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次高中新课程改革
两次2001年一次,今年一次
❷ 新一轮教育课程改革是第几次
是建国以来的第九次
❸ 中国一共进行了几次课程改革
一、基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历史及特点
课程政策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它反映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的发展变化。基 础教育的课程政策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政治经济体制的变化也在不断地发展 变化。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此变化会形成不 同的历史时期。 但不管如何划分,它所经历 的几个大的历史阶段是不可跳过的,它在形成过程中几个标志性的政策文件是不容忽略 的。本文仅从课程权力主体这个角度来进行 审视,把我国墓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历史 分为三个阶段:“国家”模式阶段、“ 国家十地 方”模式阶段和“国家十地方十学校”模式阶段。
(一)“国家”模式阶段
此阶段的大致时间是从1977年“文革” 结束到1985年,是恢复正常的教育秩序和初步探索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时 期,也可以说是我国实行素质教育的酝酿期 或准备期。十年动乱期间,全国的教育事业 遭到了严重破坏,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各地学制混乱,中小学教材被全盘否定,盲目上马的 教材质量低劣且十分混乱。“文革”结束后, 我国教育就面临着恢复和重建的问题。其主 要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的素质。在这种情况下,全国重新编写和使 用通用的教材,采用统一的学制和教学大纲。 1977年,邓小平主持召开全国科学教育工作 会议,几次提出要编写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并要求1978年秋季新生入学时能够使用 新教材。根据会议精神,教育部采取了相应 的措施:一是成立“教材编写领导小组”,领导 教材编写工作;二是加强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会议,编写中小学教 材,由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三是确定中小学 十年制为基本学制,制定统一的教学大纲。 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了《全日制十 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统一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学制为十年,同时教育部组织各 学科专家、学者和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共 200多人,组织中小学教材编写工作会议,集 中编写全国通用的十年制中小学教材。这套教材从1977年9月开始编写,1980年基本完成,这是建国以来国家委托人教社统一编写 的第五套中小学教材。其显著的特点是所有 课程均为必修课程,没有选修课程。从历史 发展的观点看,这套教材对当时教育战线完成拨乱反正,汲取历史经验教训,以及进行教 学内容现代化改革,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做出 了突出贡献。
因此,此时期的课程政策采取的是“国家”权力模式,课程权力高度集中于中央,课程几乎完全由国家决定,地方和学校都没有课程决策的权力,只能执行国家的决定。这 是由当时的历史背景决定的,这种带有过渡 性的课程政策对尽快结束课程教材的混乱局 面,恢复和重建教育,保证全国教育的基本水平,提高教育质量,提升学生素质,为建设新 时期的课程政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这里需 要补充说明的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 (包括这一时期),中小学教材实行国定制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选择,也是同我国当时的 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别是对维 护国家的统一稳定、民族团结起到了重要作 用。不能因为现在实行了审定制。就对过去的国定制以及在国定制条件下编辑出版的部 编教材、统编教材、通用教材横加指责,任意 贬低、甚至全盘否定。对中小学教材国定制 的利弊得失,应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进行辩证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
(二)“国家十地方”模式阶段
此阶段的大致时间是从1985年到1999 年,这个时期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政治体制改革也不 断走向深入,国家在实行政府机构改革的伺 时,不断地下放权力,主要到地方层次,学校 层次仍然没有多少课程权力。当时在全国绝大部分省市区范围内,都有一小部分权力安 排地方课程或者说乡土课程,以适应不同地 区的需要。
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针对政府有关部门对学校统得过死,使学校缺乏活力的现象,规定了简政放 权、分级管理的原则,这就逐步形成了“国家 十地方”课程权力模式。《决定》中强调:教育 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 地方,有步骤地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实行九 年义务教育,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 管理的原则,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九年义务 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 利,更进一步深化了课程改革,并把全国的中 小学教材由以前的国定制改为审定制,在课程管理上进一步强化了“地方负责、分级管 理”的思想,1988年,经国家教委批准,上海 和浙江进行以地方层次课程决策为主的课程 改革试点;1989年,国家教委批准,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实际,编写多种不同的教材,并在 不同的地区进行实验,然后正式推广。另外, 还设计了“五四”和“六三”两种学制的课程计 划,以增强课程的弹性和可选择性,这样逐渐形成了“一纲多本”的局面。进入20世纪90 年代之后,我国政治、经济改革跨人了一个新 的历史时期,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要求也进一 步提高,1992年,《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中规定了地方 课程,由地方政府规定统一的课程计划与教 学大纲,教材实行“一纲多本”,1993年2 月,我国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基础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基础工程, 必须大力加强,中小学教育要由“ 应试教育” 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全面提高学 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办出各自 的特色,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 学课程计划(试验)》中规定;学校应该“合理 设置本学校的任选课和活动课”,“普通高中课程由中央、地方、学校三级管理”,这是我国 课程改革的又一次转机,它可以说是校本课程的雏形,为后来校本课程的出台打下了基础。
此时期课程政策的最大特点就是实行了课程的多样化。无论从课程的管理、课程的 结构,还是从教材制度来看,都不同程度地增加了课程教材的弹性和灵活性,以适应不同 地区、不同学校与不同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 这种多样化的课程政策体现在以下几点。首 先,表现在课程理念上的变化。把以前的“教 学计划”更名为“课程计划”,把中小学的全部 课程分为学科类与活动类两大类,把普通高 中学科类课程分为必修、限定选修和任意选 修三种方式。上海则确立了必修、选修与活动三大课程板块。这种名称上的改变实则是 课程理念的变化,它从强调“教学”到强调“课 程”,从强调知识到强调学生的全面发展,进 而强调学生要学会学习。其次,是课程结构上的变化,在课程中不仅增加选修课程与活 动课程的比例,还给地方课程留有一定的发 展空间,以便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编写乡土教 材。再次,就是实行一纲多本或多纲多本,根据不同地区发展状况,确立了面向经济发达 地区、中等发展地区与经济落后地区三类不 同要求程度的教材,根据学制的不同,确立了 。“ 六三制”和“五四制”两类教材,另外上海与浙江可以根据各自地区特点,制定大纲、编写 教材。
