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课程教学
㈠ 如何理解幼儿游戏课程与教学之间的关系
对于幼儿来说,体验是他们对待世界更为普遍的一种方式。孩子是天真的,对事物、对人都倾向于采用体验的态度。荷兰文化人类学家胡伊青加曾说过:"游戏的乐趣究竟是什么?何以幼儿要愉快的叫嚷?这是一种被抓住、被震撼、被弄得神魂颠倒的心理状态。"幼儿课程教学游戏化尤为突出地表现出了体验的特征,课程游戏化就是一个让孩子体验的世界。在这里,充盈了幼儿自身的生命,他们尽情、忘我、不知疲倦,他们不为任何其他的目的,仅仅是在游戏中充分地学习和享乐。 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园的教育模式在悄然发生变化,建构式教育理念已渗透在幼儿教育课程中,以游戏贯穿幼儿教学的目标,幼儿教学游戏化,是指把幼儿教育的目标、内容、要求融于各种游戏之中,教学游戏化的内涵是让幼儿成为学习的主体和发展的主体。 刚开始我们将游戏作为组织教学的一种辅助手段,以引起幼儿对认知对象的好奇心,或调节情绪,消除练习时的枯燥乏味之感。如教师出示一几何图形中,对幼儿说"我请来了图形宝宝与小朋友一起做游戏。"接着要求幼儿说出图形的名称、特征,并找出周围环境中与该图形相似的物体。此时幼儿仍然处于被动的、接受性的学习状态之中,游戏在教学中所发挥的仅仅是一种辅助作用。接着我们从仅是传授知识转向重视智力的发展,这一变化推动了游戏在教学中的介入,根据教学要求设计的游戏逐级成为教学环节之一,并与其他教学环节组合成一个更为充实的教学活动。如在中班的认识数字"6"的活动中,我在讲解演示之后,组织幼儿进行"送礼物"的游戏,让每个幼儿依次手持一张数字卡片去送与该数字所表示的数量相同的礼物,以巩固幼儿对6以内数字的认识和数字所表示的实际意义的理解。此时游戏的作用是调动幼儿的学习积极性,参与性和注意的持久性,但在此阶段游戏仍然受到教师的直接控制,游戏的目标、规则、时间、次数仍然由教师统一安排。然后我们将游戏在教学中得到了较充分和恰当的运用,我们把教育的内容、要求融于一个成几个游戏之中。当游戏结束时,教学要求也随之达到。如中班的"拾豆豆"游戏,幼儿要爬过小山坡,钻过山洞,拾起5粒豆豆后迅速跑回来,这一游戏不仅帮助幼儿巩固了对数的认识,同时也发展了幼儿动作的协调性,灵敏性,以及不怕困难的品质。最后我们将游戏作为教学过程,满足了幼儿的游戏需要,促进了幼儿的情感,态度以及与同伴友爱、合作等社会性的健康发展。因此,在这一阶段游戏化教学已发挥了对幼儿进行整体教育的功能。 在对幼儿实施游戏化教学的实践过程中,我还作了以下两方面的实践与探索: 一、精心编制各种教学游戏。 我根据幼儿教育的内容和要求,创编和改编了一些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有趣的游戏,使幼儿积极、愉快地投入到学习活动之中,如游戏"七星瓢虫",主要渗透了认识数字"7"以及理解7的实际意义的要求,游戏"树叶变变变"则是让幼儿通过想像,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运用树叶进行美术创造活动,使幼儿的创造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在编制游戏时,我还设计了各种形式的游戏,如个别玩的游戏,结伴玩的游戏,小组玩的游戏以及集体进行的游戏,如在游戏"飞舞的彩球"中,幼儿既可以自由玩彩球,又可以结伴玩彩球,还可以进行小组传球比赛,这些游戏既可提高单位时间幼儿学习的密度,又能适合不同个性、不同发展水平幼儿的需要。 二、灵活指导各种性质和形式的游戏。 在不同形式的游戏中,我分别以不同的角色身份进行指导,在幼儿个别玩的游戏中,我一般以旁观者的身份观察幼儿的游戏,当幼儿需要帮助时,作一些间接的指导,以不干预 幼儿的游戏为准则。在幼儿结伴玩的游戏中,我主要以观察为主,并与参与者的身份或以游戏角色的语言提出建议,进行间接指导,在合作进行的小组游戏中,我以组织者或评判者的身份进行与教学要求有关的指导,并组织幼儿议论、交流,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 在幼儿的游戏中还包含着丰富的认知成份,主要包括观察、想像、记忆、思维等,这些认知成份在游戏过程中通过言语和操作贯穿于整个过程,游戏活动中的观察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感知活动,不仅构成了游戏的前提条件,而且贯穿于游戏的整个过程,如在建构游戏中,幼儿会先对所提供的材料的颜色、形状、大小等进行观察,并思索"把它们做成什么?"然后边观察边操作,最后做成心目中想做的物品,可见,游戏构成了发展儿童观察力的有效手段。在游戏中,幼儿的想像、思维也能得到充分拓展。比如中班幼儿在以"秋天的颜色"为主题的教学游戏中,在教师的启发下,能从山林、湖水联想到大海,从小草、枫叶、菊花联想到松树,进而仿编诗歌。因此,我在设计游戏时有意识地渗透各种认知成份,如设计结构游戏时,要考虑充分渗透观察成份,设计角色游戏时,考虑充分挖掘儿童的想像力,在设智力游戏时,则要更多地渗透思维成份,同时要将各类游戏作协调安排,从而促进幼儿认知全面地发展。
