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要求
① 如何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你好
少先队工作的空间、时间、活动资金受到限制,辅导员的地位、待遇等问题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这种状况,大力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培养建设好一支高素质的少先队辅导员队伍,是加强少先队工作,提升少先队教育水平,推动少先队工作社会化的关键势在必行。现就如何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谈几点意见:一、严格选拔,源头把关多年的实践证明,只有高素质的队伍,才会有高质量的工作。因此,我们不断探索和改进、完善辅导员聘任制度,严把“入口关”
,切实将那些热爱少年儿童、热爱少先队工作、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的优秀教师和优秀青年选拔到少先队辅导员岗位上来。对于各类辅导员坚持每学年聘任一次。新学年伊始,面向全体教师通报设岗情况、部署竞聘定员实施意见,原任或拟任辅导员根据要求撰写竞聘报告,确定时间召开辅导员(班主任)竞聘上岗现场会,竞聘会上个人宣读竞聘报告,由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及原任辅导员组成的评委会,对所有参聘人员的报告并结合该同志工作实绩,分定性和定量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结果,优胜劣汰,由学校和矿团委审议通过定员定岗,并联合下文、颁发聘书予以认定,从而调动了广大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增强了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责任心,进而强化了队伍,为少先队工作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一个优秀辅导员,不仅需要较强的理论知识和组织活动能力,而且还需要相当广博的学识,甚至在某些活动项目上要有过硬的本领。基于这一认识,我们立足实际需要,面向未来需求,以加强辅导员自身修养,提高少先队素质教育能力和水平为重点,采取年级段递进培训和辅导员资格层面培训相结合,注重加强辅导员的培训工作,为更好地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打好坚实基础。建立辅导员培训档案。学校始终重视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工作,把其列入了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同时建立健全少先队辅导员的培训计划和个人培训档案,每学期或每学年对辅导员的培训次数、培训内容以及培训作业、取得成果均记录个人档案,作为推优树先的考核依据。这样做既能促使辅导员自觉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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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2015年新规定
新修改的规定在政治上对高校辅导员提出了更严格要求。新增加了“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综合运用教育教学、实践养成、文化熏陶、研究宣传等方式,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到学生日常管理服务各个环节,形成高校学生的日常行为准则,使高校学生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新定还要求辅导员:努力学习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运用理论分析、调查研究等方法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理论和实践研究。
新修改的规定明确提出,高校辅导员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新修改的规定要求高校辅导员,积极学习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构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阵地,加强与学生的网上互动交流,围绕学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进行有效舆论引导,丰富网上宣传内容,努力把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和主导权;及时了解网络舆情信息,密切关注学生的网络动态,敏锐把握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群体性问题。
新修改的规定明确提出,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全校专职辅导员数不得少于辅导员总数的70%。
新规定要求,建立国家、省级和高校三级辅导员培训体系。确保每一名专职辅导员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各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校级培训,积极选送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
③ 西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介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版中发〔2004〕16号)、《权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特提出如下意见。
④ 西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培养发展
1. 制定辅导员培训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和实际需要,科学设计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培训时间,不断拓展培训形式,把岗前和在岗、理论和业务、校内和校外等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有计划地选派辅导员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骨干培训,学校每年至少举办1期辅导员专题培训班。积极创造条件,选送优秀辅导员赴国(境)外培训学习。
党委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培训的组织实施,积极依托学校党校开展培训。各学院(系、所)要积极支持辅导员参加培训,并加强对辅导员日常学习的督促检查。
2. 积极组织辅导员参加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有计划地推荐优秀辅导员到上级机关或有关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定期组织辅导员赴校外学习考察或实践锻炼。
3. 按照“职业化、专家化”的发展方向,积极支持辅导员通过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辅导员工作满2年,可在职校内攻读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高一级学位;工作满4年,根据工作需要,可申请攻读校外其他专业高一级学位。辅导员攻读高一级学位纳入学校专任教师培训计划。
4. 设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专项基金,纳入学校社科研究项目统一管理。鼓励辅导员紧密结合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实践,申报研究项目,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对辅导员的教学、科研成果予以奖励。
5、按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技术职务。
6、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待遇。辅导员工作满1年(具有本科学历的工作满3年),考核合格,享受副科级待遇;工作满2年(具有本科学历的工作满5年),考核合格,享受正科级待遇。
⑤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介绍
《普通高来等学校辅导员队源伍建设规定》已于2006年5月20日经部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2015年11月教育部在官网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修订情况。
⑥ 如何贯彻新的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1、首先把管理规定读熟读透;
2、就管理规定中的要求,逐一拟写执行细则;
3、就执行细则的工作内容来拟写相关的辅导员素质要求;
4、配备要求数量的辅导员;
5、若是保持现有辅导员,对于素质要求不能满足要求的,采取培训及学习引导。
6、建设辅导员的执行细则监督机制并设定一个合理的奖罚机制。
⑦ 西南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任职条件
(一)辅导员的任职条件
1.中共党员。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分辨能力,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乐于奉献。爱岗敬业,德才兼备。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4.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背景和较为广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精力充沛。
(二) 辅导员的职数配备
辅导员编制由组织部会同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根据各学院学生数核定。学校总体上按1:200的比例设置辅导员岗位。辅导员的配备以
每个学院要保证每个年级都有一定数量的辅导员。有研究生培养任务的学院(系、所)应配备研究生辅导员,职数参照本科生辅导员的配备比例,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学院党委(系党总支)副书记应兼任辅导员。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要从事两年辅导员或班主任工作,并作为晋升职务、职称的必要经历。
辅导员的选聘程序
辅导员的选聘工作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由组织部、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和人事处等部门组成的辅导员选聘工作组,具体负责辅导员的选聘工作。
辅导员面向学校在职教师、党政干部和校内外应届毕业生选聘。辅导员选聘需经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选聘工作组对资格审查和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结合报名志愿和面试情况按1:2的比例向各学院(系、所)提出推荐人选。各学院(系、所)在推荐人选中确定拟聘人员,经选聘工作组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
辅导员需与学校签定聘任合同,聘期4年,聘期内专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得承担专业课的教学任务。聘期结束后,进行考核续聘。辅导员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辅导员的聘任、解聘、转岗、调动等,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同意、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职能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党委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