此时期课程政策的另外一个特点就是教 材由“国定制”改为“审定制”,并实行编审分开制度。从世界范围来看,教科书制度大体 上可以分为国定制、审定制、认定制、选定制 和自由制五大类,国定制是指由政府统一规 定使用何种教科书,而所规定的教科书往往是政府组织编写的。审定制是指由国家或地 方教育行政部门对民间编写的教科书进行审 核,审核通过者才可作为教科书给以出版发 行。由国定制向审定制的转变,可以反映出课程政策权力重心的下移,1986年9月,我 国对现行的教材编写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 实行编审分开,并成立了建国以来第一个权 威性的教材审定机构“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各学科教材审查委员 会” ,并设立了常设办事机构“国家教委中小 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对教材的审 查与审定职能。同时,颁布了一系列课程管理的重要文件,如《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 会工作章程》《中小学教材审定标准》《中小 学教材送审办法》等,规范了教材的编写与审 定工作。这种下放权力、引入竞争机制的课程政策对于提高教材质量,激发地方和民间 团体开发课程的积极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国家十地方十学校”模式阶段
20世纪末、21世纪初,我国不失时机地 抓住历史机遇,进一步推动课程改革的深化,在“扩大学校自主权”“ 教育松绑”的呼声下, 我国课程的部分权力进一步由地方下放到学 校,学校(校本)课程的实施就是一个标志。 1999年,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确定了 “国家课程、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三级课程 模式,同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 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规定要“调 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 学校课程”。 实行三级课程政策是为了进一 步地简政放权,加强宏观的调控与指导,转变 政府的职能,适当扩大地方尤其是学校的课程权力,改变“坐等上级指示精神”的被动局 面,让不同的权力主体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 程决策、课程开发与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去。 其实质是课程权力的再分配,意味着基础教育的课程要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 结合的双向政策机制。
学校课程的兴起是历史的必然,是我们对国家课程反思的结果。长期以来,我国都 是以国家作为课程开发的主体,致力于全国性课程方案的制定,以国家力量进行课程开 发,课程的决策权也基本集中于国家教育部。 因此,国家课程一直是我国的唯一课程,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教什么内容、教多少时间都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课程内容都是由国家统 一编写,具有不容置疑的权威性与强制性。 所以从教育行政领导到学校的教师以及教育 研究工作者,都只需要关注怎样教好国家规定的教学内容,而不关心也不需要关心教什 么、内容。课程由学科专家主导,学校、教师与 学生乃至家长失去了参与课程的机会。对教 材不敢越雷池一步,照本宣科,按部就班,出现了“学校靠教科书,教师教教科书,学生背 教科书”的局面。教师只是一个执行者的角 色,而不是一个开发者,积极性、主动性与创 造性受到压制,学校也变成了知识加工的工厂,教师就成了没有灵魂的机器,学生就自然 而然地成了接受知识的容器。
如果说统一的国家课程在当时的历史条 件下对集中教育的资源和保证教育的质量还 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话,那么随着我国经济与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这种统一的课程政策的局限性和缺陷日益凸显:它无 法顾及地方、学校与学生的差异,不利于适应 不同地区和不同学校的具体实际,不利于充分发挥地方和学校的自主性、积极性,不利于 教师与学生参与课程过程。而三级课程政策 对学校课程的强调,正好弥补了以上的缺陷, 它能以多样性来满足不同学校与不伺学生的不同需要,能很好地发挥学校的特色与培养 学生的个性,有利于发挥教师在课程开发中 的积极作用,有利于贴近学生与社区的生活, 便于生动活泼地开展课程活动,最终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精神与实践能力,使课程真 正发生场所的“学校”在课程开发中占据其应 当占有的地位。
新课程政策的特点表现在以下三个方 面。第一,民主性。课程政策的民主化,意味 着课程权力的合理合法的分享,也意味着课程权力由集中走向分散,由统一走向多样。 新一轮的课程政策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充分 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优势,建立起 教育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出版部门和专家、学者、教师、学生、家长以及社会各 界广泛参与课程开发的有效机制,以保障不 同人、不同集团、不同社会力量的利益,最大 限度地反映各种利益团体的合理要求。同时,要增加课程决策的透明度。本次课程改 革不仅逐步地下放了权力,而且引人了竞争 机制,对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实行招 标制度,使课程教材建设向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第二,发展性。从这次课程政策的指 导思想和具体目标来看,确实体现了“以学生 的发展为本”的思想,体现了“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的理念。这 意味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必将走出目标 单一、结构僵化、方式机械的灌输模式,走向 强调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探究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让每一个学生的个性获得充分发 展。第三,开放性。从封闭走向开放,可以说 是此次课程政策的显著特征。一方面,它强 调课程与生活世界的联系,强调课程与社会发展的联系,增强课程的社会性,培养学生的 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与关心社会生活的现 实态度,走向课程的生活化、社会化与实用 化。另一方面,它要实现课程的综合化,打破学科的人为壁垒,确立开放的课程体系。不 仅要加强文科之间、理科之间,更要加强文理 之间,科学与人文之间的综合,使不同的学习 领域和学科之间能够互相渗透,向对方开放。我国正在积极实行的综合文科、综合理科和 综合实践活动等新课程,就是为了拆除学科 之间的壁垒,使学生在与自然、社会和自我的 关系中认识自己、认识世界,并谋求学生自我,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我国墓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趋势
从世界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改革的趋势来看,属于中央集权型课程权力模式的国家,开始逐渐实行权力的部分下放;属于地方分权型课程权力模式的国家,则开始逐渐采取权 力的部分集中。无论是下放还是集中,实质是一样的,就是为了更好地协调国家、地方、 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力分配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三者的作用,使它们相互协调、相互配 合,共同推进课程改革的深化。同世界上其 他国家类似,我国对国家、地方和学校的课程 权力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总的趋势是国家不断地简政放权,加强宏观的调控与指导,转 变政府的职能,适当扩大地方与学校的课程 权力,让它们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程决策、课 程开发与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去。我们可以从前面第一部分基础教育课程政策的发展历史 了解到,我国的课程改革曾经走过一段不平 凡的道路,实现了几次大的转变,但不管怎样 改革,似乎都离不开对国家、地方与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力进行再分配这个核心。
因此,从国际的大气候与我国的课程实 际来看,我国未来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将更 加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一)政策理念:以学生的发展为本
