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调研
Ⅰ 小学美术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可以做怎样的课题研究
小学美术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可以做怎样的课题研究
课前精心备课,选择合适的教学过程。一堂课成功与否,与课前准备工作的好与坏有直接关系。教师应做好充分准备。如查阅各类信息资料、储备丰富的相关知识,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环节,准备合适的教学手段和用具,深化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增强应变能力,积累处理学生生成问题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掌握一定的地理技能等。在教学设计过程中应教师主动参与对课程资源的开发和设计,创造性地整合、加工、运用教材,由“教教材”转向“用教材教”,教学学生学习、发展情感,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学习能力。
Ⅱ 如何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
一、目的与作用
课程标准规定了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体现了国家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但是,当前小学教学与评价还存在一些偏离课程标准要求的现象,如教学要求、作业要求和评价要求被人为拔高,学生必要的学习经历被忽视,针对学生差异进行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比较缺乏等。这些现象影响了小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健康成长,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小学阶段课程改革的质疑。
推进实施小学阶段“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牢固树立课程标准在教学与评价中的地位,准确把握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与要求,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规律,以及教育教学规律,科学开展教学与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教育行政部门、教学研究部门和学校逐步建立相应的保障体系,完善相应的工作管理机制;有利于引导家长和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教育质量观,尊重孩子的差异发展和个性发展。
推进实施小学阶段“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需要,是保障全体学生接受公平且高质量教育的需要,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心理负担的需要,更是当前深入推进小学阶段课程改革的必然选择。
二、内容与要求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是要根据课程标准提出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要求、课程实施和课程评价的相关要求,开展教学和评价活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和评价”并非单纯地控制或降低教学基本要求,而是要根据课程标准科学确定教学基本要求和评价要求,在教学与评价过程中既要关注知识与技能维度,更要关注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两个维度课程目标的落实,以及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一)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
1.依据课程标准确定教学目标。学校要通过教研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积极推动和引导教师改变基于个人经验和基于教材内容设定教学目标的做法,真正依据课程标准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结合教材内容和学生实际,制定阶段教学目标及课时教学目标。鼓励教师编制“学期课程实施计划表”,明确各学期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进度安排与评价方法等,并具体到每一堂课的教学目标,据此确定教学方案及实施方式。
2.根据教学目标设计学习活动。教师要以学生已有的知识与经验为基础,参照课程标准中的教学建议,精心设计与教学目标相匹配、适应学生年龄特征、难度适宜的学习活动。要围绕激发兴趣、培养习惯、丰富经历、探究体验和表达交流等要求,精心设计“学习准备期”和“快乐活动日”综合活动。要在实践中总结阅读、表达、探究、实践、交流、游戏等活动的实施经验。
3.有效调控教学进程。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要关注学生的差异,采取有针对性的教学方法,引导全体学生参与学习活动,促进学生的合作学习。要认真倾听学生发言,多给学生充分表达的机会,并适时予以鼓励。要探索课堂观察与分析的途径与方法,根据学生在知识掌握、问题表达、思维水平、合作交流等方面的课堂表现,及时调整教学进程,改进教学策略和方法,落实教学目标。
(二)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要求