㈡ 如何理解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
首先,我们应该看到,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是有区别的。这种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 两者的含义不同。
课程目标是预先确定的要求学生通过某门课程的学习所应达到的学习结果,这种结果表现为学生在课程相关素质或特征方面的变化。课程目标是指导课程设置、编排、实施和评价的整个过程的准则,也是课程自身性质和理念的体现。
教学目标即教学目的和要求,专指课程教学中教师对学生学习结果的预期。通过一个特定教学过程(如一节课),学生的学习结果可以是某种知识、某种技能、也可以是某种观念、态度的形成或获得。教学目标是指导教学过程的准则,通常反映了教师的教育理念。
(2) 两者的指导对象不同。
课程目标指导整个课程的建设,而教学目标只是指导教学过程。
(3) 两者的实施主体不同。
课程目标的实施主体涉及到教育管理部门(如国家教育部、地方教育厅、局、委、办等)、课程指导机构(如各教育厅、局、委、办下属的教研室)、师资培训基地(如师范院校的对口专业)、教材与教学参考书的编写者与审核者、学校的专业教师和教辅人员以及全体接受课程教育的学生。
教学目标的实施主体只包括担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业教师、教辅人员以及全体接受课程教育的学生。
(4) 两者的概括程度不同。
课程目标较为抽象,教学目标则相当具体、相当微观。
(5) 两者的灵活程度不同。
一般而言,课程目标往往是国家教育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反复研讨、推敲的结果,具有导向作用。课程目标一旦确立,轻易不会改动;而教学目标往往是由任课教师根据自己对课程目标的理解和对实际教学状况的把握来制订的,随着教学活动的展开和教育改革的深入,某门课程在某学期、某堂课甚至某个教学活动环节上的教学目标是可以随时随地调整更新的。
在看到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的区别的前提下,我们还应该充分认识两者的密切联系:
(1) 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课程目标对课程的日常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进行导向。
例如,小学科学课程的目标,不仅包括有科学知识和科学技能的内容,而且有与科学相关的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内容,还特别强调科学探究活动的基本特征、基本过程以及基本方法。科学教师在确定每学期、每堂课甚至每个教学活动环节的教学目标时,要注意落实课程目标,注意体现课程宗旨。
(2) 教学是实施课程的主要途径,教学目标是对课程目标的细化。
一切教学过程都必须以课程内容来支撑,不可能脱离课程而独立存在。小学科学课同样如此。课程目标明确了教学活动的方向,而教学目标就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精细化。当教师和学生在教科学、学科学的过程中互动的时候,就把课程理念与教学实践链接起来、融合在一起了。
综上所述,课程目标与教学目标之间的关系是既有区别又有密切联系,把握好它们之间的关系,有助于教师提高教学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㈢ 1,如何理解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学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是对提高学习积极性长时间起作用的因素。教师要利用各种机会结合实际,不断向学生进行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教育,使学生明确学习的社会意义,看到实际价值,诱发其学习动机。
㈣ 如何才能正确认识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一、课堂教学“主体”理论各种学说的简要讨论及“辩证主体”新理论名词的提出
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是教育学的基础性理论,如何认识课堂教学过程中主客体关系理论就是大家讨论的焦点之一,自古至今,都是教育学领域需要探讨和改革的重中之重。它有其丰厚的理论学说,先后有教师主体论、教材主体论、双主体论、学生主体论等课堂教学主体理论繁衍生息,各放异彩,百家争鸣。直至现在我们大家比较认同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主体理论提出,关于课堂教学的主客体理论争论才有风平浪静的趋势,但新理念、新思路、新方法仍层出不穷,欲止弥彰。
