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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程实施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 2021-03-07 07:26:54

『壹』 小学应要哪些管理制度

XX镇XX小学德育工作制度

为全面贯彻实施《新课程标准》,切实搞好学校的德育工作,把学生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为国家培养一批合格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树立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创新育人的观念,制订计划、组织活动都要有明确的德育目标。

二、充分发挥教学是德育主阵地、主渠道、主战场的作用,各科教学都要渗透德育目标,强化思品课的德育功能。

三、坚持升降国旗制度,规范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要突出爱国主义教育主题,强化德育意识。

四、利用纪念日、教育基地和优秀影视片,不失时机地组织师生举行集会及参观活动,激发爱国热情。

五、加强纪律教育,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训练学生在校一日常规。

六、注重训练途径,通过“讲、练、查、评、励”五个环节及时总结表扬先进,培养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风尚。

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有计划地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办好橱窗板报。

八、加强时政学习。班级设立阅报处、图书角,广播室定时转播新闻节目,保证师生每天均能听到新闻信息。

九、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网络,聘请校外辅导员,开展多种形式的讲座、报告,建立差生档案,通过不同形式开展家访活动。

十、成立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德育工作。

XXXX小学

学生无故不到校汇报制度

1、班主任教师在预备铃响后到教室清点学生人数,发现不到者立即和学生家长联系。并上报校长。

2、各任课教师发现无故不无上课学生立即上报班主任,并了解情况。班主任上报校长。

XX镇XX小学

学生上学,放学管理制度

一.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提前到校,不迟到。

二.来校前要带好所需学习用品,没有经过老师允许不准返回家中。

三.有事请假,不能捎假,在家长不能亲自来校请假的情况下,须以书面形式向班主任请假,请假条要有家长签字。

四.上学,放学时,在路上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不得打架斗殴。

五.低年级学生提前十分钟放学。

六.放学后教师要把学生带到校门口并帮助值班人员把学生疏散开。

七.做文明学生,不要有任何故意伤害他人、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不允许在任何场所参与打架斗殴。

八.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离队个别行动。

XX镇XX小学

XX镇XX小学门卫制度

一、根据上级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精神,认真负责地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二、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认真执行先登记再放行。

三、按时开关校门,不准闲游人员进入学校。

四、按作息时间表准时放信号,保证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

五、协助学校做好财产、花木、水电的管理工作。

六、搞好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门前及厕所的卫生工作。

七、做好报刊、杂志分发工作,及时传送信件、邮件。

XXXX小学

XX镇XX小学安全事故处理制度

为保证学校有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稳定有序的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学校财产、学校周边环境和全体师生的安全,依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成立专门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小组,事故发生后,由小组成员对事故情况进行深入地调查、分析,弄清事故责任人,及时妥善地处理好事故。

二、学生发生伤害事故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教师或其他有关责任人,要及时向事故处理小组上报,不准隐瞒情况,学生发生重大伤害事故,事故处理小组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三、因学校校舍、场地、体育设施、楼梯、走廊等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根据责任大小,适当予以经济赔偿。

四、因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教育教学或其他活动中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造成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校予以赔偿后向有关责任人员追偿,并处以适当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学生之间的追逐打闹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经事故处理小组查明情况后,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共同协商,处理事故,由其家长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六、因教师未能护送路队到指定地点,而在这一路段发生的伤害事故,由有关责任人承担赔偿。

七、因教师未能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而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由有关责任人承担赔偿。

XX镇XX小学

『贰』 中小学目前实行的内容管理体制主要有( )和( )

一、实行校长负责制,实现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1.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学校党组织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学校贯彻执行,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学校设立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接受党组织的领导。

2.学校校长、党组织、教代会的主要职责: (1)校长应对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工作全面负责;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认真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充分发挥职代会及全体教职工在办学育人中的作用。(2)学校党组织应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在学校的贯彻执行;加强学校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体制;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重要工作安排和人事安排等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研究,参与决策;加强对学校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学校工会、共青团等组织买行政治、思想、组织领导;做好统战工作。 (3)教代会在党组织领导下,根据《福建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章(试行)》 (闽委教综[1998]005号)要求,团结教职工,完成学校各项工作任务;审议并讨论通过学校重大工作、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对学校工作实行民主监督。

3.校长及其他职务职员的聘任。要按照国家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的改革思路,逐步建立并试行与行政级别脱钩的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在过渡时期,中小学校校长及中层职务职员的聘任采取以下办法:

(1)校长的聘任。校长人选应符合中央、省有关文件规定和《全国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和岗位要求(试行)》(教人(1991)38号)文件要求。校长在民主推荐(包括自荐)的基础上,由上级主管部门提名,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考核、聘任。校长由组织调任的,应事先听取学校党组织的意见。副校长在民主推荐(包括自荐)或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可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提出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考核、聘任。副校长由组织调任的,应事先征求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意见。

(2)学校中层干部的聘任。学校教导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行政部门的负责人,在听取群众意见后由校长提名,学校党组织考察,党政工组成的校务会议讨论同意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由校长聘任。

4.校长的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全面考核校长的德、能、勤、。绩、廉。学校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标准和方法。除了做好平时工作考察外,还应结合对学校的业务评估I作,定期对校长进行考核。考核称职,并不断做出成绩的,可连续聘任校长职务;凡不称职或不宜担任校长职务的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后予以解聘。

二、实行教师聘任制,逐步建立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机制

1.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中小学校教职工聘任制管理,坚持定扁编制、定岗位、定任务。学校依据核定的编制数确定教职工的岗位数、岗位职责和任务,按照教代会通过后的方案,由校长从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任教师。

2.聘任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聘任双方应当严格履行聘任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3.聘任工作应坚持公开公正、双方自愿、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建立优胜劣汰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流动。

4.校长有聘任、缓聘、试聘、解聘和不聘的权利,教职工也有应聘和拒聘的权利。双方均应在聘任期满前一个月表明意向,并履行手续。聘任时应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本校教师。

5.拒聘、落聘教师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教职工交流调剂,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任。

6.经调剂后仍未被聘用或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统一组织培训后,进行二次竞争上岗。在培训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对不参加培训或培训后 仍不合格的教师,予以调整岗位,也可调出教育系统或自谋职业。

7.师范类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由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根据需求情况,统一 调剂分配到各中小学任教;待见习期满后,再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参加学校聘任。

8、聘用合用的期限应根据合同双方的意愿,由聘用学校和受聘教师视情协商确定,一般不短于三年。其中中小学特级教师、获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的教师,在教育教学中有突出贡献以及教改、教研中有显著成绩的教师可签定长期聘任合同,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

三、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1、 中小学内部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制,教职工接受聘任,在任期内享受校内结构工资。

2.结构工资含标准工资构成中的职务工资或岗位工资(固定部分)、30%津贴部分(活的部分),以及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和按规定学校可用于教职工工个人津贴的资金。

3.学校在不改变国家统一工资制度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特点,将工资构成中的30%津贴部分和按规定学校可用于教职工分配部分的资金揉合在一起作为学校内部分配部分, 自主确定内部分配办法。学校的内部分配,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要根据教师工作量的大小及教学效果,拉开档次,使能胜任教学工作并上足课、上好课的教师多得益,建立起劳酬挂钩的机制。

四、试行工资总额包干制,扩大办学自主权(略)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协调,促进校内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校内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各地有关学校的主管部门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协调小组,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拟定校内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及与之相配套的措施,经教代会充分讨论酝酿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同时要积极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以促进工作的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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