种单一、片面的课程观所带来的弊端显而易见,它加重了基础教育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造成了课程结构突出学科本位、科目过多、缺乏整合,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等一系列的问题。 新的课程观建立在对传统“知识本位”、“学科本位”批判与反思的基础上,突出“以人为本”和强调课程的整合。具体来说有着以下内涵: (1) 学生是课程的核心。课程目标的设计,首先要把学生看成一个活生生的人,以学生现实生活和未来生活作为依据,既要满足学生现实生活的需要,又应立足学生未来生活的构建。它关注学习者的兴趣、态度和需要,关注学习者的个性发展,关注学习者与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关系,关注学习者与课程各因素之间的联系,以一种整体的观点来看待“学生是课程的核心”,并将学生的发展视为课程的根本目标。 (2) 突出课程的整合。课程目标的设计建立在对人的生命存在及发展的整体关怀上,而不仅仅是认识性目标。过去,像智力、能力、情感、态度、学习过程、学习方法等往往被忽视,其价值成为知识的附庸。而新的课程观在体现由“知识本位”向“人本位”转变的同时,必然要导致课程目标由单一的认知性目标转向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和知识与技能多种目标的有机整合。 在具体的音乐教学设计中,传统的“教学目的”同现在的“教学目标”有着根本的区别:前者带有浓厚的“学科本位”和“教师中心”痕迹,其设计体现为“教什么”、“怎样教”、“通过教达到什么目的”等等;后者则体现了从“教师中心”到“学生本位”的转变。“教学目标”是从学习者的角度出发的,根据课程标准和教材来设计目标要求及目标水平。

⑺ 幼儿园音乐教育活动的目标应该包括哪几个方面

我在进行幼儿音乐教育时,对这个问题是这样理解的: 首要目标是培养孩子音乐的欣赏能力和对美好音乐的兴趣; 第二目标是锻炼孩子对音乐的鉴赏能力,即能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心情去有针对性地进行音乐的选择 第三目标是培养孩子的音乐想象能力,欣赏音乐如同创作一样,缺乏想象是很难完整地体味到一首好的音乐作品的精髓的 第四目标是帮助在孩子心中建立音乐与其他艺术种类的联系 第五目标,也是终极目标是帮助孩子养成爱美的习惯。这里的美不是简单的好看,而是任何一切美好的事物。同时,如果结合科学、宗教的一些常识性东西,使对(科学)、善(宗教)、美(艺术)的追求从小在孩子心中扎根。 共同探讨,以上只是一家之言,具体的教学方法实现上我也感觉到很大难度!