从课程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上来看,我 国多年强调的是社会本位的课程政策理念。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基础教育的教育目标和官方颁布的一系列课程文件中得到证实。 在1985年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 决定》中指出,“教育要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各级各类合格人才”;1993年中共 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 要》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贯彻‘教育 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建 设者和接班人的方针。”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 课程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遵循教育要面向现 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战略思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 服务,实行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要对学 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以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同时“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从这些 表述中,我们不难理解,这些课程政策基本上 是一种社会本位的价值取向。 在21世纪的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我国 不失时机地把素质教育引向深入,课程政策的理念也在发生变化,“以学生发展为本,培 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已经成为国家和地 方共同选择的课程政策理念,形成了一种比 较明显的儿童发展本位的价值取向。上海在进行面向新世纪的第二期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方案中提出了三个基本的课程理念:以学生 的发展为本,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为 重点,构建新的学力观。 在一个具有一直强调社会需求取向的传统社会里,将儿童发展 本位与社会本位联系起来考虑是非常必要 的。上海课程设计方案提出“以学生发展为 本”,是基础教育本质的体现,是学生发展与社会进步需要在根本利益和价值体系上的统 一。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儿童、学科、社会 是对学校课程起制约作用的三个主要因素, 三大要素相互密切关联,不可或缺。无论忽视哪一个要素,或者偏重哪个要素,都会使学 校、课程失去平衡,以至不能完整地全面地实 现教育的培养目标。从这种价值取向出发, 我国素质教育的课程政策将朝着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的方向努力。未来课程政策着 重强调以下三个方面:改革过分注重智育和 传承知识的偏向,强调课程要促进每个学生 身心健康发展,培养良好品德,培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改革课程结构过分强调学科 独立性、门类过多和缺乏整合的倾向,加强课 程结构的综合性、均衡性与选择性;改革在课 程内容方面过分强调学科体系严密性、过分注重经典内容的倾向,加强课程内容与现代 社会、科技发展及学生生活之间的联系,体现 课程内容的现代化和适应性。总之,要从学 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出发,注重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情感体验,注重教学过程中学生主体地 位的体现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强调尊重学生 人格和个性,鼓励发现、探究与质疑,以培养 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学会学习。
(二)课程决策:走向均衡化
一般而言,一个国家的课程决策模式与这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 从世界范围来看,在政治体制上大体存在两种倾向:集权化与分权化。相应地,在课程决策上也存在着两种倾向:法国、前苏联以及我 国等国家在课程决策上具有集权化的传统, 强调中央对课程的开发、管理与控制;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在课程决策上具有分 权化的传统,强调地方和学校在课程过程中 的自主权。这两种决策模式都有各自的优势和弊端。当今课程决策的发展趋势是:集权化的课程决策开始重视地方和学校在课程中的自主权,分权化国家开始加强国家对课程 的干预力度。尽管在方式上存在不同,但殊 途同归,目的是为了课程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随着人们课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个人、团体和集团以及其他的民间组织 以积极的态度参与到课程决策中去,以使课程知识能够最大程度地体现最广大人民的利 益。在课程决策的过程中,除了行政部门、政府官员、课程专家的作用之外,一些科研机构、利益团体、高等院校、出版部门、社会团体 以及媒体等都直接或间接地参与课程的决策 过程,教师、家长和学生在课程决策中的地位 也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
这说明,参与素质教育的课程政策主体 开始多元化,这里所说的政策主体可以被简 单地界定为直接或间接地参与政策制定过程的个人、团体或组织,一般分为官方的和非官 方的两大类,官方的是指那些具有合法权威 去制定课程政策的人们(当然,他们中的一些 人事实上可能会受制于非官方的政治党派或压力集团),包括政府首脑、立法者、行政人员 等等;非官方的是指利益集团、政治党派和作 为个人的公民等,它们的广泛参与是课程决 策走向均衡化的重要一步。
(三)政策制定:走向科学化
课程政策不仅是一个静态的文本,它更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二过程包括四个最主要的环节:政策议题、政策决定(决策)、政策执行和政策评估。从这个过程来看,素质教育的课程政策的制定尽管存在一定的缺陷, 但与以前的经验型政策相比,在政策制定的 科学性方面还是大大地向前迈进了一步。就 政策议题而言,素质教育的课程问题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它涉及面广,影响巨大,带有全 国性问题的性质,是政府必须要关注的问题。 就政策决策而言,这项课程政策在理念上不 仅与世界先进的课程理念相适应,而且政策目标明确,这对于政策的评估也起到很好的 作用。就政策执行来看,尽管在不同的地区 也存在政策失真的问题,但实践的效果与影 响是巨大的“,所取得的成绩也是值得肯走的, 就政策评估而言,我们改变了过去只颁布与 执行政策,缺乏政策评估的局面,加强了对课 程政策的更新;修订、补充和完善,这种反馈系统的完善使政策过程始终处于良性的循环 状态,以利于课程政策走向科学化。由此来 看,无论从政策的透明度、适切性、可行性和 政策的延续性来看,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政策正在由“经验型” 向“科学型”转变。
❹ 新中国真的发生了八次课程改革吗
2001年6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出台,标志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启动,被称为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本次课程改革自从实施以来,历经十载有余,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热议。今天,重新讨论它,是为了澄清“课程改革”的本体认识问题。
一、“课程改革”:系统的、多层次课程文化实践
谈到“课程改革”,人们关注的焦点都是在“课程”一词上,这是我国新课程改革赋予它的文化内涵。关于“课程”的定义,学术界众说纷纭,没有一个共享的内涵。但可以肯定一点,“课程”是一个可以具体指称的实在。同样,对于“改革”,人们也有各自不同的认识。查阅《说文解字》可以知道,“改,更也,从攴、己。革,兽皮治去其毛,革更之。”说明“改、革”是同义复词,词典上对其解释为“把事物中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成新的、能适应情况的”。这个意思,可以用一个词来概括,即“除旧布新”。因为课程改革的行为发生在学校领域,所以可以认为,“课程”主要指发生在学校场域的一切教育经验,包括显性的教学科目及围绕着这些科目所展开的各种教育活动。有学者认识到“‘课程’和‘学科’、‘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等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相形之下,课程一词,则嫌笼统。”正因如此,长期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界多数教育工作者认同课程是教学的一部分。“第一,课程是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总和。第二,‘课程’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两种称谓,可以并行不悖,互相补充,结合起来。”在某种程度上,人们思想中的“课程改革”其实就是“教学科目的改革”。
