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社会实践课程指导纲要
1. 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出台有何意义
据报道,日前,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育版部教材局负责人指出,综合实践权活动作为一门课程,不同于一般的学生课外活动,综合实践活动不仅有明确的课程目标,还要求对活动内容进行选择和组织,对活动方式进行认真设计,对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科学评价等,具备作为一门课程的基本要素。
与此同时,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十多年来,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在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着不少问题,主要是对该课程性质、形态等缺乏准确的理解和把握,实施过程中盲目性和随意性较大,迫切需要加强规范和指导。
希望指导纲要可以被积极的贯彻落实!
2. 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主要写了什么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纲要》要求,综合实践活动由地方统筹管理和指导,具体内容以学校开发为主,自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三年级全面实施。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平均每周不少于2课时;高中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纲要》要求,在综合实践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处理好学生自主实践与教师有效指导的关系。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而应当成为学生活动的组织者、参与者和促进者。教师的指导应贯穿于综合实践活动实施的全过程。
《纲要》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调研,了解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专业发展的需求,搭建多样化的交流平台,强化培训和教研,推动教师的持续发展。要支持体系建设与保障,包括网络资源开发,硬件配套与利用,经费保障,安全保障等方面。还要建立健全指导教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课程实施情况的督查,开展优秀成果交流评选。
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3.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有没有指导纲要
综合实践活动是《九年制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试验稿)》所规定的必修课程,自3年级开始设置,每周平均3课时。为帮助广大中小学教师、各级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学生家长和社会其他人员理解和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特制定本纲要。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背景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适应了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又适应了社会发展的需求。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都具有独特性、具体性,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的需要、兴趣和特长,都有自己的认知方式和学习方式,综合实践活动为每一个学生个性的充分发展创造了空间。当今社会迅猛发展,产生了一系列新的问题,如环境问题、道德问题、国际理解问题、信息科技问题等等,这些问题都具有跨学科的性质,综合实践活动为学生参与、探究、理解这些新的社会问题提供了机会。
综合实践活动的产生既继承了我国基础教育的优秀传统,又体现了当前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义务教育法颁布后推出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积极倡导活动课程,但由于没有相应的课程指导纲要,活动课程在实施中遇到许多问题。此次课程改革设立的综合实践活动是对活动课程的继承、发展与规范。当前举国上下积极推进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亟待改革与创新,设置综合实践活动是应对这一需求的重要举措。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性质
综合实践活动是基于学生的直接经验、密切联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现对知识的综合运用的实践性课程。在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中,综合实践活动具有自己独特的功能和价值。与其他课程相比,综合实践活动具有如下特性:
(一)实践性
综合实践活动以活动为主要开展形式,强调学生的亲身经历,要求学生积极参与到各项活动中去,在“做”、“考察”、“实验”、“探究”、“设计”、“创作”、“想象”、“反思”、“体验”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体验和感受生活,发展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开放性
综合实践活动面向每一个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每一个学生发展的特殊需要,其课程目标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面向学生的整个生活世界,其课程内容具有开放性。综合实践活动强调富有个性的学习活动过程,关注学生在这一过程中获得的丰富多彩的学习体验和个性化的创造性表现,其学习活动方式与活动过程、评价与结果均具有开放性。
(三)自主性
综合实践活动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注重发挥学生的自主性。学生自己选择学习的目标、内容、方式及指导教师,自己决定活动结果呈现的形式,指导教师只对其进行必要的指导,不包揽学生的活动。
(四)生成性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师生双方在其活动展开过程中逐步建构生成的课程,而非根据预定目标预先设计的课程。随着实践活动的不断展开,学生的认识和体验不断深化,创造性的火花不断迸发,新的活动目标和活动主题将不断生成,综合实践活动的课程形态随之不断完善。
三、综合实践活动的基本理念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与实施基于如下基本理念:
(一)坚持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参与,发展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以学生的直接经验或体验为基础,将学生的需要、动机和兴趣置于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活动主题,积极开展活动,在活动中发展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为学生提供开放的个性发展空间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要克服当前基础教育课程脱离学生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倾向,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领域,引领学生走向现实的社会生活,促进学生与生活的联系,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开放的空间。
(三)注重学生的亲身体验和积极实践,促进学习方式的变革
综合实践活动的开发与实施强调学生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和勇于实践,注重学生在实践性学习活动过程中的感受和体验,要求学生超越单一的接受学习,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实践活动,实现学习方式的变革。
四、综合实践活动的目标