1.科学设计评价内容与要求。学校和教师要把评价建立在课程标准的基础之上,依据课程标准和学生年龄特征,合理设计评价目标、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要在日常教学中加强过程性评价和表现性评价,探索通过课堂观察及时评价学生表现。要注重表达表现、探究活动、社会实践、作品展示等表现性任务的设计,细致观察、有效记录、深入分析学生完成任务的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的知识、方法、态度、兴趣与习惯等。要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本校特色的评价体系,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实施多元评价,探索学年、学期等阶段性评价。要严格控制考试次数,一、二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试。
2.采用等第制和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学校和教师要注重积累学生课堂表现、表现性任务完成情况、各类考查情况等的记录,采用等第和评语相结合的形式,综合反映学生学业发展状况。要加强对等第制和评语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的研究与实践,对学业成绩、学习表现、学习动力等评价结果采用等第表达,并结合学生个体学习情况,从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知识理解、学习能力等方面选择若干要素进行评语描述,真正提高评价的科学性。
3.注重评价结果对学生的促进作用。学校和教师要淡化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强化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明确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不是对学生进行评定或比较,而在于发现学生在目标达成过程中的差距,进而调整教学方案或向学生提供反馈信息,促进学生的学习。要重视评价数据的统计、分析,客观反映课程标准的达成情况,如实反映学生个体发展情况。要及时、明确、有针对地反馈评价结果,实现对学生的精准指导,并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教学。
三、措施与保障
1.加强指导监督。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学校及教师的管理和指导。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加强中小学课程教学管理、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职责,严肃查处所辖中小学违反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与评价的行为,保障小学正常的教学秩序。各小学要把“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作为学校依法办学的重要工作,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2.加强调查研究。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要积极开展小学教学与评价现状的调研,善于发现问题和经验。市教学研究部门要开展对小学语文教材的实证研究和比较研究,适时修订小学语文教材。市、区县教学研究部门要加强教学研究,将“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作为常规教研及网络教研的重要主题;教研人员要深入基层学校,加强对教师教学的指导,解决教师在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要以项目为载体,探索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的有效途径。鼓励区县和学校开展师生关系、学业负担、学生对教师教学的满意度等关键因素的调查,以持续准确了解学校教学与评价符合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教师落实“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的能力,并以调查证据为基础,及时研究和采取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3.组织各类培训。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学研究部门要针对教研员、校长和教师,灵活采用教材教法分析、教学案例分析、教学展示、教学论坛、专题研修等方式,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专题培训。
4.提供资源支持。市教学研究部门要梳理一、二年语文等学科教学内容与要求,修订并公布《幼小衔接家长手册》等指导性文本。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撰写报告、发表论文、出版书籍、录制视频等形式,提供多元化的“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的各种资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5.营造积极氛围。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组织各类交流展示活动,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向家长、社会宣传“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的重要意义、典型经验和案例,引导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和教育观,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Ⅲ 汇师小学基于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如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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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过好入学关,切实落实“学习准备期”
