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中新课程设置学分
㈠ 湖北省高中新课程改革网
找班主任
㈡ 湖北高中课改实践活动怎么填
你先进去,再点击一下课外实践活动。看到页面后再点击一下研究性学习,就会有页面出来。再在页面上找你自己的小组,点击查看详情。看到页面后再点击添加。接下来就是你自己的事了。
㈢ 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的介绍
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是湖北省政府文件(鄂政办发[2009]63号)明确要求建设的服务我省高内中课程改容革的日常工作平台。该平台主要为高中课程改革提供管理、实施辅助和网络支撑。2010年,配套教材《高中新课程与网络运用》已在全省启用。目前,全省已有120万学生和家庭、8万高中教师以及约5千名各级各类管理者使用该平台工作,网站日点击量稳定在近300万次。湖北省“新高考”方案规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作为高校录取新生参考依据。
㈣ 高中学分制咋分配的
今年广东是实行文理分科
受关注的广东高考改革方案几经易稿,昨日正式尘埃落定。从2007年起,广东数十万考生将实行新的高考模式,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新方案体现三大不同:文理分科考试,文理分科划分录取线;高考计分方式将由标准分改为原始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将被列为高校录取时的重要参考指标。
昨日,广东省考试中心公布了2007年起广东将实行新的高考方案,该方案是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全省征集到的21个方案中筛选出3个方案,整合到2个方案,最后凝聚成这一完整方案。方案的研制和审批过程历时两年多。
高考新方案三大变化
变化1 文理分科考试划线
高考新方案中,考生可分文科或理科分别选择考试科目。必考科中的数学科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指定选考科分为“文科基础”和“理科基础”;任选考科目按文科(历史、思想政治、地理)理科(物理、化学、生物)分为两大类,考生在每类中任选考。录取时分别按文科理科划分录取分数线。
解读防止学生过早偏科
考试科目的组合按高校招生专业分为文科、理科、体育与艺术4类,有利于中学按新课程方案充分开设选修课,学生根据个性特长和职业发展意向选择学习内容,形成个人修习计划。为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精神,自主发展意识和创新精神提供了空间。
语文、数学、外语3个必考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专业选考科目的考试内容都包括共同必修和选修内容,对于学生在能力、适应性、兴趣和职业发展意向等多样化发展和促进各中学课程建设的特色形成具有重要引导作用。
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考试内容都包含了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学科的共同必修课内容,即使是倾向理科发展的学生,也必须学习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目;倾向文科发展的学生,也必须学习科学领域的科目,从而有利于防止中学生过早偏科,防止倾向文科发展的学生缺乏科学素养,倾向理科发展的学生人文素养不高等问题,防止中学“考什么学什么”的倾向。
变化2 标准分改为原始分
高考新方案中计分方式因应新课程标准的特点及适应高考科目设置改革的需要,从现行的采用标准分计分改为采用原始分计分。
解读为何要改回原始分?
2007年高考方案最大变化是标准分将变成原始分。昨日省考试中心人士卢羡文解释了改革的原因。
首先,高考新方案中设置了任选考科目,在同一个选考科目中还可能有选做题。这意味着所有的考生的考试科目或考试内容各不相同。在此情况下,采用原始分计分方式较适宜(标准分计分方式的前提是所有考生的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完全相同)。
其次,绝大多数高校强烈要求全国各地统一高考计分方式,大多数部属高校多年来要求广东改变标准分的计分方式,恢复原始分,这样便于省际间横向比较。
第三,根据高考科目设置的特点,部分专家、地市教育部门、中学校长和教师、中学生较为强烈地表达了希望高考采用原始分计分的要求。
第四,目前进行新课程实验的其他省区的高考新方案均采用原始分计分方式。
卢羡文表示,当然,原始分计分方式可能带来的另外的问题,如不同学科试题难度、区分度不同的问题等等,考试中心会全力关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7
变化3 综合素质评价成录取依据
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之一,将有助于促进对学生多元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是新方案对高中新课程标准新理念的积极呼应。将先在部分高校试点,逐步推开。
解读将构建诚信等级认定机制
有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高校招生的公平、公正,综合素质评价需建立在高诚信度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在试点的基础上,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可信可用。省教育厅将在实验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对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诚信等级认定机制,并将其纳入对中学教育督导评估的范畴,促使综合素质评价诚信度不断提高。
高考新方案最大优点是减负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文理分开划分录取,让不同发展倾向的学生分别报考,考试内容侧重点有所不同,适应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引导学生形成学科发展倾向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数学科分文科类和理科类,减轻了侧重人文社会学科方向发展考生的学习负担。
同时,文科基础、理科基础将全部采用选择题,在考试难度上减负。英语口语考试提前至4月份进行,减轻考生在备考上的负担。
高考新方案具体内容
考试内容
文科基础的考试内容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物理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1-1模块;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其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70%,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理科基础的考试内容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等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物理学科课程标准的共同必修模块物理1、物理2和选修2-1模块或选修3-1模块;化学学科课程标准必修课程的化学1、化学2和选修课程的化学与生活模块或化学与技术模块。其中物理、化学、生物的内容占分值70%,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的内容占分值的30%。全部采用选择题。
专业选考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各科的考试内容包括各学科课程标准的必修课程(部分)内容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中选修课开设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教研[2005]7号)中指定的选修课程(部分)内容。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内容另定。
录取分数线分数形式
文科类、理科类专业按5科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成绩用卷面原始分呈现,总分用各科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理科基础+1门X科组成。
