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辅导员
1. 山东理工大学的辅导员都是在编的吗待遇怎么样急!!!
不一定的,辅导员是比较弱势的群体,通常如果男女朋友一起去的话会带编。因为男版的除了没权办法,一般不干这个。但是研究生毕业的女人,马上又要生孩子,学校就害怕这个。所以。。。。
辅导员待遇就那样,肯定不如老师好,参考下河北的待遇,大概在3000块左右。不过那地消费也低。
2. 大学在编辅导员,本科学历可以晋升科级干部吗或者教课可以吗
有些学校可以,但是大多数的学校辅导员岗和教师岗位是不同的岗位,有教师兼职辅导员岗位的,但是辅导员不可以教书,不过可以升学院的团委书记,以后再升学院的党委副书记等!请采纳
3. 大学辅导员属于学校的正式编制吗
属于的复,大学辅导员属于学校制的行政编制,待遇是中等水平,略低于人民教师。具体多少要看地域和什么学校了。聘用3年满后可以到机关工作,也可以去教课,当然可以继续当辅导员。
辅导员的基本要求:辅恪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3)在编辅导员扩展阅读:
高校辅导员要与与导师、校医院、心理、职业指导中心合作,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缺乏统一标准体系情况下,主动沟通,从一年级就建立一定的职责体系,必要时交给他们处理。包括:
学习辅导——理解能力、成功学、时间管理辅导等;
生活辅导——保健、贫困生生活、心理、班级社团指导等;
时事政治教育——学生时事政策报告会 ,形势与政策课;
理想信念教育——与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相结合;
事务管理——签字管理、学生权益保护、意外事故处理、贫困生、奖学金管理。
4. 西南政法大学的辅导员是在编人员吗
西南政复法大学的辅导员是在制编人员。
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位于美丽的山城重庆,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首批全国重点大学,被誉为新中国法学教育的“西南联大”。
5. 在北京做小学在编老师好还是做大学外聘辅导员好
去重点中学当老师可能会挣得比较多,但是要知道没有什么发展空间,如果你本人性格比较温和,擅长与人交往,建议去高校当辅导员,之后可以当讲师,教授,系主任,院长,这些就靠你自己了。
6. 高校人事代理辅导员职位,既然工资、奖金待遇都和在编一样。在编与人事代理区别何在养老金怎么说
人事关系不一样,在编的和不在编的人事归属不一样,还有可能就是社保、公积金缴存比例不一样吧,养老金待遇也不一样
7. 扬州大学辅导员是在编的吗待遇怎么样
扬州大学辅导员目前都是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待遇和教师一样,很难进,今年招专的要求是:中共属党员,曾担任学生干部,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研究生毕业且获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含应届毕业生),成绩优秀,综合素质优良,曾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学金。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但听说今年招的是人事代理。
8. 高校在编辅导员离职有违约金吗
看是否有合同约定
9. 请问正式编制的高校辅导员待遇怎样
我只了解本科的,大概有5000多点,五险一金都有,福利分房,我所在的地方是山西太原理工大学
10. 高校辅导员是什么编制,
一般是行政编,但是很多学校可以走教师系列,就是可以评讲师、助教,以后也可以当教授。待遇应该是学校里中下水平的,具体多少要看地域和什么学校了。聘用3年满后可以到机关工作,也可以去教课,当然可以继续当辅导员。
辅导员这个岗位很锻炼人,主要是和人打交道的方面,你要是带了一届学生,应该什么人都见过了,经验也有了,转其他岗位比较容易。
辅导员工作比较忙,主要是杂事多,把你的时间都打断成一段一段的了,所以感觉忙忙碌碌就一天,不过要是闲的时候确实很闲。另外辅导员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读硕士,博士。
(10)在编辅导员扩展阅读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培养与发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第四章中: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结合实际,按各校统一的教师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合理设置专职辅导员的相应教师职务岗位。专职辅导员可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要求评聘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其他相关学科的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根据辅导员岗位基本职责、任职条件等要求,结合各校实际,制定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的具体条件,突出其从事学生工作的特点。辅导员评聘教师职务应坚持工作实绩、科学研究能力和研究成果相结合的原则,对于中级以下职务应侧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成立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
高等学校专职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一般应由有关校领导,学生工作、组织人事、教学科研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可根据辅导员的任职年限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相应级别的行政待遇,给予相应的倾斜政策。
第十五条辅导员的培养应纳入高等学校师资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享受专任教师培养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当鼓励、支持辅导员结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实践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发展开展研究。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承担所在区域内高等学校辅导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
对辅导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时事政策、管理学、教育学、社会学和心理学以及就业指导、学生事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化辅导与培训,开展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科学研究。高校负责对本校辅导员的系统培训。
第十八条高等学校要积极选拔优秀辅导员参加国内国际交流、考察和进修深造。支持辅导员在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攻读相关专业学位,鼓励和支持专职辅导员成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方面的专门人才。
第十九条高等学校要积极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创造便利条件,应根据辅导员的工作特点,在岗位津贴、办公条件、通讯经费等方面制定相关政策,为辅导员的工作和生活提供必要保障。
第二十条高等学校应把辅导员队伍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和选拔的重要来源,根据工作需要,向校内管理工作岗位选派或向地方组织部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