按照《古猗小学学习准备期工作实施要求》,做好学习准备期学科课程和综合活动的合理设置。学科课程以把握学科教学节奏,渗透学科基本学习习惯培养、学习兴趣激发和学习情感培育的要求为主,积极创设促进师生平等、民主、开放式思维对话的课堂氛围,为学生创造更多展示、表现、分享、交流的机会和平台,在活动中让学生体验、感悟学科学习的乐趣,关注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综合活动侧重于习惯的养成、兴趣的激发和情感的培育,帮助学生熟悉新的学习环境,过好入学关。
呈现成果:古猗小学学习准备期工作实施要求,古猗小学学习准备期工作经验总结,古猗小学学习准备期学科教学经验(语文、数学、综合)各一份、教案与课例(视频)若干。完成时间:10月中旬。
(二)优化教学观,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课堂教学研究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就是要在教学中落实课程标准的要求,优化课堂教学中的各要素。各年级、各学科都要在研读课标的基础上,在教学过程中细化教学内容,设计如何课程标准的学习活动,使教学过程中的内容和结构符合课程标准,方法和手段适合各年级学生身心发展的需求,真正落实基于标准的教学与评价。
各年级、各学科要处理好预设与生成、知识与能力、智能发展与人格发展之间的关系;要充分利用学校、社会和网络教育资源,密切学校教学与社会生活的联系;要充分发挥情感因素在教学中的作用,与学生建立平等合作的关系,确立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
严格执行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回家作业,控制口头作业量的要求,加强口头作业设计的研究,实行每日作业公示制,通过减少题量、提高质量,把好作业关。
呈现成果:古猗小学作业管理有关意见,古猗小学各学科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推进计划书,古猗小学家长开放日活动,骨干教师课堂教学展示,古猗小学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经验阶段总结,(教师案例、论文、语文、数学教研组经验、学校层面经验)。呈现时间:11月底。
(三)重视评价关,加强“等第制”教学评价研究
《上海市中小学课程标准(试行稿)》规定,对学生的学习评价应以课程目标为依据,使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紧密结合,从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语言实践活动的参与、兴趣、态度和习惯的养成三个维度全面地对学生进行评价,让学生、家长及社会参与评价。教学评价工作应严格按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课程教学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沪教委基〔2010〕23号)要求执行。明确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学生学业评价严格实行等第制。小学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一年级不得进行书面考查);三、四、五年级期末考试仅限语文、数学两门学科,其他学科只进行考查,考查形式可灵活多样。
要全面、客观地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要设计符合课程特点和校本特点的评价体系,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实施多元评价。要充分认识“等第制”评价的作用,做好“等第制”评价的校本实施,创新评价方式和途径。
呈现成果:古猗小学一、二年级期末考查实施方案,古猗小学家长开放日活动,“等第制”教学评价实施方案与总结(一二三各年级经验、学校层面经验)。
Ⅳ 怎样有效开展基于课程的教学与评价
首先,需要掌握评价基于教学目标评价(考试)的标准体系。它包括效度、信度、区分度、自洽性、可推广性、稳定性及教育性7个指标。从题目的层面看,这个标准体系的主要指标是效度、信度、区分度及教育性;从整卷的层面看,这个标准体系的主要指标是自洽性、可推广性、稳定性及教育性。当然,单个题目的质量是形成整卷质量的必要条件。
其次,需要掌握依据标准设计评价方案的具体方法。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情况,可以划分为过程性的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与总结性的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适合于对不同情形下的教学质量达成情况监控用。对日常教学质量的监控需要过程性的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它要求掌握以下两类基于标准的评价设计:
其一,掌握以单元教学或完整教学过程为基本单位的课时教学目标为标准,设计作业(考试)的具体方法。具体包括开发试题与评分标准(量规)和确定具体的题目组合。具体可借鉴SOLO分类的做法,设计五个层次的可计量的教学目标任务来实现这类设计;
其二,掌握以学期教学为基本单位的学期目标为标准,设计试卷的具体方法。具体包括掌握分析试卷内部各题目的作用方式,分解学期目标的策略,及试卷所确定的学期目标的技术。