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作为教育学的基础性理论,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它,抛弃各种主体论的糟粕,宏扬其精华,才能放下包袱,开动机器。我们只有正确认识学生、教师、教材、教学环境的各自特性及之间的相互关系,才能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教学模式和方法才能有正确的改进方向;教师从教育教学实践中总结出的理论才能经受住实践的检验和推敲,并在实践中经受住课堂教学实践大熔炉的锻造,最终涅盘出教育学新体系的教学新思想、新模式和新方法。从现行的教育学理论和教学法的书籍来看,多数大家在编写教育理论书籍时,谈及其教学等问题必须首先看它在什么主体理论支配下,都把关于教学主体理论这一块作为独立的一个章节来写,其地位可见一般。但我们多数都是引用历史的典籍,人云亦云地重述大家认同的观点;至于独辟蹊径的实践感言,如鲠在喉,不敢多言。
笔者愿意在此赘述几笔,析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的优点和缺陷,提炼其它几种主体理论的长处或共同点,优化提出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观点或假说,与大家共谋课堂教学主体理论的出路。
二、关于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的讨论
忘记历史就是背叛,现实不能割断历史。通过对几种主体理论的学习、体会、思考和研究,其实在我个人看来,不知大家是否有同感,“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一说法,应该是在课堂教学主客体关系理论指导下,只属于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具体思路的应用,还不能将其上升作为一种主体理论的说法来提用。
1、“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产生的背景、作用及影响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或更早至现在,“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主流地位,性而使然地被大家认可,并不断地被贯彻到教学实践中去,同时也起到了解放教育思想的作用。它进一步明确了教师与学生在课堂教学中所处地位的关系--引导与被引导的关系,--也就是教与学的关系,有力地提高了课堂教学的活力。在有力地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同时也给教育学理论带来了新的生机,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有力地推动了中国教育教学事业的发展。
尽管有的人对这一理论提出疑义,但还不能扼住它作为一新生事物茁壮成长的正劲风头,同时提出疑义的人也不能否认这一理论或是新观点的优势。至于判断这一理论什么时候已完成历史性的引领作用和现代课堂教学改革任务,或想尽快地把它错误的诱导负性思想扔进历史的垃圾箱,则在于我们教育学理论改革发展的速度和具体状况,也就是我们能否在教学实践中尽快地对这一理论的优点加以保留,缺点进行时代的“扬弃”。
其实,教师、学生、教材,还有其它因素组成的教育大环境,究竟谁是课堂教学的主体,谁是课堂教学的客体呢?自古以来,一直争论不休,树欲静而风不止。目前,我们在默认“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种课堂教学思想的同时,虽然时时在倡导使用、贯彻这一课堂教学主体思想,但对于绝大多数基层教师来说,其实也只停留在口头上,多数还是谈谈而已,只是作为一种思潮来听,写文章或做报告时引用一下,教学实践的力度还有待提升。至于在教学实践研究中是否所有的人能否确实得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还有待进一步实践。至于这一理论是否有悖于我们辩证地看问题更没有去思考,赞同者有之,持不同政见者有之,多数只是人云亦云,权威人士怎么说,我们怎么用。也就是说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这一理论或观点是来自教育专家和学者对当时具体教学现象和教育活动的抽象总结。现象反映本质,它是教学现象对教学规律的一个侧面反映。
