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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中小学课程改革

发布时间: 2021-03-06 19:06:09

Ⅰ 天津课改

还是从高一开始吧,毕竟书籍和只是点都有细微的差别,还是从头开始系统学比较好,不然容易乱,要不然你就高三学完再过来,等于在这复习高考,这样也比较不错,只要别混着学就行

Ⅱ 是今年起,天津市小学升初中,不用考试了吗

广东省教育厅特来别重申义务教育阶自段公办学校招生的几个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不论是小学适龄儿童入学还是小学毕业生升读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都必须按适龄儿童少年所在地实行就近入学,所有小学和初中不得进行入学资格考试。 举办初中课程改革实验班必须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控制数量。实验班的招生必须按照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要求,根据小学推荐意见和学生的综合素质、特长确定新生名单,不得进行文化学科的卷面考试,更不得以考试的卷面成绩录取学生,也不得搞所谓的“转学试”、“择校试”。 除政策允许的确有困难需要借读的学生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或其他资金。 广东省教育厅明确指出,省内某些学校通过考试招收初中实验班新生或确定初中实验班入学考试资格的做法是错误的。所有公办小学和初中不得进行入学资格考试,初中实验班的招生不得进行文化学科的卷面考试,更不得以考试的卷面成绩录取学生。 但各地情况不同,很多地区仍有.

Ⅲ 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已参加天津市考试人员的过渡办法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教师厅〔2015〕3号)要求, 从2016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一考试,原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随即停止。改革后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由教育部确定考试科目、考试标准和各科考试大纲。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方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为做好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与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衔接工作,制定本过渡办法。
一、过渡对象
在2016年1月之前,已取得天津市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双科或单科合格成绩,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适用本过渡办法。
二、过渡期限
上述过渡对象的过渡期为2016年1月至2018年6月。
三、过渡方式
(一)双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在过渡期内可参加天津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可于当年申请认定。
(二)单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参加2016年上半年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仅限此一次)。补考后双科合格的人员,可参加天津市教学能力测试,合格人员可于当年申请认定。
(三)2016年上半年开展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仅限单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2016-2018年每年开展一次教学能力测试,仅限双科合格且成绩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参加。具体考试时间可登录报名网站查看。
四、其他
(一)天津市教师资格考试与国家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分别独立使用,过渡对象可选择适用本过渡办法,也可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选择参加国家统一考试的人员,不再适用本过渡办法。
(二)本过渡办法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Ⅳ 天津高中新课改后教材有什么变化要求具体 理科的

课改之后课本分必修和选修
必修是文理都得学的
选修的话 只有选文才学文的 选理才学理的内
我是理科 就告容诉你理科的课本吧
语文 必修5本 选修有很多本 不过不一定都学
数学 必修5本 选修理科的话只讲3本
分别是2-1 2-2 2-3 其它都不讲
英语 必修5本 选修好像是有4本
物理 必修2本 选修5本 分别是3-1 3-2 3-3 3-4 3-5
化学 必修2本 选修5本 不过我们只学选修4和选修5
生物 必修3本 选修3本
地理 必修3本
历史 必修3本
政治 必修4本

Ⅳ 天津高考改革后,新教材和老教材有哪些不同

教材是不同的。
去年天津实行了新课程改革,高中阶段的教材是全新的。
同时高考天津是自主命题的,你没有在天津上课,考试大纲也不清楚。即使你的条件可以在天津报考,也不一定能考出好的成绩。

Ⅵ 请问天津新课改后(文科)高考各科考试内容和题型有什么变化

重磅解读:天津2009年高考改革方案
2009年起,高校招生不再只看高考成绩,学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也将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解读·高考改革方案
2006年秋季,本市开始进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批参加新课改的高中学生将于2009年参加高考。《方案》着力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通过制度创新,这两个制度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共同组成合理的制度体系,形成有效的联动机制,促进从人才培养模式到人才选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在这个制度框架体系中,高等院校招生将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解读·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的有机组成部分。此项工作依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的通知》组织实施。文件强调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6个方面以写实性评语、资质认定、成果表达等形式记录和评价考生的表现、事迹、个性、专长等,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相关信息。
解读·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国家指导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设立的,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考核内容的统一考试。其主要功能为检测普通高中的教学状况,检测普通高中学生修业状况,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提供基本学业信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为测试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发展倾向,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设置选修课程的考查内容。选修课考查首先在主干学科中进行,然后拓展到全部学科。
解读·2009年高考
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考试内容和试卷命制 各科目考试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命制各考试科目的试卷;试卷命制贴近社会、时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必须具备的经典知识和学习能力的考查;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报考英语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语测试;文科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综合考试科目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中各个考试科目分别命制试题;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20分钟;艺术、体育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和英语类相关专业的口语测试另行安排。
试卷分值与成绩呈现 文史类专业或理工类专业四个科目试卷的总分值分别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为300分;文科综合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数呈现。
考试类别 文史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外语、文科综合;理工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工类)、外语、理科综合;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或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艺术专业考试;体育类专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或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体育专业考试。
考试日期 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日期举行考试。