综合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是密切学生与生活的联系,推进学生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与体验,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个性品质。
五、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
综合实践活动是由国家设置、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开发的课程
(一)综合实践活动的组织线索
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以学生为核心,主要围绕三条线索进行——
1.学生与自然的关系。
2.学生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
3.学生与自我的关系。
(二)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
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基于自身兴趣,在教师指导下,从自然、社会和学生自身生活中选择和确定研究专题,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研究性学习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学生通过研究性学习活动,形成一种积极的、生动的、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
2.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社区和社会实践活动,以获取直接经验、发展实践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为主旨的学习领域。通过该学习领域,可以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不断提升学生的精神境界、道德意识和能力,使学生人格臻于完善。
3.劳动与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是以学生获得积极劳动体验、形成良好技术素养为主的多方面发展为目标,且以操作性学习为特征的学习领域。它强调学生通过人与物的作用、人与人的互动来从事操作性学习,强调学生动手与动脑相结合。通过该领域使学生了解必要的通用技术和职业分工,形成初步的技术意识和技术实践能力。
4.信息技术教育。信息技术不仅是综合实践活动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综合实践活动探究的重要内容。信息技术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学生发展适应信息时代需要的信息素养。这既包括发展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还包括发展学生对浩如烟海的信息的反思和辨别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信息伦理。
以上几个方面是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除上述指定领域以外,综合实践活动还包括大量非指定领域,如:班团队活动、校传统活动(科技节、体育节、艺术节)、学生的心理健康活动等等,这些活动在开展过程中可与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定领域相结合,也可以单独开设,但课程目标的指向是一致的。指定领域与非指定领域互为补充,共同构成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
(三)综合实践活动内容的选择原则
综合实践活动的具体内容由地方和学校根据实际确定。确定综合实践活动的内容需遵循下列原则:
1.尊重每一个学生的兴趣、爱好与特长
2.体现每一所学校的特色
3.反映每一所学校所在社区的特色
4.善于引导学生从日常生活中选取探究课题或问题
(四)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的关系
综合实践活动与各学科领域存在以下三方面的联系:第一,学科领域的知识可以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延伸、综合、重组与提升;第二,综合实践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可以在各学科领域的教学中拓展和加深;第三,在某些情况下,综合实践活动可与某些学科教学打通进行。
六、综合实践活动的实施
综合实践活动是教师与学生合作开发与实施的。教师和学生既是活动方案的开发者,又是活动方案的实施者。有效实施综合实践活动需遵循下列原则:
(一)正确处理学生的自主选择、主动实践与教师的有效指导的关系
倡导学生对课题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实践是实施综合实践活动的关键。第一,学生要形成问题意识,善于从日常生活中发现自己感兴趣的问题。第二,学生要善于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题。第三,在课题的展开阶段,可以采取多种多样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个人独立探究的方式;小组合作探究的方式;班级合作探究的方式;跨班级与跨年级合作探究的方式;学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学校合作探究的方式;跨地区、跨国界合作探究的方式等。第四,在课题的探究过程中要遵循“亲历实践、深度探究”的原则,倡导亲身体验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对自己感兴趣的课题持续、深入地探究,防止浅尝辄止。
教师要对学生的活动加以有效指导。在指导内容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在根本上是创设学生发现问题的情境,引导学生从问题情境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探究课题,帮助学生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和探究方式。在指导方式上,综合实践活动倡导团体指导与协同教学。不能把综合实践活动的指导权只赋予某一学科的教师、或班主任、或专门从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的教师,而应通过有效的方式将所有教师的智慧集中起来,对综合实践活动进行协同指导。
总之,教师既不能“教”综合实践活动,也不能推卸指导的责任、放任学生,而应把自己的有效指导与鼓励学生自主选择、主动实践有机结合起来。
4. 国家九年义务教育课程综合实践活动指导纲要 由哪个部门颁布
教育部颁布的
5. 教育部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的规定是什么
9月25日,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对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作了明确规定:
(二)基本理念
1.课程目标以培养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
本课程强调学生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认识、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提升综合素质,着力发展核心素养,特别是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以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生活、职业世界和个人自主发展的需要,迎接信息时代和知识社会的挑战。
2.课程开发面向学生的个体生活和社会生活
本课程面向学生完整的生活世界,引导学生从日常学习生活、社会生活或与大自然的接触中提出具有教育意义的活动主题,使学生获得关于自我、社会、自然的真实体验,建立学习与生活的有机联系。要避免仅从学科知识体系出发进行活动设计。
3.课程实施注重学生主动实践和开放生成
本课程鼓励学生从自身成长需要出发,选择活动主题,主动参与并亲身经历实践过程,体验并践行价值信念。在实施过程中,随着活动的不断展开,在教师指导下,学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活动的目标与内容、组织与方法、过程与步骤等做出动态调整,使活动不断深化。
4.课程评价主张多元评价和综合考察
本课程要求突出评价对学生的发展价值,充分肯定学生活动方式和问题解决策略的多样性,鼓励学生自我评价与同伴间的合作交流和经验分享。提倡多采用质性评价方式,避免将评价简化为分数或等级。要将学生在综合实践活动中的各种表现和活动成果作为分析考察课程实施状况与学生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对学生的活动过程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