2、课堂教学“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的误区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学生处于主体地位的理论或说法,我认为有如下误区:一是教育专家根据教育教学现象总结出来的理论或观点,不符合客观事物的本质规律,而做了非本质规律的总结。现象反映本质,但这种现象是一种虚像或只是一个侧面,没有完全反映客观事物的真实本质。二是没有弄清事物的本质属性,具有主导性的客观事物,一定具有主体性的特性。三是没有弄清“教师主导、学生主体”概念含义,这里教师主导其实就是教师主体,学生主体其实是说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是被开发的对象,是培养的目标;四是它绝对地划分了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关系,这也不符合辩证法的要求;五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作为主体理论作这种说法格调太高,如果说作为某种主体理论指导下的教学模式或思路则比较确切;并且,把它作为一种主体理论不足以支持现代焕然一新的教学教研成果;六是现实不能割断历史,完全否定了教师主体论、学生主体论、双主体论的部分先进理念,更是全盘否定了教材等客观事物有作为主体地可能性或优点。
因此,我认为“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主体论提法是不确切的,它阻塞了教师的实践视角和思路,在课堂教学理论研究和课堂教学模式实践上出现了绝对化或闭塞的诱导,犯了唯物主义二元论的错误,不符合唯物主义一元论的要求。当然,我们对它的理论提法和观点要一分为二的看,加以批判地继承。
三、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提出及讨论
1、新理论产生的意义
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政治、经济、文化日新月异地飞速发展,新课改理念逐步发展和渐趋成熟,鉴于以往主体理论都有多方面的局限,我们应该考虑将如何丰富新课堂教学的主客体论理论工作提上日程,有必要把课堂教学主体理论加以进一步讨论。教师、学生、教材以及教育环境是否都有成为主体的可能,也都有成为客体的必然呢?澄清这一基础理论,认清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剔除关于“课堂教学主体”理论认识的误区,有利于我们宏扬中华传统教育思想的精华,有利于我们当前教育学理论的长足发展和改革,有利于我们教育活动和教学实践活动的蓬勃开展。
2、教师、学生、教材三者主、客体地位的划分及其所具有的特性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我们这里主要谈教师、学生、教材的主客体关系问题。这一点想通了,我们的教学实践才有对象,不会瞎撞,不走瞎道,我们的视野会越来越开阔,工作才有的放矢,看问题才能准确,才会离我们想到达的目标越来越近,我们才能逐渐地把对新课堂教学主体理论认识由主观真理过渡到客观真理。
1)关于教师、学生主客体关系及其特性的讨论
考虑任何问题不能一刀切地把原则作为事实的出发点,我们应该根据教学实验反映的客观情况去重新认识具体现象。我们把“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理论和“双主体论”做一下比较。根据历史唯物主义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理论,笔者认为,这二种理论都有科学性和合理性,但他们都没抽象出他们自身所具有规律性的本质内涵。前者完全抛弃教师个体的主体地位的主性,把其个体具有的主导属性作为主性加以要求,更没有看到教师个体还具有作为客体的属性;同时也没有看到作为学习主体的学生,具有学习的主导的属性和处于学习被动开发地位的客体属性。虽然双主体论者认识到了教师和学生都是课堂教学的主体,但没有认识到这种双主体是瞬间变化的,也就是不能同时出现的,而是交替出现的。它们没有说明导致这种情况的出现的原因是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都具有主导属性的原因;也没有说明教师和学生同时还具有客体的属性,双方客体属性的表现也是二者的主导属性在发挥作用,主导属性随时控制着二者的主体性和客体属性。主导属性又分为主观的(前台的)引导决定性和客观的(后台的)引导决定性,决定二者的主客体出场顺序。(二者同时作为客体时,谁又是主体呢?)同时,我们还考虑到,学生作为主体时,可以是部分主体,客体亦然。
由以上讨论,我们可以得出教师和学生都有作为课堂教学主体的属性,也都有成为课堂教学主体或客体的可能性。当教师的主导属性发挥前台的引导决定性时,教师的主体作用就显现出来,同时学生作为教学的被开发者的后台引导决定性发挥作用,学生客体属性就显现出来,学生就处于客体地位。随着教学过程的进展,客观实际情况的出现,反之亦然。这样我们就可以概括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在课堂教学过程中,都具有三个特性:主导性、主体性和人的物化的客体属性。他们双方的特性的作用的发挥都是针对对方的客观变化而变化。这符合唯物辩证法的要求,也符合历史唯物主义人是社会实践活动主体的理论。
2 )教材主体地位、教师与学生客体地位的划分及其所具有的特性