天津市2009年高考方案出台
天津市政府9日颁布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并将于2009年开始实施。天津市高考考生“一考定终身”的时代即将结束。
2006年以来,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市进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市政府决定推行高中新课程背景下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先后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改革方案着力使这两个制度与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形成联动机制,促进从人才培养模式到人才选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高等院校招生将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为考核内容的统一考试。选修课程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范围内,但不纳入高考之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高考成绩不是“硬挂钩”。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机构不对此设置门槛,而是由高校自主决定。
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设定等级,而是以写实性评语、资质认定、成果表达等形式记录和评价考生的表现、事迹、个性、专长等,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相关信息。
据介绍,招生学校可在考生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招生学校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自主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使用原则。
天津市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实施录取工作,考生可以不参加高考。
天津市高考改革是根据教育发展实际情况进行的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高校招生选拔评价,高中课程改革与高校招生考试内容改革,高校多样化招生录取方式的综合性改革。旨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逐步构建和完善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与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现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

经教育部和天津市政府批准,今天天津市教委颁布《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摒弃高考一考定终身,着意于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校招生考试有效联动,德、智、体、美多元评价,多样化招生录取。《方案》将于2009年实施。
2006年以来,天津先后建立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09年起,高等院校招生将参照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据介绍,天津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从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以写实性评语、资质认定、成果表达等形式记录和评价考生的表现、事迹、个性、专长等,为高校招生录取提供相关信息。
天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是检测普通高中的教学状况,以及普通高中学生修业状况,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招生学校可在考生高考成绩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招生学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前提下,自主规定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
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点自主选拔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招收保送生和自主招生时,可根据本校办学宗旨、培养目标,自主规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
天津部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或专业,试行自主招生,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试行自主招生学校(专业)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校以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可不参加高考。
高考科目组设置,《方案》规定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含听力测试)、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其中文科综合包括历史、地理和思想政治,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除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考试科目的考试外,还需参加相关的专业考试。报考外语类院校及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口语测试。
考试内容,《方案》规定: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并遵循《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命制各考试科目的试卷。试卷命制坚持能力立意,贴近社会、时代和考生生活,注重适应终身学习和时代发展必须具备的经典知识和学习能力的考查。文科综合与理科综合科目考试中各个考试科目将分别命制试题。语文和综合科目考试时间分别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考试分值设定,《方案》规定:文史类或理工类专业四个科目试卷的总分值分别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为300分;文科综合中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天津市教委有关人士说,由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方案》咨询,考试院呼叫中心电话:96796666。

Ⅶ 天津市初中教材都是什么版本的急!!!!!!

初一初二是新的课标版
初三是老的人教版

Ⅷ 天津高中新课改教材

生物 3本必修1本选修
物理 2本必修和选秀3-1 3-2 3-3 3-4 3-5
化学 2本必修和选修1-5
数学 五本必修和选修2-1 2-1 3-1 3-2 4-1 4-2 4-3 4-4 4-5
英语内 必修加选修一共8本 都要学容没区别
语文 必修1-5选修有古诗文选讲,现代文选讲,语言文字知识运用,中国小说鉴赏,文章写作与修改

Ⅸ 天津高中 新课改 教材

必修肯定都考,选修要到明年二月份考纲下来你才会知道考什么。
必修全考,选修每本中都挑一些内容来考。
你可要抓紧了哦!

Ⅹ 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2选修模块

网上直接找不到,下面是天津市张家窝中学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是根据《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的,绝对不敢跟天津市教委的要求相抵触。能给你解答!
《张家窝中学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

一、指导思想

1.依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实验)》,《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天津市西青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要求,参照《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本着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有利于高中新课改的全面实施,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创新意识的形成,有利于教育教学管理与操作的科学、规范、简便、易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对学分的认定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3.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二、学分认定的机构:

1、学分管理委员会:

学分认定委员会是学分认定的最终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委员会其他成员由学校其他领导人员、学科负责人等组成。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学生最终审核、认定、监督工作。成员如下:

主任: 李建华

成员:李家敏、费永存、臧玉清 、王彦 、 聂世凯、 高中各学科组长、年级组长。

2、学分认定小组:

学分认定小组成员由同学科或同课程内容的任课教师、相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各学科、及综合实践课学分统计记录工作。

A学科课程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王彦、本学科本年级备课组长

成员: 本学科本年级任课教师

B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臧玉青 年级组长

成员:王彦 褚凤静 本年级班主任

C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小组;

组长:费永存、年级组长

组员:谢立华、 韩宝军 、本年级班主任

三、学生毕业条件:

1.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2.学生3个学年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其中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个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区实践6学分)。选修I学分在22分以上,选修Ⅱ中要至少获得6个学分,即总学分达到144个学分方可毕业。

3.为促进学生全面发而有个性发展,培养和造就具有终身发展能力、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学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发展方向、和升学的要求选择选修I、选修Ⅱ的若干模块继续学习。三年总分达到160分以上的学生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四、学分认定

