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辅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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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化州市公安局的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4个)
1、政工室(副科级)
2、监督室(副科级,与纪委合署,加挂监察室、审计室、督察大队、维权办牌子)
3、法制室(副科级)
4、警务保障室(正股级)
(二)执法勤务机构(8个)
1、指挥中心(副科级,加挂局办公室牌子)
2、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
3、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4、交通警察大队(副科级,加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5、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
6、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正股级)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正股级)
8、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正股级)
(三)监管场所(2个)
1、市看守所(副科级)
2、强制戒毒所(副科级,与拘留所合署)
C. 化州的英语培训机构学校哪家好好在哪里
孩子学习很重要,是要找好一些的,你可以让他在ABC360学英语,推介你去这边,是因为他们的老师都是外国老师,教小孩很有经验,而且他们是因材施教的,根据们个孩子的情况量身定做,我自己孩子在这边学习,进步是可以看得见的。
D. 化州有哪些教育培训机构
大卫*高啪虾英语培训中心。
授教老师:虾饺(虾狗)
E. 化州单位职工在茂名人民医院就医的报销比例
医疗保险报销是在出院或者转院之后报销。
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结算程序:
定点医疗机构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出院患者的费用结算单、住院结算单及有关资料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作为每月预拨及年终决算的依据;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每月预拨上月的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统筹费用;
经认定患有特殊疾病的参保人员应到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医药费用直接记帐,即时结算;
急诊结算程序: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到市内非定点的医疗机构及异地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急诊抢救终结后,凭医院急诊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发票、详细的医疗收费清单等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报销手续。
F. 化州市区英语培训机构哪家好具体在哪个位置
选英语培训机构要看效果,效果有保证钱才花得值。如果平日的常规培训课都做得很版好的话,效果会有保证得权多。而且现在很多机构都提供免费的体验课,预约一节课体验下就知道哪个好了。我小孩在化州北岸那个台湾 杨海蒂神奇英语学校。他那么教材是专利的 好像是什么 一短2长X公式,记单词不用死记硬背的,培训自学能力,个人感觉孩子对英语的兴趣大大提高,你参考一下。
G. 请问大家,想送孩子去学口才,化州哪些口才机构值得去啊
化州艺鸣星口才,孩子之前在什么当学过一期,没什么进步,之后送去艺鸣星了,送那两个月了,现在不会见人害羞不说话了
H. 化州市国土资源局概况
来源:http://hzgt.xicp.net/News_View.asp?NewsID=511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粤府〔2004〕128号)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综合执法方案>的通知》(粤机编〔2004〕29号)和《茂名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茂机编〔2005〕35号)的精神,保留市国土资源局。市国土资源局是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事业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土地、矿产、测绘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市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 有关行政事项的听证。
(二)编制和实施国土规划、土地和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及测绘工作规划;参与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和审核镇级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三)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加强对土地、矿产两种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尤其要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加强土地市场管理、强化执法监察和依法行政,保障人民生活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当前和长远的需要。
(四)监督检查下级国土资源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统筹协调国土整治活动,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案件。
(五)实施农地用途管制,指导基本农田保护,拟订未利用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垦复和开发耕地政策并进行指导监督,确保耕地面积占补动态平衡。
(六)组织制订地籍管理政策、技术标准,负责土地调查、权属确认、登记、发证、查验、统计和定级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协助民政部门调处行政界线争议和勘定行政界线;建立健全土地统计制度和土地动态信息监测体系。
(七)拟订土地市场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征用,对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租凭、抵押、作价出资、交易和政府收购等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审定土地评估机构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呈报本级及上级人民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
(八)负责矿产资源探矿权的审查、采矿权的呈批和登记的管理工作;组织矿产资源调查,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和地质资料汇交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对地质勘查单位的资格提出审查意见,管理地质勘查成果;组织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对从事探矿权、采矿权的机构的资格提出审查意见,协助有关部门确认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结果。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负责认定地质遗迹保护区有关工作。
(十)制定测绘工作规划、计划和技术标准;组织并管理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测绘行业管理,审定测绘单位资格,负责测绘任务登记;管理测绘成果质量和地图编制工作;管理大地测量控制系统,管理、审核、发布重要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指导和监督测量标志的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事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归口管理本市地质勘查单位。管理局属下事业单位和基层国土资源所。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8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和内务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会议、文秘、档案、接待、保卫、车辆、保密以及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务老干、人事、工资、共青团、计生工作,负责各基层国土资源所正副所长任免的人事工作。
(二)宣教法制股
负责国土资源管理的调研、宣传、普法、教育工作,指导国土资源系统干部专业培训;组织协调有关股室起草和整理汇编国土资源管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办理上级有关部门送发的会签文件;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听证以及本系统的诉讼、法律文书及重大行为的审查工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协调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管理科技成果,推进科技进步。
(三)计财股
负责本局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汇总编报年度综合计划、经费收支预算、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检查、监督、落实;负责本系统行政事业和协助财税部门做好有关税费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及省、市规定国土资源局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他收费的征收和使用管理;负责本局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及局下属单位的财务监督管理。