上面只谈到教师和学生的主客体关系变化,并且教师和学生作为客体时,是人的物化,是特殊的客体。说到客体,我们还得谈及教材。教师、学生、教材是教学的三大主要因素。教材作为教学的工具书,它是物,它作为客体,相对于人来说,是无可厚非的。那么,它有没有成为主体的可能呢?它像教师个体和学生个体一样,具有客体性的同时,具有主体的属性和主导属性。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认为,主体和客体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教师教学时,首先他得研习教材,下一节课怎样按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把知识传授给学生。在备课过程中,教师主动向教材学习,教材做了一回“教师”,教师向教材学习,教师做了学生。同时学生也可以进行自学教材,来个无师自通,其实教材就是它的教师。我们教师也好,学生也好,我们在获得知识时,教师和学生通过反复阅读教材,在感知教材的过程中,往往会有所开悟,我们不自觉就学会了所要学的知识,最终达到理解教材。再者,教师也好,学生也好,知识获得也不一定都是教师在课堂上教会的。自学往往是我们获得知识的重要手段。我们常说书籍是我们最好的老师。古语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小说,教育了几代人。所以我们说,作为教育客体身份的教材或书籍,有时也扮演主体教师的作用,发挥教师的角色功能,同时具有了学习的主导性,调动人的求知欲望,吸引人去自学,把它的主体属性发挥出来,变成了学生和教师的老师,发挥了教学主体的作用,释放了物的人化功能,引领人们走进现实生活的实践中去,并获得成功。世界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有一段名言:“生活在书的世界中,意味着领略思维之美,享受文化财富,使自己变得更加高尚。”也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通过整理,经过判断,我们可以得出创新的结论:教材也就有三个特性,主导性、客体性、物的人化主体性,后二种特性的体现也同教师、学生一样,他们的先后变化,是他们自身所具有的主导属性控制的结果。
3、教师、学生、教材的特性及其主客体关系辩证变化的猜想
我们进行教学主体理论的探讨,我认为教师、学生、教材(甚至教学环境)都有作为课堂教学主体的属性和机遇,同时作为客体的功用也是这样。我们看不到它,摸不到它,它们经过我们的思维过滤后,能够被我们清楚的认识,是因为他们分别能够通过假设具有一种(不是唯一)相对应的这样排列的特性,分别依次:一、教师个体的特性,主导性、主体性、人物化的客体属性;二、学生的特性,人物化的客体属性、主导性、主体性;三、教材的特性,客体性、主导性、物的人化的主体属性。这只是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的一种简要的变化方式,在实际教学中,根据教师功底、教学能力、教学意识与学生基础、接受能力及学习意识,以及教学环境的变化,会有无穷的变数,不胜枚举,这里只是挂一漏万地举一个事例。
综上所述,那么教师、学生、教材的主客体地位变化的源动力是什么呢?我们说,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性,主导性。这种主导性就是它们变化的源动力。这种源动力就是人的能动性对课堂教学节奏、教学现象、教学规律的正确认识和把握,是教学规律的流动体现。
为了区别原有的“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主体理论,我们把教师、学生、教材(甚至包括教学环境在内)在课堂教学中辩证地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不断地交替变化成为课堂教学主体的理论,暂时命名为课堂教学辩证主体理论。
四、关于教学环境是否能够作为主体的讨论
环境教育决定论的理论有其积极性的一面。我们知道,什么样的教学都不能脱离环境,营造好的教学氛围对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百利而无一害。环境教学目前也在悄悄兴起,而且有蓬勃发展之势。教学环境可分为课内教学和课外教学,教学环境也可分为课外环境和课内环境。
㈤ 如何正确理解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课堂教学理论产生的背景、作用及影响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或更早至现在,
“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课堂教学理论主流地位,性而使然地被大家认可,
并不断地被贯彻到教学实践中去,同时也起到了解放教育
㈥ 如何理解课程和教学的概念,本质以及二者的相互关系
一、教学的概念与本质
我们经常在日常生活中将教学当做教师的行为,并与学生的学习行为相对应。
1、我国现行教学论对教学的看法