⑻ 学校音乐教育的教学原则主要有哪几点

音乐教学原则是根据音乐教育理论、教学目标,遵循音乐教学过程及教学活动的规律而制定的对音乐教学的基本要求。它是音乐教学客观规律的反映,是指导音乐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是音乐教学原理的引申和具体化,是音乐教学经验的提升。人们对教育规律的认识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而逐步提高的,因此,人们对教学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教学原则在提法、名称、内容、结构等方面,各流派、各历史时期都不尽相同。有一些经教学实践检验的教学原则,如科学性原则、启发性原则、直观性原则、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相结合原则、统一要求与因材施教相结合原则等,这些教学原则对于中小学音乐教学也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音乐教学的基本原则更应该体现出音乐艺术的教学规律,应突出音乐审美教学的特点。一、音乐性原则音乐性原则也称音乐为本的原则,是指在音乐教学中自始至终应将音乐置于音乐教育的本来(中心)位置或其职能位置。音乐教育是以音乐为载体的方式来进行实施的、通过音乐来施教而不是其他非音乐性的教育现象。音乐教育旨在培养个体的感性与理性尽可能地和谐统一,它是以音乐本身的规律与特点来展开和实施的。音乐性的原则是音乐教学的根本原则。音乐教育之所以要以音乐为本,是由其本质所决定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指出:“音乐课的基本价值在于通过以聆听音乐、表现音乐和音乐创造活动为主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蕴涵于音乐音响形式中的美和丰富的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与之产生强烈的情感共鸣,使音乐艺术净化心灵、陶冶情操、启迪智慧、情智互补的作用和功能得到有效的发挥,以利于学生养成健康、高尚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为其终身热爱音乐、热爱艺术、热爱生活打下良好的基础。”因此,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音乐教学应该是师生共同体验、发现、创造、表现和享受音乐美的过程。如果否定音乐为本的教育理念,就等于否定了音乐教育的审美价值,那么,作为“实施美育主要途径”的音乐课就会被异化为另类课程,失去在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存在的意义。所以说,音乐课要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音乐课中要体现音乐艺术。以音乐为本须注重“听赏”,感受、体验音乐作品的表现力;以音乐为本,须遵循学生认知规律,正确认识音乐知识与技能;以音乐为本,应明确音乐教学目标,围绕目标设计教学活动,丰富学生的艺术实践;以音乐为本,应合理选择教学方法和手段,让教学方法和手段恰到好处地为音乐教学服务。总之,以音乐为本就是,我们的音乐教育必须以音乐为载体,必须突出音乐学科的属性,不可将其他的内容和形式凌驾于音乐内容之上,使音乐成为点缀。二、情感性原则音乐是情感艺术。音乐给人的情感移入比其他艺术更直接、更强烈、更能深入人的情感世界。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音乐教育的特质就是情感审美。因此,审美教育从本质上讲是一种情感教育。情感是音乐审美感受的动力和中介,是音乐审美过程中最活跃的心理因素。审美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主体全身心投入情感的体验过程。苏霍姆林斯基说:“让学生体验到一种自己在亲身参与掌握知识的情感,乃是唤起青少年特有的对知识的兴趣的重要条件。”在音乐教学中,教师首先应以自己的情感去拨动学生的情感,使之产生共鸣,激发其情感动力。只有当教师把真情实感倾注到音乐之中,才能感染学生把自己的情感融入到音乐之中,从而进入学习音乐的最佳状态。因此,音乐教学要牢牢抓住情感因素,不时点燃学生的情感火花,使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获得丰富的情感体验,并不断提高学生情感外化的表现能力。师生之间和谐的情感交流是音乐教学优化审美功效的重要标志。音乐教学过程中,师生双方应建立一种平等的关系,音乐教师应把感情的纽带抛向学生,通过音乐教学,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因此,音乐教学应坚持情感性原则。三、体验性原则体验性是音乐学习的突出特点之一。这是因为音乐是体验的艺术,音乐创作、表现和鉴赏都离不开人的亲身参与和体验。因此,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音乐是不能“教”的,音乐的非语义性与不确定性决定了其教学机制主要不是依靠讲授和诠释的方式,因为如果那样,就会同学生的自身感受与体验相悖,这是完全违背音乐审美教育规律的。音乐教学的过程应是一个在教师启发和指导下学生主动参与体验音乐的过程。没有参与和体验,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音乐教学。审美不能依靠灌输,艺术不能容忍说教,音乐学习的根本机制是学习者自身对音乐的感悟。所以,音乐教学要尊重学生以自己体验的方式学习音乐,要关注、保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的语言尽量要少,而且不要总是试图诠释音乐,音乐课堂中的教学语言应以描述性为主,目的是创设审美情境,渲染艺术氛围,引导和诱发学生积极地参与音乐体验。良好的音乐教学过程应体现为各种有利于学生参与的音乐活动,包括音乐鉴赏活动、音乐表现活动、音乐创造活动等,同时在相关的活动中融进音乐文化知识,让学生在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中增强对音乐文化的了解。

⑼ 什么是音乐教育

音乐教育有广义与狭义之别。广义的音乐教育指凡是通过音乐影响版人的思想情感、思维品质、增权进知识技能的一切教育主要指按照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进行的学校音乐教育。学校教育一般可分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等。
培养目标
音乐教育分"普通"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专业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如下 :
培养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表演、教学基本技能及艺术实践知识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
音乐教育专业方向培养的是全面发展的音乐教师。

核心能力
具有较强的声乐、器乐表演能力和音乐鉴赏及辨别能力,掌握音乐作品的分析方法、具备一定的音乐创编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音乐教育教学活动、文艺活动和竞赛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音乐教育科研能力。

核心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含中外器乐)、和声基础、中外音乐史、音乐欣赏、合唱指挥、歌曲写作、曲式分析、艺术概论、舞台表演、舞蹈、音乐教育导论、音乐教育哲学、教育学、心理学、音乐治疗学等。
主要实践环节有:毕业实习、音乐调研与采风、艺术实践(展演)、就业指导、毕业设计(论文、音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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