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机构学生接送免责协议书
㈠ 家长接送学生安全责任书学校可以免责吗
学校和家长签定接送安全责任书后,不能免除学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学校此举可能不是为免责,而是基于学生的安全考虑,是为了提示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㈡ 帮我找《辅导班安全责任协议书》一份
为了加强幼儿园与家庭合作,达到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同步,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根据机关幼儿园的实际情况,我们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如下协议:一、关于幼儿就餐问题: 1、幼儿园早餐时间是8:00,请您早上8:00前(最好能提前十分钟)一定将孩子送到幼儿园,以及时就餐。2、8:00前各班均有老师在班里接待家长,以便您能及时和老师交待孩子因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需要老师协助的事宜。3、超过8:00老师可能将牛奶、豆浆或稀饭匀给其他幼儿,既使有稀饭等也已经凉了,孩子吃后会不舒服。4、为了孩子的健康,家长不得进入幼儿园餐厅。二、关于幼儿衣物: 1、幼儿因天气不好所带雨衣、雨伞等雨具,家长在送孩子时要带回,以免放在幼儿园家长拿错、自动雨伞意外伤及幼儿等事故发生。2、幼儿平时所有衣物和玩具,如帽子、外套、小围巾等,因幼儿多,容易丢失、拿错,请家长写上孩子的姓名(只做标记,别人难以区分,最后剩余的小件衣帽,马夹经常无人认领)。幼儿入园时不要带贵重玩具和易造成伤害的玩具,以免丢失或造成伤害。3、幼儿园提供的幼儿午休用品,免费使用,家长带回洗晒时丢失者,按价赔偿,全套50元。三、关于接幼儿离园: 1、幼儿离园关系到幼儿的安全,家长要固定一个或几个家庭主要成员接幼儿离园,有特殊情况要别人代接的,要提前和幼儿园老师联系。另有特殊情况,要早和班内教师打招呼。2、如无特殊情况,不准随意接孩子离园,有特殊情况必须中途接、早接的,传达室一定要盘查清楚,班里老师要问明情况,家长必须耐心合作。3、接幼儿离园,家长要提醒幼儿主动和值班老师“再见”。四、关于幼儿安全事故问题: 1、家长要按规定送幼儿入园,必须将孩子送到园门里,孩子有病或身体有某种特殊情况的要当面和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以免造成危险。2、为安全起见,家长不要给孩子穿长带子鞋、长带子衣服和带有可能伤害幼儿身体、皮肤饰物的衣服。3、国家已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出现较大意外事故的,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4、为减少争端和损失,幼儿园每年在9月份开始组织幼儿集体加入学生意外保险,每年12元,家长如有特殊情况不愿入保,请提前与幼儿园联系,否则视为同意。5、幼儿园的小朋友之间玩耍的过程中,难免有这样那样的争执、矛盾,产生一些小的磨擦也是难免的,家长之间要相互包容。如有特殊情况要尽快找老师反映,不得擅自找孩子解决(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 www.wm338.com查看)。如因此造成恶果的,责任自负。五、为了幼儿园的安全,早上7:50—8:20、中午10:40—11:20幼儿进餐时间、中午幼儿午休时间家长不得要求进入幼儿园。幼儿园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如无意见,请主要家长签名后交给孩子所在班老师。
㈢ 学校如何与特殊学生签订免责协议书。
学校让家长签订"免责"安全协议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学校还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所谓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
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凡在内容上和形式上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都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属无效的民事行为。
李女士反映的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就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
另外,学校让家长签字的“安全协议”,可以看作是学校向家长提供的“格式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斥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学校通过签订这样的协议来规避法律责任,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协议也是“废纸一张”。
(3)辅导机构学生接送免责协议书扩展阅读:
有效要件
确认免责条款的效力,如同确认其它民事法律行为一样,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要件。
一般情况下,只要经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免责条款,不违及社会公共利益,法律是承认免责条款的效力的,否则就没有合同自由可言了。确认免责条款有效,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
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
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㈣ 辅导班安全协议书 高分,谢谢
小学课程辅导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委托招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甲方要认真做好为学生辅导的工作。
第二条:甲方负责乙方子女的作业情况,并及时向乙方汇报其子女在上课期间的情况, 并且按照学生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以满足不同情况的学生对于知识点的理解。
第三条:甲方在学生上课期间负责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 乙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乙方要敦促乙方子女,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
第二条: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工作,为达到学生进步共同努力。
第三条:本甲方没有值班班主任,所以不承担下课后看护孩子的责任,望各位乙方谅解,更希望乙方保持对甲方的联系,以保证乙方子女的人身安全。
三、 违约责任
在培训过程中,因违约造成的后果,由违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且负责造成的一切损失。
四、 合同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合同无效。
五、 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定。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㈤ 教培机构带学生秋游,免责书怎么写
---------协议书:
协议当事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
住:--------------------------------。
协议当事人:-------------性别-----,-------年-----月------日出生,身份证------------------------
住:--------------------------------。
协议内容:由于----------------(什么情况下)通过---------协商订如下协议:
1、
2、
3、
-----------。
本协议一式----份由协议当事人各执一份。当事人对本协议经签字后生效。
协议当事人:---------------
协议当事人:---------------
时间: -------年-------月--------日。
㈥ 小学生上、放学家长委托别人接送的责任书(协议或合同)
中卫七小家长接送学生协议书
为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和交通安全,保障学校教专育教学工属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和强化学校、家长的职责,特制定本协议。
一、学前班、一、二年级学生的家长按学校要求,必须每天亲自将子女接回和送到学校。
二、当家长确实有事不能接送时,可委托他人代接代送,但家长必须亲自在电话上通知本班教师(或班主任),否则教师(或班主任)不得将学生放行,更不得让不认识的人将学生带走。
三、家长若不能按要求接送,让孩子自己上放学,出现意外情况,学校概不负责。若家长需长时间委托他人接送时,必须将委托书交到学校并写清楚委托何人接送。被委托人出现失误而导致意外时学校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家长不能认真履行接送职责而导致的意外情况,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此协议双方签字后立即生效。