我国现行对教学的概念理解主要受到了苏联教育学的影响,将教学理解为“教学过程”,并认为“教学过程一方面包括教师的活动(教),同时也包括学生的活动(学)。教和学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彼此不可分割地联系着。在教学过程中,讲授起主导的作用:安排得当的讲授是学生顺利地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的主要条件。”
王策三《教学论稿》中认为,“所谓教学,乃是教师教、学生学的统一活动;在这个活动中,学生掌握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同时,身心获得一定的发展,形成一定的思想品德。”李秉德在《教学论》中认为“教学就是指教的人指导学的人进行学习的活动。”顾明远主编的《教育大辞典》认为“教学是以课程内容为中介的师生双方教和学的共同活动。”
2、我赞同的对“教学”理解的观点
华中师范大学陈佑清教授认为,在我国教学论中,长期只有一个整体的“教学”概念,而没有分别确立与学生行为及教师行为相对应的“学习”与“教导”的概念。他认为只强调教和学的关联性而不承认教和学的相对独立性,简单将它们混在一起,会导致以教代学或以学代教。因此,他得出结论:教学的本质是教师教学生学习的活动(不同于“教学是教师教、学生学的活动”的说法)。这里“教”是谓语,“学生学习”是“教”的宾语,即教“学”,教学生学习。
我认为把教和学分开来研究,是西方一些教育家从促进、帮助学生学习的角度来理解教的本质的思路来源,如布鲁纳认为:“教学,说到底是一种帮助或者促进人的成长的努力。”这样有利于深入研究两种行为的过程、机制,充分发挥教学过程主体的能动作用,更清晰地明白:教是促进学生能动而有效地学的条件,学生能动、有效地学是教师教的目的。所以在整个教学活动中,核心的问题是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问题,教师的教服务于学生学习和发展的需要。
二、课程的概念与本质
1、国内外关于课程的定义
目前,关于课程概念的定义几乎是每一个学者都能根据自己的理解对课程下一个定义。但是稍加归类,大约可以分为六种类型:
(1) 课程即教学科目。这个观点在历史上由来已久,比如礼、乐、射、御、书、数六艺,欧洲中世纪初的文法、修辞、算术、几何等。这些学习的科目都是课程。我国现在一部分人习惯于这种认识,课程就是我们学校所开设的各个学科,例如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等。
(2) 课程即有计划的教学活动。之所以有人这么定义,是考虑第一个定义不全面。他们认为只关注教学科目本身,对教学过程中学生的情感、态度、体验以及教师的作用、课堂环境等方面认识不足。因此他们建议把学校组织的所有有计划的教学活动加进来,目的就是对课程有一个比较全面地认识。
(3) 课程即预期的学习结果。这一看法北美课程理论较为普遍,学者认为课程不应该指向活动,而是应该直接关注学习的结果,即把重点从手段转向目的。这可能与美国的实用主义观念有关系。
(4) 课程即学习经验。这个定义中,课程关注的更多的是学生的个体体验、感受,即学生个人的实际收获,而不是学生再现学习的内容。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新课程理念,强调课程的重点从教材转向师生。
(5) 课程即社会文化的再生产。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任何课程都处在一定的社会文化中,都应该是这种社会文化的反映。学校教育的任务就是要在这种社会文化下,再发展社会文化。教育部根据国家需要来规定所教的知识技能等,并通过这些来发展社会文化。体现了这样一种理论假设:个体是社会的产物,课程是个体社会化的途径。
(6) 课程即社会改造。此观点认为,课程不是使学生适应或者顺从于社会制度,而是要使学生摆脱社会制度的束缚。他们认为,课程的重点应该是当代中学生比较关心的社会主要问题和弊端的解决。
2、我比较赞同的对于课程理解的观点
上述六个观点站在不同的课程流派对于课程作了不同的释义,总感觉或多或少有些不足,我看了美国学者古德莱德对课程的定义,是按照课程的层次来定义的,我比较赞同。
他提出了课程层次理论:
第一层次是理想课程。此时的课程处于理论层面,由课程专家根据学生发展的需要及社会要求来确定。如提议在中小学开设性教育课程等。
第一层次是文件课程。这一课程在前一层次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包括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相应的教材等。
第三层次是理解课程。这一课程是指教师对前一课程内容的理解与领会。每位老师的理解都会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在具体实施中也会有所不同。
第四层次是实施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在学校课堂内具体实施的课程。即教师在课堂上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学生从中得到了什么。
