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外辅导班如何申办
『壹』 开办辅导班需要什么手续
开设辅导班的具体流程:
一、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县级教育部门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
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
三、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
(1)课外辅导班如何申办扩展阅读: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二、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三、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贰』 准备开课外辅导班需要哪些手续和资质
开课外辅导班需要以下手续和资质:
手续方面:
1、到办学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2、向工商行政部门申请营业执照进行法人登记(要提供验资证明、经营场所状况等等)。
资质方面:
1、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有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课外辅导班如何申办扩展阅读:
1、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二)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三)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2、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3、辞退职(包括留职停薪)人员,应持有原单位批准的证明;
4、下岗职工,应持有劳动部门的下岗证;
5、农村村民,应持有当地乡(村)证明。上述人员登记时须持身份证,外地人员还须持有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暂住证,证生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18周岁以上,50周 岁以下)。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叁』 如何申请一个合法的课外辅导班培训机构
根据来《中华人民共和源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暂行规定》,设立民办学校或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应当符合当地教育发展的需求,具备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达到规定的条件。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设置的基本条件有4条,其中一条就是:“举办者要有稳定的办学资金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条件不具备是不可以申办的。
『肆』 办理中小学生课外辅导班需要什么手续
申办民办教育培训机构须提交的材料
(1)申办报告。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资格证明材料。
(3)资金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筹设培训机构在筹设期间不准招生。
(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审批登记表。(到教育行政部门可领取)
(5)筹设情况报告。写明筹建基本情况,投资数额及目前达到的基本办学条件。
(6)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4)课外辅导班如何申办扩展阅读: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
1、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2、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4、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5、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伍』 成立一个辅导班需要哪些手续
你可以注册一家人力资源培训中心,系由劳动和人事批准、登记注册并具有办学许可的事业法人单位,从事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考前培训、学位教育、企业管理培训及各行业考前辅导的教育培训机构。 办学宗旨: 遵循"实际、实用、实效"的培训原则,本着学以致用的思想,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为企业生产、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培养各层次应用技术人才,提高学员职业素质,为市场经济需要输送有用之才。 工作职能: ①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批准许可,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全国统考考前培训和国家职业核心能力认证等工作。 ②与各大院校管理学院合作,在浙江本地开展高层次学历学位的教学与管理工作。 ③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课外辅导和升学辅导,及大专院校学生的入学辅导。 核心业务: ①硕士研究生进修班(类):人力资源研修班、财务金融研修班、工商管理研修班、项目管理研修班、物流管理研修班等课程。 ②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班:人力资源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信用管理师、物业管理师、公共营养师、项目管理师、品牌管理师、厨政管理师、信息管理师等[国家高级(一级)、师级(二级)、助师级(三级)]等。 ③各类管理(咨询)培训和全国联考统考类辅导班:MBA全国联考辅导班和MPA全国联考辅导班等。你只能这样注册才能成功通过.拿到相关资质后再从事你想的那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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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想办一个辅导班,需要办理什么证件。和要求
一、申办辅导班,应符合下列条件:
园舍场地和设施符合建设部门、教育部门所规定的标准;
有独立的财务机构,独立的银行帐户;
有足够的办园资金和维持日常教育所需的资金严来源;
有正常师资来
源渠道和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要求的师资队伍;
有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幼教专业管理人员并主持辅导班日常管理工作;
有明确的办园方案,办园方案包括办园
目标、原则和辅导班类型,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和符合国家规定的教育课程和教材等;
有辅导班名称,辅导班名称应体现民族化、儿童化的特点,名称中不得
带有与办园实际不符的或易产生误导作用的词语。
二、辅导班申办者
辅导班申办者可以货币形式出贺,也可以实物、土地(房产)使用权出资。凡以实物、土地(房产)使用权出资的,必须由有关部门进行资产的评估和核实,不得高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辅导班申办者,应将办园资金足额存入准备开办的幼儿园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并经法定验资机构出具证明。
三、申请资格
申请举办辅导班,应向所在区、县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办园申请书、举办者的身份证明、办园的可行性匠告、办园资金的验资证明、场地使用证明、办园方案、幼
儿园章程等书面材料。
辅导班章程应当表明举办者的姓名或名称、举办者的权利和义务、举办者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金额、辅导班的机构设置及其产生办法、权限、议事规则、辅导班法定代
表人、辅导班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等事项。
四、批准条件
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予办园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向申办者书面阐明。
登记内容应包括辅导班名称、辅导班法人代表、辅导班地址、辅导班投资资金数额、招生对象和范围、办园规模、教职工人数。经登记的,应按登记部门所确定的筹
建期限进行辅导班的筹备工作,筹建期限根据筹建的实际需要确定。逾期不建成人为拖建的,则由原登记部门撤销登记。
五、辅导班筹备结束,须经区、县教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方由原登记部门签发办园许可证。
辅导班主办者凭办园许可证向区、县物价局申请收费许可证,并由物价局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才可公开向社会招生。