校长签字: 家长签字:
学校盖章: ( )年级( )班 学生:
学前( )班 学生:
2011年2月23日
㈦ 求一份学生课后托管安全协议书
学生课后托管安全协议书
甲方:(学生家长,身份证,联系方式)
乙方:(托管方,身份证,具体地址,联系方式)
甲方为方便子女接受教育,经考察决定将现就读于××学校的学生××交由乙方托管。为明确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在指定期间履行对学生的看护及教育管理责任。乙方要以高度负责和敬业奉献的精神,为学生提供安全、适当、科学的学习与生活管理,使学生各方面素质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二、甲方愿意接受本协议所约定的条件及守则,并委托乙方在紧急情况或不能联络甲方时代表甲方对学生作出合理的决定,并获得代表甲方签字的权利。
三、乙方在学生托管期间负责学生上下学的接送、食宿及课外辅导等有关事宜,具体如下:
1、接送:在学校指定的上学与放学时间,按时接送学生,履行校外往返过程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2、食宿:提供床铺、课桌等相关用品,被褥及洗漱用具等由甲方自理。托管期间全权负责学生的饮食起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约定早餐及正餐标准,也可约定学生日常洗衣、卫生等由谁承担)。乙方保证提供的食宿条件符合学生生长发育及学习的基本要求,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不因食宿条件受到影响。
3、课业辅导:负责每天督促学生完成作业,并在必要时给予相应辅导,________________(能够提供特殊辅导,或者家长对辅导有特殊要求的,另行约定)。
四、委托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或以学期为期限,如双方续约,可直接在此款后续签“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至______”)。
五、报酬及支付方式:托管费_______元/月(辅导费______),每月初预交(或集中于固定时间交纳)。甲方应以负责的态度按时交纳托管费用,延期交纳需经乙方同意,否则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甲方交纳,如甲方拒不交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甲方要配合乙方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氛围,教育学生遵守托管期间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外出、擅自脱离乙方监护。
因下列原因或者学生擅自脱离监护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乙方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
1、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来自与学生寄宿地点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或第三方侵害造成的;
3、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乙方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
4、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意外伤害的;
5、学生自杀、自伤的;
6、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七、乙方有义务提供安全的食宿条件,确保学生托管期间履行监护义务。对因提供条件不当、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充分履行监护义务,造成学生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八、学生托管期间,食用药品一般应遵照医嘱进行。托管期间若出现较重疾病和其它需要紧急救助情况,乙方要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得此信息后应前往进行积极救助。如果情况紧急,乙方应及时将学生送往医疗机构救治,并尽最大所能为甲方垫支抢救、治疗和住院等费用,甲方应该尽快将此费用如实归还乙方。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甲方须配合乙方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大额钱物可交由乙方代为保管。若非乙方管理责任原因,学生大意或者保管不善丢失钱物,乙方应积极为甲方寻找,如缺乏线索寻找未果,乙方不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十、在本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实事求是地介绍所能提供的各种条件,不得对甲方作出任何不符合事实的宣传和评价,如果由此造成学生不良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或因其他原因可随时解除本协议,其费用按足月结算,不足半月的按半月计算。
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可通知甲方终止协议,其费用按时间据实结算。造成乙方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五次以上不听从乙方管理,经教育无悔改表现的;
2、故意伤害同住其他学生造成严惩后果的;
3、故意损毁乙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的;
4、偷盗公私钱物无悔改表现的;
5、其他严重影响托管协议实施的行为。
十二、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和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该及时通知乙方。乙方也要将学生托管期间的表现与变化情况充分告之甲方,配合甲方确定学生的教育方案。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㈧ 补习班想和家长签一下免责协议 双方签字有法律效应么
免责协议内容是什么?
学校让家长签订"免责"安全协议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学校还是要承担相关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所谓无效的民事行为,就是不具备或者不完全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因而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合法性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凡在内容上和形式上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都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属无效的民事行为。李女士反映的学校与家长签订“安全协议”,就是一种无效的民事行为。另外,学校让家长签字的“安全协议”,可以看作是学校向家长提供的“格式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斥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学校通过签订这样的协议来规避法律责任,如果发生伤害事故,协议也是“废纸一张”。
判断学校是否承担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一、2006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二、2002年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学校组织学生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者校外活动,未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见,学校在组织校外活动的过程中,如果学生发生了人身伤亡事故,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取决于学校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安全教育,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措施,发生伤害事故后是否及时救护、妥善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学校要想在发生事故后不承担法律责任,只能强化对师生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妥善预防和处理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