(四)建设用地股
指导土地征用和城乡建设用地管理工作;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参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办理农地转用和征用土地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本市建设用地的征地公告,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检查监督征地政策的落实;指导、监督、审查城市规划区内农(居)民集体或个人建房用地、临时用地的报批。
(五)地籍测绘股
负责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转让、租凭、抵押、作价出资、交易的审核和监督管理,拟订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拟订地价政策,指导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公布工作;审核土地评估机构、中介机构资格和地产信息。负责土地资源调查统计及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城乡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确权及指导各镇开展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工作和土地权属证书年检工作。负责测绘行业管理和测绘产品质量确认、备案和监督管理,审查测绘单位资质、仲裁测绘纠纷,负责地图编制出版的版权管理和测绘标志保护工作,协助民政部门勘定行政界线。
(六)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股
负责编制全市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审核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呈报上级政府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实施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拟订专项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垦复和耕地开发规定;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拟订和审核耕地补充方案和农地转用方案;负责新增耕地的验收管理;指导基本农田保护和农地用途管制。
(七)矿产资源管理股
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和审核镇级矿产资源规划;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承担普通建筑材料的砂、石、粘土资源储量的评审认定工作;依法进行采矿登记审核和对采矿权转让提出审查意见,协助调处采矿争议、纠纷;对矿山企业开发利用情况进行检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依法许可采矿的矿山企业年检审核;负责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的征收工作。编制辖区内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保护地质遗迹规划、计划工作,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地质矿产资源调查、评价、管理辖区内的勘察成果;协调调处矿产资源勘查争议、纠纷;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组织地质灾害,地下水和地质遗迹动态监测、评价、预报工作;对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性评估报告提出有关审查意见;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负责对辖区内地质遗迹认定保护的报审工作。
(八)国土资源纠纷调处办公室(挂市人民政府调处土地纠纷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土地、矿产资源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市国土资源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事业编制8名,其中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股长(主任)8名,副股长(副主任)4名。
派驻纪检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仍按化州市纪委规定执行。
四、直属行政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队,正股级,队长可由副科级干部担任。主要职责任务是:负责查处辖区内的土地、矿产、测绘违法案件,以及有关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和司法部门查处违反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土地、矿产、测绘违法问题的来信来访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土地、矿产、测绘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执法监察队执法专项编制7名,设队长1名,副队长1名。
执法监察队所需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上缴市财政。
五、基层国土资源所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基层国土资源所为行政机构,核发事业编制125名(含局直属国土资源管理所,另附表),其中:所长25名,副所长27名。人员工资及经费由市财政全额预算中列支。
I. 请问化州有哪些幼儿托教机构想托教3岁以下的幼儿
基本上系幼儿园都有,一矛去我母校,陵园路,化州市幼儿园
J.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设置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票、档案、房管基建、车辆管理、后勤接待等工作;承担安全、保密、政务公开、行政效能、信息报道、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计划生育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拟定本系统在职人员培训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对外合作与交流项目及涉外业务。
(三)综合规划股(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承担统计管理、数据发布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项目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调研、政策研究、法规监督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以及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财务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
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组织预算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价工作;拟订社会保险专项基金和就业资金调剂分配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和劳动保障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负责审计、基金要情专报;承担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检查资格认定和组织考核工作;组织查处基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重大案件;承担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就业促进股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指导就业派遣工作;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境就业管理政策;承担外企就业服务机构设立初审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六)人力资源市场股(挂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拟定整体性人力资源开发规划、人才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力资源、人才流动和开发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开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规范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拟定人才政策,实施人才开发、引进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特聘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工作的综合调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工作;负责来化(回国)定居专家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以及留学人员回国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人力资源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力资源工作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管理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国外专家申办的确认事宜;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立人力资源户头单位的相关管理工作。