六、区、县教育主管部门自幼儿园登记之日起30日内,将幼儿园申办及登记材料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部门备案。如有关事项与法律、法规、规定相抵触的,或辅导班的名称与其他托幼机构发生重复的,市教委主管部门责成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对相应事项予以纠正或更改。
七、辅导班变更时,申办者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辅导班因故决定终止举办辅导班时,应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停办申请,并同时提交资产清理方案。经核准后,由区、县教育主管部门监督实施并由登记管理机关收回办园许可证及其副本、收费许可正、幼儿园公章,注销登记并通知其开户银行。
八、辅导班经批准使用的属公建配套或其他政府所规定的托幼专用的园会场地,如需进行较大规模拆建的,应征得原托幼用房管理部门的同意。
九、辅导班通过本市新闻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应经区、县教育部门审核。在全国性新闻媒介播放或刊登公告的,应经市教育部门的审核。
『柒』 个人办一个辅导班需要什么手续
个人办一个辅导班需要以下手续:
1、到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填写申请表,需要提供相关的资格,所提供的学位证书。
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登记,申请营业执照,需要提供提供验资证明,地方的营商环境等。
3、注册程序
一、申请从事独资私营企业的个人,持所在地户籍证明、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文件, 向所在地工商所申请;
二、工商所初审后报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 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4、提交文件、资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
二、场地证明;
三、验资证明;
四、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的,须提交有关部门的审批证件。
(7)课外辅导班如何申办扩展阅读:
1、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二)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三)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2、应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报告;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1、城镇待业青年和其他无业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待业证明;
2、退、离休人员应持退、离休证,提前退休凭单位退休证明;
(三)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表;
(四)经营场地证明: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五)申请从事国家有关专项规定的行业或品种的生产经营,应提交许可证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
(六)聘用从业人员的,应提交与从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
(七)登记机关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捌』 注册课外辅导班的流程
一、申办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或具有政
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设立职业培训机构
设立职业培训机构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
有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
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
、
教学管理、
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等多项制度
(二)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教师、管理人员:
1
、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
,
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
训工作经历;
2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
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
2
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
3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
4
、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务人员资格证书;
5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
1/4
,每个培训专业(工种)至
少配备
2
名以上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
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均应具备规定的教师资格。
(三)有与所申请从事的职业训练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
1
、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
200
人;
2
、
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
,
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
3
年;
有办公用房;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达到
300
平方米以上;有满
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
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招收住宿学生的,其食宿场所
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3
、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
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固定资产应达
20
万元以上,注册资
金
10
万元以上。
(五)符合政府制定的职业训练发展规划。
二、办理程序
办理程序包括申请筹办、正式申报、审核办理等程序。
(一)申请筹办
申请筹办时,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申请筹办报告,内容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
次、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
、证明资产来源、资金数额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书。
审批机关依据全市职业培训资源的布局,对申办培训项目进行评估,
做出是否同意筹设的决定。
办结时限:
30
日
(二)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时,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1
、筹办批准书和筹办情况报告;
2
、《深圳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审批表》;
3
、拟设培训机构的章程;
4
、拟任培训机构管理人员、教师、财会人员名单和资格证明文件;
5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培训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房产证或三
年期的场地租约;
6
、拟举办培训项目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
7
、办学场所符合消防、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8
、以国有资产参与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应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的规定,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依法进行评估,确定
出资额的报告。
(三)审核办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职业培训机构设立条件和设立标准进行审
核,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指派
2
名以上工作人
员进行核查。审核完毕后,以书面形式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批复。批
准设立的,颁发《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