但是,就我国近十年来的新课程改革而言,每每见诸报端的“课程改革”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参照各方面对新课程改革的解读,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新课程改革不是对课程内容的简单调整,不是新旧教材的替换,而是一次旨在以课程为核心的波及整个教育领域的系统改革,是一场课程文化的革新,是教育观念与价值的转变,涉及课程的理念、目标、结构、管理、方法与评价等方面。《简明国际教育网络全书•课程》指出,课程改革是形容具体变革的一个概念,是一种综合性很强、程度很深的课程变革,涉及学校体制变化和课程的全面修正,它的基础是价值观念的重大变化和方向调整,而且常常在政治制度方面展开。那么,课程改革应该“变革”哪些方面呢?肯尼迪坚持认为,“课程改革是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环境限制之下,的的确确关于教什么和组织的变革”,这是变革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格拉索恩和杰拉尔则认为,课程改革不单单涉及内容和组织,还主要指向学生和教师。哈格里夫斯进一步指出,课程改革与社会变革相互关联。改变课程,意味着朝向教育理想奔走,同时要改变支持课程的社会条件和文化脉络。
既然课程意味着一种理想教育的蓝图,那么,学校课程就绝对不是教学内容或科目这么简单。课程改革也绝对不能只关注“教什么”,更要关注“怎么教”、支持这些课程活动的文化系统及其指向的经验结果。“学校课程的宗旨在于促使我们关切自己与他人,帮助我们在公共领域成为致力于建设民主社会的公民,在私人领域成为对他人负责的个体,运用智力、敏感与勇气去思考和行动。”“课程不再是一个事物,也不仅是一个过程。它成为一个动词,一种行动,一种社会实践,一种私人的意义,一种公共的希望。课程不只是我们劳作的场所,也是我们劳作的成果,在转变我们的同时也转变自身。”对于学校教育而言,课程变革是教育自身的应有之意,因为课程本质上是一种文化。有学者从文化哲学、文化社会学、政治文化学等角度出发,把课程改革看做一种价值负载的活动,一种制度安排的活动,一种不同权力主体之间的互动,是不同的主体通过行使文化资源配置权力来促进课程、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的文化实践活动。课程改革的本质是学校文化的重建,包括“学校课程体现出来的制度文化,以及教师文化、学生文化、环境文化的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学校独特的文化”。
改革的本质是革故鼎新。课程改革就是将课程中陈旧的不合理的部分改变为新的能适应社会、文化、儿童以及教育客观情况的特殊过程,旨在改掉存在的不合理的部分,使之趋向合理完善。课程改革是在不断变化的社会大背景下进行的,社会的整体变革是学校课程改革的触发器。社会的整体变革需要教育变革,教育变革可能引发其下位概念的课程进行改革。课程改革的内容应该包括“价值观念、内容、方法、方式和评价等方面,这些方面直接涉及学生培养质量问题,是教育改革的根本目标和核心问题”。
一言以蔽之,课程改革不只是教学内容或教学科目的变革,其本质是学校自身的文化重建,是因深刻的文化矛盾和冲突引起的课程文化的变革。为了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需要在理念、内容、方法、管理、方式和评价等方面进行除旧布新,以关切人的现实世界和更加美好的未来。课程改革的核心概念是“改革”。因而对于“课程改革”是不是正在发生的理解,有两点必须抓住:
第一,进行改革的是不是“课程”,有没有确立新的课程愿景,有没有形成新的课程目标,有没有颁发新的课程标准(教学大纲),有没有开发出承载新的价值取向的课程资源;第二,是不是“除旧布新”的“改革”,有没有基于课程愿景和课程标准的实施行为,是不是产生教育文化意义上的变化。
Goodlad将课程分为五个不同层次:理想课程、文件课程、理解课程、运作课程和经验课程。这一概念的意义在于:一是课程是一个多层次的复杂的存在;二是课程是民主的、开放的;三是课程主体是多元的,课程层次概念内在地关涉了不同的课程主体(见表1);四是表明了课程实施是课程改革的关键,教师是课程改革的关键人物;五是这是一种大课程观,明确地表明了课程与教学的关系。如果只有某一层次的改动,只是停留在理想或文件层面的变化,没有进入教育实践并具体指向学生经验课程的变革,没有真正转化为教师理解的课程、运作的课程并最终成为影响学生生命的经验课程,这并不能称之为完整意义上的“一次课程改革”。课程是一个多层次的、动态发展的经验发展过程,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学校层面的课程改革,都是一个多层次相互关联的、相互整合的文本与实践的文化重建过程。我们可以列出课程与课程改革之间的对应关系。(见表2)
课程层次和不同的课程主体
课程与课程改革的对应关系
基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有些改革只是部分课程层次的调整,不能算作完整意义上的课程改革。判断是否是“一次完整意义上的课程改革”,应该关注“文本”与“实践”两个大层次上的共同调整。基于此,我们将从这两个层次对所谓的“八次”课程改革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见表3)
课程变革的层次
注:表中每一个数字代表一种课程层次的调整。如:1、2、3、4、5分别代表理想课程等某一课程层次的调整,6、7、8、9、10、11等分别代表某两或三个层次的课程调整,13代表课程文本与实践层面的整体变革。
二、对“八次课程改革”的简单梳理
一般认为,新中国基础教育课程经历了八次改革。对于这所谓的八次课程改革,到底依循的是什么样的判断标准?提出了什么样的课程价值观?究竟实施了哪些值得研究的问题?应分析的需要,笔者在此仅作简要的梳理。
“第一次课程改革”于1949年启动,1952年结束。1949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强调,要对旧教育实行“坚决改造,逐步实现”的方针,指出要“以老解放区新教育经验为基础,吸收旧教育有用经验,借助苏联经验,建设新民主主义教育”。这次“课程改革”,初步建立起了新中国中小学的课程体系、制度和传统,内容包括:(1)规定了中小学的课程门类,统一了课程安排和课时安排,优化了中小学课程的比例结构和衔接;(2)颁布了不少学科的新教学大纲;(3)教材改革。新中国成立之初主要采用旧教材,后来才过渡到修改旧教材再到编写新的教材。1951年7月,中央教育部决定从秋季起选用第一套通用教材(即刘松涛等编写的老解放区小学算术课本和俞子夷编写的另一套小学算术课本),从1951年秋季起,中小学才开始增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以《小学各科课程标准(草案)》和《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为具体依据,新编和修订的十二年制中小学教科书。1952年秋,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了从1951年开始编写的11本中学新教材;同年,中学数学大部分采用东北区编译的苏联数学课本。为实行五年一贯制,人民教育出版社又编写出版了小学语文和算术课本。1952年最为重要的教育事件,是公布了《小学暂行规程》和《中学暂行规程》,这是第一个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的政府文件,明确了中小学学校教育宗旨,初步奠定了新中国中小学学校教育体系。
1953年,党中央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同年11月26日,政务院作出《关于整顿和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1954年4月,政务院发布《关于改进和发展中学教育的指示》,标志着“第二次课程改革”启动。这次“课程改革”主要是师法苏联,服务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1953—1957年,中小学基础教育的教学计划每年都有调整,课程设置变动频繁。
1956年,教育部颁布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套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各学科专家编辑出版了第二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各科教材。但是,第二套教材只使用了一年,因为以苏联教材为蓝本,内容偏深过难,被教育部要求精简。