课堂教学是 活动的教学,是教师依据 新课程标准的理念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交流、共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并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环境,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那么,教师就必须具有效率意识,要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就必须实行有效的课堂教学。?我认为可以从下面四点入手。 一、 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是学习的至关重要,只有感兴趣才能积极主动的去学。八年级物理是学生刚接触的一门新学科,很多学生对物理学科不理解,不喜欢,觉得难,没有兴趣,不好学。这时,教师要采取措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1.关爱学生,动之以情。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在课堂上要建立好师生关系,以真情去感动学生,让学生感到老师是他们的朋友,愿意跟老师交心,乐意听老师讲课。从而对老师教的学科感兴趣。 2.利用好奇心,激发学习兴趣。好奇心是兴趣爱好的原动力。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抓住学生好奇心这种心理特征,变好奇心为兴趣,进而转化为求知欲望。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给学生讲中外科学家的故事,介绍自然界中各种奇异的现象,做些有趣的科学实验。
教学评价是依据教学目标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价值判断并为教学决策服务的活动,是对教学活动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的过程。教学评价是研究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价值的过程。教学评价一般包括对教学过程中教师、学生、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环境、教学管理诸因素的评价,但主要是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和教师教学工作过程的评价。 教学评价的两个核心环节:对教师教学工作(教学设计、组织、实施等)的评价——教师教学评估(课堂、课外)、对学生学习效果的评价 ——即考试与测验。 评价的方法主要有量化评价和质性评价。
教学评价是以教学目标为依据,按照科学的标准,运用一切有效的技术手段,对教学过程及结果进行测量,并给予价值判断的过程。教学评价:是对教学工作质量所作的测量、分析和评定。它包括: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进行课程评价。
诊断作用
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可以了解教学各方面的情况,从而判断它的质量和水平、成效和缺陷。全面客观的评价工作不仅能估计学生的成绩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教学目标,而且能解释成绩不良的原因,并找出主要原因。可见教学评价如同身体检查,是对教学进行一次严谨的科学的诊断。
激励作用
评价对教师和学生具有监督和强化作用。通过评价反映出教师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成绩。经验和研究都表明,在一定的限度内,经常进行记录成绩的测验对学生的学习动机具有很大的激发作用,可以有效地推动课堂学习。
调节作用
评价发出的信息可以使师生知道自己的教和学的情况,教师和学生可以根据反馈信息修订计划,调整教学的行为,从而有效的工作以达到所规定的目标,这就是评价所发挥的调节作用。
教学作用
评价本身也是种教学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的知识、技能将获得长进,智力和品德也有进展。
教学评价的方法:测验、征答、观察提问、作业检查、听课和评课等。
要要求
1、 明确多次评价的目的和评价对象,以解决评价的方向性问题。
2、 明确每次评价的内容,评价的具体目标。
3、 明确为评价而准备的条件。
4、 对评价资料进行客观、科学的判断
根据评价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作用的不同,可把教学评价分为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三种类型。
诊断性评价
诊断性评价是指在教学活动开始前,对评价对象的学习准备程度做出鉴定,以便采取相应措施使教学计划顺利、有效实施而进行的测定性评价。诊断性评价的实施时间,一般在课程、学期、学年开始或教学过程中需要的时候。其作用主要有二:一则,确定学生的学习准备程度。二则,适当安置学生。
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为调节和完善教学活动,保证教学目标得以实现而进行的确定学生学习成果的评价。形成性评价的主要目的是改进、完善教学过程,步骤是:
①确定形成性学习单元的目标和内容,分析其包含要点和各要点的层次关系。
②实施形成性测试。测试包括所测单元的所有重点,测试进行后教师要及时分析结果,同学生一起改进、巩固教学。
③实施平行性测试。其目的是对学生所学知识加以复习巩固,确保掌握并为后期学习奠定基础。
总结性评价
总结性评价是以预先设定的教学目标为基准,对评价对象达成目标的程度即教学效果做出评价。总结性评价注重考察学生掌握某门学科的整体程度,概括水平较高,测验内容范围较广,常在学期中或学期末进行,次数较少。
按评价所参照的标准划分:(1)目标参照评价 (2)常模参照评价。
根据评价所运用的方法和标准不同,可分为:相对性评价和绝对性评价。
相对性评价
相对评价法是从评价对象集合中选取一个或若干个对象作为基准,将余者与基准做比较,排出名次、比较优劣的评价法。相对评价法便于学生在相互比较中判断自己的位置,激发竞争意识。
绝对性评价
绝对评价法是在被评价对象的集合以外确定一个客观标准,将评价对象与这一客观标准相比较,以判断其达到程度的评价方法。
绝对评价设定评价对象以外的客观标准,考察教学目标是否达成,可以促使学生有的放矢,主动学习,并根据评价结果及时发现差距,调整自我,具有明显的教育意义。
首先,在评价主体上,更加强调学生的自评。