外语口语成绩不计入总分。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按4科文化课的考试成绩合成的总分和术科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各科文化课成绩和术科成绩分别用原始分呈现,文化课总分用4科文化课卷面原始分累加。即每位考生的文化课总分由3+文科基础或3+理科基础组成。
科目设置
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基础/理科基础+X
“3”为必考科目,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含听力,下同),其中数学分为数学(文科)和数学(理科)。
“文科基础”指报考文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内容。
“理科基础”指报考理科类专业考生所需具备的基础,为指定选考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学科内容。
“X”为专业选考科目,有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术科、美术术科、体育术科等9门学科。
各科考试时间和分值
语文考试时间150分钟,卷面分值150分;
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含听力)、文科基础、理科基础、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等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卷面分值各150分;
外语口语、体育术科、音乐术科、美术术科考试时间和计分另定 答案补充 每学期每个科目有几本书 比如数学有必修1必修2第一学期你要学这两本书 学期结束时根据期末考试成绩 只要及格就给这两本书学分 学分不是什么分 意思就是你已学过这两本书并且考试合格了 如果没及格任课老师也会给你学分 其实就是一种形式罢了 不过还是认真学习比较好 学分修满就是这些书你全学过了且老师承认了 .
㈤ 湖北省高中课程改革网的大事记
2011年9月湖北省42.3万首批课改高中生即将进入高三。作为八大领域新课程之一的综合实回践活动课,学生一般应答该在高二结束时完成。湖北省教育厅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对学生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综合时间活动课包括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三大项。按照我省课改要求,学生高中三年至少完成三个课题研究,才可授予15个学分;学生每学年完成一周社会实践学习任务、三年共完成三周的社会实践,才可授予6个学分;学生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才可授予2个学分。如果以上学分拿不到或拿不全,学生将不能毕业,可能还影响高校招生录取。
湖北省教育厅要求,本月起,高中学校要全面检查每一个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学习情况,凡未达到综合实践活动课学习基本要求的学生,学校要组织学生及时完成学习任务,获得学分。
湖北省教育厅强调,学生若因综合实践活动课达不到规定要求而导致学生不能按时毕业,校长要承担主要责任。对综合实践活动课学分认定弄虚作假的省级示范高中,将予以警告处分,省教育厅还将对学校开展综合实践课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检查工作中弄虚作假的示范高中,将取消其示范高中资格。
㈥ 给点关于湖北省新课改的报道资料之类的
表1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学分 选修Ⅰ学分 选修Ⅱ学分 选修ⅠA 选修ⅠB 选修ⅠC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学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块中修习。 学生在全省指定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生在学校视条件开设的模块中选择修习。 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文 10 理 人文与社会 思想 政治 文 8 理 历史 文 6 理 地理 文 6 科学 理 物理 文 6 理 化学 文 6 理 生物 文 6 理 技术 信息技术 4 通用技术 4 艺术 音乐 3 美术 3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毕业学分要求 116 22 6 表2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模块设置安排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 选修Ⅰ 选修Ⅱ 选修ⅠA 选修ⅠB 选修ⅠC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外国小说欣赏 演讲与辩论、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史记》选读、语言规范与创新 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在选修ⅠA、选修ⅠB以外的选修Ⅰ模块中确定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学校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模块,供学生选择修习。 外语 (英语)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选修6、选修7、选修8 数学 数学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必修5 选修1-1、选修1-2 选修3-1、选修4-5 理 选修2-1、选修2-2、选修2-3 选修3-1、选修4-1、选修4-4、选修4-5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必修4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公民道德与伦理常识 理 历史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中外历史人物评说 理 地理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 旅游地理、自然灾害与防治、环境保护 科学 理 物理 文 必修1、必修2,选修1-1或选修2-1(文科指定选一),选修3-1(理科指定) 选修1-2、选修2-2、选修3-3 理 选修3-2、选修3-4、选修3-5 化学 文 必修1、必修2、选修1(文科指定)、选修4(理科指定) 选修1、选修2、选修6 理 选修3、选修5 生物 文 必修1、必修2、必修3 选修1 理 选修3 技术 信息 技术 信息技术基础 在选修1、选修2中选修1个模块(指定选一);选修3、选修4、选修5为任意选修模块。 通用 技术 技术与设计1、技术与设计2 家政与生活技术、电子控制技术、简易机器人制作为任意选修模块。 艺术 音乐 音乐鉴赏 在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等模块中,至少选修1个模块。 美术 美术鉴赏 在绘画、雕塑、设计、工艺、书法、篆刻、摄影/摄像、电脑绘画/电脑设计等模块中,至少选修2个模块。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健康 健康教育、田径系列中的一个模块 在体操、民族民间体育项目、新兴运动、水上项目、田径、体操、球类等系列中,至少选修9个模块。 综合实践活动 综合实践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社区服务 社会实践 2.课程设置说明 (1)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必须全部开设。 (2)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四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Ⅰ分为选修ⅠA、选修ⅠB、选修ⅠC。选修ⅠA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修习内容;选修ⅠB的模块是全省指定的选择修习内容,学生可以选择其中一个模块修习(数学选修ⅠB每个专题均为18学时,学生需在其中选择两个专题修习);选修ⅠC的模块是学校视条件开设的选修内容,学生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自主选择修习。 