1958—1965年的“第三次课程改革”经历了前后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1958—1960年的“大跃进”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开始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据此,全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教育革命”,在基础教育课程领域进行如下改革:下放课程管理权力;缩短学制,自编教材,自请教师;组织参加生产劳动,建设生产劳动课程;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对教师的思想改造。后一阶段是1961—1965年的课程调整时期。在1961年召开的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党中央确立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以纠正“教育革命”中出现的问题,并对基础教育课程作如下调整。(1)统一管理基础教育课程。1963年3月,国家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对中小学课程实施统一管理,首次提出了“国定制”与“审定制”相结合的教科书制度。(2)制订新教学计划。1963年7月,教育部颁布了《全日制中小学新教学计划(草案)》,确立了“语、数”为小学核心课程,“语、数、外”为中学核心课程。(3)制订新教学大纲,编写新教材。1963年5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各科教学大纲,重新确立了各学科的性质、任务和基本的教学内容,强调“双基”的掌握和训练。1961年秋季,新编十年制中小学教材开始在全国十年制的学校试用,这是人教版第三套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从1962年夏季开始,人民教育出版社又着手编写十二年制的中小学教材,这即是全国通用的第四套教材,到1963年秋季,这套教材的第一册开始在全日制中小学校正式使用。
“第四次课程改革”即“文化大革命”十年时期的“教育革命”。这一时期,新中国成立以来所建立起来的课程体系和制度被当做修正主义加以批判和废除。原有的中小学教材被视为资产阶级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的产物而加以全盘否定,要求精简课程,建立“革命化”课程,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再受重视。课程实施“政治化”、“实践化”,采取“开门教学”,实行“开门考试”。学校教育受到严重影响,没有正常化的教学过程。
“第五次课程改革”是1977年到1980年这段时间。1978年1月,教育部颁发《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开始课程领域内的拨乱反正。(1)统一了学制,统一规定全日制中小学学制十年,小学五年,中学五年。(2)恢复了“文革”前实施的分科课程模式和开设的主要课程,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3)1977年开始恢复人民教育出版社全面工作,集中编写第五套全国通用的十年制中小学教材,于1978年秋在全国使用。这些举措为后期课程改革奠定了基础。
到1981年,经过了两年课程领域的拨乱反正,课程发展趋向正常化。1982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二大,明确将教育列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战略重点,我国进入了全面开创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期。新的形势要求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即“第六次课程改革”。第六次课程改革的内容包括以下三方面。(1)在课程设置上,颁布了《全日制五年制重点中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并修订颁布了五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颁布了《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修订草案)》,调整了课程和课时;小学设置弹性学制。(2)制定了一些课程的教学大纲,如思想品德、音乐。(3)根据新教学计划的要求,人民教育出版社组织编写了第六套全国通用教材。这一时期,课程领域开始系统介绍国外的课程理论的研究,借鉴国外课程改革的经验,并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课程改革”经验进行认真总结。
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宣告了“第六次课程改革”结束,“第七次课程改革”启动。《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三个面向”的教育目标,以“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为根本出发点,从根本体制入手改革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相适应的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提出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1986年4月《义务教育法》颁布,进入依法治教的新阶段。具体说来,这一时期,首先,改革了课程计划。1992年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首次将“教学计划”更名为“课程计划”,此课程计划将课程表分为“六三制”和“五四制”两种,把全部课程分为学科类和活动类两大类,基础教育课程开始改变“小学—中学”的传统分段设计,而代之以“义务教育—高中”两阶段统一设计。其次,优化了课程结构。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和需要设置地方课程,改变了我国国家课程一统天下的课程结构。在中小学的课程设置上,进行了较大的改革。如小学开设综合课,初中开设选修课,活动也正式纳入初中的教学计划。另外,更新了课程内容,降低了难度。由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全新编写和修订的第七套全国通用中小学教材,于1988年秋开始使用。
由于这一时期的改革,课程价值观念还是社会政治本位的,仍存在课程体系缺乏统整,课程门类过多,课程内容存在一定程度的“繁、难、偏、旧”,课程评价改革滞后,课程目标不够完善等诸方面的问题。于是,从1996年开始,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开始组织在全国各地中小学进行调研,从而引发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人们称之为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三、真正意义上的“五次”课程改革
笔者在审视这“八次”课程改革过程中发现,每一次“课程改革”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是不一样的。如果对此不加澄清,必然不利于新一轮课程改革的贯彻实施。“八次课程改革”的提法,主要是以“是否出现新的教育文件或教材”为依据。每一次新的《教学大纲》或《标准》的公布以及新编写的中小学教材的使用,可以认为是“新的课程文本”,但并不一定是完整意义上的“改革”。所以,“八次课程改革”的说法是简单化的说法。只能说其中公布了八次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编写过八次新的全国通用的中小学教材,但并不都是真正意义上的“课程改革”。因此,既需要关注“课程”的革新,又需要区分哪一次是真正意义上的“改革”。
依据上面的梳理,笔者建构了课程改革的判断标志。一是文本层面的有无除旧布新:有无颁布“新的”“大纲(标准)”;二是实践层面有无除旧布新:新的课程有无进入实践并对学生、教师和学校文化产生影响。据此认为只有1952年、1963年、1978年、1992年、2001年等为起点的五次改革可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课程改革”。(见表4)
五次课改的基本情况
第一次课程改革,以1952年颁布《中小学暂行规程》到1956年的颁发比较齐全的教学大纲和编写全国通用教材为标志。新中国刚刚成立初期,国家百废待兴,教育基本沿袭旧制,全国各地的课程设置、教材使用等方面都不尽一致,因此需要尽快恢复和整顿,设置符合新中国特色的中小学课程。1950年8月,教育部颁发了《小学各科课程暂行标准(草案)》和《中学暂行教学计划(草案)》,虽然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教学计划,但目的旨在“规定统一的标准”,没有实在的课程改革意义。直到1952年,新的《中小学暂行规程》颁布,借鉴老解放区和苏联的课程,才建立了一套新的课程体系,初步奠定了新中国中小学学校教育体系。教育部参考苏联教科书,以苏联教科书为蓝本,重编了适合新中国需要的教科书。无疑,第一次真正意义的课程改革始于此。1953—1957年之间,几乎每年都重新颁布中小学计划。这些计划在课程理念上,与1952年《中小学暂行规程》的规定,前后是延续的关系。直到1956年颁发了比较齐全的教学大纲,编写了第二套全国通用教材,使1952年提出课程理念与目标以课程文本的形式呈现出来。因而从科学的角度上讲,1952年到1957年期间的课程理念与目标等是一致的,可以看做一次课程改革。这次课程改革所涉及的课程设置问题、教学大纲的研制问题、教材的编写问题等,都是基于1952年的改革。尽管这个时候主要是学习苏联的经验,只有教学的理论,没有课程的理论,但用现在的眼光来看,此次已经较多地涉及课程领域问题,既有课程文本的编写,也有课程实践的改革,无疑是一次比较完整的课程改造,因而可以算作新中国第一次课程改革。