其次,在评价功能上,更加注重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再次,在评价类型上,更加重视实施形成性评价。
最后,在评价方法上,更多采用相对评价法。
Ⅳ 如何有效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学习笔记
物理课堂教学是物理活动的教学,是教师依据物理新课程标准的理念进行有效的课堂教学。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交流、共同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探究。并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学习的环境,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那么,教师就必须具有效率意识,要提高课堂教学的效率,就必须实行有效的课堂教学。?我认为可以从下面四点入手。 一、 激发学生学习物理的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是学习的至关重要,只有感兴趣才能积极主动的去学。八年级物理是学生刚接触的一门新学科,很多学生对物理学科不理解,不喜欢,觉得难,没有兴趣,不好学。这时,教师要采取措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1.关爱学生,动之以情。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在课堂上要建立好师生关系,以真情去感动学生,让学生感到老师是他们的朋友,愿意跟老师交心,乐意听老师讲课。从而对老师教的学科感兴趣。 2.利用好奇心,激发学习兴趣。好奇心是兴趣爱好的原动力。教师在教学中,必须抓住学生好奇心这种心理特征,变好奇心为兴趣,进而转化为求知欲望。在教学过程中可以给学生讲中外科学家的故事,介绍自然界中各种奇异的现象,做些有趣的科学实验。
Ⅵ 什么是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
教学是一个充满问题的专业领域,“为什么教”、“教什么”、“怎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应该是该领域的四大核心问题。然而,人们一直以来对“教什么”和 “怎么教”关注较多,而对“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探讨得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总是没有把教学置于“课程”的视域下来思考,没有整体地、一致地关注着同样重要的上述四个问题。
在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尽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中规定: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也就是说,关注“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等问题的“国家课程标准”应该成为课程实施的依据,即教学应该是基于课程标准的。但是,走进中小学的课堂却发现,这一意图至今并未很好地得到实现。尽管在教师的日常话语中,课程标准已经代替了教学大纲,但课程标准似乎并没有给教学实践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新课程到底倡导什么样的“新”教学,教师应该根据什么来组织和开展教学:是根据上级或专家规定的“好课”的标准上课,还是按照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理念与目标来开展教学;是根据教材按部就班(即“教教材”),还是基于课程标准自主处理教材(即‘明教材教”);是模仿别人的“优质课”,还是基于课程标准创造自己的优质课。这些问题还依然存在。更进一步地,关于作为学生应知和能做的“期望列表”——课程标准如何落实到课堂教学实践中的讨论,就更是鲜见了。
因此,本文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课程实施取向,指出当前我们应当基于课程标准来实施课程,进而探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的基本特征以及如何设计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以期为我国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实践提供一个参考框架。
一、课程实施的三种取向
尽管人们对“课程实施”有不同的理解,如有学者认为,课程实施是教师怎样将规划好的课程方案付诸于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也有学者认为,课程实施除上述提及的学校/课堂层面的教学外,还应包括地方层面的课程推广,但是,不管怎样,教学是课程实施的重要范畴。本文将课程实施限制在教学范畴来探讨。
关于课程实施取向的研究,最为大家熟知和广为引用的是Snyder等人提出的忠实(fidelity)取向、相互调适( mutual adaptation)取向和课程创生(enactment)取向。[1]这三种取向构成了一个连续体,囊括了实施中一切可能与不可能的情况。事实上,对任何政策、方案或计划的实施都可以拿这个框架去分析,因此,在理论上它具有广泛的解释力。但是,回到我们课程实施的现实情况,一方面,忠实取向的课程实施是不可能存在的,因为课程实施中的两个主体——教师和学生都是活生生的人,教学离不开他们的情感、动机与价值观,何况学校与课堂在情境方面又存在着如此大的差异,教师势必要灵活地处理这种差异;另一方面,三种取向的划分缺乏现实的执行力,如“相互调适”如何调适,调适的依据与标准是什么,“课程创生”创生什么,创生的依据与标准又是什么,这些核心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因此,它对教学缺乏实际的指导意义。更关键的是,它无法为回答我们前面提到的、我国当前正面临的课程实施问题提供适宜的概念工具。这促使我们从我国的传统和现实出发,尝试提出更具本土性的课程实施取向分类。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的课程实施或教学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二是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三是基于课程标准的课程实施(教学)。当前,尽管有了国家课程标准,倡导教师应该基于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但事实上绝大部分教师还是依据教科书来实施课程。