在选修ⅠA的模块修习中,修习文、理方向学生按各科目要求选择模块,艺术、体育特长学生在修满必修学分后,可按自身的发展方向选修相关科目的模块。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完成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以及物理、化学、信息技术修满必修学分所需修习的模块,由学生在全省指定的范围内选择。 学生在八个学习领域各科目的选修中,至少要获得22学分。 (3)学生必须修习选修Ⅱ课程,至少获得6学分。 二、课程管理 (一)学制与学时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每学年分为两学期,每学期分为两学段,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的教学时间通常为36学时。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研究性学习应保证270学时;社会实践共3周;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选修Ⅱ课程按照模块开发,每个模块可以设计为18学时(1学分),也可以设计为36学时(2学分)。 各学科周课时安排建议如下: 表3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学周课时安排建议 高一上 高一下 高二上 高二下 高三上 高三下 语文 4 4 4 4 学校在保证八个学习领域开课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周课时。 英语 4 4 4 4 数学 4 4 4 4 政治 文 2 2 2 2 理 历史 文 2 2 2 4 理 地理 文 2 2 2 2 理 1 1 物理 文 2 2 1 1 理 4 4 化学 文 2 2 1 1 理 3 3 生物 文 2 2 1 1 理 2 2 信息技术 2 2 通用技术 2 2 音乐 2 1 美术 1 2 体育与健康 2 2 2 2 2 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3 3 3 3 3 社会实践 每学年一周 社区服务 三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周课时合计 33 32 文29 理34 文32 理33 5 1 说明: (1)表3只是学科教学的周课时安排,选修Ⅱ以及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复习的课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统筹安排。学校应指导并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2)学校应当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其中每学年一周的社会实践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宜适当分散安排。 (3)学校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美术科目的开课顺序、开课方式。 (4)有些学科的部分模块学习可能会出现跨学期现象,学校在教学中要加以关注。 (二)课程修习要求 1.学生课程修习通过学分和学业水平考试进行管理。学校通过学分反映学生的模块修习过程和状况。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学业水平考试检测学生在各学科所达到的学业水平,督促学校认真执行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2.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的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选修Ⅰ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学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三、课程实施 1.学校每学年的课程设置必须涉及到八个学习领域的课程内容。 2.学校要加强薄弱学科和新设置课程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全面开设好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3.学校要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内容,高中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视学科实际,逐步增设选修课程。 4.学校在高三年级应保证学生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 5.学校在保证开设好必修模块的同时,应科学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积极创造条件,保证学生拥有较大的课程选修空间;同时,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以满足学生选修Ⅱ课程的修习。 6.学校应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研究制度,鼓励教师针对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开展研究,不断提升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 7.学校应加强课程资源建设,充分挖掘并有效利用校内外课程资源,加强校际之间以及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努力实现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 8.学校应加强校园网建设,逐步建立同步培训、同步研究、同步指导的网络支撑平台。 够了吧,个人感觉会更累...... 补充: 为贯彻落实 教育部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湖北省 普通高中 课程改革 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63号)精神,确保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顺利实施,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实际,制定《湖北省普通高中 课程设置 方案(试行)》,并于2009年秋季高中一年级开始实施。 一、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 。全面完整地实施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满足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进一步学习的基本需求,为所有学生奠定共同的发展基础。 2.选择性原则。赋予学校、学生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 学生成长 和学校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促 进学 生学有所长,促进学校办出特色。 3.科学性原则。按照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特点和要求,依据各 学科课程标准 ,合理设置和安排科目及模块。 4.实践性原则。充分考虑湖北省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差异,从实际出发,保证所有普通高中能够顺利推进课程改革实验工作并取得实效。 (二) 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有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 体育与健康 、 综合实践活动 八个学习领域。 每个学习领域设置若干课程价值相近的科目,科目设置有语文、外语(英语、 日语 、俄语等)、数学、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 通用技术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 每个科目的课程内容由若干模块组成,分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 教育目标 ,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 逻辑 联系。 (三)课程设置及说明 1.课程设置 普通高中课程内容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 必修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执行。 选修Ⅰ模块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依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并结合我省实际 分类别 、分层次设置。 选修Ⅱ模块是普通高中根据本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需要和学生兴趣开发的课程,供学生选择。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见表1、表2: 接上面的....