第二次课程改革,发生在1961—1965年之间,以1963年公布的各学科的教学大纲为标志。1958年“教育革命”期间课程的变化,只是局部的改变,并未影响全局。1963年强调对中小学课程实施统一管理,重新编写中小学各学科的教学大纲,确立了各学科的性质、任务与教学内容,强调“双基”的地位,定位了中小学核心课程,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了一套系统的以知识体系为标志的教材并在全国推广使用。这一系列的做法,对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课程与教学改革产生重要影响。因此,1961—1965年所进行课程与教学改革的工作可以认为是一次真正意义的“课程改革”,可以认为是新中国第二次课程改革。
1966—1976年期间,课程的变化只在政治运动下被动的变化,不是主动的有积极意义的变化。这一时期的“课程改革”是没有课程概念而言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不受重视,学校教育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把实践庸俗化,一切其实都是为阶级斗争服务,处处呈现教育文化的弱化和教育本体功能的异化。学校教育经历了一场灾难,根本不能称之为课程改革。
第三次课程改革,以1978年颁布中小学新的教学计划为标志。“文革”结束后,随着党中央拨乱反正的推进,教育事业发生了重要变革。1978年1月,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制定了各学科新的教学大纲,开始基础教育课程领域内的拨乱反正。一方面,恢复了“文革”前实施的分科课程模式和开设的主要课程;另一方面,颁布了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统一了学制,编写了全国通用的第五套教材。1980—1985年的“课程改革”,实际是1978年课程改革的延续。从文本课程角度看,是对1978年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修订与完善。这一时期提出将教育列为经济发展的第一个战略重点,意义重大。中国的课程开始围绕现代化、国际化展开。注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开始注意美育课程,注意去政治化,向道德教育回归。这次课程改革不仅重视了“双基”,而且注意对课程结构进行调整,开始注意课程理论的研究。有力地说明了这两次课程改革是衔接的关系。这一时期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后来课程改革的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第四次课程改革,以1992年颁布义务教育课程计划为标志。198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基础教育改革的纲领性文件。为适应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需要,从1988年开始研制新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1992年8月,国家教委正式颁布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试行)》(以下简称课程计划)和24个学科的教学大纲(试用)。课程计划一改往日“教学计划”的称谓,突出以德育为主,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后来,又将“课程管理”作为课程计划的一部分独立出来。该课程计划于1993年秋季起在全国试行。1992年,召开了党的十四大,确立了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同时强调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1993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直接促使了中小学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其后,国家教委于1996年颁布了同义务教育课程计划相衔接的《全日制普通高中课程计划(试验稿)》。毋庸置疑,这次课程改革是一个大动作,它诞生于我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之下,充分吸收和总结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课程改革经验及教训,体现了前所未有的理性,立足于国家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不但在文本层面制定了新的课程计划,而且要求在课程实践上改变以往“应试教育”的做法,提倡素质教育,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这自然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课程改革。
第五次课程改革,即2001年开始的新一轮课程改革。在世纪之交,人们开始总结和反思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的成就和挑战。为培养适应新世纪发展需要的创新性人才,必须进行深入的教育变革,其中包括课程改革。现实的基础教育课程在课程理念、课程体系、课程内容、课程评价、课程目标上面还存在诸多问题,特别是关于人的主体地位以及创造精神和创新能力方面,已有的课程不能照顾到学习者的需要,因而还是不能适应国家对人才的需求。于是继世纪之交全球范围内的课程改革的兴起,我国开始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这次课程改革影响之大、历时之长、意义之重,是以往所没有的。“新课改”遵循“先实践,后推广”的原则,于2001年9月在全国38个国家级实验区进行了实验,2002年秋季起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展开。课程改革的目标具体明确,以人为本,把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观念贯穿于人的培养之中,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对课程设置也提出了明确的思想和价值观的要求。在课程结构、课程内容、课程决策、课程开发、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方面都提出了合理的改革建议。对教师的培养和培训,课程改革的组织与实施方面都提出了系统化的方案。因此,可以看做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课程改革。
综上可知,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真正意义上的课程改革,只有五次,即1952年起为引导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改造旧教育而进行的课程改革;1963年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基础上,确立“双基”和中小学核心课程的课程改革;1978年“文革”后拨乱反正,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背景下,为适应国内国际对人才的需求而开展的,旨在增强综合国力的课程改革;1992年建立在义务教育基础之上,为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而进行的课程改革;2001年开始实验,一直延续至今的,旨在复兴中华民族的新课程改革。
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期内是没有明确的“课程”概念的。在当时看来,教学论是涵盖课程论的,课程只作为教学的一部分加以讨论。然而,自从新课程改革推行以来,一夜之间,出现了“八次课程改革”。细细分析,原因在于人们将历史上任何课程文本的公布统统当做课程改革来对待,这与原来将教学大纲视为课程不无关系。且所谓的“课程改革”在时间的分布上没有断层的现象。“课程改革”一词是世纪之交由于“新课改”的需要催生出来,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但它最初却是由西方的课程理论界提出来的。我国的课程理论研究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出现自发研究的迹象,在此之前,并未研究过“课程”,而只研究“教学”。如此背景之下,之前的教育改革中不可能有冠冕堂皇的“课程改革”的出现,即使有,也只能叫做“教学改革”,这也是有部分学者对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那次课程改革予以否认的原因。提出一个新的概念,必然引发新的理念的产生,这时候就要论证与其相关的一系列术语(其实是术语背后的理念)的区别与联系,而不是不假思索地“认为是”或“我认为”这样想当然的态度。当人们对一个新鲜事物的本性认识不清的时候,就可能进行错误的解读,形成错误的理念,进而产生错误的行为。这就会致使改革兜圈子、走回头路,浪费财力、人力、物力,吃力不讨好。
❺ 新课改是第几次课程改革
本次新一轮课程改革是指1999年启动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第八次大的课程改革.