(一)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
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就是教师凭借自身所具备的知识和所信奉的理念开展教学,“教什么”和“怎么教”主要依赖于教师自身的经验,“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还没有真正进入教师关注的领域。这种课程实施取向主要存在于普及教育和教科书(正式的学生课本)出现以前。
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的基本特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中的课程与教学系于教师一身。教师成为教育内容的活的载体,教师所具有的经验成为课程的内容,教师所具有的教育理念左右着课程实施的格局,教师的素养决定着教育教学的质量。“教什么”和“怎么教”都由教师自身有什么可以教和他所信奉的怎么教得好的理念所决定。(2)教师在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中扮演着神圣的角色。也正因如此,在漫长的教育史上,教师往往被看成是某种神圣的或社会主导性观念的传播者。教师有如牧师,是圣训的代言人,或者,是统治者声音的发布者。(3)在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中,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因为教师的教育理念和他所拥有的经验主宰着学生的发展方向和学习结果。
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也具有一定的历史合理性。在古代,由于受教育的人数少,对教师的要求高,能担当教师这一角色的大多数都是那个时代的精英,他们的言传和身教被社会认可,被人们奉崇,具有权威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需求逐渐扩大,基于教师经验实施课程失去了它的现实性。即便教学真的如有些学者所认为的:“教师所能教给学生的只有自我。”[2]那么,教师的自我也必须有质的规定性,有底线的要求。不然,教学就存在太大的随意性。也正是从这种意义上,有学者指出,“不少时候,语文教师在教学生的,还是小集团内流行的或个人现行生产的‘知识’。而那些阐释、变异、生产,往往是不自觉的、即兴的、无理据或者仅以‘我以为’的个人性反应为理据,从来没有被要求作学理的审查。僵化和随意性过大并存,是语文教学内容的严重问题。”[3]其实,不仅语文学科如此,凡是基于教师经验的课程实施都可能存在这一严重问题。
(二)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
I9世纪三四十年代,由于普及教育的需要,教科书开始在西方出现。[4]在我国,真正的教科书(正式的课本)是20世纪初“废科举,兴学校”以后的事。教科书的不断运用和完善,极大地改变了教学的面貌。教科书越来越成为课程实施的主要依据,对“教什么”和“怎么教”起着决定作用。“教科书是学校教育的心脏,没有教科书就没有学校。”[5]教科书是“支配性的教室资源”,甚至决定该学科80%的课程内容。[6]
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的基本特征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中的“课程”几乎等于教科书,大家把教科书视为唯一的课程资源,把教科书看做是学科知识体系的浓缩和再现,是学科知识的载体,是教学内容的组织与呈现。(2)教师在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中成为照本宣科的“教书匠”,无论是农村的教师还是城市的教师,无论面对的是怎样的学生,也无论在什么样的学校,“教科书是教材的权威,是教学方案的心脏;没有教科书就没有学校,应该教什么?如何教?几乎完全取决于教科书。”[7]也正因为如此,许多教师对新课程带来的教材更是持抱怨的心态。在他们看来,教材改变了,原来他们习惯并熟练了的教学内容都变了,所以给他们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并且增加了很多的工作量。(3)学生在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中,成为了一个被不断灌输的容器,他们视教科书的内容为定论的知识,学生的学只是围绕着感知、理解和记诵教科书而展开。长此以往,学生形成了死记硬背的习惯,批判、反思和意义建构等能力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很难得到发展。
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教教材”。在奥恩斯坦等人看来,“ 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教科书依然是课程的重点。如果问教师和类似的其他人,在某年级或某地区课程是什么,他们最普遍的回答会指向教科书。教科书极大地影响着甚至决定着一门课程的性质和作用,它的这种影响力深深地影响着学生们的学习经验和获得的知识。”[8]教科书的影响如此之大,以及师生对其极强的依赖性,需要我们对基于教科书的课程实施进行必要的反思。