第五层次是经验课程。这一课程是指学生实际得到的东西。
这样的课程层次理论很有逻辑性地、科学性地概括了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关于课程的多角度理解,对我们全面理解和把握课程的概念和本质有很大的帮助。
三、教学论与课程论的关系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教学内容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进入20世纪,随着知识累积的速度增加,“教什么”成为人们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1949年,泰勒的《课程与教学的基本原理》的出版,标志着课程脱离了教学母体,成为独立的学科。那么,课程论与教学论是什么关系呢?
综合国内和国外的一些看法,主要有一下几个观点。
(1) 二元独立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论和教学论有不同的研究领域。课程是学习内容或者教材,教学关注内容传递的过程与方法。课程是以价值-目标取向为主的学习内容,这些内容存在于书面教材中或者教师心中,当被教学活化的时候,就会导致学生行为的变化。
也有人认为课程是学习的结果,而教学是实现或者达到目标的手段。课程规定了教学的结果,但它并不规定用以达成成果的手段。
(2) 相互包含论
持此观点的主要分为两派:教学论包含课程论;课程论包含教学论。前者认为,课程只涉及教学内容,是教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前苏联和我国的一些学者一直持这个观点,这种只见教学、不见课程的观点,限制了课程研究的视野,给课程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后者认为,课程是一个大的概念,它的内涵和外延都比教学大。
(3) 相互影响论
这种观点认为,课程与教学是各自独立的系统,但是他们只见相互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课程论和教学论一部分内容相互交叉,对共同部分的研究影响课程与教学的发展。二是两者虽然独立存在,但是存在互为反馈的关系,课程论发展影响教学论,比如对于课程标准的制定就要求在教学过程中改变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同时,教学论的发展也影响着课程论的发展。
㈦ 如何理解 学校课程的统整及其教学
统整课来程自上而下的实施过程中源面对的问题 (一)政策制定者的价值理念转化为教师内在改革动力的矛盾 采用自上而下的实施策略,推行改革者假设教师与设计者的价值取向一致,因此在推行工作中集中于使教师认识改革的意义和做法
㈧ 如何理解课程与教学的关系
教学-教学是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所组成的一种人类特有的人才培养活动。通过这种活动,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引导学生积极自觉地学习和加速掌握文化科学基础知识
课程是指学校学生所应学习的学科总和及其进程与安排。广义的课程是指学校为实现培养目标而选择的教育内容及其进程的总和,它包括学校老师所教授的各门学科和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活动。狭义的课程是指某一门学科。
㈨ 如何理解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的知识
课堂是教学工作的主阵地,也是提高教学质量的主要渠道。过去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适应新的教育体制和要求,我们要更新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营造宽松、和谐的教学氛围。
㈩ 如何理解学校课程教学固有的内在矛盾
1、首先,课程的改革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和特点,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2、然后,要编订好内容丰富、齐全、可实施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其次要根据改革内容配备教师和教学设备设施;
4、要制定课程考核计划和考核办法,针对学习过的学生做好阶段考核,根据考试成绩做好数据分析,及时调整改革后的课程套体系;
5、在整个实施过程中,还要做好教学实施的检查、监督、整改工作;
6、考核教师的各项指标要符合实际,鼓励教师在实施过程中,依照规定的改革范围大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