❻ 我国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有哪几次,每次的重点都是什么
我国义务育课程改革有8次,每次重点都是对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材进行改革,也在这三大方面取得了重大成就。
❼ 新课程改革是哪一年
义务教育阶段是2001年,高中是2004年。
❽ 新中国成立以来教育教学有几次改革
我国语文课程改革可大致概括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文革前,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教材实行“国定制”人教社独家编写的。63年与56年颁布的大纲是一脉相承,规定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重视语文的工具性,强调语文的实用功能。其次文革后始于78年的改革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为背景,教材管理实行“审定制”教材多样化,但基本上都是训练体系的。87年的大纲是在78年的大纲的基础上修订的,提出了语文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强调了理解语言文字与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结合;学习语文与认识事物的结合,教学中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这一阶段与文革前比有很大发展。世纪之交开始了第三阶段的改革,我国进入了建国以来最好的历史时期,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了,教育部制定了《纲要》,确定了改革的新目标,研制了各门课程的新标准,2001年小学语文课程标准面世,多套新课程教材出现了。
第一阶段的改革主要成果是明确了中学语文学科的性质和目的、任务,根据教学大纲的精神,编写了一套比较切合实用的教材,选文强调文质兼美,编排以培养语文能力为主线,教材是综合型的;十分强调语文的工具性功能和基本训练,并强调理解文章的思想内容与掌握语言文字是不可分割的,严格要求学生树立勤学苦练的风气。这对于普及、繁荣祖国文化起了重要作用,但对学生的本体地位,对促进学生的发展尚无清醒认识。
第二阶段1978年文革以后新颁布的大纲以及由人教社编写的一套崭新的教材对语文界的拨乱反正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新大纲的重要特点是思想教育与语文教学的辩证统一,并且把无产阶级世界观作为教学指导思想。大纲着重解决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明确了中学语文教学如何适应新时期需要的问题;第二,解决了思想政治教育与语文训练的关系问题;第三,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基本上明确了在中学阶段,语文知识教些什么如何教的问题;第四,解决了作文教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文风问题、作文训练多样式问题、作文指导和评改问题)。教材管理是“审定制”,小学教材开始了多样化,小学语文改革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局面。学生就可以在教师指导下通过独立阅读、独立思考、集体讨论读懂课文,改变了依靠教师讲解课文的局面,使学生成为学习的主人。
第三个阶段自90年代末以来,不仅着眼于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还从根本上解决对语文学科性质、教学要求的认识问题、语文学科教学内容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与以往不同,它不仅顺应了我国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潮流,也顺应了世界母语改革的总趋势,新课程标准实施以来的变化令人惊喜,新的课程理念融入了教材,也融入了教师的教学实践。
目前正在实施的《语文课程标准》昭示了新的理念,高质量、多样化、有特色的小学语文教材显示出新的教材风貌,教育实践中融入了新理念,出现了自主而快乐地学习语文的新局面。这一阶段的改革还刚刚开始,就显示出极强的生命力,取得的成果也是显著的,但要从根本上解决语文教育存在的问题,真正发挥语文课程在弘扬优秀文化、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基础作用,还需要下大力气在实践中进行研究、探索。
主要应加强以下几方面:第一,语文教学要努力体现语文课程的性质,应遵循母语教育的规律。语言是一种文化,学语言就是进行文化的熏陶,教师要善于挖掘文本本身的宝藏,引导学生用心感悟,提倡本色语文就是要让孩子在中国文化的浸染中长大。第二,语文教学要张扬以人为本的旗帜,关心人的发展。教师要充分发挥教材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个性发展的基础作用,要努力为学生创设三维的最近发展区,把情感、态度、价值观的培养与知识能力的提高统一在一个过程中。第三,语文教学要紧密联系儿童的生活实际,经历一个由生活到文本再到生活的过程,使之开放而有活力。语文学科是与生活联系最密切的学科,生活多广阔,语文就多广阔,要让孩子到广阔的生活中学习语文,在学习语文中享受生活、发展生活。
新中国成立以来,语文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在不断的改革发展。
(一)教学内容的改革,较大规模的有四次。
1.始于1950年的第一次全国性改革,由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编审局编辑出版了全国统一
的语文教材。这套教材的特点是思想性强,内容新鲜,富有教育意义,强调听、说、读、写
全面训练,不可偏轻偏重。
2.始于1956年的第二次全国性改革,实行汉语、文学分科教学。主要成绩是结束了两科混