1、课程学分认定:

(1)以授课为主的必修和选修I系列课程的学分由“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学时”、“修习过程的表现”和“修习课程(模块)的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

课程修习的学时:20分

学生修习学时少于所修模块总学时的5/6者,不能获得学分;超过5/6者,依据考勤适当减分,其中:旷课一节减3分,请假一节减1分,迟到一次减1分;以考勤记载为准。

修习过程的表现:满分30分。

分为作业评价、平时测验成绩和教师根据日常表现评价三项,各占10分。其中教师的综合评价依据学习态度、课堂参与以及实践活动的参与等情况综合评价。

修习课程(模块)的考核成绩:满分50分。

以区或本校模块考核成绩为准。模块学习结束前两星期,备课组长通知教务处,由教务统一安排或听从全区统一布置。

说明:

A综合评价合格者,获得该模块学分,分别评定等级为A(优秀)B(良好)C(合格)。

B综合评价不合格者,学生可申请补考,由学校统一安排,验收成绩合格者综合评价以合格等级记入学年登记表,并获取相应学分。

C模块考试结束后两周内由任课教师在资源库中填写“模块学分认定统计表”,班主任负责将相应内容记入学生档案。

(2)研究性学习由指导教师分别对学生的开题报告、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论文等予以审核,并将学分报班主任,记入学生档案。

研究性学习针对开题、活动过程和研究成果,采取三部分评价:自我评价25%,组内及教师评价25%,课题组综合评价50%,综合评价等级,获得相应学分。

学生在高中阶段应至少完成三个研究性学习课题,方可获得15个学分。

(3)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均为必修课,学生在未有特殊的情况下必须参加,凡按学校的要求参加的学生每学年可分别得到相应的学分:

社区服务(高一、高二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有组织的社区服务活动),(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获得2学分;

社会实践(每学年必须参加一周有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其中军训、学农、志愿者活动等各设2学分,)共计6学分。

学分认定采取小组评价与指导教师评价相结合方式,综合评定等级,认定学分。

(4)选修Ⅱ课程:

主要分为科学激趣类、信息技术类、竞赛辅导类、文学艺术类、人文素养类、语言工具类、体验感悟类、社团活动类等。这些课程通过选修课、活动课、学生论坛、主题班会、艺术节、运动会等形式实现。学生通过自由选课,经过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务处审批同意方可进行选修,确保选修课程有条不紊。

要求:每个学生至少选择3个模块进行学习(至少获得6个学分);学习的时间根据的自己的爱好和选择来决定。

学分认定:学习课时数占20%,学习态度占30%,成果(论文、研究报告、汇报演出、作品等)占50%。

2、学分奖励制度:

(1)荣誉加分:

区级:区级优秀学生干部、区三好、区优秀团员加2分

市级: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市三好、市优秀团员加3分

以上项目取最高荣誉加分,不重复加,每学年记录一次。

(2)获奖加分;

学生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或参与组织的各种学科、艺术、体育竞赛,并获得成绩。

区级: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为4分,二等奖/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为3分,三等奖/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为2分。

市级: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为6分,二等奖/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为5分,三等奖/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为4分。

国家级:一等奖/第一名、第二名为8分,二等奖/第三名、第四名、第五名为7分,三等奖/第六名、第七名、第八名为6分。

以上加分以同一年最高分为准,由教务处、德育处分别统计整理,报班主任记入学生档案。

研究性学习优秀课题小组依评价等级分设奖励学分3分、2分、1分,由年级组提供。

荣誉加分和获奖加分每学年可以累加。

五、学分认定基本程序

(1) 学生在按规定完成课程(模块)修习,教学班任课老师要综合学生出勤、过程表现、考试考查等情况进行审核(综合实践课程由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表现及出勤情况进行审核),并提出认定意见,同时提交给学分管理小组审核。

(2) 学分认定小组对任课老师提出的初步意见和学生相关的资料进行复审,向学分管理委员会提交书面认定意见。

(3) 学分认定委员会在对学分确认后,由负责人签署学分认定的意见。

(4) 公示获得学分的学生名单。对不能获得学分的学生以书面形式通告本人,并告知其原因。

(5)复议:未获学分认定的学生对学分认定委员会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召集有关教师、认定小组复议,作出决定并通知学生。

(6)补考与重修: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可以申请补考(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仍未通过者,也可申请重修(同一模块允许重修1次),或放弃。

六、学分认定的管理

1、 学生修习课程通过学年学分和三年学分进行管理,认定的学分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 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不得超过一年)的,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

3、 由于身体原因不宜休习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免修赋予相应的学分。

4、 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入学校予以认可。

七、对学分认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要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社会的监督。

2、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的要求,区教育局对我区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注:本办法未规定之情况,由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决定。

附件一:张家窝中学模块修习学分认定表

附件二:张家窝中学学生年度学分登记表

张家窝中学学分管理委员会

2006-10-30

来源于他们校长的博客http://blog.cersp.com/13316/1187696.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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