满意请采纳
㈦ 湖北省高中新课程改革网为什么进不去
这两天系统不稳定啦。。
妈的网站问题
㈧ 湖北高中改革怎么改
此次高中课改将重建高中新课程体系,对课程目的、结构、内容、管理及评价都作了重大调整,开设必修课和选修课。未来3年,全省普通高中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全省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必修课程,开好选修课程,特别是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效开设,形成行政班和教学班相结合的课程管理形式,这意味着大学校园里的“跨班”学习的模式,将在普通高中出现。 课改后,全省高中将建立选课制度和学分管理制度,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对课程内容、学习方式和学习数量进行选择。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方可毕业。实行高中课改后,全省将建立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为了保障全省高中课改顺利实施,本月底,全省高中教师课改培训将全面启动,今年秋季开学前,全省接受培训的各类人员将达2.5万余人。
㈨ 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是什么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自2006年秋季开始,对全省新入学普通高中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实行学分管理。为了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
第三条 学分认定工作由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
第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课程标准、浙江省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以及学分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校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 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1)达到一定的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学时的2/3);(2)在学习过程中有良好的表现(依据学习过程记录、学习成果、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等);(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成绩合格。
1、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七个学习领域课程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⑴修习该模块的学时达到规定要求的以上;⑵学生在课程修习过程中的表现良好,作业基本上按时、独立完成;(3)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
2、综合实践活动领域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是:
研究性学习活动:⑴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⑵过程记录;⑶成果;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及教师评价记录;⑸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每1学分不少于12学时。以学生参与完成的研究性学习课题或项目为认定学分的主要依据。
社区服务:(1)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2)社区提供的证明材料;(3)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社会实践:(1)学生的活动计划、记录、总结;(2)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3)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时间不少于1周。
3、选修Ⅱ课程的学分认定,主要依据学生的修习时间、过程表现以及学习成绩(成果)。
第六条 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按要求学完一个模块的课程,并通过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综合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应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不予认定”的,要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第七条 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
第八条 学校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第九条 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学校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
第十条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查考。。
第十一条 校长应高度重视学分认定工作,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在学分认定工作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的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所辖普通高中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监督。对学分认定工作做得好的学校要予以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要通报批评,并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处罚。
第十三条 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已经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尚未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市、自治区)转入的,转入学校应当根据原学校提供的学习成绩证明,并按照其所学内容与新课程模块内容之间的关系认定相应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6年秋季起施行,适用于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学校和学生。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教育厅负责解释