(三)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教育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人们不再仅仅满足于“有书读”,而是希望“读好书”,于是教育质量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一方面,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都在教育质量监控的名义下纷纷立法或制定国家标准,产生了“基于标准的运动”;另一方面,随着教师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人们已经不满足于教师即“教书匠”的形象,希望教师分享到部分课程权力,除了关注“教什么”和“怎么教”以外,还需要关注“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在第八次课程改革出台了国家课程标准之后,也正在倡导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
课程标准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统一的基本要求,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应达到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的阐述。因此,课程标准限定的是学生的学习结果,而非教学内容。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就是教师根据课程标准对学生规定的学习结果来确定教学目标、设计评价、组织教学内容、实施教学、评价学生学习、改进教学等一系列设计和实施教学的过程。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给了教师一种方向感,它既为教学确立了一定的质量底线,又为教学预留了灵活实施的空间,因此它要求教师根据教学目标适当处理教学内容,根据课程标准倡导的理念选择适合的教学方法,而且还要求教师开展基于课程标准的评价。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不是要求所有教师教学标准化,也不是一种具体的教学方法,更不是像有些教师认为的“课程标准涉及到的内容我就教,课程标准没有涉及到的内容我就不教”。确切地说,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要求教师“像专家一样”整体地思考标准、教材、教学与评价的一致性,并在自己的专业权力范围内作出正确的课程决定。
Ⅶ 教学与评价如何基于课程标准.ppt
课程标准规定了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体现了国家对不同学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是教材编写、教学和评价的基本依据。
但是,当前小学教学与评价还存在一些偏离课程标准要求的现象,如教学要求、作业要求和评价要求被人为拔高,学生必要的学习经历被忽视,针对学生差异进行有效教学的研究与实践比较缺乏等。这些现象影响了小学生尤其是小学低年级学生的健康成长,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对小学阶段课程改革的质疑。
Ⅷ 如何基于课标进行教学设计和评价
教学大纲的“刚性”要求,对教师的影响是很大的。在制定学期教学计划时,教师考虑较多的是“何时能完成教学内容”,而关于“如何完成教学内容”以及“完成的效果如何”却少有考虑;在教学实施的过程中,许多教师更关注的是教科书中的教学内容,更多的是依据教科书的内容安排教学,至于为何选择这些内容、如此安排教学顺序的原因,教师却缺少深入的思考;教师习惯于“照本宣科”式的教学,比较关注教科书的内容细节以及教学时间的安排,较少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在新一轮的课程改革中,课程标准被隆重推出。
Ⅸ 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与以往有何不同
教学是一个充满问题的专业领域,“为什么教”、“教什么”、“怎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应该是该领域的四大核心问题。然而,人们一直以来对“教什么”和 “怎么教”关注较多,而对“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探讨得较少。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总是没有把教学置于“课程”的视域下来思考,没有整体地、一致地关注着同样重要的上述四个问题。
在我国第八次课程改革推进过程中,尽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2001)中规定:国家课程标准是教材编写、教学、评估和考试命题的依据,是国家管理和评价课程的基础。也就是说,关注“为什么教”和“教到什么程度”等问题的“国家课程标准”应该成为课程实施的依据,即教学应该是基于课程标准的。但是,走进中小学的课堂却发现,这一意图至今并未很好地得到实现。尽管在教师的日常话语中,课程标准已经代替了教学大纲,但课程标准似乎并没有给教学实践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新课程到底倡导什么样的“新”教学,教师应该根据什么来组织和开展教学:是根据上级或专家规定的“好课”的标准上课,还是按照课程标准所倡导的理念与目标来开展教学;是根据教材按部就班(即“教教材”),还是基于课程标准自主处理教材(即‘明教材教”);是模仿别人的“优质课”,还是基于课程标准创造自己的优质课。这些问题还依然存在。更进一步地,关于作为学生应知和能做的“期望列表”——课程标准如何落实到课堂教学实践中的讨论,就更是鲜见了。
因此,本文首先从历史的角度来分析我国的课程实施取向,指出当前我们应当基于课程标准来实施课程,进而探讨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的基本特征以及如何设计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以期为我国推进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实践提供一个参考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