教、互相干扰的状态,初步创造了比较完整的汉语学科体系和文学学科体系;结束了语文教
学中的无政府状态,开始走上了有格有序有计划的道路;纠正了重道轻文的偏向,加强了语
文知识教育。
3.始于1963年的第三次全国性改革,是在广泛地讨论了语文的目的任务和怎样教好语文课
的基础上进行的。主要成果是明确了中学语文科的性质和目的任务,根据教学大纲的精神,
编写了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教材,选文强调文质兼美,编排以培养语文能力为主线,教材仍
然是综合型的;十分强调语文基本训练,严格要求学生树立勤学苦练的风气。
4.始于1978年的第四次全国性改革,颁发了《全日制十年制学校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
草案)》,并陆续出版新编的语文课本,在全国通用。这次语文教学大纲着重解决了以下几个
问题:第一,明确了中学语文教学如何适应新时期需要的问题;第二,解决了思想政治教育
与语文训练的关系问题;第三,总结以往的经验和教训,基本上明确了在中学阶段,语文知
识教些什么和如何教的问题;第四,解决了作文教学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文风问题、作文
训练多样式问题、作文指导和评改问题)。
(二)教学方法的改革,全国性的也有四次。
1.第一次全国性教学改革在建国之初,普遍推行课堂的民主讨论,改变了“教师讲,学生听”
的老式教法。“ 2.第二次全国性教学改革始于1953年的“《红领中》教学法”。1953年5月,
北京市女六中为北京师大实习生举行观摩课,课文是《红领中》,在课后评议会上,普希金专
家对这节课提出了意见。次日,北京师大实习生在师大女附中进行试教,他们按照普希金专
家的意见进行实验。实习生把原来的七课时改为四课时,课堂上注意启发学生的积极思维,
运用谈话法向学生提出问题,学生反映这个教法好。同年七月在《人民教育》杂志发表了叶
苍岑写的实习总结,并发表了短评,在全国掀起了语文教学改革的浪潮。
3.第三次全国性的教学方法改革始于60年代初,串讲法一时盛行起来。这种逐字逐句串讲
并在讲解的基础上加以分析的教法,对于文言诗文,对于落实字、词、句、篇教学,有一定
作用,但把串讲法广泛地应用于语文教学,就成大同题了。
4.第四次全国性教学方法改革始于80年代,语文教学改革正沿着“加强基础,培养能力,
发展智力,实行语文教学科学化”的正确方向前进。这次语文教学方法的改革,主要有以下
几个特点:第一,变“授”为“学”,把重点放在指导学生“学”,从而使学生的学习由被动
变为主动。第二,重视语文能力的培养,坚持听、说、读、写全面训练。第三,在传授知识、
培养能力的过程中,注意发展学生智力。第四,贯彻了“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的方针。
(三)回顾语文教学改革的历史。
特别是1978年以来的情况,我们高兴地看到,语文教学改革具有如下几个特点:第一,起步
早,而且持续不断地进行改革;第二,规模大,遍及全国,影响很大;第三,教材改革与教
法改革同步进行,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第四,思想活跃,百花齐放,百家争呜;第五,每
个时期都有一批教学改革的带头人,尤其是1978年以来,涌现出以于漪、钱梦龙、陆继椿、
魏书生、宁鸿彬、顾德希、吴昌顺、程汉杰、欧阳黛娜、张孝纯等优秀的语文教育专家。
回顾语文教改的历史,我们看到道路是曲折的,继续前进的路途上还有不少困难。
1.陈旧观念的破除是很困难的。积极改革者只是极少数,认真学习先进经验,以新的观念进
行教学改革的也是少数。一些成功的教学改革经验之所以在大面积上推广困难,主要原因是
大部分教师的教学观念没有更新,而是因循守旧,固步自封,不思改革。
2.穿新鞋,走老路,缺乏深入改革的紧迫感。在“满堂灌”、“填鸭式”受到批评之后,就兴
起了“满堂问”的谈话法;在“谈话法”过时之后,又出现了以应试为目的、以练代讲的“满
堂练”。虽然,教学方法表面上在不断变化,但实质上还没有从根本上处理好学生是学习主体
与教师是教学主导的关系,没有把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放在首位。公式化、
概念化的教学,还有一定的市常有的方法表面上看来有创新,但实际上未摆脱“一言堂”、“满
堂灌”的陈旧陋习。
3.教改实验难于推广的又一个原因是,进行教改实验的老师比教普通班的考师课业负担重,
他们要学习理论、做调查研究、积累资料、统计数字、进行总结、撰写论文,教一个实验班
的工作量比教两个普通班的工作量还大,而他们的工作量只按教一个班计算,得不到进行教
改实验相应的报酬,而且和教普通班的教师之间的关系又不好处,所以许多教师不愿做教改
实验,不愿自我麻烦。
4.应试教育的局限性。十几年来,全国高考、省级会考和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都进行了一些
改革。语文试题在考查基础知识、基本训练的同时,着重考查学生的学科能力,对中学语文
教学起了一定的正导向作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各级考试对语文教学又有一定的副作用。
这种副作用主要表现在语文教师跟着考试的内容、考试的题型转,估计不考的内容在课上不
教;只重视教基本课文,不重视非基本课文;只重视课内,不重视课外;循规蹈距,不敢越
雷池一步。这种副作用在高中比在初中大,在毕业班比非毕业班大。突出的表现是加班加点
的“疲劳战术”和大运动量的“题海战术”。
回顾语文教学改革,我们既为已经取得的成绩而欢欣鼓舞,又为继续改革的路途上还有一些
障阻而担忧。我们清醒地认识到,深化语文教学改革的任务是既繁重又紧迫的。叶圣陶先生
在全国中语会第三届年会开幕式上的讲话指出:“不能今年研究,明年研究,研究它二十年。
太慢了!能不能快一点?”叶老的讲话过去11年了,但是今天仍有现实意义,我们应该增强
责任感和紧迫感
❾ 各省市高中新课改分别从哪年开始
2005年进入课改的:
广东、山东、海南和宁夏
2006年进入课改的:
江苏、天津、福建、浙江、辽宁、安徽
2007年进入课改的:
北京、吉林、黑龙江、湖南、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