(七)军官转业安置股(挂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承担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落实工作;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调解仲裁管理股(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牌子)
统筹拟订劳动、人力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实施规范;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管理调解员、仲裁员,组织仲裁庭开审工作;指导、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担市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九)培训教育股
承担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培训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承担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和政策;指导实施企业职工、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拟订职业技能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拟订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管理规划及相关规定并实施指导;执行技工学校教材建设规划和评估认定制度;拟订技校有关专项资金使用配套办法;指导技能竞赛、师资队伍建设;综合管理和指导技工学校招生、毕业生推荐就业等工作。
(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
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负责专业技术队伍的宏观管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实施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核准初级评委评审结果;负责专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及核发资格证书;执行农村乡土人才和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政策法规;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协调。
(十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岗位聘用及备案事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奖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审核、考试录用工作;承担全市事业单位招收聘用制干部相关工作。
(十二)劳动关系股
协调劳动关系;拟订劳动关系处理规则、制度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实施规范;审核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政策性安置和工人配置工作;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实施与监督;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和收入分配的实施办法,并进行宏观调控和指导,拟订工资指导、工资价位和最低工资标准;审核市属和省茂名市驻化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的年薪收入。
(十三)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股
拟订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定、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的规划和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四)工资福利股
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政策和标准;贯彻和完善地区津贴、艰苦岗位津贴制度;审核新录用人员、大中专毕业生的定级待遇、调动和受处分等人员工资待遇;核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标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晋级增资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工资统发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聘用审批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十五)养老失业保险股
拟订城镇养老保险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措施;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和企业职工退休细则;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落实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给付标准;负责职工退休审批工作;负责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工作;负责企业年金备案工作;组织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拟订失业保险的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失业保险费率、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贯彻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政策;拟订失业职工登记、管理制度及失业保险金稽核规则并组织实施;落实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生育保险股
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和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院、药店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拟订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和中央、省、茂名驻化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十七)工伤保险股(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组织实施工伤保险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组织拟订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执行康复机构、康复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审定标准和管理政策;受理工伤申报,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认定以及医疗管理工伤;执行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组织对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股
拟订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基本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农村养老保险费用筹集办法、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给付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保险基金管理制度、运营办法和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参与指导、监督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待遇的支付和基金的运营投资。
(十九)劳动监察股(挂劳动监察大队牌子)
宣传、贯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受理举报投诉和行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权;组织查处有关劳动、人事重大案件,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
(二十)公务员管理股
组织实施公务员分类及职位管理、录用、考核、奖励、惩戒、培训、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和聘任制公务员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能力建设规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实施公务员法工作,拟订市人民政府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的奖励表彰相关事宜;实施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和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承办市政府任免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办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核、调任、转任、日常登记和职位设置等工作;综合管理公务员培训工作;指导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承担行政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